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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剔骨-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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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吴娘子吗?快让她进来避避雨。”

    岑六郎听到动静,往外探头望了望,关切的说道。

    “吴娘子,快来!”

    郑元郎也大声喊了句。

    “不,我家中还有事,就不上来了……”

    吴玉姬俏脸通红,霞晕双颊,看着十分动人。

    “那我送你回去吧。”

    郑元郎还要再劝,凌准却放下酒杯,径自往楼下走去,在店家那里借了一把伞。

    “你,你不陪他们了么?”

    看着他直直的向自己走来,吴玉姬的脸愈发红了。

    “不了。”

    凌准撑开伞,大步走在吴玉姬的前面。

    再在这里呆下去,纯属自找不痛快,还不如回家发呆来得清净。

    “你的肩膀……”

    吴玉姬眼尖,一下就发现了他的伤势。

    “不碍事,让凌端再包扎下就成。”

    凌准淡淡的说。

    “那个,我听端儿妹妹说,许娘子昨天就走了。她,还会回来吗?”

    吴玉姬觑着他的神色,柔声道。

    她可没有凌端那种迅速入戏的本事,之前还一口一个许娘子的叫,转眼就改成了二姐姐。

    “我也不知道。”

    凌准皱了下眉头,只觉心里堵得慌。

    本以为躲开了郑元郎的盘问,就能好受些。

    谁知又来了吴娘子。

    尽管知道她没有恶意,但他心里仍有些不快。

    “我是不是说错话了?”

    吴玉姬撑着油纸伞,往他面前靠近了些,怯生生的问。

    “没有。”

    凌准不动声色的往一旁挪开了些。

    ——————————————————————————…

    “爹,阿兄又带了个小娘子回来!”

    凌端老远就看见了一对各自撑伞,结伴行来的身影,忍不住大呼小叫道。

    “这小子还真是长本事了。”

    凌审言顺着她的视线望去,愣了片刻,咂舌道。

    待得走近了,父女俩才看清是隔壁的吴娘子,不由好生尴尬。

    “凌伯父,端儿妹妹。”

    吴玉姬甜甜的笑着,跟二人打过了招呼,又羞答答的感谢了凌准送她回来的举动,然后才袅袅娜娜的离开,走进她自家的门。

    “你俩怎么凑一块儿了?”

    凌审言压低声音问道。

    “酒肆那边碰巧遇上的,就顺道走了一段。”

    凌准平静的答。

    “哦,碰巧,顺道。”

    凌审言故意将声音拖得很长,明摆是在讽刺他不肯老实交代。奈何凌准压根不接招,或者是根本就没听出来,面上的表情仍平静得很,看不出心虚的痕迹。

    雨停,日出。

    一个多时辰后,凌准又出了门。

    “爹,阿兄又带了个小娘子回来!”

    凌审言正忙着给病人抓药,就听到女儿又在门口大呼小叫了。

    他从鼻孔里发出一声冷哼,没有理会她。

    “这回是真的,我没骗你!”

    凌端拔高音量,又喊了一嗓子,“快过来看吧!这次不是玉姬姐姐,而是个胡姬!”(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二十二章 红裙

    (全本小说网,。)

    “我来了!”

    凌审言一听顿时来了精神,三下五除二将药包好,接着就身手矫健的扑到门口,两眼放光的朝外望去。

    只见一个褐发碧眸,肤光如雪的胡人女子跟在凌准身后,目不斜视的向他们走了过来。

    “先是落难孤女,再是小家碧玉,然后是西域胡姬。啧啧,你阿兄的涉猎范围真广。”

    凌审言忍不住对女儿感慨道。

    “不对。”

    凌端想起了昨日关于岑家的闲谈,“会不会是岑六郎前几天带回家的那个?他眼看自个儿要议亲了,不方便往屋里添人,所以就让我们帮着藏一下?”

    “应该,不会吧?”

    凌审言的眉头跳了跳。

    比起帮人背黑锅和擦屁股这样残酷的真相,他倒宁愿自己的儿子做个风流惹事的。

    但很快,他就接受现实了。

    因为岑六郎贼头贼脑的冒了出来,摇晃着一身肥而不腻的五花肉,一步步朝他们靠近。

    “看来,我猜中了。”

    凌端小声道。

    “嗯……”

    凌审言痛苦的拧起了眉头。

    “凌伯,米娅儿就拜托你们照顾了。”

    岑六郎满目笑容的拱手,“这只是暂时的。等家里风平浪静了,我定会接她回去。”

    “好……”

    凌审言的嘴角一抽。

    别人家的儿子又是议亲,又是纳胡姬,两头都不耽搁。

    怎么自家的儿子就没有半点长进呢?

    “他只是说笑的。我不需要谁的照顾,要是有什么能用得着我的地方,请尽管吩咐。”

    目送着岑六郎的背影消失在拐角,米娅儿向着凌家三人恭顺的行了一礼。

    “这,这可使不得……”

    凌端忙结结巴巴的拒绝了。

    听米娅儿的意思,竟是打算放弃金屋藏娇的自矜,转而向丫鬟的职业发动攻势?

    不不不!

    就算对方是来真的,她也无福消受。

    因为她和父兄早就习惯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从未想过要弄个奴婢来使唤。

    “姑娘,我们是贫苦人家,不习惯主子下人那套。”

    凌审言替女儿把剩下的话说完,“你要是觉得闲着不自在,可以帮她刷碗洗锅,但先前那番见外的话,就不要再提了。”

    “这……”

    米娅儿面上带了几分茫然的神色。

    凌家人不习惯别人的服侍,而她,则不习惯别人的善意。

    她自小便挨饿受冻,在主人的鞭子下讨生活,待舞技练得纯熟了些,才勉强过上了不挨打的日子。

    后来她长大了,模样变得出挑,终于有了货物该有的样子,被主人转手卖给路过的商团,踏上了通往长安的旅程。

    商团里的主家和管事都骑着高头大马,伙计们坐着骆驼,至于她这种身份卑贱的女奴,只能步履蹒跚的跟在后头,和其他女子相互搀扶着前行。

    她们的头顶是毒辣的烈日,似要把人的皮肉晒化,背上则放着沉重的干粮和水囊,脚下穿着破旧的草鞋,在皑皑雪山和茫茫大漠间穿行,一路上熬过了烈日和沙暴,躲过了狼群和强盗。

    然后经过了龟兹,西州,瓜州,沙州。

    就在她以为自己要生生熬死在路上时,商团终于抵达了富庶的长安。

    作为卖相最好的一个,她先是被西市的某位胡人富商看中,买去做了姬妾,但他只宠了她几日,就顺手把她赠予一位登门拜访的贵客。

    而后贵客把她玩腻了,又顺手把她送给了旁人。

    很不巧,新主人的妻子是个善妒的,一转头就将她卖给了酒肆。

    接着她又被岑六郎买下,几天后又被他转手卖出。

    不过她并没有任何失望怨愤的情绪。

    因为,她已经习惯了这样的对待。

    “你且听我一言。”

    见她只说了一个‘这’字便怔怔的发呆,没有了下文,凌准清咳一声,认真的解释道:“岑六郎拉你一把,可能是为了满足他的私欲。但有个人是不同的,她只是单纯的想帮你,仅此而已。”

    说着停顿片刻,“不知你是否还记得,那个在酒肆中救过你的小娘子?”

    “记得。”

    米娅儿不假思索的答道。

    那是第一个向她伸出援手的人,她怎会轻易忘记。

    “我是受她之托,才出面将你买下。”

    凌准取出一张薄薄的身契,“这个就交给你了。想烧,想撕,都随你。若是想家了,她已替你备好盘缠,你随时都可以动身。”

    “我有一事不明。”

    米娅儿闻言犹豫良久,方抬头道,“这是天上掉馅饼的好事,照理说,我应该非常感激才对。但我和她不过是一面之缘,连她姓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我难免有些困惑。”

    若是举手之劳,顺势而为,她倒容易想开一些。

    可这又是花钱赎身,又是放她自由的,把前路后路都替她铺好了,任她选择。

    为什么,要对她这样好呢?

    她不想把人性想得太复杂,但问得清楚些,总是好的。

    “我只是个普普通通的胡姬,除了跳舞和侍酒,再无别的本事。”

    若对方是个男子,倒可以拿色相去酬谢。

    但,那是个小娘子。

    米娅儿不想白白受了她的恩情,却找不到法子报答。

    “我已经解释过了,她只是单纯的想帮你,没去计较过回报与否。”

    凌准苦笑了一声,“不过你有此一问,倒也正常。我猜你肯定吃了不少苦,很难相信别人会无端端的对你好。但你很是坦荡,能当着大家的面问出来,而不是憋在心里,面上却惺惺作态。她,果然没看错你。你,是个值得她伸手一拉的。”

    “是我多虑了。”

    米娅儿的脸上终于出现了明显的情绪波动。

    震惊,错愕,感激,伤感,兼而有之。

    “我能不能见见那位小娘子,亲自向她道谢?”

    沉默片刻后,米娅儿肃容开口。

    “她已经走了,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

    凌端插话道。

    “那我就留下来等她。”

    米娅儿望了望西北的方向,眼神里有一丝不易察觉的眷恋和温情,旋即又收了起来,郑重的说道。

    她可能不会回来了。

    这句话已涌上了凌准的喉头,却硬生生咽了回去。

    万一,哪天她又回来了呢?

    不管怎样,心里留个念想,也是好的。

    ——————————————————————————————————————————

    深山里凉意幽幽,一阵风过,吹动了苍翠的丛林,抖落下无数颗凝结的雨珠,浸润了腐叶堆旁茵茵的绿草。

    万绿从中,出现了一抹醒目的红。

    和一道纯粹的白。

    红,是鲜血一样的红,热烈浓重,却带着死亡的气息。

    白,是云朵一样的白,轻盈灵动,却带着脆弱的意味。

    “接下来,我该去哪儿呢。”

    许含章嘴里叼着一截嫩草的根茎,自言自语道。

    长安城暂时是没法呆了,稍有不慎就会被崔异发现。

    自己诈死,可以唤起他心底的温情。

    但要是穿帮了,恐怕就没什么好果子吃。

    不是没想过易容和改装,但她很快就推翻了这个主意。

    “我是在上元节那日瞧见你的。当时我骑在马上,看到你裹着大红的羽缎披风,脸藏在同色的兜帽下,手中提了盏莲花灯,正兴致勃勃的欣赏胡人表演吞剑的绝活,连我从你旁边经过,都没有发觉。”

    在旧宅对峙的那晚,面对她的疑惑,他是如此解释的。

    说得轻描淡写,但做起来,却是不易。

    上元节那三日是开放了夜禁的,每到晚上就烟火齐放,亮如白昼,鼓乐喧天,人头攒动,能在那样拥挤纷杂的场合下认出裹得像粽子一样的她,本身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这只能说明,他对她太熟悉了。

    单凭一个模糊的剪影或轮廓,再或者只是凭直觉,就能做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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