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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姿莲华-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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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空的球体之中,半颗碧绿的晶体在月光下熠熠生辉。

    南穹,原来你是仙界木族的少主啊。我们之间隔的不是一方汪洋,不是几个地域,而是整整一个天,整整一个世界啊!

    她又将东西重新合好,默默道:“走吧木头。”

    北偌这次冲击御气境花了几乎有两个月,若不是有木头为她屏蔽外界,整个客栈非乱了不可。

    两个月的闭关客栈居然也没有来打扰,肯定是皇甫猎提前向他们打过招呼了。

    北偌怕与皇甫猎的约定逾期,忙跑去九楼寻他,芳儿只告诉她在客栈等着便是。

    白金城的英雄会每三年举办一次,由庚乾王朝中权势可比皇室的金氏一族联合举办,届时皇帝与皇后及一众要臣皆会到场。

    英雄会的目的是促进焕金域各方势力及强者进行交流,在其中获益最多的自然是金族。

    当然要达到一定条件才能进入:第一,必须有一位足够份量的推荐人;第二,年龄不得超过十八岁。

    在英雄会第二环节上,会有很多人带来自己的宝物以交换金钱或者其他宝物,每人限一件。其他人亦可向宝物的主人发出挑战,获胜了即可直接把宝物拿走,但若是输了则必须署名以示败绩,最终即是以此评定成绩的。

    这是北偌了解到的情况,更具体的还要到达白金城时才能知晓。

    而此时,北偌正在自己的房间里埋头苦修。只见她周身有淡金色的气体不停流动,托着她在悬空中起起伏伏。

    虽然突破了是件好事,但内力突然变成灵力,跳过了过渡期以致身体有些不适,这必须慢慢磨合。

    北偌收了灵力,自修炼中退出,木头嘴巴里还叼着苹果,便屁颠屁颠地跑过来殷勤地奉上茶水,顺便想直接扑进她怀里。

    她接过茶杯,然后毫不客气地一拳打在他头顶,看他的俊脸疼得纠在一起也是泰然自若,一点也不心疼。

    木头一边揉脑袋一边笑着出说道:“主然好厉害,只几天便将灵气使用得这般炉火纯青了!”

    北偌淡淡道:“但我觉得自己火候还欠些。再过几天英雄会就要开始了,我要是不夺得前三,皇甫猎那个家伙还不知道会怎么整我!”

    金兰嘿嘿笑着道:“主人多虑了,那英雄会虽说集结了焕金八方强者,嘴上说促进交流,其实过程中还是有很多潜规则的,最终得以进入英雄会的还是他们自家人居多,真正有实力的人并没有想象中的多。”金兰露出嘲讽的笑,眼睛里透着令人胆寒的恨意。

    北偌被他的情绪惊到,一时不知做何反应。

    难道,金兰与那金族有什么过节吗?

    正这么想,她无意瞟见床边的书架,突然觉得少了什么,思索片刻后登时叫道:“啊,我怎么把宾月给忘了!”

    两个月的闭关,它去哪里了?不会饿死了吧!

    木头却摆摆手说:“主然不必担心,那小蠢鸟服了木头的一滴精血,现在正在木头的神树里沉睡呢!它的资质比它老爹好,醒来后进的阶肯定比它老爹当年还要多哒。”

    北偌一愣:“宾沮是因你进阶的?”

    金兰道:“不错,当年宾沮是凭木头的精血改变体质,由六日游紫鹰进化为九天游紫鹰的。宾月继承的是父亲进化后的血脉,此次进阶的结果一定比宾沮当年好不少!如今它在木头的神树空间蕴养,主人您大可放心。”

    精血对修士而言可谓是生命一般的东西,木头却默默赠了宾月一滴,北偌真不知如何感谢他。

    但他们的关系又实在不必说谢谢。北偌朝木头抿嘴,摸摸他墨绿的碎发。

    木头闭上眼,露出极享受的神情。

    

    (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四十八章 重返故里

    (全本小说网,。)

    金兰道:“主人,老夫跟随您多年,也没有机会传授您什么,今日便赠您一功法吧。此功法名为金刚淬狱火,是老夫依另外一部功法改编而来。若是练成,便能将自身力量转化为火焰,到时不需任何武器也能轻松对敌。只是每次使用此招,都需要消耗晶石。且火焰的强度以使用者自身的力量与晶石而定。好了,主人,将路上收集的百洛石拿出来吧。”

    北偌恍然大悟,原来金兰要她捡那百洛石是打算给她练这功法用的。

    她依言从锦囊里拿出几颗百洛石,金兰道:“现在将百洛石握在手心,千万不要松手,千万不要哦!”说到最后,他还露出了阴险的笑容。

    北偌不知他为何要反复强调不要松手,难道会有什么不好的事发生吗?

    她两手握紧百洛石,心中默念功法口诀,顺其自然地调动灵力。淡金色的灵力顺着她的筋脉如水一般流向双手。

    开始还好,只是灵力自行聚集在双手上有些发胀之感。然而过不久,北偌渐渐发现双手手心的温度在不断升高,那温度不是来自她自身,而是她紧握着的百洛石。

    发现异状后,北偌连忙集中精神于手心,感知那里的情况,原来是她的灵力在金刚淬狱火心法的运作下,在不断熔化百洛石中的金属成分。而那金属成分被熔化提炼后变得非常精纯,再全部渗入北偌的身体尤其是聚集在她手上,这高温便是这么来的。

    但即使是修士,没有专门修炼煅体,哪能承受住金属的高温!

    不久后,北偌便感觉手心好似攥着一块被烙红的铁块,高温不断灼烧着她的每一寸肌肤,最终她还是惨叫一声,面红耳赤地松开了手,百洛石轱辘几声滚落在地。

    北偌疼得龇牙咧嘴,看看自己的手却是完好如初,好像刚刚那种灼烧根本没有发生过。

    木头立刻不满道:“金老头,你这么折磨主然做什么?不会选个好练点的武功吗?”说着拉起北偌的手输入生命之力,她顿觉丝丝凉意进入手心,疼痛感随之逐渐消失。

    金兰嘿嘿笑起来,表情好像奸计得逞的小人:“主人,此功法只是初期如此,练得越多,感受到的温度就会越低。因为从石子之中炼出的金属物质在不停提升您肉体的强度,就好像在肉体上形成了一层盔甲。只要坚持下去,不仅是等于在修炼煅体武技,同时也是在提升您对灵力的掌控程度。而最重要的是,此招不需消耗多少内力便可发挥出强大威力,对敌出其不意,效果惊人。”

    木头嘟嘟嘴说:“那又怎么样?主然,我们还有很多可以用的功法,没必要受这份罪。”

    北偌则道:“老金,你要我修炼这门功法,是不是有什么原因?”

    金兰苦笑说:“主人,不瞒您说,确有些缘故。这是老夫依金族一部上乘功法改编而来。若是在英雄会上遇见金族弟子,您可能会措手不及,到那时应对方法只能是等他们把晶石消耗完,那样就过于被动了。”

    “那你为什么不事先说清楚?”

    木头耸肩说:“是怕木头会认为你利用主然去报复金族吧,木头还没那么小气。”

    金兰听后只是苦笑。

    北偌不再说什么,弯腰捡起百洛石,盘腿继续修炼。木头看见北偌因为忍受着强烈高温而变得涨红的小脸,着实是心疼不已。

    三日后。

    “北小哥,苍爷快出发了,让小的来催催您!”门外店小二殷勤的声音响起,北偌赶紧应了一声。

    她扫视一下房间,确定全部收拾妥当后,才提起包袱离开。早已等候多时的木头连忙蹦达过来跟在她身后,他长得虽俊美非常,举止却像极了孩童,嘴里被梨子塞得鼓鼓的,更添了几分纯真可爱。

    北偌却不觉皱起秀丽的眉,想到以后要带着他到处晃,到时候不知要引起怎样的骚动,于是很直截了当地说:“你这长相也太显眼了。”

    木头嘟嘴酸溜溜地回答:“那建木之子也不是这样吗?主然您还和他处得很愉快呢!”

    北偌立马给了他一拳,警告他不准再提木南穹。

    金兰看见木头被打了,幸灾乐祸地笑起来,随即道:“主人,这家伙其实可以控制外形的,您让他变成小孩模样也就是了。”

    “是吗?快给我变!”

    “哼!主然明明喜欢这个样子嘛!”木头嘟囔着抱怨,看北偌又要打他,连忙笑嘻嘻地改口。

    他全身绽放出夺目绿光,然后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不断变小,最后出现在北偌面前的就是幼年版的木头,完美绝伦的小脸稚嫩可爱,犹如瓷娃娃一般,真是让人忍不住有想抱他的冲动。

    “主然!”木头又是习惯性地扑向北偌向她撒娇,声音奶声奶气,笑起来简直就像天使般让人无法拒绝。

    但是北偌还是忍不住一拳打在他头上,淡淡道:“走。”

    “是……”

    皇甫猎早已等在门口。

    他坐在一辆缀满流苏的华丽马车上,身着蓝色长袍,帅气逼人。而那九楼的芳儿正与他低声交谈。

    芳儿见了北偌,语气有些不善道:“身为爷的仆人,你怎么能让爷等这么久?”

    北偌漫不经心地回答:“我又不是专业做仆人的,这些事哪里知道?”

    芳儿不满地剐她一眼,又对皇甫猎说:“爷,您真的只带他一人去英雄会吗?芳儿还是给您多配几个人吧。”

    “呵呵,没事。”皇甫猎说。

    芳儿见皇甫猎势在必得,便也不再多嘴,只警告性地看了北偌一眼,向皇甫猎欠身后才款款而去。

    皇甫猎只瞟了一眼木头便把视线集中在北偌身上,轻笑道:“你要是毁了本大爷一世英名,你主人我会让你后悔一辈子的哦!”

    北偌只白白他,没有做答。

    芒银镇与白金城距离也不算太远,他们用的又是最好的车夫和千里驹,日夜兼程,只两天便到了目的地。

    到达城门口时,车夫只出示了一下令牌,那守城的士兵便一脸敬畏地让开了路。

    进入白金城后,北偌才深深体会到它有多么繁荣。

    古朴典雅的高楼鳞次栉比,街道宽敞得甚至可容纳十几人骑马而行,笔直如尺的一眼望不到边,人群来来往往很是热闹。

    北偌只在车上扫了几眼,便发现了好几个御境气息的高手,这白金城中果然也是卧虎藏龙。若城中没有禁飞令,估计这天上已满是御空而行的修士了。

    他们舟车劳顿多日,没有马上去了解英雄会的情况,而是先找了一家客栈住下。

    窗外暮色渐重,远方飞檐高楼的轮廓在晚霞中勾勒出漂亮的曲线。

    北偌梳洗回来时,木头已经熟睡,小手上还紧攥着两颗红红的李子,而金兰则盯着夕阳愣愣地出神。

    虽然金兰不曾说明,北偌也猜到这里很可能与千年前的他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必定是有很多怀念的地方,也不打扰他。

    金兰突然开口:“主人,可否帮老夫做一件事?”

    “你说。”

    金兰指着远方的一座山:“老夫有一位故人葬于那座山中,老夫想去拜祭一下,虽然老夫现在也是鬼魂之躯,唉。”

    北偌随即出发,金兰则为北偌指路。

    “唉,一千多年了,这里变得都不认识了!”金兰感慨万千,语带哽咽。

    一千多年的时光并没有让金兰对故里的记忆模糊,他曾经最喜欢的花店和酒馆的位置他都记得一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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