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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欢-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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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五小姐,像极了他幼年流浪时失散的妹妹。

    没有人知道,在他心底深处,存了怎样的遗憾、自责和痛苦……

    来秦国公府十年,他几乎是看着秦玥长大的。看着这个聪慧活泼的五小姐越长越像他那失散的妹妹,忍不住又是心酸又觉得安慰。(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一百五十八章 战争(为coolspring同学投出的月票加更)

    (全本小说网,。)

    这段时间,他得秦玥的授意,暗地里在查同州到京城沿线的传讯兵失踪之事,更探得不少同州的战况。

    同州如今的情势很不好,胡人首领耶齐并不是个简单的人物,他精于谋算,手下又有三十万大军,一路从边境杀过来,所向披靡,打得国朝军队节节败退,直至退到同州城才算喘了一口气。

    而今同州的威武大将军林琼又受了重伤下落不明,全靠他的副将刘武苦苦支撑。就算神锋营的先头部队已经及时赶到且解了燃眉之急,战局也还是十分不利的。

    现今城里的老百姓人心惶惶,个个巴不得马上逃离那硝烟之地,偏生只有五小姐,哪里危险就非要往哪里凑。

    上一次瞒着府里去了大岳山已经吓掉了他半条命,这一回是无论如何也要阻止她的。

    可秦玥就是秦玥,一旦决定了的事,十头牛也拉不回来。因此两人争执了半天,终是秦奋败下阵来。

    秦玥将该交待的事情交待好后,翌日一早,就以“身体不适,要回别院调养”为由离开了秦府。

    临走时,老太太欲言又止,最终仍是什么都没说,一言不发地挥手让她走了。

    段氏和宋氏彼此对望一刻,心里都忍不住窃喜。

    秦家几个姐妹里,也只有秦好有些依依不舍,又有些担忧地拽着她的手,“五姐姐,你要好好保重啊,养好了身体就快些回来,好儿会很想你的——”

    秦玥笑着摸她的头,“我也会想念你的,我的好妹妹。”

    虽说是低调出行,也还是惹来这么多人相送,不管她们心里打着怎样的小九九,面上也都是一副舍不得她离开的样子。

    段氏还装模作料地用帕子抹了抹眼角,语气十分心疼地说道:“好好的一个丫头,竟是受这病痛的折磨,哎……”

    秦玥懒得看这些人的嘴脸,一边摆手一边笑着登上了马车。

    秦三爷和秦奋一起护送她出了城,又派了四个身手敏捷的护卫给她,这才调转马头往吏部衙门里去。

    刚走到丹桂坊街口,迎面就遇上了龙禁卫统领萧潜。

    秦三爷避之不及,只得硬着头皮上前打招呼,“阿潜——”

    “逸之表哥!”萧潜勒住马头,脸上带着笑意,极其热络地与秦三爷说话。

    秦三爷更是觉得内疚,轻咳了一声才接了话,“昨儿个的事,真是对不住了。小女一向任性惯了,才会在皇上面前乱说话,总之都是我这个当父亲的管教不严……”

    “逸之表哥言重了——”萧潜打着哈哈,一下就截住了秦三爷后面要说的话,“算起来,玥丫头还得叫我一声‘表舅’,未必我这个做舅舅的,还要与自己的侄女儿一般见识不成?”

    秦三爷见他没有怪罪的意思,忍不住松了口气。

    两人接着又闲聊了一会儿,就各自分开了。

    皇上是在第二天早朝后才收到秦玥的书信。看了书信的皇上实在是忧心极了,他在书房里走走停停地纠结了大半天,才最终宣了段宸进宫,将秦玥去了同州的事告诉他,并让他马上启程,沿途保护秦玥。

    段宸得了密令,片刻也不敢耽搁,与溪枫溪林在城外会合后就快马加鞭地往同州方向赶。

    一路上他是又气又急,这丫头,居然瞒着他!明明那天见面还好好的,说走就走,也恁地任性了!

    可是气也好,急也罢,都没有用。两天过去了,根本没有发现那丫头的影子。

    眼看着离同州越来越近,沿途有不少百姓拖家带口地往京城方向而来,过往商旅也都来去匆匆,不时有骑着快马飞驰而过的士兵往京城里送军报。

    百姓们惊慌的说话声让段宸心里更不好受。

    “快跑呀,胡人已经打过来了!”

    “同州肯定守不住了,连刘将军也死了!”

    “他们足足有三十万大军呢,我们才这点人马,哪里打得赢啊!”

    “要我说,还是皇上失德,不然好好的,胡人怎么会打进来?胡人可是有二十年没跟咱们打过仗了。”

    “上一回皇上去大岳山封禅,连祭台都倒塌了,还不足以说明问题吗?”

    “听说静龙寺的僧侣也都是皇上命人杀了的……好象是说那个慧觉老头捏了皇上的什么把柄……”

    这些人一边逃难,一边还不忘将自己知道的情况八卦给周遭的人听,人云亦云的,越传越离谱了。

    段宸听得肺都要气炸了,忍不住双手紧紧拽着拳头。他虽然因为瑾儿的事对皇上不太感冒,可也容不得这些百姓诽议皇上。

    凭心而论,在他当政的这十年里,减徭役,轻赋税,努力稳定边境,繁荣市井,并没半分亏待百姓。可是就因为这一场战争,多年呕心沥血挣来的英名就毁于一旦……

    “不管付出怎样的代价,同州绝不能丢!”段宸咬了咬牙,面上隐隐露出少有的戾气,显然是恨极了。

    溪枫看着自家主子脸上的神情,心里不由紧了紧。

    他是跟着当年的白衣公子一路刀光剑影走过来的,也清楚知晓当今皇上并不是个不作为的皇帝,更不是那等滥杀无辜的昏君,没想到因为这一场战争,就让百姓们失去了信任,甚至成了他们眼里的暴君……

    实在令人寒心!

    或许秦五小姐此次来同州,就是为这一场战争而来。

    当年的沈家小姐,不也有着惊人的才智,甚而帮助皇上打下这个天下的吗?

    莫明地,他将当年的沈家小姐与眼下的秦五小姐联系在了一起。不仅仅因为秦五小姐救了他家主子,更是因为这个秦五小姐的胆量和气魄令人心折。

    “爷,咱们是不是应该更快些?说不定五小姐已经到了同州了!”

    闻言,段宸点了点头,抬头去看天色。

    已经是傍晚了,远处隐隐地已经能看到城墙的轮廓,近处的阡陌农田里草色青青,夕阳的余辉映红了半边天际,光芒并不刺眼,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特别舒服。

    的确是很美的一副画卷!

    如果没有这场战争,画卷还会更美一些罢!

    段宸忍不住叹息,朝身后的溪枫溪林挥了挥手,当先催马前行。(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一百五十九章 信物

    (全本小说网,。)

    正如溪枫所预料的那样。

    秦玥此时已经进了同州城,比想象中更混乱的同州城。

    因为战事的失利,老百姓们人心惶惶,大街上纸屑杂物乱飞。四处都是散乱奔跑的人群,商户们大都关门闭市。

    仅有的一家粮米店门前挤满了人,个个提着口袋翘首以望,焦躁的说话声一浪接着一浪,“我说前面的,快点行不行啊?快来不及了!”

    “来不及?你他娘、的赶着去投胎啊?”

    “哼!你要是不想走,那也只有等着投胎了!”

    “你说什么?你个龟儿子,不想活了……”说话间,一个大汉从拥挤的人群里冲过来,撸起袖子就朝先前说话的瘦汉子揍去。

    这个瘦汉子瘦是瘦,却也瘦得有肌肉,单手接过大汉挥来的拳头,吡着牙骂道:“狗、日的,到底谁不想活了?”

    眼看就要打起来了。

    粮米店的小二手里挥舞着大舀勺,不耐烦地喝斥道:“我说你们两个,吃饱了撑的?要打去外面慢慢打!别影响我们做生意!”

    说着又朝人群里大喝:“后面的,排队去!”

    大汉看了眼周遭闹意见的人群,悻悻地哼了声,使劲甩开瘦汉子的手,骂骂咧咧的走开了。

    这样的情形见得多了。

    秦玥叹了口气,慢慢从街对面的廊檐下走出来。

    她想到过同州会很乱,却没想到会乱成这样。再想想,一旦同州失守,又会是怎样混乱的局面?

    听说刘副将也已经战死,现在临时由神锋营的统领主事。李老将军率领的大军最早也要明天晚上才能到达。

    如果敌人在这个接点发起攻击,神锋营很难抵挡得住……

    想到这,秦玥的眉头越皱越紧。

    几人在附近随便找了个客栈住下。客栈里唯一的一个伙计不情不愿地领着他们上了二楼,指了其中两个房间给他们,转眼人就不见了。

    房间里被褥凌乱,器具上沾满了灰尘,就连窗户上糊的高丽纸,也不知被什么利刃划得残破不堪,空气里充满了浓浓的霉味儿。

    六月皱了皱眉,当先跨步进屋,使剑挑开窗户,挥手挥挥扑鼻的霉味,四下里打量一番,确定安全后才请秦玥进来。

    青樱捏着鼻子收拾了好一阵,才总算腾出块干净地方给自家小姐歇息。

    实在没想到,客栈竟然已经荒废成这样。

    先前那个伙计就说了,他们家老板早带着一家老小回乡下避难去了,其他伙计能走的也都走了,他是因为自己是孤儿,无处可去,才不得不暂时容身在这里。

    又说了客栈早就不对外营业了,吃的喝的也都要自己解决,反正也不打算收他们房钱。

    那边房间的护卫们安顿好后,就过来请示秦玥晚饭怎么安排。

    这样的情况,秦玥哪还有心思吃晚饭,又想着大家都是披星戴月地赶着来同州,一路都没怎么进食休息,也的确需要好好休整了。

    思忖间便叫了秦云去外面买吃的,又让青樱去找伙计要一壶开水。

    待房里只剩下六月的时候,秦玥才郑重掏出一件物事来,“你拿这个马上去一趟神锋营,想办法见一见神锋营的统领郭杨,约他亥时三刻在北城门口见面。”

    六月张大了嘴巴,惊讶道:“小姐,您认识郭统领?”

    她虽然知道自家小姐有些不一般,但委实没想到年仅十岁的五小姐居然跟神锋营的统领有交情。

    秦玥笑了笑,道:“我哪里认得他呀,你也知道我以前多数时候都在别院,连京城也少回呢……”

    听了这话,六月才松了口气。

    “不过这是御赐之物,郭统领总该认得的。”

    六月才刚松掉的那一口气,因为秦玥这话又提了起来,随即翻来覆去地看摊在手里的那一小截不起眼的甚至有些陈旧的剑穗,怎么也不相信这是皇上用过的东西。

    “小姐说这是御赐之物,奴婢有点害怕。万一那郭统领不认,将这东西毁了咋办?”

    不是六月不相信她家小姐,实在是这东西太寻常了些。稍有些武功底子的江湖人行走江湖时,大都会配一把长剑,有剑自然就会有剑鞘,长剑的末端也会有剑穗。

    名门世家的公子出行更是如此。越是绝世名剑,所配饰的剑鞘和剑穗也越是名贵讲究。可是小姐郑重交给她的这截剑穗,就是很普通的丝线所制,没有任何特别。

    以皇上的身份,怎会配饰这样的剑穗?

    “他不会不认的。”秦玥却笃定地道,声音有几分低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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