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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天怜把帽子向上微微顶了顶,借着镜子,悄悄寻找着那个让她吓了一跳的人物。
杜嬷嬷已经在北大街逛了两三个时辰了,手里提着两个大袋子,王后周致和她自己要用的东西已经采购得差不多了,其中还有一些是周致列好单子,让她来买置的给王上和天怜公主,以及两个殿下用的东西。
周致进宫做王后已经好几年了,好些东西她还是习惯用以前做姑娘时候,在街市上采购的民间制作,用不惯宫里的,所以,常常会派杜嬷嬷出宫来采办。
此刻的杜嬷嬷脚下迈着步子,边走边看着左右两边那些摊档上的东西,也只是在走马观花了,已经没有再停下来挑选购买的意思。
杜嬷嬷贴着小天怜的身后走过,经过这个正在试戴一顶大帽子的小姑娘时,杜嬷嬷的脸恰好扭向另一边的摊档,她没有多留意这一侧的帽子摊一眼,因为她今天没有买帽子的打算。
小天怜镜子里看着杜嬷嬷过来,然后,杜嬷嬷经过时,她只是微微一动,就挪到了杜嬷嬷的身后。
杜嬷嬷继续迈步向前,却再也没机会见到独自一人正在北大街上的天怜公主了。否则她真是要大吃一惊呢!
向来顽皮的天怜公主放弃了这个让杜嬷嬷大吃一惊的机会,直到杜嬷嬷走远,她都始终没有发出一声响动,只默默地从镜子里看着杜嬷嬷走远,然后,小天怜放下镜子,摘了帽子,也不试第二顶了,撒腿直奔方恩而去。
“请问,有草编的帽子吗?”方恩正举着货杆,在大声吆喝,忽然听到一个声音这样问他。他低下头去,居然看到了天怜公主。
“咦,小珞儿?你怎么在这里?”看得出,方恩对于天怜公主的出现,是又惊又喜。
天怜公主为此心里小小得意了一下!
“嗯呢,我来北大街这里逛,没想到居然看到了方恩哥哥你。”天怜公主说。
她才不要告诉方恩,她是特意来找他的呢!
“我上午去过学堂,一天哥哥他们说,你要参军走了。。。。。。”天怜公主试探地问。
方恩参军这个消息,她还是想从方恩这里进一步求证一下,万一他没有参军,或者又临时改变主意了呢?
天怜公主想给自己留下一线希望。
“嗯呢,是的,我们后天出发。”方恩点点头道。
天怜公主忍不住低下头去,神色黯然下来。
这一切,都落入了方恩眼中,他揉一揉天怜公主的头,笑道:“走,我带你去看个好东西去。”
方恩说完,把货杆交给旁边摊档的人,让那人替他暂时保管着,然后,方恩转身拉起天怜公主的手,拨开人群向前走去。
天怜公主跟着方恩,钻进了一个帐篷里面。帐篷不大,里面摆着几张长条板凳,板凳上已经坐了四、五个人,有大人有小孩。
方恩也拉着小天怜坐了下来。
“方恩哥哥,我们来这里干什么?”天怜公主一脸不解地道。
“看戏。”方恩道。
“看戏?”小天怜奇怪不已。
她抬头看时,长凳对面果然有个“戏台子”,是一张长桌,桌子上摆着一个木框,木框中央是一块三尺见方的,白色的、薄薄的纱布。
天怜公主心中暗想,难道这些人是准备站在桌子上唱戏吗?
这得是多小的小人儿才能在这么小的戏台上站稳唱戏啊!
天怜公主没敢再问方恩什么,因为她在宫里随着王兄、王嫂也看过戏,那个戏台子可比这个大多了。这么小的戏台子,她是第一次见呢!她不想问来问去,让方恩反问起她以前在哪里看过戏,那样可能就不好解释了。
他们坐下不久,帐篷的门帘被放了下来,挡住了外面的阳光,随着,里面的灯也灭了,反而白纱布后面亮起了一盏灯。
一声梆子响起,白纱布上出现一个披黄帔,着鱼鳞甲,系彩裙,蹬彩靴的美丽女子,婉转的女声亦随之唱响:“自从我,随大王东征西战。。。。。。”
天怜公主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原来真的有会唱戏的小人儿呢!
随后,又有一元雄赳赳的武将登场,还有摇着旗子的兵卒们齐声呐喊:“大王回营啦——大王回营啦——”
画面好不热闹!
天怜公主看得聚精会神,目不转睛。虽然对于剧情她不是很明白,但是,看到最后,那个女主角趁大王不备,自刎倒在舞台上时,天怜公主还是掉下了眼泪。
跟随方恩走出帐篷,重新来到阳光下,眼前猛然变得如此光亮,天怜公主有些不适应,她于是闭上了眼睛。
方恩体贴地站在她前面,为她挡住刺眼的阳光。
俩人就这样站了好一会儿,天怜公主适应了光线,慢慢睁开眼睛。
方恩取了货杆,也不继续卖货了,拉着天怜公主离开北大街。
路上,天怜公主知道了刚才那出戏名叫《霸王别姬》,而这种戏叫皮影戏。
两个人一边走,方恩一边给天怜公主讲皮影戏“一口道尽千古事,双手挥舞百万兵”、“银灯映照千员将,一箱容下百万兵”。
又讲《霸王别姬》“南瓦新开影戏场,堂明灯烛照兴亡。看看弄到乌江渡,犹把英雄说霸王。”
方恩讲得精彩绝伦,天怜公主听得津津有味。
忽然,方恩停下脚步,不走了。
天怜公主有些纳罕,抬头一看,他们正站在“景上书斋”的门口。
他们竟然不知不觉,回到了将军府!
天怜公主心下一紧,这是要到离别的时候了吗?
天怜公主这么想着,鼻子忍不住一酸,眼看着就要掉下眼泪的样子。
方恩忽然一笑,从背包里取出一个东西递给天怜公主,对她说:“小珞儿,这是你要的小草帽。”
天怜公主看时,居然是一只草编的小兔子,小兔子不仅穿了衣服,背上还背着一顶小草帽!
再仔细一看,小兔子衣服胸口处,居然绣着一个小小的“珞”字。
小天怜好欢喜,她跟方恩讲过,她属兔子的,想不到方恩居然就记住了。
“好了,小兔子乖乖,该背着你的小草帽回家去了。”方恩道。
小天怜不情不愿地转过身,走了几步,忽又转身跑回来,对方恩说:“方恩哥哥,你今天没有刮我的鼻子呢。。。。。。”
方恩笑了,他伸出手指,轻轻地、轻轻地,从小天怜脸上滑过,那样子,不像是刮小天怜的鼻子,更像是摸了摸她的脸颊。。。。。。
天怜公主转身,朝将军府走去,酸辣辣的眼泪还是涌上了她的眼睛。。。。。。。
她知道,虞姬并不想离开霸王。。。。。。
虽然,虞姬选择了永诀。。。。。。绾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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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双刺
秋凉馆人来人往,俨然已经成为会颖王都的贵族们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活动场所。全本小说网,HTTPS://。.COm;
而身为秋凉馆馆主的沈鹿呦,一如既往,很少出到前厅来,所有经营管理,都交给总管高轩打理。
两年了,高轩始终清晰地记得,自己那天犹犹豫豫、讲讲停停地,向沈鹿呦汇报了默王闾丘渐接到书函后的情况,沈鹿呦神色大变。
高轩一直都深知沈鹿呦对默王闾丘渐的关心之切,因此,那日清晨,默王的贴身小厮方默存向他讲述默王接函后的种种激烈反应时,他听得很仔细,并一一默记,随后自己向沈鹿呦转述时,也尽量做到了滴水不漏。
只是,那场叙述结束后,沈鹿呦书房中的喑哑,却让高轩手足无措了。平日八面玲珑的高轩,那一刻竟不知该如何进退。
当高轩猛然看到大颗大颗的泪,像断线的珍珠,滚出沈鹿呦的眼眶,不由怔愕当场。几番欲张口劝慰沈鹿呦,却又不知该如何启齿,这样愣怔了好一会,高轩选择了低下头,默默退出房间。
高轩一直想知道这段事件对沈鹿呦内心的影响,却始终未能。从他的角度看来,自那以后,这两年来的日子,沈鹿呦与默王闾丘渐之间保持了既往那种不近不远的老样子。
俩人之间依旧是无事不往来、有事相扶持,看上去彼此之前的一场龃龉不过是露水沾湿了衣襟而已,太阳一出来,就一切如初了。
可是,只有沈鹿呦自己知道,这段伤痕在她心中用了整整两年才平复,两年来,她从不敢回头看自己和闾丘渐这一段品茗赏雪、鸿雁往来的过往。
那里只有伤,只有痛,只有一根深深的、扎进她心里的刺。
两年后的沈鹿呦已经二十四岁,她回望两年前,回望自己牵着一头小鹿初来会颖,她对自己十四到二十四岁的这十年人生,用两根刺做了概括和总结:
十年前,她十四岁,她爱的第一个男子,用一句话,在她心头扎下第一根刺。
两年前,第二个男子,一句话没有说,在她心头扎下第二根刺。
当第一根刺扎下时,她猝不及防,她的心那时候那般娇嫩,还没有经历过什么叫疼。她怕,她躲,她哭,她不愿意,可那根刺还是深深地扎进她心里。
第二根刺来时,她没有怕,没有躲,也没有叫。她咬着牙,眼睁睁看着那根刺扎下来,深深地刺入她心里。
她以为,经过了十年的痛,她已经够麻木,够坚强。可是第二根刺刺入时,她还是感到了疼,疼到最后还是落下了泪。
十年前,第一根刺带给她的疼,让她觉得自己就要死了,或者,活着也像是死去了。
此后,她的心在暗夜里悄悄疼了很多年,没有人呵护,没有人抚慰,只能自哀自怜。
这么多年,她一直都不敢正视那根刺,不敢去回想那句话,她假装忘了,假装当时就没有听清,假装是自己记错了。
因了第二根刺的痛,第一根刺给予她的痛似乎有所缓解,如今,整整十年后,她已经可以、已经敢于去拨开第一个伤口,从那个已经结痂的伤口里找到第一根刺,并且拔出它来,看看那是一根什么木质的刺。
拔刺的过程依然是痛苦的,甚至是痛彻骨髓的,可毕竟,十年之后的今天,她已经可以回头看一看,可以回望十年前第一根刺扎下的经过——
十年前的夏夜,秋凉馆后院的栀子花在梢头开得妖妖娆娆。树下,一几一榻。青石几上,木盘中浅浅一层清水,清水上象脚小火炉温着一壶清酒,几上另有两样小菜,一双青铜樽,两副铁木筷。
一袭白衣的沈双闭眼躺在凉榻上,似睡非睡。沈鹿呦坐一张矮凳,扶着榻头而坐,手拈一朵栀子花,轻轻地描扫沈双的眉,一遍又一遍,缓缓地,细细地。
风是凉的,蛩虫在快乐地鸣唱,沈鹿呦问了沈双一个问题,那是一个她曾经问过很多次的问题:“为什么带我来会颖?”沈鹿呦的声音很轻,于是,她的这个问题,差点被聒噪的虫鸣淹没。
此后的许多年,沈鹿呦一直都在懊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虽然,她这么问的本意,是希望沈双会知情达意地说:“因为我喜欢你。”她一直在等,等沈双这么回答,她以为她总有等到的一天。
可是,对于这个问题,沈鹿呦问了很多次,沈双却始终没有回答,就好像没有听到沈鹿呦的问话一样,自然也更没有按照沈鹿呦的想法来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