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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必须尽快赶回城里去。
霍骁和豆豆一起走出大帐来到了胖麦穗儿安置程小飞的帐篷。
此时的程小飞已经换上了一身干净的衣裳,正和胖麦穗儿两个抢馒头吃。
“喂,你们俩可真不讲义气,我还没到你们就抢上了!”豆豆见他们闹腾得挺欢实,忍不住喊了一句。
胖麦穗儿听到豆豆的声音立刻停下手里的动作站直了身子。
姑娘对她从不苛刻,可主子肯定不允许她在姑娘面前这般放纵。
做主子的奴才一定要恪守本分,在这一点上,胖麦穗儿的脑子向来十分清楚。
程小飞转头一看豆豆和霍骁并肩而立的样子,气不打的一处来。
这些贵族公子最擅长的就是哄女孩子,这才多大会儿沅儿就被姓霍的哄得服服帖帖,简直太可恶了!
他把手里的馒头扔回盘子里,走到豆豆身边:“沅儿,咱们马上离开这儿去四川寻伊婆婆。”
一想起那位马大小姐他心里就堵得慌,沅儿再在这里待下去肯定会吃亏的,还是赶紧离开为妙。
豆豆知道程小飞还在生霍骁的气,扯了扯他的袖子道:“小肥哥哥,咱们不远万里来到凉州,怎么着也得休整几日吧。”
霍骁小心眼儿的毛病又犯了,一双凤眸直直看着豆豆。
你这话啥意思?合着一切行动都听程小飞指挥?
豆豆白了他一眼,她知道程小飞还在生霍骁的气,扯了扯他的袖子道:“小肥哥哥,就歇几日好不好。”
程小飞见豆豆有些为难哪里还强硬得下去,斜眼看着霍骁道:“那咱们就回凉州城去,我才不想吃某些人的饭!”
霍骁嘴角一弯笑道:“看来大家是不谋而合,既然程少爷嫌弃我这里的饭难以下咽,咱们进城里去吃饭,算是给你们接风洗尘。”
很快就有人替他们备好了马匹。
豆豆万万没有想到,霍骁会送给她一个天大的惊喜。
“豆沙——”
她尖叫着跑向了身形优美毛色深红,傲娇而漂亮的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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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马大小姐
近一年的时间,豆沙高了壮了,从前的脾性却一点未变。
在白虎营中,除了专门负责照料它和芝麻的马夫,只有霍骁和书墨能靠近它。
就连霍骁的副将蒋申和冯霁,多次向要尝试接近都以失败告终。
此刻豆沙见到它的小主子,从书墨手中挣脱出来朝豆豆跑去。
一人一马异常亲热,尤其是豆沙,竟像是撒娇一般把大脑袋拱在豆豆肩上,把站在一旁的几名侍卫看得直咂舌。
他们跟随小王爷也好些日子了,虽然不如之前的铁良和周侍卫那般亲近,但对这匹马并不陌生。
甚至于有些人一开始还暗中嘲笑过“豆沙”这个名字,等得知了小王爷的坐骑名叫“芝麻”之后,全都不约而同地闭上了嘴巴。
没想到坏脾气的“豆沙”也有这般温良驯服的一天。
只是不知道这名穿着农家粗布衣裳,有些娘们兮兮的少年是什么人物,居然能同时得到小王爷和豆沙的青睐。
霍骁拍了拍豆豆的肩膀,笑道:“咱们该出发了。”
豆豆转头看着他,一双美眸中全是谢意:“彻哥哥,谢谢你把豆沙带到这里。”
竟不问为什么,而是直接道谢。
霍骁心里很满意,弯起手指轻轻弹了她的脑门儿一下:“傻丫头,和我说什么谢,不过是睹物思人罢了。”
豆豆愉悦地朝程小飞和胖麦穗儿一挥手,大家各自上马离开白虎营,朝凉州城飞驰而去。
※※※※
白虎营最南边的一顶帐篷里。
一名女兵刚伺候马明玉用完午饭,另一名女兵急匆匆跑了进来。
说是女兵,其实她们全都是她身边的大丫鬟。
马明玉是怀远将军马岩的独女,从小在将军府里说一不二,又有一身不俗的武功和骑术,因此在凉州地界儿上,几乎所有人都以“大小姐”呼之。
她不但自己喜爱舞刀弄枪,身边的丫鬟也被逼得个个都学了三招两式。
因为她时常出入白虎营,丫鬟们也就随行做了女兵。
一来伺候陪伴她,二来也可以壮壮声势。
马明玉虽然行为举止和京中贵女们有所不同,但骨子里却还是一副闺秀做派。
说白了她就是一个矛盾体,又想特立独行保持自由自在的生活,又不想让某些她看重的人觉得她的行为粗鲁。
见那丫鬟跑得太匆忙,她轻斥道:“忙什么!让人家看见成何体统!”
这个“人家”指的是谁,屋里的一干人都心知肚明。
如今白虎营不比从前,随处可见霍小王爷的人,她们是大小姐身边贴身伺候的人,一言一行必须小心谨慎。
丢了自己的脸事小,绝不能让霍小王爷把大小姐看轻了。
那丫鬟名叫依巧,听到马明玉的声音赶紧止住了脚步,十分规矩地行了个礼才道:“大小姐,方才小王爷又出去了。”
马明玉人如其名,生得十分端庄明艳,和她的嫡亲姑姑马贤妃有几分相像。
“可知道他去哪儿了?带了多少人?”她的脸色瞬间变得很不好看,声音里透着一丝寒意。
依巧小声答道:“带了大约十几名侍卫,具体情况奴婢没敢多打听。”
马明玉银牙暗咬,尽量心平气和道:“下去吧。”
依巧忙不迭地溜出了帐篷,旁人都以为自家大小姐性格爽朗大气,其实那不过是表面现象罢了。
好在这里是白虎营而不是将军府,否则今日她休想全身而退。
依巧离开后,帐篷里剩下的丫鬟们谁都不敢吱声,就怕说错了什么话又被大小姐记上一笔。
马明玉坐在妆台前,完全没有了重新整妆的心情。
“依香,你觉得今日那少年有什么古怪吗?”她转头看向方才伺候她用饭的丫鬟,尽量用柔和的声音问道。
依香是她身边最聪明的丫鬟,可此时依旧没能立刻领回自家小姐的意图。
少年?
是之前偷袭霍小王爷被抓的那个,还是后来在白虎营里打马狂奔的那个?
依香觉得自己脑袋完全不够用,大小姐身边真不是好待的。
她硬着头皮道:“大小姐指的是……”
马明玉轻哼一声道:“自然是骑马的那一个,你别看那小子穿着一身粗布衣裳,灰头土脸的就把他看轻了,如果他不是大有来头,书墨会那般紧张?”
如今白虎营表面上是霍骁说了算,实际上还是她马家的地盘。
除了霍骁大帐附近的事情她打听不到之外,其他大事小情哪有瞒得过她的。
书墨虽然只是霍骁身边的奴才,平日里满大营的将士们,包括她爹怀远将军马岩,谁不把他当个爷供着?
今日那小子竟能让书墨是那样的态度,这件事情必然有不同寻常的地方。
说不得就和京里的某位皇子有关。
她想起了姑姑前几日的来信,提起了如今京城里的形势,她暗暗握紧了拳头。
依香毕竟只是一名丫鬟,哪里会想得这么复杂。
她只是觉得大小姐太过多虑了,来人是少年又不是少女,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那些士兵们私底下议论小王爷和攻击他的那名少年有什么暧昧,说小王爷从不近女色,八成是有什么断袖之癖,她才不相信。
霍小王爷那般光明磊落的少年郎,怎么可能是那样龌龊的人。
连她依香都能看得出来的事情,难道大小姐还会看不明白?
不过……有些事情也不好说。
都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大小姐已经被霍小王爷给彻底迷住了,昏了头也很正常。
依香笑道:“管他是什么来头,奴婢只知道咱家大小姐是西北第一美人,除非眼睛瞎了,谁会不喜欢?”
马明玉抬头看了看镜中自己那明艳的脸庞,渐渐松开了紧握的拳头。
她轻笑道:“的确,管他是什么来头,就算是瑞嘉郡主裴锦歆,也不过一个绣花枕头,哦……错了,芯儿是一包草,皮儿上的花也绣得一般。”
屋里所有的丫鬟赶紧附和着咯咯笑了起来。
马明玉嘴里把裴锦歆说得一文不值,像是毫无威胁一般。
其实她心里清楚得很,别说自己只是长得漂亮,就算真是天仙下凡,和人家裴锦歆也没法儿比。
皇室宗亲,勋贵子弟,娶妻看得是门第,从来和容貌无关。
更何况人家不但胎投得好,与霍骁还是指腹为婚,她一个正三品将军的女儿,在大西北都低了霍文茵一头,又能把裴锦歆怎么样?
正如姑姑所言,霍骁的身份比起皇子并不差什么。
侧妃,她只想一个侧妃的名分。
虽然有些糟践自己,但一想到那俊美无双的脸庞、修长矫健的身姿、尊贵无比的身份,一切都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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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芳心沉沦
马明玉今年十四岁,和裴锦歆一样也是从小被家里人娇养着长大的。
裴锦歆在京城无法无天,她在凉州城同样无人敢惹,是出了名的带刺玫瑰。
所不同的是裴锦歆头脑简单,做事只凭一时高兴,既冲动又暴躁,其实她也并没有真的做过什么恶事,却得了一个恶名。
而马明玉非但长相结合了马将军和将军夫人于氏的优点,性格方面也是集中了父母的长处。
马将军勇武而狡猾,于氏聪明而隐忍。
马明玉九岁那一年,随着马将军去兰州府参加霍大将军的寿宴。
在兰州城的定北王府,她第一次见到了霍大将军唯一的嫡孙小王爷霍骁。
身为太子良娣的内侄女,霍骁这个名字她自然不陌生。
从姑姑频繁的来信中,她甚至还知道霍骁宁可和草包宇文恺做朋友也不乐意搭理自己那优秀过人的表兄宇文怿。
对此她嗤之以鼻,这般识人不明的男孩子,将来怎配执掌五十万西北军的军权?
然而,霍大将军寿宴上那惊鸿一瞥,让马大小姐的一颗芳心从此沉沦。
按于氏的想法,她膝下只有这么一个女儿,将来势必要招赘一名上门女婿,那样她便一辈子都能和女儿在一起。
而马将军原先的打算,是想和妹妹亲上加亲,让女儿嫁与外甥宇文怿,说不定将来还会有一份大造化。
可太子良娣马芸蔚自有她的想法,她的儿子将来想要染指皇位,单凭马家那点势力是不够的。
裴顾两家早已拧成一股绳,不是她能撼动的。
唯有从势力最大的霍家身上下手。
可小王妃的位置早已被裴锦歆占据了,马明玉顶多能做一名侧妃,这未免有些遗憾。
随着裴锦歆越大越不成样子,马芸蔚觉得这点遗憾基本可以忽略不计。
以明玉的姿色和资质,真和裴锦歆一起嫁入霍家,霍骁会向着谁不言而喻。
霍家的男人宠爱侧室早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到了霍骁这一辈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改变。
何况近水楼台先得月,明玉只要赢得了霍大将军的喜爱,将来在与裴锦歆的争斗上又多了几分底气。
所以在马明玉的婚姻大事上,她们姑侄俩算是不谋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