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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归-第2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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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明玉怎会看不出她笑得勉强,又不好再说什么,行了个礼离开了。

    于氏脸上恢复了郁郁之色,从她得知被马岩骗了的那一刻起,夫妻之间已生嫌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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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章 前因后果

    于氏因为无子,前些年真没少折腾。

    求医问药,向子嗣兴旺的人家求秘方,行善积德修桥补路,送子观音更是天天跪拜,甚至还听老人们的劝说,收一名义子在膝下改改运。

    虽然马明瑞是她看中的女婿人选,但成了义子之后她还是尽心照顾他。

    然而,如此这般诚心,照样没能带来半个儿子。

    还是在马岩的劝说下,她这些年才算是渐渐看淡了,没有再继续服用那些能把人苦死的药汤子。

    从前她还觉得马岩实在是个不可多得的好丈夫,把自己看得比儿子重。

    现在想来,这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

    他马岩知道为了没能给他生个继承香火的人,她有多内疚么?

    甚至每每想起当年那个成型的男胎,本该十分膈应的心里都觉得非常可惜。

    当年就算是去母留子,把那孩子养在自己名下,也比膝下无子强一万倍。

    没想到这份内疚的背后竟是一个谎言,一个骗局。

    远嫁万里之外,丈夫是个骗子,唯一的女儿好高骛远……

    她歪在榻上,觉得自己这辈子活得真是没意思透了。

    天早已黑透,于氏却一点也不想唤人进来伺候她梳洗睡觉,就这么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不知道过了多久,她被一阵暖意惊醒。

    睁眼一看,原来自己竟已经躺在了内室那张精美的拔步床上。

    昏黄的灯光映照下,马岩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庞少了平日的刚硬,多了几分柔情。

    他替于氏掖了掖被角,温声道:“夫人太不注意保重身体了,虽然天气不冷,你也不该睡在榻上。”

    要搁往日,于氏一定会觉得自己实在是好福气,嫁了一名叱咤疆场的武将还能得到这般温柔的对待。

    可今日她却觉得灯下这名满目柔情的俊朗男子竟是这般虚伪和陌生,让她几乎想要呕吐。

    她是典型的大家闺秀,性格向来隐忍,可此时此刻,她却一点也不想继续忍下去。

    “马岩,你这般做戏不觉得辛苦么?你不累,我累了。”她从被窝里伸出手按了按眉心,开门见山道。

    马岩本来打算给于氏倒一杯热茶,听她这样说止住了手上的动作。

    他凝视着面容依旧秀丽的妻子,叹了一声道:“子音,你心里有什么委屈,有什么想不明白的事情直接来问为夫就好,何必和自己过不去,更不该让玉儿掺和进来。”

    于氏闺名子音,两人成婚之初马岩都是这样称呼她的。

    后来他的职位越来越高,她又忙着操持家务,不知不觉中“子音”成了“夫人”,“夫君”成了“老爷”。

    此时听马岩再次唤她的闺名,于氏竟有些恍若隔世的感觉。

    只是他方才这几句话,听起来是在安抚她,实则有一股指责的意味在里面。

    指责她不该把这样的事情让女儿知道,让他这个做父亲的脸上无光。

    于氏冷笑道:“莫不是方才玉儿去找你,听了那些话觉得没面子了?”

    马明玉的脾气她很了解,在她需要讨好的人面前或许还能装出几分隐忍的样子,在把她捧在手心里的马岩面前却从来都是炮仗一样,一点就着。

    女儿会去找马岩本就在她的算计之中,可没想到她竟这般着急,连一晚上都等不了。

    但这也没有什么不好的,早说早了,通过女儿的嘴把话挑明,省得装了十几年和睦恩爱的夫妻俩一时半会儿拉不下脸来。

    马岩有些恼羞成怒,正如之前于氏对马明玉说的,哪个男人会愿意把这样的事情告诉妻子,更不用说尚未出嫁的女儿。

    这根本已经不是面子的问题,而是关乎一个父亲的尊严。

    他堂堂的正三品怀远将军,白虎营主将,手中掌握五万铁骑,到哪儿不是前呼后拥威风凛凛?

    回到家里却被十几岁的女儿指着鼻子问自己是不是不能生孩子,世上还有比这更荒唐的事情么!

    他本以为于氏出身高教养好,是个不可多得的贤妻良母。

    没想到她竟把唯一的女儿教成这个样子!

    于氏根本不看他已经发青的脸色和快要喷出火来的眼睛。

    她坐起身来靠在床头,柔声道:“说吧,你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事已至此,她并不想和马岩撕破脸皮,只不过是想把事情的前因后果弄清楚罢了。

    十几年的夫妻,岂是说分开就能分开的。

    马岩当然能领会她的意思,哪里还有什么火气,有些颓然地坐在了床边。

    半晌之后他开口了:“夫人想来该记得,那一年你刚有了两个月的身孕,陛下被先帝贬谪至西北……”

    听他把话简单说了一遍,于氏几乎听呆了。

    她一把揪住马岩的袖子,凄然道:“这么说,你就是为了救贤妃娘娘和三皇子,所以才伤到了身体,导致再也不能……”

    马岩有些愧疚地抚了抚于氏单薄的肩膀:“夫人,这也怪不得娘娘和殿下,于公他们是主子,我是下属;于私他们是妹妹,是外甥,我是长兄,是舅舅,都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受伤,甚至丢了性命……只是这些年委屈你了。”

    于氏早已经泪流满面,这样的事情她能说什么?

    只是伤心之余她又觉得有些地方不对。

    她抹了一把眼泪道:“可这些年你明明还是可以的,也没有比从前差很多……”

    这已经是官家嫡女出身的于氏所能说出的最露骨的话了。

    马岩也觉得十分尴尬。

    他是一名武将,在军中什么样的荤话没有听过,甚至他自己也没少讲。

    可此时此刻,让他和做了十八年夫妻的于氏在内室里谈论男人行不行的问题,他还是觉得非常不自然。

    他嗫嚅道:“太医说了,我这个属于伤了……其实不会影响夫妻之事,只是让女子受孕已经几乎不可能。”

    于氏不懂医理,并不想追问到底是伤了什么,此时她只觉得替马岩感到难受。

    她捧起马岩的脸庞,轻轻摩挲着他的脸颊,正色道:“夫君,那这还能治吗?”

    马岩眼睛里瞬间迸发出亮光:“我本来已经不抱什么希望了,可贤妃娘娘最近的一封信里给我带来了好消息。”

    于氏也很激动:“快给我说说。”

    她才三十出头,只要马岩医好了伤病,老蚌生珠也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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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三章 是他表舅

    冯霁觉得自己越来越看不懂钟离瑷窦这个人了。

    一开始他并没有看得起他。

    只觉得这小子长得女里女气唇红齿白,好看得太过分,别说是男孩子,简直比他十几年来见过的所有女孩子都漂亮。

    一个年纪这么小,又单薄得浑身上下没有三两肉的少年,居然已经是正五品的武略将军。

    无非就是仗着先福王妃的裙带关系,在辽东都司福王帐下混个好位置罢了。

    好在听小王爷说他并不是到白虎营来和他们共事,一个多月后就要离开。

    否则他一定让钟离瑷窦知道,大西北可不是她这样细皮嫩肉的小子能混得走的!

    可两日后他对“爱斗将军”完全是刮目相看。

    这小子长得这般漂亮斯文,没想到还是个狠角色。

    不是对别人狠,而是对他自个儿狠。

    气力不足心又软,偏偏和一群糙老爷们儿缠斗了两日。

    明明见他累得快趴下了,如玉的小脸上却没有表露出半点怯战的情绪,就算是被自己摔了个屁股墩儿,他连哼都没有哼一声。

    那一下摔得可真是不轻,连他看了都觉得疼得慌。

    当然,他脸上挨的那一拳也足够狠辣,关键是青紫着一张脸,真是丢人之极。

    但不管怎么说,自从打了那一架之后,他算是对钟离瑷窦刮目相看。

    不愧是小王爷家的亲戚,连这股狠劲儿都是一样的。

    今日上午士兵们在营帐门口瞎起哄,他甚至冒着被小王爷修理的风险,眼睁睁看着一大群糙老爷们儿和钟离瑷窦斗酒。

    其实他是想看看这小白脸子会不会有服软的时候。

    没想到那瘦了吧唧的小子竟会有如此惊人的酒量。

    眼看着一大坛子酒就这么没了,他却依旧神采飞扬,一双眼睛越发亮如星子。

    冯霁是懂酒的人,知道今日是遇上海量了。

    只是不知那小子小小的肚皮是怎么装下这一大坛子酒的!

    他斗酒的兴致就这么被提了起来。

    可惜,自以为酒量过人的他依旧败下阵来。

    说钟离瑷窦是千杯不醉可能有些过分,但他敢拍着胸脯说,整座白虎营里能喝得过他的人绝不超过一个巴掌。

    在军营里要想在短时间里让人服气,要么拳头硬,要么酒量好。

    他如今算是彻底服了钟离瑷窦。

    冯霁今日光顾着喝酒就没吃过旁的东西,此时浓浓的烤肉香气在营帐周围飘散,他早已无比乖顺地坐在了火堆前。

    一双眼睛直直盯着开始冒油的烤肉,险些滴下口水来。

    坐在他身边的蒋申正忙着烤羊腿。

    见他一副馋相便打趣道:“和钟离小将军斗酒,不怕小王爷收拾你?居然还敢留下来吃烤肉。”

    蒋申和冯霁两人都长得周正。

    冯霁棱角分明,蒋申面如冠玉。

    此时在火光的映照下,蒋申一张脸如上等美玉一般润泽透亮。

    在大西北风吹日晒好几年,居然没能把他晒黑。

    冯霁并不接蒋申方才的话,笑道:“蒋申,从前我觉得你长得跟个大姑娘一样标志,如今一看这钟离瑷窦,竟把你都比下去了。”

    关于自己男生女相的问题,蒋申这几年在军营里听得太多,早已经麻木了。

    他不以为意地耸了耸肩:“钟离小将军是小王爷的亲戚,长得好很正常,又岂是我们能比的。”

    冯霁一拍他的肩膀:“蒋申,你这话我就不爱听了,虽然咱们出身算不上高贵,照样能和钟离瑷窦交朋友。”

    蒋申笑着摇了摇头。

    冯霁压低声音道:“说来不怕你笑话,如果哪个女孩子长成他这副模样,又是这么个脾性,我冯霁就算是费尽九牛二虎之力也要把她娶回家!”

    女孩子?

    蒋申抬起头看向坐在另一堆火前烤肉的霍骁和豆豆,似是想要发现一些不同寻常之处。

    冯霁性格粗粗拉拉,见对方不说话觉得无聊,羊腿没有熟透又吃不成,他索性站起身来晃晃悠悠到了霍骁身边。

    霍骁知道豆豆最喜欢吃的是鸡腿,今日还专门打了两只山鸡回来。

    山鸡比羊腿好熟,此时豆豆已经啃上鸡腿了。

    一张小嘴吃得油光光,一双美眸满足得眯成两条缝儿,把一旁的霍骁看得心情大好。

    冯霁却顾不上看他们,因为他的注意力全被烤山鸡吸引住了。

    趁霍骁和豆豆不注意,他把爪子直接伸向了另一只烤山鸡。

    胖麦穗儿一声怒喝:“我说冯副将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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