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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话本子里,认女儿,不都是得弄个什么梅花烙印,红色胎记,再不济认个玉佩之类的么?怎么到我这里,便是几岁尿床了。
她想着,一用力,手中端着的白胎金菊碗顿时变成了粉末,纷纷洒洒的掉在了圆桌子上。
屋子里的人都傻眼了。
刚才,他们大约是眼花了吧。
临安长公主眼睛一瞪,“今儿的事情,但凡有半点风声透露出去了……”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听到门口一声吼,“小五,你再捏一只碗,给爹爹看看。”
闵惟秀一抬眼,就瞧见了站在门口的武国公闵归。
他身高九尺有余,声若洪钟,面上垂髯,双目炯炯有神,在他三尺之内,你都能够感觉到那股子热血沸腾的煞气。
端是一名神勇名将。
只可惜,大陈朝重文轻武,武将多半没有什么好下场。
闵惟秀望着武国公笑了笑,又拿起了一只碗,轻轻一捏,碗便碎了。
闵归一见,哈哈大笑起来。
“倒是没有想到,我闵家的天生神力,两个儿子都没有继承,倒是传到了我闺女身上。小五莫怕,听说过大庆朝那位铁锤李将军么?她同咱们闵家,倒是颇有渊源,我儿日后定不输她。”
武国公说着,一把拽起了闵惟秀的手,“来来来,小五,让阿爹瞧瞧你的真本事。”
父女二人还没有走到门口,就被临安长公主给拦住了,“官人这是做甚?惟秀这是生来的本事,当年战乱我等上战场受过多少苦楚,费了那么大劲儿,可不就是为了让后代安稳。”
“惟秀是个小娘子,日后呼风唤雨不在话下,如今太平盛世,何必去当那吃力不讨好的武将?你说家中传承不能断,我长子惟瑾已经子承父业,何必搭上惟秀。我藏了这么些年,可不是让你瞧她本事的。”
闵惟秀出身高,当世没有几个男儿能够匹配,本来就让夫家担忧会趾高气昂了,再加个天生神力,谁人敢娶?
万一惹恼了她,都不用回武国公府告状,自己个一巴掌就能拍死夫君全家,不能想啊不能想!
武国公摸了摸脑袋,“小五一出生你就发现了,那我怎地半点不知?”
临安长公主翻了个白眼儿,“旁的小娘子都有乳母,为何我惟秀没有?因为她年幼之时,换的乳娘三十有余。”
若不是闵家富裕,她又是公主,闵惟秀得饿死。
你问为何?她年幼之时,不会控制自己的力气……
每喝一次奶,都会给那些奶娘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一直换了三十余个,好不容熬出了月子,临安长公主终于决定不再祸害旁人了,只用勺子喂奶与她喝,就这样,小家伙长牙的时候,还崩坏了好些勺子呢。
第三章 女衙内倒拔垂杨柳
“再说惟秀刚刚学习走路之时,还记得你那日归来,说家中有鼠患,将你的演武场都打了洞么?”
武国公忙不迭的点头,“可不正有此事,我使人抓了只凶猫,倒是半点用处也无,一修好,又有洞了。/全本小说网/https://。/啊,你是说……”
武国公惊讶的看向了闵惟秀。
闵惟秀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这些往事,她以前可没有听阿娘提过。
“正是惟秀弄的。小童学走路,可不都是高抬脚,旁人只是咚咚作响,偏生她一脚一个窟窿洞……”
“还有她周岁之时,刘圣人送了一个金项圈儿,上头镶嵌着明珠,十分的华贵,我就那么一会儿没有瞧她,得,上头的明珠都被她抠了下来,滚落一地,金项圈儿已经变成了金疙瘩。”
闵惟秀听得直咋舌,原来年幼之时,她简直就是人间凶兽啊,周围的人能够活到现在,也是不易。
临安长公主说的刘圣人,便是当今皇后,大陈朝管皇帝叫官家,管皇后叫圣人。
刘圣人的侄女刘鸾,便是太子妃的热门人选。
武国公听着直挠头,“夫人你越是这样说,我心中越是痒痒,我这闺女本事可大了去了。岂能泯灭在闺阁之中?便是不上战场,那也不能荒废了本事才对。不然,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再说了,北有辽狗,西有夏贼,岂能说什么天下太平?”
闵惟秀深以为然。
武国公府看着高楼万丈,实际上已经是危机重重,只有一年,他们一家子便要遭受翻天覆地的变化。
无论是美貌还是财富,都没有给她活路。
倒是她的这一身蛮力,才让她保住了二哥的小命,才有了雁门关的闵将军。
地位是别人给的,只有本事是真正属于自己的。
不分男女。
“阿爹阿娘且随我来。”闵惟秀说着,大步流星的走了出去,险些扯到了罗裙。
在她的小楼之下,便是一个小花园子,如今已值深秋,有些萧瑟,草黄叶枯,只有一些金菊傲霜,方才显得有些生气。
临安长公主看了王嬷嬷一眼,王嬷嬷心领神会的领着所有的下人全都离开了小楼,远远的散了去。
闵惟秀伸手一指,“阿爹可见此柳,春日常飘柳絮花儿,惹得二哥咳嗽,待我拔了它去。”
武国公一瞧,好家伙,这老柳树他一人环抱不能,委实雄壮,根深盘杂,便是让那下人来挖,也不是一时三刻能够挖得完的。
他以力量见长,也不敢夸下此等海口,自信能够倒拔垂杨柳!
闵惟秀走到柳树跟前,轻轻的拍了拍,深吸了一口气,往下一蹲,伸手抱住了树干,大吼一声,然后猛的一用力。
只见那老柳树颤巍巍的从土里被拔了出来,露出了黄白色的根茎,带出来一大坨的土。
闵惟秀将那大树抱起,靠墙而放,这才拍了拍身上的泥。
临安长公主险些晕厥过去,我的儿啊,你这样如何能够嫁得出去?
太子妃千万别想了啊,就我那太子侄儿,你捏死他还不跟捏死臭虫一样?睡个觉做梦拍一下,那就是弑杀储君啊!
韩国公石家的二郎,还有郑国公家的王八郎,都是以膀大腰圆粗糙著称,指不定经得住……
临安长公主惶惶不安,这么多年不见闵惟秀显露本事,这一看,当真是超出她的想象。
而武国公则是欣喜若狂,双眼冒金光。
再一想到闵惟秀已经十四岁了,未练过童子功,便一跳三尺高,懊悔不已,“夫人误了小五啊!”
此刻临安长公主还没有回过神来,武国公已经拽起闵惟秀,就往他的兵器库飞奔而去。
武国公府在开封城的东北角,闵惟秀站在小楼上,就能瞧见皇宫的屋檐子。
闵老夫人共生了三子,除了长子闵归好武之外,其余二子都是文臣之路。其中二子闵文头些年中了进士,前途大好。
三子屡试不弟,索性求了长兄,给他谋了个出身,外放做官去了。
另有老四,乃是庶出的,平日里住在南边的一角,一家子除了晨昏定省之时,颇为低调。
这武国公府原是二府拆墙合并而成,那东边的乃是临安长公主府,西边的乃是武国公府,这占地之广,可谓惊人。
这也是府中常被人诟病的地方,说是违制。
闵惟秀穿过了亭台楼阁,到了前院的演武场,武国公拉着她便进了兵器库,“小五,你且看看有无趁手的?”
这还是闵惟秀第一次进入武国公府的兵器库,上辈子直到武国公府遭逢大变之前,她都在努力的做一个名门淑女,哪里来过这等粗鄙之地。
到后来,去了边关,想要再回府,却已经是不能了。
闵惟秀一路看过去,这里简直是兵器如林,有那金丝大环刀,闭月羞光剑……
闵惟秀第一个提溜的便是一对板斧,武国公见状笑道:“这可是大庆开国名将,程咬金用过的,我儿好眼光。”
“不够凶。”她可是要当大恶人的,提着板斧实在是不够威武雄壮。
武国公点了点头,“那关刀如何,传闻是关二爷用过的,要不那对大锤?传闻是李将军的天马流星锤!”
闵惟秀深深的看了武国公一眼,她阿爹到底是从哪里弄来这么些凶器的啊!
莫非是真的,他当真是个贪赃枉法的大奸臣?
闵惟秀想着,“阿爹,可有狼牙棒?”
武国公哈哈大笑,“女承父业,你长兄力气小,学的是那花枪,要捅好多枪,才会死人;哪里像阿爹我用狼牙棒,辽狗便是不死,咱也剐掉他的一身皮。快来快来,我这儿最不缺的便是狼牙棒。”
闵惟秀点了点头,上辈子她离开武国公府的时候,什么都没有拿,只拿了武国公一直傍身使用的狼牙棒,是以她最顺手的兵器,也是这个了。
话说这狼牙棒,当真是凶残,非猛人不能用,你说为何?
因为棒头用铁铸造,打击起来犹如重锤,偏生它还遍体长满了铁钉与倒钩,这一棒子打下去,敌人满身都是血窟窿,可以说是出棒必见血,乃是杀人利器。
那一般人,自己个提溜在手上,都遍体生寒。
有传闻当年武国公征战沙场,靠着狼牙棒屠杀千人,让人闻风丧胆。哦,后来这些战败小国都并入了大陈,武国公英雄变狗熊,被那些文人骂奸贼,不人道,铁石心肠。
闵惟秀伸手掂量来,掂量去,终于选了最重的那一根,“阿爹,我就选它了。”
武国公乐呵呵的点了点头,“我的儿,来同阿爹走一招。”
第四章 小王再躺会就起来
闵惟秀毫无章法。/全本小说网/https://。/
她被赶出开封城,去雁门关的时候,是第一次拿狼牙棒。
初次杀的人,是一个长了驴腰子脸的辽国小兵,她什么也不会啊,那个心慌慌,抄起狼牙棒,想起了安喜拿着鞋子拍虫子的手法,一通狂拍。
好家伙,将那小兵简直拍成了一滩肉泥,方圆四丈之内不敢站人。
闵惟秀吐了个昏天暗地,一边吐一边杀,一边杀一边吐。
可把辽国人恶心得吃不下饭去。
就这么吐了月余,总算是脱胎换骨成长了起来。
是以,她根本就不会任何招式,就算会的也只是杀敌数年,血战出来的本能。
闵归征战多年,一瞧便知,顿时皱了皱眉,“惟秀藏在深闺,出手倒是颇为老练。”
闵惟秀咬了咬唇,她也可以慢慢来,佯装不通,一步步的来,那样父亲只会觉得她学得快,是武学奇才。
可是时间不等人。
再过半年,她阿爹就要出征,然后打了一场惊天败仗,具体的情形她不知晓。只知道阿爹再回开封的时候,长兄没有回来。
日日有人在她家门前扔石子儿,那茶楼酒肆里,全是奸贼闵将军嫉恨大忠臣成将军,害他撞死李陵碑前,还杀死了成将军的三个儿子……
什么叫做天怒人怨,那就是,就连官家都压不住万民的悠悠之口,夺了他的大印,只留虚爵。
阿爹阿娘无奈出了开封城,回大名祭祖暂避风头,万劫不复就此开始。
她闵惟秀回来了,可不就是要力挽狂澜的么?
练武不是一朝一夕之事,她没有时间去蹲半年的马步,踩上半年的梅花桩。
她要随父出征,谁拦都不行。
“许是女儿,天生就通,像是吃饭饮水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