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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惟秀摇了摇头,那常明脸色微变,低着头不说话。
“是什么时候,开始发现有虫子的呢?”
瑶娘想了想,有些不确定的问常明道:“大概半个月前吧,对吧明哥?那日有虫子爬你腿上去了,你吓得还弹错了一个音。”
常明抿着嘴唇没有说话。
姜砚之叹了口气,“松仁,你先领着瑶娘出去,我有事问常明。”
瑶娘顿时紧张了起来,又紧紧的拽住了常明的袖子,常明伸出手来,揉了揉她的脑袋,轻声说道,“瑶娘先出去吧,没事的,这是三大王。三大王你知道的,他是个好人。他不过问我打听一点事儿罢了。”
瑶娘轻轻的点了点头,咬了咬唇,看了姜砚之一眼,确定他的确是又白又胖,像一颗珍珠似的闪闪发光,同传说中的三大王一模一样,这才放了心,走了出去。
待她出去了,姜砚之这才开口问道,“常明,你知道自己身上出了问题了吧?那虫子,都是冲着你来的。”
常明一怔,垂下了头,“半个多月之前,有一日夜里,我躺在床上睡觉,突然觉得腿上酥麻难忍,坐起来一瞧……好多虫子,密密麻麻的,想要钻进我的被子里去。我的腿上,也都是虫子。”
“我一开始没有多想,因为是腿上不小心沾了蜜之类的。我在樊楼抚琴,有时候也会不慎碰到汤汤水水之类的东西,说不定在哪里沾到了也是说得过去的。”
“可是家里的虫子越来越多。不但如此,我还能够闻到,自己个身上的有一种奇怪的味道,就像是……就像是什么东西腐烂了一样。刚开始是脚,后来慢慢的,到手……我便知道,我的身上,一定发生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了。”
常明说着,手一抖,不小心碰到了旁边的琴,发出刺耳的声音。
“我觉得自己,大约在一个月之前已经死了。”
闵惟秀看着常明,心想这厮也是个神人。
知道自己已经死了,竟然还敢到大庭广众下来抚琴,就不怕哪一日,一抚琴,吧唧一下,手指头掉了。
一回头,咕噜噜的脑袋就掉下来了,这得是多惊悚的事情啊!
若是她,那一定让人给她也造一个大墓,里头放一口可以滚来滚去的棺材,躺在里头,大吃大喝几日,等到实在是要烂掉了,再躺进去,舒舒服服的登极乐!
对了,阳间的金银元宝,去了那地府也能用,那她的墓里,要堆满金银元宝,闪亮亮!
这样便是死了,也不用怕饿肚子了。
闵惟秀说着,敬佩的看了常明一眼。
“一个月前,发生了什么让你觉得自己在那会儿已经死了的事?你又遇到了什么特别的事情,才会死了又没有死?”
常明脸色一变,紧紧的掐住了自己的手心,过了好一会儿,才说道。
“一个月以前,那是在夜里,侯府的李大官人也像今日一样,点了瑶娘去唱曲儿。他们那屋子里,一共有四人。两个姓李的,李淳同李江,一个姓徐,叫徐慕卿,一个姓黄的,叫黄梁。”
“徐慕卿饮多了酒,拉着瑶娘的手不放,非说要纳她进府为妾。我同瑶娘青梅竹马,感情深厚,想着等攒下了一笔银子,就买几亩薄田,盖一个草屋,然后结为夫妻。”
“瑶娘不是那攀龙附凤之人,吓得要命。我实在是忍不了,就同徐慕卿争执起来。他气愤不过,狠狠的揍了我一拳。”
“一拳就把你打死了?”闵惟秀惊讶的问道。
常明摇了摇头,“没有,他打的是我的肚子,我一时不擦,摔了一跤,扭到了脚。”
“就在我们回去的路上,我发现,有人跟踪我们!我回头瞧了好几日,可是都没有发现人。”
第三百七十一章 活死人(三)
“我们这些卖艺的,大多数都窝在城南,那里鱼龙混杂的,有许多黑漆漆的小巷子。(全本小说网,https://。)若是平日,我自是不怕,但那日我伤了脚,一瘸一拐的,又总听到脚步声,心中急得不行。”
“等走到一个必经的小道上时,那脚步声靠近了。我拉着瑶娘想跑,可是跑不快,不一会儿就被人追上了,黑灯瞎火的,他还戴着一个青面獠牙的面具,我瞧不见他的脸。”
常明说着,声音闷闷的,不停的颤抖。听得安喜在一旁不停的吸鼻子,双目红红的。
不用他说,都能够想到,他们一定被人给追上了。
“那脚步声,咚咚咚的,很重很重,像是踩在鼓上一样,又像是那牛马在路上跑一般,哒哒哒的响。我腿伤了跑不动,让瑶娘先跑,我们家就在前头了,转个弯就到了。可是瑶娘不放心我……”
“被抱着琴,想要用琴来砸那个人,可他像是早就做好了准备一般,推开了一间屋子的门,把瑶娘拉了进去,然后关上了门,我拼命的拍门,都没有人应。”
“周围黑灯瞎火的,我拼命的求救,但是没有一个人来帮忙。我没有办法,翻墙进了去,没有想到,才一落地,就被人从后头打了一下,然后眼前一黑,整个人就晕了过去。”
“当时我就在想,我一定要醒过来,救瑶娘,除了我,便没有人可以救瑶娘了。瑶娘性子刚烈,若是被人侮辱了,那定是不会苟活。所以我要醒过来,醒过来救瑶娘。”
“等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在自己家中的床上了。瑶娘同我说,我被那人打出了血,那人以为闹出了人命,丢下她就跑掉了。她差一点就……但是万幸……她见那人走了,便寻了同我们住在一个院子里的人过来,将我抬了回去。”
“我们刚同那姓徐的吵了架,他放言要弄死我们,晚上,便受到了他的攻击。我心中怀疑他,便想着去樊楼守着,一定要他给我一个说法。我们虽然是下九流的人,但是也不能够平白无故的就这样被他打吧?”
“可是徐慕卿瞧见了我们,却翻脸不认了。我没有办法,只当是被狗咬了一口。万万没有想到,过了半个月,便发生了虫子的事……不光是如此……”
常明说着,伸出脚来,脱了鞋袜,露出了自己的脚丫子……
屋子里的人都倒吸了一口凉气,即便是见过了死尸的姜砚之,都不忍直视,常明的脚几乎已经没有一块好肉了,露出了森森白骨……
“我每天都想着,再多给我几日吧,再多给我几日吧,让我多护着瑶娘几日,让我再多活几日,等我把瑶娘安顿好了,我再死也能够瞑目了。可是,每日早晨,睁开眼睛,我便又舍不得了。”
“我给瑶娘,在城外的村子里置办了一个小院,又买了田地,我若是不死,下个月,指不定我们就要成亲了。我从六岁那年起,便一心一意的想要娶瑶娘为妻。”
“我舍不得啊!你们不要告诉瑶娘,虽然我不明白,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我知道,我这身体,已经坚持不了多少时日了。你等我送瑶娘去村子里,给她寻到了一个可靠的好心人家,我便寻个借口出京去,然后自我了断。我是绝对不会吓到别人的!”
“三大王,人都说你是那阴间的黑白无常,判官老爷。我知道我阳寿已尽,可是你……你能不能再容我几日,我求求你,常明给你磕头了。”
姜砚之叹了口气,“不用我们告诉瑶娘,她已经知道了。”
常明一愣,“这不可能?我们一直都谨守礼教,从来都没有越雷池一步,瑶娘压根儿没有看到我已经……”
“气味。你不觉得奇怪吗?旁人都闻不到你身上腐烂的味道。”
“我戴了香囊的,是瑶娘最喜欢的兰花香。”常明指了指自己腰间的香囊。
姜砚之摇了摇头,“这么小一个香囊,是不可能盖住你身上的香味的。你的衣衫是谁洗的,你的衣衫也被人熏过香了,还是一股子浓烈的桂花香。”
姜砚之的话音刚落,门便被推开了,瑶娘猛的冲了进来,一把抱住了常明。
常明吓了一大跳,手忙脚乱的想要盖住自己的腿,却被瑶娘一把抓住了手,“明哥,三大王说得没有错,我早就知道了。”
站在门口的松仁,啪的一声把门关上了,不敢置信的揉了揉自己的眼睛,“我滴个娘啊!可吓死我了!”
闵惟秀鄙视的看了他一眼,看吧,牛皮吹破了吧!
瑶娘颤抖着手,轻轻的摸了摸常明的腿,哭道,“那日你被打晕在地,流了好多血,当场便断气了了,我出去找人,可等我回来,你又坐了起来。我当时高兴得不行,以为你是一时背过了气去。”
“可我们是一同长大的,又一道儿跟着师傅学艺,你吸气呼气的节奏,就同我最喜欢的那支小调儿差不离。每次我在你身边,听着都忍不住欢喜,若是变了一丝儿,我便知晓,你是着凉了……”
闵惟秀一听,竖起了耳朵听姜砚之的呼吸声,只觉得这厮同拉风箱牛喘气并无啥区别,还小调儿呢?
人正常的呼吸,能成调儿,闵惟秀觉得,这八成就是情人眼中出西施了。
就像是她瞧姜砚之,也不觉得他有多胖。
“可那一日起,我便再也听不见那熟悉的小调了。我知道,你已经死了。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还能活着,我只是在想,不管怎么样,便是借我的阳寿也好,我只求明哥你能够多活几日。”
“有那虫子爬进来,我都悄悄的弄死了;你身上有味儿,我晒干衣服之后,便给你熏了香;你没有呼吸,我便呼吸得重一些,盖住你……”
“不是说好了的么?等我们有了钱,就买一个小屋,在屋前种一颗桂花树,在那树下,种满了兰花。等到八月桂花开的时候,你在桂花树下抚琴,我在你身边跳舞。”
“我们今日是最后一次在樊楼里唱曲了,明日就能住到新家里去。我的嫁衣,我都悄悄的缝好了,那红烛喜字,我都买好了。不管你变成了什么样子,你便是成了那一具骷髅,我也要嫁给你。”
“三大王,算是我求你,同那阴司的人,说上一嘴,让他们再多留我明哥几日。
第三百七十二章 活死人(四)
他并非真是什么阴司使者,是以也不能够决定,常明能否在这阳间再多留几日。(全本小说网,https://。)
只不过,有一件事他能够做,那便是找出,谁才是杀死了常明的凶手。
姜砚之想着,并没有回答瑶娘的话,却是问道,“瑶娘,那日夜里,你可看见凶手的模样了?”
不怪姜砚之多想,瑶娘被拖进去之后,同那凶手独处了好一会儿,她是最有可能瞧见凶手的人。
瑶娘脸色一变,显然是想到了那一夜可怕的场景,有些瑟瑟发抖,“我不知道是谁,他一直戴着面具,那面具十分的可怕,我闭着眼睛胡乱的挥着手,拼命的反抗……”
常明不忍心,抱住了瑶娘,“莫怕莫怕,已经没事了……”
瑶娘吸了吸鼻子,奇异的镇定了一些,“他他……对,脚步声,我是学唱曲子的,对声音十分的敏感,当时我很慌乱,一些细微的声音没有注意,但是他的脚步声,很独特,很清脆,对,很清脆。”
姜砚之皱了皱眉头,脚步声很响?
鞋底子通常都是纳的千层底儿,软软的,走起路来,便是那脚步重的,也应该是闷闷的声音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