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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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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哭哭哭,就知道哭,你这个,这个没出息的女人!”屋外传来男人不耐烦的骂声,男人的声音瓮声瓮气的,似乎不常骂人,实在是气急了才结结巴巴地蹦出几句话。
女人的低泣着不知道说了些什么,男人的声音更大了,“她要死就让她去死好了,你还管她做什么?还拿钱给她买药吃,我看她早点死了算,把我们刘家的脸都给丢尽了!”
“我的妹仔啊……”女人的声音并不大,但显得极为伤心。
“就你惯着她!才把她惯成这副德性!”
“明明就是她阿公惯的……”女人的声音很委屈。
男人像被扼住了喉咙,立刻没了声音,过了片刻,怒气冲冲地踹了墙边的农具一脚,响起一片叮叮当当的声音。
男人走后,屋外顿时安静了下来,除了隐约的哭泣声就再也没有其他声响了,袅袅的药香从屋外慢慢飘了进来。
屋里躺着的人慢慢睁开了眼,平静地盯着房梁,视线缓缓地向下,落在自己那双略显粗糙的手掌上。
这是刘好好的手,却不是她的。
她从生下来开始就没有做过粗活,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小姐,一双手更是保养得莹白细嫩,现在的这双手虽然没有干农活的茧子,但是粗糙皴裂,一看就知道没有经过精心养护。
在她醒来之前,她还是h市最年轻有为的副市长刘皓月,恩师刚刚被提调入京,她的前途一片光明。
谁能想到她却在赶着去参加一个重要会议的路上,遭遇车祸,车子被一辆失控的大货车撞出高速护栏之外。
意识清醒的最后一瞬,她只觉得天旋地转,剧痛之后,她就出现在刘好好的身体里,接收了属于刘好好的全部记忆。
1976年,对她来说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年份,刘皓月是个标准的八零后,对这个动荡而又充满了激情的年代,所有的了解都仅限于书本和父母家人的只言片语。
好在这里还是h市,甚至还是她曾经工作过的永乐县,对这里的情况总算不是两眼一抹黑。
“妹仔啊,来把药给喝了。”一个满脸皱纹的黑瘦女子走了进来,手里小心翼翼地捧着一个缺了口的粗瓷碗,操着一口带了些奇怪腔调的南省方言招呼道。
南省方言承自古汉语,与普通话毫无相似之处,南省的语言体系十分复杂,还分为不同地区不同语系,永乐县虽然是h市下属的县,在发音腔调上还与正宗的h市方言,也就是南省话略有不同。
如果不是她在永乐县工作了好几年,恐怕还很难一下子适应这样奇怪的腔调。
这个黑瘦女子是刘好好的母亲程招娣,一个不到四十岁的妇女,长期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劳作,让她的面容看上去就像个饱经沧桑的老妇,而她的实际年龄只比前世的刘皓月要大上几岁。
刘皓月,现在只能称她为刘好好了,勉力坐了起来,接过程招娣手里的瓷碗,含含糊糊地道了声谢,小口地啜了一口药,立刻皱起眉头。
“别怕烫,夏医生说了,药就是得热热地喝下去才对劲,这么冷的天,你就这么跳了河,要是受了寒今后可有的你苦的,”程招娣唉声叹气,“你怎么就这么想不开呢?你阿公又不会害你,我看那庄立军也不错,毕竟人家是庄家的人啊,如果不是看在你阿公的份上,他们家怎么会娶你?你嫁过去,他们总不会少你一口饭吃……”
“我没跳河。”刘好好依旧皱着眉头,一本正经地纠正,根本没心思听程招娣那一连串的唠叨。
她不是怕烫,而是怕苦,她前世幼年身体不好,成天与药罐子为伍,中药西药就没断过。
西药还好说,一看到中药她就怕得厉害,为了让她喝药,家里长辈准备了许多蜜饯,喝一碗药起码要吃上三四块蜜饯才行,哪怕她长大成人了,依旧改不掉嗜甜的小毛病。
这个年代蜜饯可是个稀罕东西,刘家的家境在村子里虽然算得上数一数二的,但也没有奢侈到能弄到蜜饯给她配药。
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既然到了这么年代,就算她再不适应,也要下定决心从今往后过苦日子了。
她捏着鼻子一气把汤药喝完,苦涩的味道在她的口腔里久久不能散去,她哑声问,“有水吗?”
“你说什么?你没跳河?”程招娣还没回过神来,一脸惊讶地又问了一句。
“嗯,没跳河,谁说我跳河的?”两人的频率虽然不在一个频道,但她心里却明白,前面那个刘好好是真的绝望轻生跳河自尽了的,这才给了她一个借尸还魂的机会。
可是既然她还得用刘好好的身份好好活下去,就不能承认自己跳了河,一个不把自己的命当一回事,有事没事跳河的女人名声能好到哪里去?
何况刘好好伤心跳河的理由还那么可笑……
“林婉英说的啊,她不是一直和你玩得好,她手里还有你的遗书哩,你爹为这事儿气得不行,还嚷嚷着要让你死了算了……”程招娣又抹起了眼泪,“这要是传到庄家那里,你今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给我一碗水。”她的声音不大,神色依旧平静,嘴里的苦味让她没有办法集中注意力听程招娣那混乱的叙事。
程招娣却对她的倨傲习以为常,刘好好是刘老爷子的心头肉,也是村里唯一一个读到高中的孩子,就连她老爹刘长生都不敢动她一根手指头,她被惯得心高气傲,除了对她的好友林婉英掏心掏肺之外,对所有的人都一副眼睛长在头顶的高傲模样,对她这个任劳任怨的亲妈更是呼来喝去,刘好好此时的态度已经算是好得惊人了。
程招娣到屋外倒水去了,刘好好坐在床沿,细细搜索着记忆,似乎刘好好跳河之前真的留了一封遗书给林婉英。
她眸光微冷,就算现在她没死成,有这封遗书在,林婉英就能再逼死她一次。
第二章 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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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时候的刘好好万念俱灰,本也没想着要留什么遗书,林婉英却哄着她,说不能就这么白死了,要留下字据,今后一定帮她找庄家算账,为她报仇,刘好好向来信任这个好朋友,傻乎乎答应了,写了一封控诉庄家逼婚的遗书交给了林婉英。
逼婚?现在都是什么年代了,刘好好还真当自己是苦命的白毛女吗?
她扶额长叹,刘好好在村里也算是个“知识分子”了,可是一肚子的书都白读了,连最基本的是非都不分了。
庄立军和她的婚约,是她爷爷刘大力“以死相逼”换来的,真要论逼婚的话,也该是刘大力逼婚。
大目村是革命老区,闹革命那会儿庄见明还是个团长驻扎在大目村,刘大力则是个游击队员,庄见明和刘大力谈得来,常到他家吃饭喝酒,两家感情十分深厚。
一次敌袭中,刘大力的父亲为了救庄见明而死,而且死状极惨,庄见明和刘大力抱头痛哭,从此与刘大力兄弟相称,甚至亲自为老人披麻戴孝。
后来南省形势吃紧,庄见明率部撤离南省,彼时庄见明的长子庄南生刚出生不久,不便随行,只好将庄南生托付给异性兄弟刘大力。
那时候刘大力的家境也不好过,但还是毫无怨言地养大了庄南生,待他比待自己的亲生儿子还要好。
后来形势稳定了,庄见明才将庄南生接回庄家,那个时候庄南生已经在刘家生活了十来年,他对刘大力比对自己的亲生父亲还亲,对刘长生这个“幼弟”更是关爱有加。
庄见明在庄南生的生母去世后,又续娶了妻子,后母和异母弟妹对庄南生既客气又提防,庄南生和他们也相处不好,凡是都更想着刘家一些,几乎视刘大力如父,刘长生如手足。
亲生儿子对养父比对他还亲,庄见明不但毫无怨言,还十分赞赏,当初像他这样将孩子托付给老乡的人不少,但能够找回来的却不多,就连领袖的儿子都还找不回来呢,而刘大力不仅养大了他的孩子,还将庄南生教得很好。
后来他得知刘大力那个当年和庄南生差不多大的长子在幼时死于营养不良,刘大力的亲生儿子在饥荒中饿死了,而庄南生活了下来,还活得很壮实,这意味着刘大力在亲生儿子和他的儿子中,选择了他的儿子。
这样的恩义只有在赵氏孤儿这样的故事里才听说过。
据说刚知道这件事的庄见明痛哭流涕,差点跪在刘大力面前,自此之后庄见明将刘家人看作自己的至亲,不允许家人说刘家半句不是。
如果不是刘长生因为贪玩从山上摔下来,一条腿变得有些微跛,庄见明和庄南生都想将他送进部队里去。
这些年庄家一直想要报答刘家,可是刘大力只有一子一女,刘大力宁愿一家人在村里务农,过苦哈哈的日子,也从来没有求过庄家什么事。
刘大力越是施恩不图报,庄家人心里越是内疚,几乎是每个月都按时往刘家捎东西,有了他们的接济,哪怕是在困难时期刘家人也没有饿过肚子,刘好好甚至还得以上了高中,在整个大目村,刘大力的地位十分超然,别说是生产队长了,就连公社上面的书记都对刘大力笑脸相迎。
刘大力这么多年都无欲无求,但临死前却向庄家提了一个要求,那就是让自己的孙女刘好好嫁入庄家。
这么一点点小小要求,庄见明自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他有好几个儿子,庄南生已经结婚生子了,孩子比刘好好还大了,当然不可能。
但是他在解放后娶的老婆又给他生了几个儿子,至今尚未婚配,当下大手一挥,庄家的男儿任刘好好挑选。
这话一出,庄见明的后妻可不乐意了,庄南生又不是她生的,她做什么要为了这个拖油瓶感谢刘家?还要自己的宝贝儿子娶一个乡巴佬?谁得利就该谁偿还!
当下便提出来庄南生的长子庄立军和刘好好的年纪相近,那才是真正的良配。
庄南生受了刘家的恩惠,自然毫无怨言,他在心里把刘好好当成自家侄女看待,侄女变成儿媳妇,亲上加亲,好得很。
就算他老婆天天哭哭啼啼地在他耳边唠叨,也丝毫不能改变他的决定,而庄立军又是个闷葫芦,对娶个乡下姑娘做妻子这件事,完全就是无可无不可的态度,这桩亲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可是从来没有人问过另一个当事人刘好好姑娘的意见,刘大力虽然疼爱这个孙女,自认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她,可是他毕竟是个老头子,哪里知道少女心事。
刘好好早就喜欢上了村里的一个知青,虽说两人还没正式确定关系,但平时眉目传情,彼此心里都有数,她也早就已经认定了那个戴着眼镜,热爱诗歌的白净青年。
得知自己莫名其妙订婚的消息,刘好好当时就哭得死去活来,当时就晕了过去,外人不知道,以为她和刘大力感情深厚,老爷子死后她伤心过度。
她的心事刘长生和程招娣理解不了,只有她的好姐妹林婉英始终在她身边安慰她,后来在林婉英的撺掇下,她一根筋地认定庄家是强抢民女的地主老财黄世仁,她就是红颜薄命的白毛女,命苦的自己无法和强势的庄家对抗,只能以死和命运抗争,于是就留了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