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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朗的目光不变,痴痴的望着远处宫殿在阳光下反射着夺目的光芒,失落的心,此时即使有十个太阳,也不能让他感觉到丝毫的温暖。
“所以啊,不管她睡在什么床上,只要她的心里想的是你,就足够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道理林公子不会不知道,一个连武功都没有的弱女子,能够为你拼命,难道还不够表达她的心意?”
格格协查扯着羽朗的手臂,一边说着,一边自己先激动不已:“哎呀,还犹豫啥呀!噢,就因为你跟那个该死的景路定了君子之约,他放了太子,你就离开大辽,于是你就把自己最心爱的女人和儿子全部丢在这个一点人情味都没有的皇宫里,你就走了?你也舍得?你能睡着觉不?别看了,看着你,急死我,今天晚上,我帮你摸进皇宫把人偷出来,一起去金国!”
格格协查粗壮的手臂挥在半空轮成无数个圆,比划着,急得直跺脚,怎奈他面前的羽朗,依旧是石头一样,目光执着,好在还说着话,回应着他的焦急:
“按景路的要求,太子必须在三日之内离开辽境,无论有什么想法,都等太子安全之后再议,在此之前,绝不能节外生枝,这个大辽的新可汗,随时都可以寻个理由,出兵来围剿。”
“三天?三天之后人家的心都凉透了!要不这样,太子的安全交给我,你自己回去偷人!”
完颜太子刚刚从大牢中救出来,身体欠佳,三日的行程,要日夜兼程才能按时出境,这期间,容不得半点差错,完颜皇帝以每次双倍的岁贡和退让六座城池为交换,还是看在牧曦的面子上,景路勉强答应放太子回家,来之不易,绝不能再出纰漏。
天空之中,一轮骄阳刺目的光芒,让羽朗不得不低下头,难道连老天都在让他放弃吗?
她留在大辽,伴君之侧,母仪天下,身份尊贵,景路对牧曦的痴情,世人皆知,甚至已被辽人传为相爱相随的佳话,这一切,对她来讲,或许是最好的回报,这都是她应得的。
再看自己,即将开始落魄天涯的生活,回到家中,打理濒临破散的生意,无权无势,还有遥遥无期的拼搏在前方,她在他的身边,除了辛苦,再无福利可享。
想想,也是放弃。
只是这放弃,为何如此的心痛,痛得不能忍受,不能自拔,这种痛,痛彻心扉,比曾受过所有的伤痛都痛上千倍万倍。
终究是亏欠了她,没有好好的守护在她的身边,如今,她高高在上,已经不再需要他的保护,或许,真的是他应该离开的时候了。
突然想通,心中顿时空无一物,迎着陌夏和格格协查期待的目光,他随口应付,“太子走多久了?”
“太子昨夜就连夜启程了,少爷不是亲自送行的吗?”陌夏疑惑的问。
“噢,那我们也走吧”羽朗转身向二人回望,眼中无神。
“行!走!事不宜迟!现在就走,夜里正好回到皇宫边儿上,看今天的天气,夜里可能会有月光,不太好行动,唉,算了,有我们几个高手在,冲进去抢个人出来,应该还是可以做到的。”
格格协查大手拍着胸膛,信心百倍的样子。
陌夏上前白了他一眼,再向羽朗核实:“少爷,我们去哪里?”
羽朗不想再回身去看那宫殿的轮廓,他担心自己真的压抑不住内心的狂躁,冲回去抢了牧曦和同儿出来,“回家,出境。”
此言一出,格格协查立即像是速冻了的肉坨,张着嘴巴,瞪着眼睛,半天连呼吸都忘记。
“你就不是个你爷们!!女人和孩子都保护不了!”格格协查突然暴跳起来,短粗的手指戳着羽朗折后背,激动的怒骂。
还未等他再骂第二句,陌夏只用眼神就将他的怒火平息了一半,剩下的一半,也只是用眼睛瞪着羽朗罢了,再没说出话来。
陌夏挪步到羽朗身边,低声禀报:“少爷,我来之前,夫人曾有过交待,要求少爷一定要带着牧曦姑娘一同返宋,绝不要错过眼前的佳人,留下悔恨在自己的心中独自折磨。”
“呵,你就直接说,娘亲希望牧曦帮助打理已经乱成一团散沙的盐市生意。”羽朗冷冷的回应,心中更加凄凉。
陌夏的无语,等同于对羽朗所言的肯定回答。
局面再次尴尬,格格协查赶紧上前为陌夏解围,“唉,就是就是,林公子此次解救我们太子殿下有功,这以后与李夫人的合作,自然是更加亲密无间,如果能有牧曦姑娘这样的才女从中协助打理,岂不是一起发财,皆大欢喜的好事吗?我可是听说,我们完颜皇帝曾邀请过牧曦姑娘来多金国,好像还应了宅邸金银等好多好事儿呢!这么大的好事儿,何乐而不为呢?是不是,林公子?”
越来越感觉到一股股极强的厌恶感从心中蔓延开来,羽朗落下脸色,冷言回应,“启程,出境。”(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四百二十章 心如死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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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山顶走下来,陌夏骑快马先行回宋,她要以最快的速度回到李婉身边,禀报这里发生的一切;
格格协查担心太子安危,带着几名死士沿着太子出境的路线追赶而去。
羽朗的身边,只有他自己的影子,没有人的森林,格外寂静,他终于不必在强颜平静,放慢脚步,心事重重。
不知走了多久,眼前的岔路口横在面前,一条直通向大宋,一条,则是弯曲的小路出境。
几乎是毫不犹豫,他选择了弯曲的小路,因为在这条路上,有她曾经的走过的痕迹,有那个她被灌下蛊毒的荒废的客栈。
既然要离开了,或许,此生再没有相见的机会,身后,听到悠悠传来的鼓乐之声,虽然越来越遥远,但,在他的耳中,却是一阵阵刺痛,甚至,他在眼前已经看到牧曦被众人簇拥着,身穿华丽的皇后礼袍,头顶金玉翡翠将她的乌发点缀得如千年难遇的盛世之花,她温和的娇容,在阳光之下,更显高贵典雅,为国之母,当之无愧。
他甚至看到了,景路站在牧曦的身边,那种得意的笑容,那种满足的表情,那种幸福的激动。如果站在牧曦身边的是他自己,或许,他会比景路还激动。
可是,低头看看自己一身的粗布短衫,紧束的行头,俨然一副江湖浪人的打扮,再加上此时是被大辽驱逐出境的身份,与高高在上的大辽可汗比较,实在不知,优势能在哪里。
越来越失落的他,干脆停下脚步,驻足于密林深处,独自去感受心中的酸楚,这种痛,只有他自己知道。
不知,她身上的伤,是否还会复发;不知,她的咳疾,何时才会痊愈;不知,她是否还在记恨着他当年的劫持;不知,她还有没有怀念家乡的情谊。
抬头,满目皆是纷乱的树叶,密不透风,杂乱的让人心闷;低下头,满心皆是牧曦的身影,割舍不掉,心痛的让他难以呼吸。
从不知道,原来,她已经对他如此重要,就像是空气和水一样,离开便会想念,突然有一种强大的冲动,去把她抢回来!
但念头刚刚产生,就像是流星般一闪而过,已经劫持过她一次,因此而害了她的终生;这样的错,断然不能再有第二次。
忍不住回头再去看,不知不觉,已行至山腰,树叶遮盖了一切,再没有宫殿的影子,更看不到关于她的任何痕迹。
‘罢了’,他极力的安慰自己,‘就算是老天的安排吧,此生注定,我欠她的,却没有机会偿还,只让我如此念念不忘的将她留在心底最深处,不停的折磨着那片最柔弱的心。’
咬咬牙,双脚用力,挥鞭策马,向着密林更深处,飞奔起来。
既然不能回头,那就干脆快点离开吧,希望能带走所有灾难和痛苦,给她留下美好的生活。
难道,这就是爱吗?一直听说,爱一个人,并不是占有,而是给她快乐。
既然做不到给她快乐,那就将所有的痛苦带走,也算是他为她做的最后一点事吧。
心如黄连,有苦说不出,足下不知觉中用力,马飞奔的速度越来越快。
只听得风声在耳边呼啸,两侧树枝似要来阻拦却纷纷被他硬闯而过。
此时,目标在哪里已经不重要,现在,他只想痛痛快快的飞奔下去,希望能用速度甩掉所有的酸楚。
在两侧树叶摇摆的声音之中,夹杂着细细的异常响动。
羽朗不动声色的用余光向声音的来处扫去,密林之中,看不到任何破绽,但他能肯定,在这里,绝不是他自己一个人。
寂静总是很难得,才刚刚释放了点滴的自我,便又有人在暗中紧紧跟随,正应了那句话,美好的时光,总是很短的。
密林中人,也不露面,也不出手,只是一步不差的紧紧跟着羽朗前进。
‘或许,是景路可汗不放心羽朗会真正出境,所以派来监视的人吧’
他如此猜测,心中又泛起阵阵凄凉的波澜,只要他还在这大辽的土地上,就很难能摆脱被人跟踪,追杀的局面。
如此境遇,更加坚定了他离开大辽的决心。
义无反顾的策马继续前行。
不多时,一道道破旧的篱笆墙倒在小路旁边,满是杂草的石路,直直的通向一座破旧的客栈。
羽朗正欲策马奔向客栈,突然两侧密林中身影晃动,一个闪身,来到他的马前,不用仔细反应,一道寒光正向他刺来。
他连忙翻身一跃,再想落到马上时,那黑衣人已经挥剑追来,紧跟着他的脚步,咄咄逼人。
羽朗不得不弃马翻身落在地上,转身间,拔剑在手,剑锋直指身前的黑衣人,心中早已极不耐烦,此时更加厌恶至极:
“我林羽朗既然答应可汗三日之内自行离开大辽,君子一言,便一定会做到,你等一路追随我至此,景路可汗这是改了主意,打算赶尽杀绝了吗?”
“前方禁区,请止步绕行”
黑衣人的回答,让羽朗始料不及,再抬眼向前望去,还是那个破旧的客栈,残垣断瓦的周围,并未看到有什么异常,只是仔细辨认,依稀可见两侧密林中,还有人影晃动。
不管怎样,听对方的语气,不像是景路派来的杀手,羽朗立即收起宝剑,微微行礼:
“在下林羽朗,不知冒犯了哪位贵人,在此有礼了。”
“废话少说,快走吧。”
听对方的声音,似是个青年男子,看身形,矫健强壮,一角黑布遮在脸上,只能看到两只眼睛木然的望着他。
在这偏僻的密林之中,此破旧的客栈,曾经是羽朗的秘密会和点,许多年来,都不曾有人发现,而此时,他有意故地重游,却遇到了客栈被占用的,还有高手保护在左右。
左思右想,实在不能猜测到这些人的来路,此时已是心如死灰般冷寂的他,对万事万物都没有了兴致。
既然不能靠近,他远远的凝望片刻,正准备转身离开。
可此时,人不留他,天来留。
突然乌云密布,风卷沙石,横扫而过,眨眼的功夫,硕大的雨点砸向地面,带起干燥的泥土尘埃,片刻,雨密如织。(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四百二十一章 旧地重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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