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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一句‘残红尚有三千树,不及初开一朵鲜。’将景色和感情结合在了一起,真是不可多得的名篇。星哲公子不愧是金陵第一才子,萨摩甘拜下风。”
这个西域美男子倒是没什么架子,好不吝啬的赞美星哲,整得星哲都不好意思了。
“看把你美的,是不是忘记自己到底是什么身份了?后院的那些花还没有浇水呢,你要是忘记了,晚饭只有面条吃。”
“不要吧,你不能这么压榨我,我有劳工保护法保护我,我要告你压榨劳工。”
凤舞在星哲的腰上使劲地拧了一把,疼得星哲五官都变形了。
“你说什么?谁能保护你?你要告谁?”
“没、没,我什么都没说,什么都没说。”
凤月看了看正在被凤舞修理的星哲,突然露出了狡猾的笑容。
“星哲哥哥,既然你这么有才华为什么不再做一首诗呢?”
星哲连连摇头,手也摇个不停,“啊?不是,诗这种东西是要有灵感才能创作出来的,不是说来就来的。”
“我不管,我就要,我就要,你要是不写,我就让姐姐小白咬你。”
凤月双手叉腰,像个小女王一样发号施令。
“小白……”
萨摩突然想起了早上的时候,凤月说他的名字和小白差不多。
“你别说话。”
“……”
凤月霸气十足,直接让萨摩把已经到了嘴边的话有咽了回去。
星哲看了目瞪口呆,这样也可以?这萨摩原来是个小受,连自认为强攻的星哲都拿二小姐没有任何办法,更别说是小受呢。
“赶紧的,还是老规矩,七步之内,作诗一首吧。”
md,自己给自己挖了一个大坑,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真疼啊。
星哲想死的心都有了,为什么要装这个b呢,真的好后悔,肠子都悔青了。
但是也没有别的办法了,只能硬着头皮上了,这个小魔女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如果晚上还想睡个好觉的话,只能乖乖听她的了。
一步,两步,三步,四步,五步,六步,星哲突然停了下来,一脸可怜兮兮地看着凤月。
“二小姐,饶了我吧,我现在技能cd中,怎么可能做得出来诗呢。”
“没得商量,赶紧的,重新来,最后一次机会,如果再写不出来了,你就等着喂小白吧。”
“那个……小白……”
“你别说话。”
“……”
星哲摇了摇头,赶紧想吧,趁七步走完之前,必须要背出一首桃花的诗。自己约的炮,含着泪也要打完啊。
一步,两步,三步,四步,五步,六步……六步……六步……
……
“喂,你这最后一步到底是迈还是不迈?你这样是作弊啊,我告诉你。”
“你直说七步之内,又没说一步多长时间。”
星哲非常赖皮,走到最后一步的时候,突然想到了一个办法,最后一脚不迈下的话,不就不算一步了吗?
所以他就一直抬着脚,一直没有踩下去,气得凤月都想要踹他一脚了。
萨摩也是一脸的迷茫,金陵第一才子原来是这样的一个人吗?太聪明了!
这应该就是传说中的盲目崇拜吧。
“哼,我就不信你能一直撑着,看你能撑多久。”
凤月双手抱胸,站在星哲旁边,等着星哲撑不住迈下最后一步。
终于,星哲迈下了最后一步,凤月正准备挥动小拳拳揍他的时候,星哲握住了凤月的小拳拳,一脸自信地笑容。
“我想到了。”
星哲松开了凤月的手,走到了桃树下,摊开手接住了一朵北风吹落的桃花。
凤舞和凤月都看呆了,这个时候的星哲非常的帅,一种尽在掌握的气势散发了出来。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换酒钱。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还来花下眠。酒醉酒醒日复日,花开花落年复年。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车尘马足富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若将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花酒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别人笑我忒疯癫,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一首唐伯虎的《桃花庵》震撼了所有人,就和当年星哲看《唐伯虎点秋香》时一样,震撼得说不出话,浑身都震了一下。
星哲很喜欢唐伯虎,自从看了《唐伯虎点秋香》之后,星哲又看了很多关于唐伯虎的书。
星哲开始喜欢上了这个坦荡、自信地男人,他才华横溢,不仅诗篇被世人追随,作画也无人能望其顶背。他耿直坦荡,能够信誓旦旦的说出“今科举人非我唐寅莫属”。
只可惜造化弄人,最后只能流连于花街柳巷,靠酒来麻痹自己,买醉寻欢,只是为了掩饰落魄外表下,那颗不甘的心。
没有人计较星哲这首诗写得是什么,就连一向调皮的凤月也不再胡闹了。她毕竟已经十六岁了,在这个年代,十六七岁结婚的都很多,凤月也懂事了。
虽然这首诗她并不是听得太懂,但是从星哲的朗读中,她也或多或少的能够感觉到那首诗中沉重的情感。
“那边有人受伤了!”萨摩突然指着前方喊道。
星哲顺着萨摩所指的方向看去,立刻就看到了桃树下满身鲜血的女人。
“婉儿!”
尽管她的脸上也沾满了鲜血,星哲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六十五章 揭开掩饰的面具
(全本小说网,。)
星哲狂奔了过去了,走进了才发现婉儿已经晕过去了,星哲二话不说,直接把婉儿抱了起来。
“马车,马车,去找马车啊!”
不论是经常和星哲在一起的凤舞和凤月,还是刚刚认识星哲的萨摩,都没有想到星哲会有这样一面。
因焦急而面目狰狞,一路狂奔向街道,马车只会在街道上行驶,必须要找到马车把婉儿送到医馆。
怀中人的体温越来越低了,星哲抱着婉儿,感觉不到一丝温暖。
“挺住,挺住,你不会有事,一定不会有事的。”
虽然抱着婉儿,但是星哲跑得依旧比其他人要快,狂奔的时候摔倒了好几次,星哲立刻就站了起来,撒开腿继续狂奔。
星哲狂奔到了街道上,用身体拦住了行驶中的马车。
“白痴啊,不要命了,赶紧滚开。”
“师傅,帮帮我,帮帮我,送我去医馆好吗?求求你了师傅,帮帮我。”
“谁管你啊,找别人去,没工夫搭理你。”
车夫长得五大三粗,一身横肉,看起来能打十个星哲。
星哲抱着婉儿走到了车夫旁边,一把将婉儿的随身佩剑拔了出来,毫不犹豫地一剑直接把车夫的头砍了下去。
车夫滚落的脑袋睁着眼睛瞪着星哲,一脸的不可思议,他做梦都没有想到星哲竟然会杀了他。
不仅是车夫,终于跟上了星哲的凤舞、凤月和萨摩也有不可思议的看着星哲,谁也没有想到平时被她们欺负来欺负去的星哲,竟然杀人连眼睛都不眨一下。
“星哲你……”
星哲头也不回一下,抢过车夫手中的鞭子,一把将车夫的尸体拽到了地上,坐在了沾满了血的马车上,直接挥动了手中的马鞭,连上车的机会都不给凤舞他们。
啪!啪!
“驾,驾!”
看着星哲驾驶着马车离开,凤舞一脸不知所措,不论是什么原因,杀死了无辜的百姓都不是小事。
就算是想要贿赂凤舞都做不到,杀人不像偷税漏税这种事情,谁给点钱都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
如果没有高官帮忙,就算是给再多的钱也贿赂不下来的。原本凤凌天在的时候到还有可能,现在凤凌天不在了,想要保住星哲根本就不可能。
“现在怎么办?我们根本就什么忙都帮不上,而且星哲也不知道去哪里了。”萨摩问道。
凤舞拦住了路过的一辆马车,“麻烦你送我妹妹回家了,我去找星哲。”
“姐姐,你知道星哲哥哥去哪里了吗?”
城里很很多家医馆,总不能一家一家的找吧。
“那个变态只去过一家医馆,而且他是路痴,不可能找得到其他的医馆的。”
凤舞没猜错,星哲果然把婉儿送到了刘长青这里,不仅仅是因为他只知道这一家医馆,更是因为刘长青的医术高明,直接来找他更节省时间。
“老先生,老先生,快来救人,快救人。”
星哲抱着婉儿就冲进了医馆,将婉儿放到了病床上。
估计是听到了星哲焦急的声音,刘长青立刻就带着医药箱急匆匆地出来了。
看了一眼床上的婉儿,刘长青就知道麻烦了,立刻就开始帮婉儿把脉。
“气息微弱,心脏还在跳动,但是跳动越来越缓慢了,如果你送来再晚一点,她就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快救救她,老先生,快救救她。”
救人要紧,刘长青也顾不了那么多了,立刻就解开了婉儿的衣服,婉儿的腹部中了一刀,看样子应该是一刀直接贯穿了腹部,背部也有一刀伤口。
“倩儿,那我的金疮药来。”
金疮药是非常珍贵的药,这种药一瓶就能卖上百两,而且只有极少的一部分药师能够配制,刘长青就是其中之一。
尽管如此,刘长青的手上也没有几瓶。这金疮药使用的药材非常的昂贵,而且成功率也不高,很多时候都是白白浪费名贵药材。
物以稀为贵,金疮药因为极度稀有,所以价格非常高。当然,金疮药的效果绝对是物超所值。
金疮药可以让人体的再生功能发挥到极致,经络续接,肉体愈合,只要没有伤到骨骼和内脏,用金疮药都可以治愈。
“老先生,婉儿没事吧,肯定没事吧,你一定能救她的对吧?”
星哲用自己都不相信的声音去问,他的声音都在颤抖,他只想得到一个肯定的回答,他只想知道婉儿不会有事,这样他才能放心下来。
他一路抱着婉儿过来的,他感觉到怀中的婉儿浑身冰凉,直觉告诉他,婉儿九死一生,但是他不愿意相信这个直觉。
“看老天爷肯不肯帮她了,金疮药只能帮她把伤口愈合,但是到底能不能救她,我真的没有把握。”
“你不是神医吗?你一定有办法的,一定有办法的对不对?”
“你冷静一点!”
魏倩拿着金疮药出来的时候,就看到星哲一脸颓废,发了疯一样的恳求着刘长青,她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太迟了,虽然你把她送来的时候她已经站在鬼门关前面了,我是大夫,救死扶伤的大夫,但是我做不到起死回生。她身体里的血大量的流失,体温也快散光了,我只能用药物拉她一把,真正能救她的只有她自己。”
星哲整个人坐在地上,面如死灰,目光涣散无神,就像丢了魂魄一样,一句话也不再往下说了。
知道直到真在星哲才发现,原来自己这么在乎婉儿,也许这就是爱情吧。
没有表明之前,谁也不知道这就是爱情,都以为是某种感情,直到最后一层保护膜被刺破的那一刻起,一切都明朗了,这就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