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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裂的0分考试卷,而吕兴安正搂着苏晴曼妙的身躯在某个五星级大宾馆的床上挥汗如雨。
危险正在到来。
而他们却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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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弗利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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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一的清晨,弗利一身脂粉味地从会所的门走了出来。
接到主人和田圭一的命令后,他立即出发了,目的地是英雄高中。
在他左脸上有个鲜红的巴掌印,不是跟会所的女人调情时被打的,而是他的主人和田圭一在半个小时前打的,到现在还火辣辣的疼呢。
这完全是因为他早上问的那个蠢问题:“主人,您身为一个怪人,是怎样通过华夏国英雄协会在入境机场布置的层层安检,进入华夏国的呢?”
和田圭一当即打了他一巴掌,然后告诉他:“蠢狗,老子当然是用了欺诈宝珠啦。这珠子虽然不耐用,但是老子空间袋里有的是。”
弗利当时就愣住了。
空间袋?就是那个怪人间口口相传,性价比最高,需要在怪人协会使用500怪人点数才能够兑换的道具吗?
欺诈宝珠?弗利就更不敢想象了,欺诈宝珠只有怪人中的土豪才用得起。怪人们在使用了这玩意之后,就不会被英雄协会的“正义之拳”系统发现告警,可以让怪人隐藏身份,在英雄协会的眼皮子底下活动,真可谓是怪人们居家旅行必备神器。然而,美中不足的是,兑换欺诈宝珠所需的怪人点数十分高昂,同样需要500点,并且这样珍贵的欺诈宝珠,在使用一次后就会消失,更悲催的是,欺诈宝珠隐藏怪人身份的效果也只能维持短短的一天时间,一旦怪人在这一天时间内出手攻击后,宝珠效果便会立刻失效。
整整500点怪人点数啊!抵得上一个空间袋了啊!普通的e级怪人需要冒着生命危险袭击十来个e级英雄,连续得手,才有机会凑齐500点怪人点数,拿来兑换这样一次性使用的欺诈宝珠,简直太奢侈了吧!即使是点数充裕,实力强大的d级怪人,在兑换这样昂贵的欺诈宝珠时,也需要考虑再三。
主人只是在e级怪人中排行第一位,却说他的空间袋里有的是欺诈宝珠。
主人果真这么阔绰的话,想必主人的背后一定有一个c级,不!甚至是b级的怪人在罩着他。
我,弗利时来运转,可是跟上了一个背景雄厚的主人啦。
随后,弗利欢天喜地地接过主人的命令,离开会所,动身前往英雄高中,准备到那里去发动袭击,制造怪人事件。
虽然说英雄高中是华夏国英雄协会总部的冠名高中,就在华夏国英雄协会总部的眼皮底下,一旦发生了怪人事件,英雄协会很快就会派出强大的英雄赶到现场,在那些强大的英雄面前,仅仅在e级怪人中排行1958位的弗利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
但是,他的主人和田圭一已经向弗利做出了保证,说他随后就到。
那样的话,弗利还担心什么?
英雄高中那些皮肤娇嫩,身轻体柔的漂亮小姑娘,弗利早就垂涎欲滴了好吗!
先前做小混混的时候,弗利就曾经专门去英雄高中门口踩点来着,可是他徒有这个色心,没有那个色胆,最终还是没敢下手。
后来机缘巧合,弗利当上怪人了,就更不敢靠近英雄高中了。
万一叫哪个路过的厉害英雄发现了,轻则抓去怪人监狱,重则当场打死,弗利只有一条命,何必冒那个风险呢?
由于会所距离英雄高中也不远,步行也只需要20分钟,所以弗利决定徒步走过去。
在去英雄高中的一路上,弗利倒是看上了几个穿着英雄高中制服,长得不错的小姑娘,但是,他忍住了。
他牢牢记得主人安排他做的事。
主人让他袭击英雄高中,可不是单纯为了掳走几个小姑娘而已,而是要试探一下,高文市英雄高中今年有什么厉害的英雄苗子出现。所以,贸贸然在学校外面就掳走一个英雄高中小姑娘的话,除了迫使英雄高中加强警卫,使得英雄协会全城搜查以外,一点儿作用也没有啊。
据弗利私底下不负责任的推测,主人和田圭一以前肯定跟从高文市英雄高中出来的英雄交过手,吃过亏,故而对英雄高中怀恨在心,甚至于不惜千里迢迢坐飞机从日本赶来,来找英雄高中的晦气。想必,当初跟主人交手的那个英雄一定是个厉害角色吧。
又有一个腰细腿长的漂亮女高中生从弗利的身边婷婷袅袅地走过,带来一阵极其好闻的香水味,弗利贪婪地吸了一口,痴痴地望着她美丽的背影出神。
最后他艰难地咽了咽口水,还是没有行动。
他么的,身材真像我的前女友啊。
弗利忿忿地想。
他把手伸进牛仔裤口袋,掏出一包烟,熟练地从里面抽出一根,正想点上,牙齿又隐隐地疼了起来。
弗利想起了昨晚碎掉的两颗牙,又想起了主人和田圭一给了他一拳之后对他说过的话:“给你长点记性,以后不要抽了,因为我讨厌烟味。”
唉,摊上了个不爱抽烟的主人啊。
弗利叹了口气,摆了一个投棒球的姿势,把那包烟,连同手中的打火机,通通掷了出去。
那包烟连同打火机在空中划过一道难看的弧线,最后重重地砸中了绿色垃圾箱的边沿,弹开以后掉落在地上。
“切,三分球不中。”弗利向地上吐了口唾沫。
不知道怎么搞的,弗利早上愉悦的好心情开始变得糟糕起来。
前女友的那张俏脸不断浮现在弗利的脑海里,冲击着他尘封已久的过去,让他想起不堪回首的往事,也让他的情绪逐渐变得暴躁、亢奋起来。
弗利在通向英雄高中的马路上快步走着。
那些讨厌的麻烦的事情,真该死,拜英雄高中那个刚刚路过的漂亮女高中生所赐,他又想起来了。
弗利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父母长年累月在外地打工,两三年才回来家一趟,弗利从小便跟着爷爷一起住。按说这家里还有一亩三分地,爷爷辛勤劳动的话,加上父亲母亲隔月寄来的钱,还勉强能够吃得饱饭,养活这祖孙两口人。可是偏偏爷爷生性好赌,一年辛辛苦苦的收成,往往一夜就输的精光,家里还欠下来一屁股外债,别人劝他还不听。弗利如果不是个男孩子的话,想必早就被他爷爷抵押给债主做童养媳了。
所以弗利自小成绩就很差,上初中时便辍学了。
某一天,他趁爷爷睡觉的时候,从家里偷了20块钱,带上两件冬天穿的棉衣和一块干粮,就坐上了开往县城的客车。
在县城里,弗利打了两天工,既嫌累又嫌赚钱少,最后辞了工作,找个老大拜了山头,当上了小混混。
由于弗利下手狠毒,打架不要命,深得他们老大的赏识,很快在一群小混混中出人头地,成为了一个小混混头目,手里头有点余钱,也交上了一个在美容院上班的女朋友,娟子。
说起娟子,她可漂亮了,身材也是超级棒,在当时的弗利眼里,娟子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
弗利跟娟子处了一段时间,然后……
然后,娟子就被他老大看上了。
然后,娟子转过头来,就跟了他老大。
弗利气愤地喝醉了酒,抄起砖头去找老大评理。
然后他就被打成了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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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弗利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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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醒的时候,弗利衣服被扒光,浑身是伤,赤裸裸地睡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身上一分钱也没有。
老大不知道出于什么缘故,留下了他的一条狗命。
弗利知道,自己不光失去了娟子,还失去了过往所拥有的一切。
自己现在已经一无所有,连一条狗都不如。
弗利自暴自弃,连反抗的心也没有了。
此后,弗利悲催地在城市各处流浪,乞讨,饿了就捡垃圾吃,渴了就把嘴对准公共厕所的水龙头,困了就睡在天桥底下,寂寞了就跟一群流浪狗为伍。
弗利跟着流浪狗们去寻找食物,跟着狗群去打架,抢地盘。
渐渐的,弗利把自己当作了一条流浪狗。
某一天清晨,弗利从天桥底下醒来,看到两只流浪狗在天桥底下又打起来了,为的是争一只丑陋的母狗。
弗利聚精会神地看着。
不知道为什么他开心地笑了。
然后他真的变成了一条狗。
一只硕大无朋的狗。
一只来自地狱的恶犬。
身躯比普通的牧羊犬大上一倍,通体黑色,眼睛像岩浆似通红,两排尖利的钢牙宛如钢刀,浑身散发出刺鼻难闻的气味。
他咆哮一声,扑进两条打架的狗中间,一口一个,把它们全都咬死了。
然后他霸占了那只母狗,再然后他杀死了这群流浪狗的首领,成为了它们的新王。
成为这群流浪狗新王的弗利,所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复仇。
这一天的深夜,一座高档住宅小区外,突然传来阵阵骇人的犬吠。
随后,一大群恶犬蜂拥而至。
门口正在打瞌睡的保安睁开眼睛一看:哎哟,一群疯狗,这可不得了了!
吓得他赶忙躲进治安岗亭,关紧房门,嘴里说着:“我的天啊!我这辈子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狗聚集在一起。”
他摸摸口袋,发现手机没带,拨打外线电话,电话却打不出去。
能打的出去就有鬼了,因为小区的电话线已经被狗咬断了啊。
紧接着,所有的灯都熄灭了,整个小区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
因为这群狗咬断了小区的电线,为此不惜付出了两条狗命的代价。
弗利为了这一天,已经蓄谋已久,当乞丐和流浪汉的时候,他特地来这里踩过点,为此还挨了好几顿门口保安的毒打。
黑色的地狱犬带着手下的恶犬们穿过小区停放的一台台豪车,直奔小区内最繁华的那栋别墅。
在别墅的门口,地狱犬终于停下来,化身为人形。
弗利认得,这就是他老大的家,所以他手上的动作更快了。
弯曲的铁丝灵活地刺入锁孔,旋转,扭曲,重合,然后听见清脆的“咔嗒”一声。
大门的锁很快被打开,紧接着是第二道,第三道。
很快,所有的门都畅通无阻。
群狗涌入。
不一会儿,屋子里就传来了群狗“汪汪”的叫声,枪声,撕咬打斗的声音,还有女人带着哭腔在喊“你们不要过来”,那叫声尤为刺耳。
弗利默默地走了进去。
他身上穿着从垃圾堆里捡来的满是破洞的牛仔服,穿着拖鞋啪嗒啪嗒地在别墅冰凉的大理石地板上走着,看上去就像个乞丐,但是,他脸上的神情极其庄严,就像一个君王。
他踏过那个曾经是他老大的男人残缺不全的尸体,走向那个角落里瑟瑟发抖的女人。
“嗨!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