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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什么。”何谐笑了笑,温暖得可以融化一座冰城,他伸出一只手,希望孟羐儿的柔荑能够自觉地放在上面。
孟羐儿愣了一下,小心翼翼地把手放在上面,何谐没有犹豫,紧紧握住了它。
街道上的霓虹灯一闪一闪,光和影交织得让人迷离。
何谐牵着孟羐儿的手一步一步走着,这条路很漫长,如果一直能这样走下去,也未尝不是一种幸福。
“羐儿,真想这样一直牵着你的手。”何谐难得说一句情话,说完之后,脸就红了。
孟羐儿在灯光下显得很白皙很貌美,她那在帽檐下面闪烁的大眼睛含着柔柔的光,她不敢看何谐的眼睛,只是看着脚尖,看着地面,轻轻“嗯”了一声,就算是回答。
两个人的世界里,一个太久没有恋爱过,一个从来没有恋爱过,这样的两个人,哪怕是在最艰苦的环境里,这么牵手走走,都会觉得是莫大的幸福。
然而,幸福终究不是结局,每对情人最后的别离,不是生离就是死别,没有美满,只有分离。
“羐儿,如果有一天……”何谐感觉很悲哀,那些关于幸福的“如果”的事,他也只是敢偶尔想一想,他生命当中最可能的“如果”,没有一个是好的。
“什么?”孟羐儿定住了脚步,疑惑地看向何谐,她的眼睛里有一些闪烁,她似乎料到何谐会说什么,但她不敢接受,也不想让何谐说下去。
“如果我……”何谐的心脏像有几把刀在同时刮肉,那种感觉,何止是痛,但他还是想说下去,为了孟羐儿,也要说下去。
“如果我有一天,离你而去了,我希望你能找个疼你的人,好好地过下去。”何谐说完这句话,嘴唇紧紧抿住,他不是第一次说这种类型的话,可以前的身份是朋友,现在的身份,却是情侣。
“啪!”孟羐儿一巴掌甩在了何谐的脸上,那声音清脆响亮,震得何谐晕晕乎乎愣在那里。
何谐略微后退了一步,惊讶地张大嘴巴看向孟羐儿。
“这种话,以后不许再说!如果你是这样自私的人,只当我瞎了眼才认识你!才把自己……托付给你……”孟羐儿满心都是委屈,但她有她的方式去处理,而那种方式,显然比较简单暴力。
何谐张了张嘴,没有说出话来。
孟羐儿生气了,今晚这一个两个的人,简直一个比一个莫名其妙,为什么都不在意她孟羐儿自己的感受,难道她孟羐儿就一定要为了别人的想法而活吗?!
孟羐儿越想越气,尤其是,何谐这个木头,连哄都没有哄她的意思!
孟羐儿看到何谐木讷地站在那里,眼睛中闪着悲哀的光,她心里又痛又酸,既哀其不幸,又怒其不争。
“哼!”孟羐儿气愤地冷哼一声,摘下头上那顶爵士帽,一把丢在何谐怀里,跺着脚离开了。
何谐呆呆地站在原地,犹豫着要不要追过去,就在犹豫的时候,孟羐儿已经跑远了。何谐许久才悻悻地低下头,踱着步子慢慢向前走。
“咦?这是?”何谐低着头像个受挫的小孩子一般无精打采地走着,忽然看到地面上,黏糊糊地贴着一张宣传单,那张宣传单的风格黑暗阴森,颇有一些哥特式的感觉。那张传单已经被水浸湿,贴在地面上并不明显。
“灵能力者俱乐部?”何谐皱起眉头蹲了下来,认认真真地看着地面上的那张纸。
那张传单整体以黑色为主题,上面有神秘的灰色窗口图案,血红色的几个大字“灵能力者俱乐部”印在正中央,特意做了个滴血的造型,除此以外,什么也没有。
何谐不甘心,伸出手去,指甲在地面上抠了抠那张纸。
旁边有路人经过,都嫌弃地看着何谐抠着地上的垃圾,避之不及地逃开,以为何谐是疯子或者拾荒者。
何谐并没有在意那些,他用指甲抠弄着地上那张纸,好不容易成功抠起一个角落,想要翻过来的时候,那张纸,碎了。
“唉……”何谐叹了口气,心中懊悔不已,如果再小心一点点,也许就能看到纸上的内容了。
“没关系,回去在贴吧和论坛上问问好了。”何谐这样安慰着自己,大踏步走开了。
就在何谐离开之后,地上那张纸,如同融化在水中的颜料一般,一点一点地变为了黑水,融入了地面上脏兮兮的泥水之中,消失不见了。
街角处,一个男人在车里微微一笑,摇上车窗,发动机一声轰鸣,扬长而去……
孟羐儿赌气跑了很远,这才意识到,自己像小孩子一般的行为,真心很丢脸。
孟羐儿看着无边无际地霓虹灯,看着情侣在街边恩爱地搂搂抱抱,她真心羡慕不已。为什么,想要过正常人的生活那么难?为什么,上天注定她的一生就不会太顺利呢?
何谐刚才说的那个“如果”,她又何尝不知道,但她不想承认,有时候,只要眼前美好就足够了。
就像这城市最繁华的商业街,如今是这样熙熙攘攘,这样让人温情和迷醉,但是午夜之后,所有的店家都打了烊,那种萧条凄楚的景象又有几个人见过呢?
美好之后,对比着的必然是不美好,所以,珍惜眼前不就好了吗?为什么要想到那分别的一天,那伤感的一天呢?为什么要为那之后的事情铺路呢?每个人都会死,难道出生之后就要时时刻刻想着死亡,不能享受人生的幸福了呢?
人生啊,何以如此悲观呢?
且行且珍惜,且笑且快乐。莫等油尽灯枯之后,再为人走茶凉期期艾艾,毕竟人生不过短暂几十年,谁和谁都注定要分离。
孟羐儿深深吸了口气,作为一个恐怖小说女作家,她在文笔和情感上都已经习惯了渲染恐怖诡异的气氛,至于这些儿女情长,她不是不擅长,而是不走心。
毕竟,现实世界总是好过于恐怖小说里那个除了死就是残的悲惨世界,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珍惜这个美好的世界呢?
孟羐儿叹了口气,何谐的悲观在有她之前就已经形成了,现在她想要改变他,恐怕已经太晚,他的悲观让她很心痛,也许某天,两个人终究会因为这种性格上的差异而背道而驰,越走越远……(全本小说网,。,;手机阅读,m。
第三卷 乡村诡事(4)
(全本小说网,。)
这里是奉山,自古就是一片兵家必争之地。
奉山说是一座山,却不是一座山,它起起伏伏,绵延数十里,高低不均,山中多谷地。然而说它是山脉,它又远远没有山脉那样狭长和绵延,它的规模也只能是一座山,或者说,是一堆山。
奉山,像一把扣在地平面的锯条,山峰迭起,每一个顶峰都是一把锋利的刺,仿佛能刺破天际一般凌厉。
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水吃水,但凡住在山区或者水边的居民,自古以来都跟随着地理环境,过着富饶的生活,虽说山民蔽塞,但环境和饮食总是比住在平原或者城里的居民要好一些,所以长寿之乡也往往是靠近山或者水的。
然而,这富庶的山地却因为一代接着一代人流传下来的各种灵异的谣传被生生传成了一个吃人的恶地。不仅仅是谣传,自古以来,奉山,就有这样一个传说,奉山的山神是有着百足的蜈蚣精,这蜈蚣精生平最恨爬山之人,但凡冒冒失失闯进奉山的人,回来之后不是疯了,就是压根没有回来,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这就是奉山,人神勿进,百鬼不侵。
随着时代的变迁,住在附近的村民已经越来越少,只留下了几个有历史痕迹的古村遗迹,其余的人,不是耐不住寂寞进了城,就是耐不住恐惧搬迁走了。
石魁门,便隐藏在这座奉山之中,整座建筑如同石制宫殿般贯穿于奉山山基之中,除非石魁门自己的门徒,不然难寻其踪,甚至,就连石魁门一些资深门徒,也难免会七弯八绕地迷了路。
无影已经在奉山丛林之中绕了一整天,他越来越想念鬼面。
“哥哥,我饿了!”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跟在无影身后,比无影还高上半头。
“住嘴!就知道吃吃吃!你知不知道这两天你吃了多少东西!”无影心疼自己的钱包,毕竟石魁门从来就不给门徒开工资,所有的钱都要靠门徒自己去赚。不过当然,赚钱也是有很多方式的,像石魁门这种身份,赚钱的渠道无外乎坑蒙拐骗偷,高档一些的玩的是马夫罗之类的经济骗局,低档一些的做个市井小混混,总能捞到些钱花花。反正,只要尊上长生不老的秘方到手,所有的钱财就都成了身外之物,赚钱什么的,有大把时间,根本无需多虑。
“拜托!在火车上那个也能算吗?”小男孩翻了个白眼,想到无影的所作所为,就觉得令人发指。那家伙,竟然想要模仿《血色入侵》中的奥斯卡和艾丽,用行李箱带着小男孩上火车。
被候车厅检验行李的乘务人员发现之后,连小男孩都觉得害臊。什么年代了,难道那货没有想到行李扫描处不是纯粹的摆设吗?
况且说,以小男孩的身高,被硬塞在行李箱里,你能想象得出来,那个行李箱有多大吗?最初的行李箱在装着小男孩走了几步之后,轮子直接报废,所以,无影想出这种办法的根本原因是为了省钱这种理由,根本就不能被小男孩接受。
好不容易在火车上折腾到筋疲力尽,小男孩一直喊饿,无影一直装作没有听到的样子,直到小男孩大叫着有人虐童,无影才舍得花钱买了一份特价的盒饭给小男孩,这就是小男孩这两天唯一吃过的一顿饭。
眼前,山中的天色渐渐变黑,无影又听到这个聒噪的小子喊饿,简直气得要发疯。找不到山路已经很让人懊恼了,再加上身边这个惹人厌的话唠,真心让人崩溃。
“好好!只要你能闭嘴,怎样都好!”
无影念在尊上说过一定要善待这个男孩,不能少一根汗毛的份上,终于下定决心——吃完了再走!
“喏!这根腿是你的,这根是我的!”无影撇下一只烤兔的兔腿,递给了男孩。
“阿弥陀佛!罪过罪过!施主怎么可以杀生呢!
”男孩宣了个佛号。
“你不是道士吗?”无影震惊地长大了嘴巴,虽说佛道是一家,但也没有到完全是一个意思的地步。
“嘿嘿嘿,我道长说过,做好事宣道号,做坏事宣佛号!”那男孩粲然一笑,脸上的两团高原红让他看起来很可爱。
没错,着男孩儿便是失踪了的小道士。
“你道长也真是够渣的……”无影简直无语了,他对鸡毛道人的智慧佩服得五体投地。
“不渣不江湖嘛!欧巴!”小道士挑了挑眉毛,一副挑逗的模样。
无影咽了口口水,小道士的确长得清秀白皙,若是女孩子,也是个可爱动人的妹纸。可惜无影只是意淫了一下,并没有扭曲自己的取向。
“唉……虽说是尊上要求善待这孩子,但难保不是作为筹码所以才暂时保他安全,等到他的利用价值用完,估计也就要被咔嚓了。”无影这样想着,又板起了脸来,对小道士吼道:“快点吃!吃完赶紧上路!”
“这个也给我!”小道士一把抢过无影手中的兔腿,直接塞在了嘴里。
无影简直无语,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