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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亚洲象与非洲象,更不同的是它浑身长满棕褐色的毛,就像一只大棕熊的皮毛。
“猛犸象!”
秦北洋在京都第三高等学校读到过这种古生物,一万年前就已灭绝——某种程度来说,这也是被遗忘的上古神兽。
跟“冰葬”的古人一样,这头猛犸象处于冰冻状态,故而完整保持生前的皮肉,就连每一根毛都是新鲜的。
秦北洋回头看了一眼冰块里的人们,他们用冰冻的猛犸象给自己做镇墓兽。
绝了!
这下明白象牙的来历了,如此多的象牙藏在墓中,说明古人猎杀过不计其数的猛犸象,导致了这个物种的灭绝——神兽也是这样从人间绝迹的吗?
第六十一章 猛犸象(二)
保尔拽了拽他的衣角:“格奥尔基,你看!”
冰窟另一端,竟还躺着一个男人。同样身体完好,没有腐烂,冰雕一般。但这人穿着衣服,外面是皮毛袍子,还有一双皮靴。尸体剃着奇怪的发型,只在前额留出一小撮头发,其余剃成光头。秦北洋小时候,清朝皇帝还没退位,他是前额和两鬓头发剃光,其余在脑后结成辫子,西方人所鄙视的“猪尾巴”。
但在冰窟窿里的古人面容年轻,不过二十岁左右,胸口挂着一块玉佩。
这不是清朝人,也不是“冰葬”的上古部落人。
手电筒照出僵尸所在的地面,竟刻着几行密密麻麻的汉字。
秦北洋趴在地上细细阅读——
“余韩行德,年二十,本贯玉田韩氏,大契丹国汉人侍卫亲军。帝欲开疆,八纮一宇,选百里马二十匹,遣余北行。余自黑车子,历牛蹄国以北,行一年,经四十三城,居人多以木皮为屋,其语言无译者,不知其国地山川部族名号。其地气,遇平地则温和,山林则寒冽。至三十三城,得一人,能铁甸语,其言颇可解,云地名颉利乌于邪堰,自此以北,龙蛇猛兽、魑魅群行,不可往矣。余乃还。此北荒之极也。归途中,坠此窟,不得出,当亡矣,呜呼哀哉!余尝私越国公主,竹马青梅,素钟情也。然彼为公主,余区区侍卫,此生憾也!余所挂玉佩,公主所赠,后世诸君,见余骨骸,望取此玉,还于大契丹国上京,埋入公主陵前,幽冥再会。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
至此,秦北洋不禁眼眶湿润,向这位九百年前的探险家磕了个头。
玉田韩氏,辽国的汉人大族,出过不少权臣,改用契丹发型,但保留汉文化。年方弱冠的韩行德,奉契丹皇帝之命北上探险,经过黑车子、牛蹄国,抵达西伯利亚尽头,很可能已发现北极。此人回国途中,跟自己一样,坠入冰窟窿,活活饿死,临死前刻下这些文字。俄语里的中国就是“契丹”,说明这个民族在北方有过巨大的影响力。
最后的“越国公主”,必是契丹皇帝之女封号。契丹公主不可能下嫁汉人侍卫,韩行德走了万里路到北极,又在外兴安岭的冰窟里,至死想念所爱的女子,还要后人将公主送给他的玉佩,埋葬到公主的陵墓前,代替自己与公主长相厮守,比《长恨歌》的故事更悲伤。
秦北洋轻轻摘下死人胸前的玉佩,心想若能逃出冰窟,定要帮他实现这个九百年的心愿。玉佩的雕工相当精致,清晰可辨一对交颈鸳鸯图案,当真是只羡鸳鸯不羡仙。必是契丹皇宫中的宝物,被小公主作为定情信物送给心爱的少年。
突然,保尔大叫一声,又把秦北洋拖到地上,一万年前的猛犸象复活了。
猛犸象轰然倒塌,幸亏秦北洋的动作灵敏,否则就把他给砸死了。
这头史前神兽并未复活,而是脚下冰块有所解冻,影响了四条象腿的平衡。进来两个体温37度的大活人,加上镇墓兽的灵石散发热量,导致冰窟内的温度略微升高。
保尔抓着秦北洋的胳膊:“格奥尔基·秦同志,我们要想办法逃出去啊。”
“九色,君可烧化冰雪否?”
小镇墓兽心领神会,吐出两团琉璃火球,烧化头顶一大快冰。再往上却是岩石层,火球也无能为力。秦北洋让九色试试鹿角。不过,它的鹿角虽能长成参天大树,但还是有极限的,顶层岩石远远超出鹿角的高度。秦北洋又把“冰葬”死人的冰块推过来,堆积成冰块金字塔,想让九色像爬台阶那样爬上去。可当九色小心翼翼地上去,就像攀援悬崖的小鹿,它的热量却融化了脚下冰块。结果冰块连同里面的古人,全都粉碎成一片冰晶。
他们被彻底困住了。
两个人都没有带干粮。喝水不成问题,到处都是冰。但吃什么呢?秦北洋早已饥肠辘辘,保尔开始无比想念酸黄瓜和红菜汤。
突然,他的脑子开窍,闪过一个黑暗的念头:“保尔,你吃过冻肉吗?”
“吃过啊。”保尔摸不着头脑,当他看到猛犸象,张大嘴巴,“你是想要?”
“对,我们马上就要饿死了,除非我吃了我,或者我吃了你。”
“这可是一万年前的肉啊!”
“但这是个天然的大冰箱。不过,再过几天就不是了,我认为这里不是绝对密封的,否则我们早就窒息死了。”
秦北洋下定决心,就算是吃一万年前的肉,也要活下去,活着回到中国。
冰窟里找到一些陪葬品,许多织物和木材,保持着千年的新鲜,很快点起一篷篝火。他用唐刀割下猛犸象的大腿肉,果然比铁还硬。但这样才保险,不会有细菌污染。秦北洋把肉再切碎,放在火上反复炙烤。相当于牛排的十成熟,没有佐料,直接塞入嘴里咀嚼。
肉很硬。
保尔一开始拒绝,但实在忍不住,看到滋滋的肉油分泌出来,闻到一股超级暗黑的肉香,便也舍命陪君子吃了两片肉。
“中国人的肠胃!我听说你们还在吃一千年前的蛋呢。”保尔指的是西方人传说中的松花蛋,他想要呕吐却吐不出来,“我算是领教了!”
“民以食为天。”
秦北洋分别用俄语跟汉语各说一遍,泪眼婆娑地强迫自己咀嚼一万年前的猛犸象大腿肉。
真正不食言人间烟火的九色,原本默默蹲伏在旁边,琉璃色眸子一闪一闪,突然在地上打滚起来,原来这只小镇墓兽也懂得什么叫幽默感,居然被这俩哥们逗乐了!
他俩依靠猛犸象活了下来,尽管瘦了许多斤肉,却能保持每天热量与蛋白质摄入。
秦北洋身体有所好转,咳嗽、头晕、发烧等等症状都消失了。
他发现一个规律——只要身处古墓气场之中,就会迅速抑制癌细胞,延长自己存活的时间,古墓也会最大限度隔离镇墓兽的灵石放射性。
秦北洋找到了活下去的解药。
不过,他和九色不能永远留在这里,也不可能永远以一万年前的肉维生。冰窟内的温度逐渐升高,猛犸象正在渐渐腐烂,发出某种若有若无的气味……
古墓不仅会给他续命,也会让他成为一万年后的僵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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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又过去了,感谢在《镇墓兽》连载的两百多天中,来自大家的支持~
新的一年秦北洋和九色也会继续陪伴大家展开新的冒险!新年快乐,元旦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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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章 墓里的小木
距离秦北洋两千里外,中华民国东三省,白山黑水之土地,满清龙兴之沃野。
松花江第二大支流牡丹江,源出吉林敦化,蜿蜒奔流入镜泊湖,自“吊水楼”瀑布倾泻而下,进入宁古塔之境。有清一代,柳条边封禁,宁古塔塞外绝远,设有副都统镇守,成为帝国流放地。满清多文字狱,常有文人墨客在此终老一生。
镜泊湖西北岸山脚下,有个小小的屯子,俱是闯关东的山东流民,开荒种植小麦玉米。屯子背后山峦中,藏着一座巍峨的七层古墓。自下而上,逐层收拢,堆砌花岗岩条巨石,远观如依山而建之堡垒。康熙年间,流放宁古塔的江南才子吴兆骞,第一个发现这座大墓,却难以判断是何年代?墓中究竟葬着何许人物?
大墓处于龙脉,前有牡丹江,左有镜泊湖,后有连绵起伏的张广才岭,在这塞外荒漠之地,竟有难得的帝王气,怪不得也是爱新觉罗氏的起源地之一。
早春时分,山上积雪仍深,七层石头大墓前,来了个头戴毛皮帽的后生。年纪不过二十来岁,身着黑布棉袄配羊皮坎肩,脚踩一对乌拉草鞋。白净的脸蛋子,冻出两团红晕。唇上没几根胡须,戏班里岳云般的清秀眉目,常让屯子里的大姑娘们着迷,甚至老爷们色眯眯地瞥他。
后生背着个大包袱,肩上挂着锤子与铁凿,爬到大墓第五层台阶,对准一块布满裂缝的大石头敲打,山谷回荡着碰撞声……
墓道口开了!
一个幽暗的口子,古墓之气汹涌而出,如同几双少女的纤纤细手,若有似无地游荡在你身上。后生举起左手,看到缺失的半个手指。
小木是不死的。
一年前的春天,他没有死在日本吉野古坟的徐福地宫,更没被可爱的河童妖怪吃了。
他从奈良吉野逃回大阪。海女和两个孩子在寺庙里等着他呢。他必须赶在羽田大树之前把他们带走。海女死心塌地跟着他,连夜带着孩子坐上火车。小木想要回中国,只有回到这个满地都是古墓的国家,才有机会赶上祖传的老本行。他们身上的钱不够买回中国的船票,只能买到两张最便宜的从下关到朝鲜釜山的船票。
小木与海女渡过海峡,离开那串布满火山与地震的列岛,来到日本的殖民地朝鲜。一路北上,他把能见到的古墓都挖了个遍,总算能弄到一些金银器皿换些粮食,至少让孩子们不再挨饿。最后,小木到了鸭绿江边。但他很小心,总觉得对岸有人在等他,便沿着鸭绿江往上游走。走到长白山,爬上山顶的天池,他一失足掉到水里,快淹死时,水里有怪物把他救了。他和海女穿过森林到了敦化县,顺着牡丹江而下,经过镜泊湖,就到了宁古塔的东京城。屯子里多是山东来的流民。他们就此住下,自己造了个木头房子,准备来年开垦荒地。这地方土地肥沃,用棍子就能在水里打到鱼,山上到处都是野味,林子里还有老山参。给两个孩子穿多些,提放着狼就好了。
但他还是改不了盗墓的习惯。
小木在娘胎里就是盗墓贼。他听老爹说过,他娘当初怀孕时,就跟孩子他爹一同下过墓,盗过宝,历过险。直到她肚子挺得老高,还一起挖过西汉诸侯王墓,竟在黄肠题凑的柏木芯子上,竟然早产临盆,意外地生下儿子。本以为这孩子必死无疑,像个小猫似的病恹恹的,连个哭声都没响过。剪断脐带,老娘含着眼泪,将新生儿扔在柏木堆积的外椁中,让诸侯王把他带去另一个世界吧。这对盗墓夫妻走出墓道口儿,陵墓深处传来悠悠的哭声。老爹说那是西汉的鬼魂在叫唤,当娘的却转头冲回去,爬进黄肠题凑棺椁,抱起这啼哭的小婴儿,解开衣襟,将饱涨的乳头塞入孩儿嘴里。
诞生在古墓棺椁上的孩子——老爹说,他必是天生的盗墓贼,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