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麒麟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电影世界穿梭门-第42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王旭心坚似铁,他可不认为林莺莺这种人,在有机会活命的情况下,还有跟他玉石俱焚的胆量。

 第626章 天运珠与瞎道士

    “我叫林莺莺,这就是我的真名字,我是魔都人,穿越的时间是2015年。(全本小说网,https://。)

    你问我是干什么的呀,我是个模特,好吧,你是老大,你说我是高级鸡,我就是高级鸡喽,反正给钱我什么都做,谁会跟钱过不去呢?

    穿越吧,挺让人匪夷所思的,我记得当时去车展赶场,主办方提供的衣服特清凉,要求还挺严。不让穿打底裤不说,还要我们剃毛,我们当时座的是大巴车,我就拿着那种一次性刮胡刀在车上剃。

    你问有没有车帘呀,有啊,但是我没拉,拉车帘干什么,我自己的东西,想让别人看看还不行?

    我记得停车等红灯的时候,在我们车旁边还停着一辆校车,拉的都是去旅游的中学生。

    当时我可兴奋了,故意把腿张开的。。。

    好吧,我说重点,反正就是我剃毛,好多中学生都在看。

    有个老师还说我下流,可他看的眼睛都瞪出来了,我还不懂他的心思吗。

    结果也不知道是谁,拿了个小珠子丢我,当时我没有关窗户,珠子一下就飞进来了。

    我弯下腰捡珠子的时候,红灯变绿灯了,大巴车正要过路口,一辆闯红灯的三轮车冲了过来,大巴车一避就翻了车,再醒来我就到了这里,变成了一个十岁,刚被卖到青楼的小丫头。

    后面就有意思了,我是谁呀,咱是21世纪的精英,还能玩不过一群土著呀。

    刚开始,我还有点害怕,后来就安心了。

    都说青楼是魔窟,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只要你会装,听话,又有个好模样,走到哪里能没有家呀。

    在老娘的绕指柔下,很快就让我打开了局面,就连当时的妈妈都说,我天生就是吃这碗饭的材料。

    是,我是不该骄傲,可是我能怎么办,当时我才十岁呀,举目无亲的,难道我还能跑掉?

    跟我一起被卖的还有几个小姑娘,其中一个就尝试过逃跑,结果第二天就被抓了回来,当着我们的面,六七个男人将她轮了大米,最后是大出血死的,好惨的!

    我不想死啊,既然生活无法反抗,除了顺从还能怎么样,谁让咱是小姐身子丫鬟命呢。

    看到逃跑的下场,剩下的人就老实了,一个个跟着妈妈学本事,没事的时候再给姐姐们打打下手。

    头几年,我们还小,妈妈不让我们接客,只是吹拉弹唱,在楼里当清倌。

    第一个转变是在十三岁那年,我们一起进来的小姐妹,有被人相中开了脸的。

    怕我倒是不怕,咱怕啥,男女之间不就是那么回事么。

    只是我不甘心啊,咱一个穿越女,那可是小说主角才有的待遇,要是穿越到古代,只当个以笑取取人的风尘女子,我是无论如何也不服,再怎么说,咱也得跟小凤仙,李诗诗,陈圆圆这些前辈比肩吧。

    什么,赎身走人,换个行当?

    不换,这里各个都是人才,说话又好听,赚钱又轻松,女人哪有不被男人压的,来了这吧,我就跟回家一样,赶我都不走。

    我没疯,人生不就是这样起起落落么,我只是不甘心当小角色,我要成名,我要跟李诗诗,陈圆圆一样,成为倾国倾城的名角。

    所以,十三岁那年,我做了个决定,以诗词扬名。

    诗词不能乱抄,乱抄会被当成妖怪的,一开始,我只写些明清诗人的诗句,又挑那些看着可以,又不是太惊艳的写。

    写来写去,只用了半年我就成才女了,真是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就连妈妈也要给我几分面子。

    之后,我开始为名声大噪造势,为此,我特意勾搭上了一个有才华,没钱没权,又三心二意的秀才。

    我先是假装跟他谈情说爱,然后又不给他占便宜,就这么吊着他。

    秀才文才是有的,可是他没权没钱,根本就过不了妈妈那一关,更没有能量来强迫我。

    只用了三个月,秀才就耐不住寂寞,跟别的女人好上了。

    我让人将这事宣扬的沸沸扬扬,然后在大家众志成城声讨秀才的时候,寄出了大杀器,纳兰性德的相思诗。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嘻嘻,真是好诗,而且应景,不枉我苦辛营造这种局面。

    可想而知,这首诗一出,一时间洛阳纸贵,我的诗名,才名,立刻疯传大江南北。

    你问那个秀才啊,这秀才傻,还以为我是真爱她,结果我的诗写出来没几天,他就羞愧的投湖自尽了,你说傻不傻。

    而且秀才的死,也是我人生的转折点。

    他死了,不但没有损害我的名声,反而更刺激了话题性,大大提升了这首诗的魅力。

    当我艳名传遍大江南北,一时间风头无二时,我的金手指觉醒了。

    对,就是这颗珠子,它是跟我穿越过来的,我醒来的时候它就在我嘴里。

    这颗珠子可不简单,它叫天运珠,能收取与赋予别人气运,现在我也没有搞懂它都有什么功能。

    在我手上吧,我就发现它能吸气运,然后给我许愿的能力,就跟小说中的主角一样。

    那些主角,都是想什么来什么,比如说缺钱了,肯定很快就有赚钱的机会。

    而我,只要付出气运,然后向天运珠许愿,很快就能将愿望实现。

    当时,有个豪门之家的大少爷,想让我给他当小妾。

    我能看上一个纨绔少爷吗,当然看不上了,配上我的最低也得是个王爷,而且是明媒正娶的正妻呀。

    可是不管是我,还是青楼的妈妈,都没有抗衡他的实力,眼看着我就要大祸临头了。

    然后,我就用自己的气运许愿,让这个纨绔少爷不得好死。

    嘻嘻,第二天,外面就传来了消息,纨绔少爷进山打猎,遇到了藏在山里的通缉犯。

    惨啊,真惨,那个通缉犯最好男风,纨绔少爷被人抬出来的时候,听说后面都让人给玩烂了。

    从那以后,我就利用抄诗来聚拢名气,然后与那些有大气运动人交往,让天运珠吸取他们的气运。

    慢慢的,我有了自己的花船,成了江南花魁大赛的冠军,当上了天下第一名妓,就连当时的皇子,也以看到我的舞姿为荣。

    可惜好景不长,就在我许下愿望,要跟当时的六皇子在一起时,迎来了气运反噬。

    六皇子的气运太庞大了,根本不是我之前接触到的人能比的,而且他有气运金龙护身,我连吸收他的气运都不行。

    遭遇反噬之后,我自身的气运大降,喝凉水都塞牙。

    一个不巧,有人打翻了蜡烛,结果荣华富贵成了过眼云烟,我就这么死了。

    再醒来的时候,我就成了红船上的一缕孤魂,只有一块木板当做寄身之所,终日只能待在冰冷的海水下。

    那样的日子持续了三十年,我才从游魂变成了猛鬼,有了聚拢红船,出现在人间的力量。

    每隔十年,我能出现在人间三天,这三天就是我寻找猎物的时候。

    因为六皇子的事,我知道身份高的人,虽然有大气运,可是也有更凶猛的反噬。

    所以,我就寻找那些小门小户,有气运,气运却不会太高的人下手,吸干他们的阳气,然后让天运珠吞噬他们的气运,辅助我修炼用。

    什么,史太公,我不认识史太公啊?

    哦,你是说从我船上逃走的那个傻小子,哼,那是三十年前的事,那天,我遇到了一个喜欢管闲事的臭道士。

    那个臭道士还真有两把刷子,我与他一番恶斗才刺瞎了他的两只眼睛,可惜他精通五行遁术,最终我还是没能将他留下来。

    你说的那个傻小子,就是那天逃走的,他还从我这因祸得福,得了不少气运回去。我猜测,有了那些气运之后,姓史的傻小子该飞黄腾达了吧?”

    。。。。。。

    把玩着手中的天运珠,王旭听林莺莺讲述了她的过往。

    这是一个有金手指,却没有主角命的穿越者,到死也没有飞黄腾达。

    “我的故事说完了,天运珠也给你了,看在咱们是老乡的份上,你就绕我一命吧,我保证以后再也不出现在你面前。”

    林莺莺一脸讨好的看着王旭,王旭并不是个言而无信的人,开口道:“你。。。”

    “哈哈哈,妖孽,我找你了三十年,你终于被我找到了,我能报瞎眼之仇了!”

    王旭还没等开口说话,伴随着一阵大笑声,一个手上拿着算命幡的瞎眼子踏水而来。

    看到这个瞎眼道士,王旭楞了一下,乐了:“嘿,瞎子,我们又见面了啊!”

 第627章 第三只眼

    要说巧,什么叫巧,众里寻她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全本小说网,https://。)

    王旭跟瞎子的缘分,可不是一天两天了。

    五竹园,郭北县,再加上这一次,他们都巧遇了三回。

    “什么人再叫我?”瞎子微微抬头,很快用法眼看到了王旭,眉头微微一皱:“是他?不管了,我苦练三十年,今天谁也别想挡着我报仇!”

    “去,劫运幡!”

    瞎子出手就是狠的,一口血吐在算命幡上,抬手就抛了出来。

    劫运幡见风便涨,很快从算命幡,变成了旗杆大小,带着猎猎风声直奔林莺莺而去。

    “是你,臭道士?”林莺莺勃然大怒,要不是瞎子坏她好事,三十年前那次收取气运,怎么会被姓史的傻小子得去。

    往小了说,是损失了一次气运,往大了说,坏了她十年苦工。

    要知道,林莺莺身为地缚灵,十年才能出来一次,一次不过三天时间。

    三十年前那一次得来的气运,都被史太公给弄走了,让她辛苦十年压金线,图为他人做嫁衣。

    要是没有瞎子出手,她得了那次气运,修为一定会更加深厚,今天谁胜谁负还未可知呢。

    想到这里,林莺莺也是怒火攻心,几欲杀瞎子而后快,直接就扑了出去。

    “咦,她受伤了!”

    瞎子虽然眼瞎,却有法眼辅助,心更是亮堂的。

    一看林莺莺的情况,便知道她受了伤,今天正是痛打落水狗的时候。

    噼里啪啦。。。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彼此都没有留手。

    一时间,王旭反而成了无所事事的人,他答应过放林莺莺一条生路,却不代表会帮助她对付敌人。

    “狗咬狗,一嘴毛!”

    王旭坐在甲板上,扫了眼战场,便开始低头摆弄天运珠。

    天运珠不知道是什么材质,摸上去像是白玉,偏偏又带有金属光泽,比一般的玉石重很多。

    按照林莺莺交给他的办法,将天运珠贴在额头上,王旭只觉大脑一片清凉,一道信息自然而然的浮现在了他的脑海中。

    查看气运,夺取气运,使用气运。。。

    感受着传输来的信息,王旭慢慢闭上了眼睛。

    刹那间,贴在额头上的天运珠,仿佛化为了他的第三只眼睛,一副古怪离奇的画面展现开来。

    入眼,瞎子的头顶上,漂浮着一道红色烟柱,烟柱偶尔还会变化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