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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世界穿梭门-第8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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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位带着红色面沙,披着红色透明纱衣的少女,因为透明的缘故,纱衣下的美色一览无余,除了重要三点被白色肚兜遮着,其他地方的美景若隐若现。

    完美!

    身材完美,气质完美,虽然带着面纱看不清脸,可从冰山一角中不难看出,少女的长相也得是倾国倾城。

    “爹!”

    看到房间内的血尊者,少女惊讶的睁大了眼睛。

    嗖!!

    话音未落,王旭便赶在血凤叫出口之前,点中了来福的昏睡穴。

    来福昏昏倒地,这时候血凤的那个爹字才脱口而出,一切衔接的恰到好处。

    “小点声,现在还不是声张的时候。”

    王旭看了眼运转中的隔音法阵,指了指旁边的椅子,开口道:“血尊者,有什么话你跟女儿说吧,我给你们五分钟的时间,一会在由我发问。”

    血尊者感激的点点头,拉着女儿血凤坐下,一时间老泪纵横:“女儿,你受苦了!”

    一听这话,血凤悲上心来,哭道:“爹。。。”

    落到仙人居已有半年,她从高高在上的血凤仙子,沦落到卖笑为生的风尘女子,心中的苦有谁能知。

    至于出淤泥而不染,那不过是个笑话。

    你当是写小说呢,寡妇也处女,青楼头牌也处女,结婚多年的美女老师还是处女,天下的好事都让你占尽了,买彩票中没中过五百万啊。

    那都是自欺欺人的话,血凤落到醉仙居第二天,就被举行了出阁仪式,时至今日,欢好过得男人没有一千也有八百,不然怎么有人知道她是鼎炉之身,与其欢好一次能顶数月苦修。

    再不济,血凤锁骨上的吻痕总不能是作假的吧。

    王旭早在她进来时,就观察到了她锁骨上的吻痕,显然刚从一场蹂躏中挣扎出来,就被来福带着来赶场了。

    他要是没有记错,来福第一次过来请示时,说的是血凤正在沐浴,洗完澡后就会过来。

    大白天,谁没事会洗澡,洗的是什么还用多说。

    “女儿,你怎么落到这种地方了?”血尊者半是痛惜,半是无奈的问道。

    血凤抽泣着,小声作答:“那日决战,爹爹你与绿袍人打到了天外,没了您在,下面的人很快就顶不住了。乱时起,也不知道是谁喊了句快跑,一时间兵败如山倒,女儿也在奋战中失手被擒。

    后来,擒下我的修士,就把我带到了圣城中,高价卖给了仙人居。

    女儿有心寻死,可又担心爹爹的下落,只能与那些人委曲求全,一晃这就是半年多,还以为再也看不到爹爹了呢。。。呜呜呜!”

    父女二人相拥而泣,饶是以血尊者的道心,一时间也是老泪纵横,感叹造化弄人。

    哭了一会,血凤突然想到了什么,追问道:“爹爹,我托人打听,有人说在奴隶商手上看到过您,您现在。。。”

    血尊者苦笑一声,开口道:“我现在跟你降龙叔叔,已经是王公子身边的护卫了。

    王公子是大人物,在圣城中有间大型商铺,自身也是实力不凡。

    得知你的遭遇后,公子已经答应为你赎身,很快你我就能父女团聚了。”

    听到二人将话题扯到了自己身上,王旭也不在装聋作哑,开口道:“血凤姑娘,我和你父亲听人说,仙人居要一枚大千世界本源才会为你赎身,这到底是谣言还是却有事实?”

    血凤连连点头,回答道:“前段时间,有个镇狱将军之子,想要将我讨回去做小妾,这个赎身费是冯妈妈当场定下的,应该做不了假。”

    冯妈妈是仙人居的老板,她出身于七情六欲宗,而且是当代宗主。

    七情六欲宗是双修宗门,整个宗门都以女色见长,操办起皮肉生意来当然是有声有色,

    至于镇狱将军,这是圣城的一个官职,主管监狱守备与捉拿要犯。

    王旭要是没记错,镇狱将军有三子,其中大儿子早年战死在域外了,二儿子目前正在镇狱军服役,唯有这个小儿子高不成低不就,整日里游手好闲,算是圣城中的著名纨绔,平日里没少为女人争风吃醋,会看上血凤还想为她赎身不足为奇。

    只是一个纨绔子弟,就算有心为血凤赎身,八成也拿不出这个钱财来。

    毕竟,从纨绔子弟这个词语就能看出,他在镇狱将军的子嗣中没什么权利,更别说调动多少资源了。

    一枚大千世界本源,等闲八阶修士都拿不出来。

    镇狱将军府就是再家大业大,也不会让一个纨绔子弟,用一枚大千世界本源换个妓·女回来。

    “按照你的说法,如果我能拿出一枚大千世界本源,够不够为你赎身的?”

    王旭端着茶杯,问出了让血凤目光一亮的话。

    “够了,绝对够了。”

    血凤点头如小鸡啄米,她一分钟也不想在这待着了,想到那些男人的样子就觉得反胃。

    “够了就好,一会。。。”

    “荀公子,你不能进去啊,血凤姑娘真的在陪客人,有什么话等血凤姑娘出来了再说吧。”

    “滚开!”

    嘭!!

    王旭的话还没说完,嘭的一声,房门被人踹开了。

    抬头看去,来的是一位油头粉面,又矮又胖的年轻公子,不知为何,看到这人的瞬间,王旭就想起了贾宝玉。

    “这位是?”

    王旭眉头微皱,难道是之前包下血凤的人来了?

    看着不像啊,此人看着虽然面带怒容,可这种怒容不是气急败坏那种,而是午睡时被人叫醒的不爽。

    换成包下血凤三天,被来福唆使着前去赌钱的豪客,遇到这种事肯定是气急败坏,万万不会这么平淡才对。

    “我叫荀牧,我爹是镇狱将军荀攸,将这个女人让给我吧,你没意见吧?”荀牧一边说着,一边就要去拉血凤的手,完全没有将在场众人放在眼里的意思。

    这也难怪,镇狱将军虽然是将军,实际上却是由圣人境修士担当的,荀牧严格来说是圣人之子,圣城中数一数二的纨绔子弟。

    在他眼里,除了各界的圣王,与其他圣人子嗣以外,就没有他得罪不起的人。

    显然,王旭不是他印象中的任何一个,自然也不存在得罪不起这样的话。

    “慢!”

    王旭动作更快,一把搭在了荀牧的手腕上。

    荀牧挣脱了两下,他只是个纨绔子弟,修为还没有血凤高,怎么能将王旭的手挣脱。

    “什么意思?”眼见挣脱不开,荀牧的目光冷了下来。

    他们这种纨绔,别看修为不怎么样,一个个最看重的就是面子。

    王旭阻止他,就是不给他面子,不给他那个当镇狱将军的老爹面子,按照荀牧的一贯作风,这种人是要被废掉修为,丢到圣城大狱中自生自灭的。

    “荀公子请慢,你上来就抢人,就不好奇我们是什么身份吗?”

    “好奇什么,难不成你是她爹啊?”

    荀牧露出讥笑,比身份,比后台,在圣城中他还没怕过谁。

    “我不是血凤姑娘他爹,他是。。。”

    王旭一指血尊者,血凤立刻有样学样,开口道:“爹,这位是荀公子,之前想为我赎身的那个人。”

    “啊!”

    荀牧双眼一瞪,上下打量血尊者几眼,突然拜道:“小婿荀牧,拜见岳父大人,请岳父大人放心,我一定会为血凤姑娘赎身的。”

    王旭:“。。。”

    血尊者:“。。。”

    众人:“。。。”

    多情总被无情误,又来个不要紧的。

 第1234章 确定过眼神

    “荀公子,你来真的?”

    看荀牧倒头就拜,管血尊者一口一个岳父的叫,王旭心中难免惊鄂。全本小说网;HTTPS://щWW。.COm;

    不管怎么说,血凤的出身并不算好,奴隶出身是其一,流落红尘是其二。

    配寻常人物也就罢了,荀牧这种圣人子嗣,万万不是她能高攀的上的。

    荀牧是什么人,圣人子嗣,其父镇狱将军荀攸,在圣人境中也是数得上号的大能。

    哪怕他是个纨绔子弟,不用指望他有其父风采,可是身价背景在这摆着,七八阶的女修士还不是任挑任选。

    血凤呢,她有什么。

    除了长得漂亮点,还有拿得出手的东西吗?

    没有,她只是个家乡被毁,族人被灭,轮落青楼的弱女子。

    六阶修为,别说镇狱将军了,就是王旭都看不上,比较一下,就像歌舞厅小姐,被高官公子追着求婚一样,谁听到也不会信。

    “我当然是来真的,自从看到血凤的第一眼,我就决定与她长相厮守,只可惜冯妈妈的要价太高了,我砸锅卖铁也只凑了三分之一,剩下的钱依然不是小数目。当然,只要给我时间,我总能把这笔钱凑出来,到时候我就为血凤赎身,让她跟着我去过好日子。”

    荀牧是圣人子嗣不假,可他因为性格顽劣,不喜修炼,在镇狱将军身边并不得宠。

    要是其他的事,哭哭求求,弄来一枚大千世界本源虽然很难,却也不是办不到。

    可是给妓·女赎身,就要动用一枚大千世界本源,饶是以将军府的家大业大,也不会允许他干这种荒唐事。

    这些时日,他砸锅卖铁,东找西借,连自已收藏的一些古籍都卖了,也不过凑了三千中千世界本源。

    剩下的钱要说凑,哪是那么好凑的。

    平日里跟他混的不错的二代们,一个个都躲着他走了,生怕他一开口就借钱,借了谁知道啥时候能还上,不借又伤感情,他都快成圈子里的鬼见愁了。

    “荀公子,没想到你还是性情中人。”听着荀牧的回答,王旭脸上露出微笑,开口道:“不过你晚了一步,我已经答应血尊,替他的女儿赎身了,以后血凤就是我珍宝楼的前堂掌柜,我欢迎你来捧场啊。”

    “什么?”

    荀牧楞了一下,转头看向血凤。

    血凤也不知道是什么回事,转头又看向血尊者,换来了血尊者的微微点头。

    “血尊,这是一枚大千世界本源,你拿着它去见冯妈妈,将血凤的卖身契带回来吧。”王旭反手丢出一个盒子,抛给了站在一旁的血尊者。

    血尊者喜不自胜,带着本源去找老鸨了。

    目送血尊者离开,王旭拉开椅子坐下,对荀牧开口道:“荀公子是性情中人,而我就喜欢跟爽快人交朋友,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不知道荀公子给不给这个面子?”

    荀牧看了眼站在一旁的血凤,他也没想到一切会峰回路转,正色道:“我不管你因为什么搭救血凤,救了就是救了,这个恩情我不会忘记,以后你就是我的朋友了。”

    王旭含笑点头,之前在堪舆将军府上,就听人说圣城中的二代嚣张跋扈,当时他还在担心会不会有麻烦。

    瞌睡来了就有人送枕头,有荀牧这个朋友在,再加上血凤为他效力,三环区的生意也算有人照拂了。

    至于血凤跟荀牧能不能走到一起,这个问题他不关心,搭救血凤是为了收服血尊者,荀牧的事不过是一石二鸟。

    成了固然是好,不成他也没什么损失。

    真要说起来,荀牧这种废物二代,在他心目中的价值还不如血尊者高。

    血尊者能越阶而战,以金仙修为横击准圣,只要调教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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