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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之最强寝室-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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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起来也是一个很长的故事了。

    柳非,安庆人士。祖上曾经出过了大官,但是他的祖父却没有子承父业,而是选择了经商致富。

    在那个士农工商,商人地位低下的年代,这无疑是一个很大胆的举动。所造成的社会冲击,丝毫不亚于今人在被北大录取之后,却怒撕通知书,说自己要去蓝翔学习挖掘机技术,发家致富。

    所以,他爷爷的父亲,也就是柳非的曾祖父,当时便气急攻心,一病不起。

    不过这些并没有阻止其祖父的脚步,顶着不孝大名的他,生意居然是意外地做的又大又好。等到他父亲继承父业的时候,他的家业已经能够覆盖到整个江南,餐饮,钱庄,货运,水道甚至官盐都有涉猎。家业之大,说是富可敌国也不为过。

    然而等到他这里,对金银财富却是视而不见。柳非的梦想,是文能提笔安天下,武能上马定乾坤。是也,他从小就跟随着各路师傅,白天学习马术,弓射。夜晚则是在挑灯夜读,四书五经。

    所以,他在万历一年文得进士之位,武举之身。当年不过二十,又生的俊朗非凡。所以当时在京城算是一个风云人物,获得了不少大家闺秀的垂涎。

    柳非说得嘴角冒泡,高小尘看了看他的脸,嘴角抽搐了一下:“俊朗非凡……”

    不过随后,王谷川凑到了高小尘的耳边耳语了一句。却是让高小尘面色一变,又仔细地打量了一下柳非脸上和脖颈处的伤痕,只觉得心惊胆战。

    柳非似乎听到了两人讨论的声音,扭曲的嘴角露出了一丝苦笑。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继续叙说着他曾经的故事。

    豪门公子,从小便是衣食无缺,也谈不上什么坚定不移的人生理想。殿试通过了之后,他被分配道岭南担任支府。这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已经是一个很大的官职。

    所以柳非当时也挺高兴,牵上了一匹快马,哼着小曲就上了道。只是他在半道上遭遇了劫匪,官印丢失,所以他一时也不敢回家。索性就折了方向,一路游山玩水,日子过得倒也快意。

    只是高小尘对他遭遇劫匪的这段剧情表示了深切的怀疑,一个武举人,身上还带有一把长剑。遇到了三个劫匪,被他们呔了一声,就吓得走不动路了。

    这有可能么?高小尘脑补了一下当时的情景。

    风和日丽,天气晴朗。假定模样很帅的柳非哼着小曲儿,驾着一匹骏马,慢悠悠地走。

    走到了一个小山头的时候,旁边的草丛中忽然跳出来了三个彪形大汉,手持砍刀,朝着柳非爆喝。

    “呔,此路是我……”

    “啊啊啊,大侠饶命。小生家中很是富有,好汉要是饶我性命,小生必当准备黄金百两以示答谢。”强盗的台词还没有说完,柳非便连忙下马,扣头便拜。一边磕着头,一边还将怀里的银子,粮食都往外扔,包括朝廷授予的官印。

    然后,趁着这三个劫匪还没有回过神来,赶紧跑路。

    额……高小尘怎么觉得,这是自己这种人的画风。作为一个受过儒家教育,坚信士可杀不可辱的古人,这样做不会羞愧地自杀嘛!

    然而柳非根本没有向高小尘解释的打算,当然,高小尘也没有问。在官印丢失之后,柳非也没有觉得这是一种什么严重的事情。索性南下到了扬州,一边吟诗作赋,一边找找当地的烟花巷。

    直到,他遇到了一个人。

    这是他在岭南遇到的一个女人,当时那里属于百越之地,并不是中原人士的生存之地。各种习俗都不一样,柳非也觉得自己大开眼界。

    而寄蝶,初见时是在街头和一个老先生搭班演艺。她有着一种很特殊的能力,当她双臂张开的时候,能够招揽来方圆十里地的蝴蝶,让围绕着她的身体飞舞。

    柳非当时废了好大的劲,才挤到了围观群众的中央。那时候的寄蝶,皮肤很有光泽。但是不像是中原地带女人的病弱美,她的皮肤是一种小麦的黄色,肌肉紧致。当时她身上穿着贴身的兽皮装,上面贴着很多亮晶晶的小银片,一摇起来,浑身上下都会滴哩哩的响动。

    兽皮并没有包裹了她的全身,露出了肚脐和大腿。在中原,这自然是一种难登大雅之堂的。可是柳非,却是被这种美丽给吸引住了,再也移不开自己的眼睛。

    高小尘觉得,接下来的故事应该是传说中的霸道总裁爱上我。小女子欲说还休,半推半就的就接受了富家公子的爱。

    然而……

    “您是不知道啊,那女人怎么就会如此难缠。我道我想要加入她们的卖艺队伍,这考察忒一个严字了得。我可是使出了我生平所学,又是耍了十八般兵器,又是吟诗百首,作画十幅,才勉强获得了她的认可。本以为自己可以和她们一般过活,却又不想只是被她们当成了一只牲口。不管行多少里路,最重的行礼永远是我驮着的。”柳非说。

    嗯,这个驼字用的非常好。高小尘在心里点评着。

    “为了这一天,我花了三年。”柳非说。

    气氛忽然就变得深沉起来了呢……

    然而高小尘心中想着却是:三年算个卵哟,我追云希花了十五年呢。天天视频,各种零食礼物把她的几个舍友都喂得溜儿圆。

    不过他还是假惺惺地向柳非表达了同情,同是天涯沦落人。啊不对,他是僵尸我是人。但是大家都是兄弟啊,都是为了伟大的爱情事业愿意奋不顾身的痴儿。

    嗯,痴儿这个词也用的非常好,高小尘又点点头。

    “她是个可怜的女孩儿,所以对我一直保持着戒心。但是我还是做到了,或者说是在很久之前就做到了。当我以为我找到我所爱的时候,我才发现。这个世上,并非只有我一人。”柳非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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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02章 战斗前的训练

    (全本小说网,。)

    二月春风,却透着彻骨的严寒。

    至少对于柳非来说。

    他带着寄蝶回到了家,希望父母能够接受这个漂亮的儿媳。然而却不曾想将父亲完全的触怒,让他有家无归。

    他原本已经有了婚约,他的父亲在他高中进士之后便为他说了一门。女方是另外一家大户,刘家。柳非对此并不知情,但是即便知道了,他不想去祸害刘家的姑娘。

    那也是一个有名的温婉女子,可是他的一颗心却早已经束缚在了寄蝶身上。

    当日,柳非在自家的后堂,想着祖宗们的灵位叩首之后。牵起了寄蝶的手,带着她头也不回的走出了柳家的大门。原本他以为可以和寄蝶一起过着清贫但是幸福的生活,但是他们的噩梦却远远没有停止。

    在一个没有宾客,没有高堂的简易婚礼之后。二人生活了一年,但是寄蝶却始终没有怀胎的迹象。

    而与此同时,二人隐居的地方却突然爆发出了一场巨大的瘟疫死伤无数。朝野震怒,各方医师纷纷赶来,却对此束手无策。

    而寄蝶能够吸引蝴蝶的特异,却成了她被世界口诛笔伐的原因。

    这个让柳非沉沦的魅力,却成了众人口中的妖力。他们叫嚣着,要烧死这个会带来灾厄的妖女,还大地一片清明。

    柳非四方奔走,却没有人愿意听他一言。他甚至回到了家中,跪在地上恳请父亲高抬贵手,救寄蝶一命。

    但是他的父亲拒绝了,并将柳非锁在了家中。事实上,即便他答应了柳非的请求,他也做不到。他只是一个商人而已,不管他有所少财产,他也只是一个商人,生活富硕,却没有任何的社会地位。

    柳非知道了父亲的决议,他无力改变。所以,他爆发出了一个武举应有的本领,从家中逃了出来。然而,当他回到了自己的小屋中时,却发现寄蝶早已经被众人架走。

    火焰已经燃烧起来,他救不了寄蝶,心灰意冷。

    今生无缘,那就让我们来世相见吧。

    他笑了,推开了阻隔他的众人,含笑走向了火海。

    后面的事情他不知道,但是他是从这具石棺中醒来的。所以他知道父亲最终还是原谅了他,将他葬在了祖坟中。

    这个墓室,他是知道的。父亲没有让大火火化他们,应该也是含有这种寓意的吧。

    柳非说。

    众人沉默,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所以他们需要点时间去做一个悲伤的表情。

    然而末世之中的悲惨故事实在是太多了,这种纯爱的悲悯故事实在是赚不了这群大老爷们的泪水。如果不是听当事人诉说,他们甚至连一点代入感都没有。

    高小尘也是,他在想着。如果他所见到的女人就是寄蝶的话,那么这个女人,应该就是在对人类的憎恶中复活的吧。

    她的身世本就悲惨,当她终于打开心扉去接受一个男人的时候,却没有得到应得的幸福生活。而她最相信的人,在她最后的日子里,却没有留在她的身旁。

    柳非是回家求援之后被困住了,可是寄蝶该如何认为呢?她恐怕是以为这个男人抛弃她了吧,否则她又如何会在醒来之后不去救这个男人,而是一个人独自离开呢?

    这实在是太可怕了……高小尘再一次回忆起了昨夜与寄蝶交战的情景。

    速度极快,攻击极强,而且又刀枪不入。这将是一个比a3还要可怕的敌人。如果她带着对人类的憎恶,带着这种绝望而醒来。

    复仇!

    那么这就会是高小尘这么多年以来遇到的最强大的敌人!

    高小尘看了看众人的反应,每个人都是一脸沉思,看起来他们所想与高小尘相差不多。那么接下来就剩下了一个槽点了,既然他们最后是遭受了死刑,那么寄蝶的为什么还是一头黑发?

    谜一样的关注点……

    ——————

    等到柳非出现之后,众人将整个墓地翻了个遍之后,确认清除了所有危险,这才放下心来。

    一路上,柳非整个人就是一个问题宝宝,对所有事情都充满了好奇。

    “哎,这是何物?为何不需要法决,只用按动一下就能发出这般强大的光亮?”

    “哎,这又是何物?看起来比你之前使用的黑匣子体积倒是大得多,莫非威力也更加强劲一些?只是不知道此物该用何种神石打造,不过既然是量产,恐怕用到的材料也不甚珍惜吧。”

    “哎,这些布匹倒是结实的紧。用来做雨衣的话要比起蓑衣轻便的多。”

    ……

    最后让高小尘彻底不想理会他的是,这货居然撤下了一块黄皮布,朝着自己的身上比划。还是商贾大户家的孩子,这种完全没见过世面的神情就一点不会让他觉得羞耻么?

    反倒是白狼,知道这个丧尸不会咬人之后,对其表现出了极大的热情。这家伙初中刚刚毕业,历史书里面学到的知识还在脑子里面储存着,居然和柳非了得那是一个津津有味。

    “哦,这个啊,这叫手电筒。我告诉你啊,这手电筒是贝尔发明的。贝尔你不知道吧,那是一个美国人。我估计美国你也不知道,大海你知道吧,你开一个船,开了半年,估计你就能到美国了。这贝尔是个天才,那时候晚上大家都点蜡烛,他家穷,买不起蜡烛。就想要整个便宜一点的东西。”

    “你别看这手电筒小,但是里面额温度可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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