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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飞当时以为来的顶多就是盘开胃菜罢了,没想到罗素直接就给他上了主菜!
运输舰全部降落在早被重兵把守的太空港口里后,洪飞带着一帮人开始了接收物资的行动。
“洪帮主,我是袍哥会唐强,这次运输任务的负责人,这是物品清单,请您过目。”
顺着声音望去,原本还在指挥手下搬东西的洪飞看到了一个藏在运输舰阴影中的精壮中年汉子,他身高不过一米七五左右,年纪应该比洪飞小些,但却给人一种分外高大的感觉,让洪飞看得出他是一个内外兼修的高手。
洪飞不做他想,稍微点头后洪飞走了过去,接过清单一看,丐帮老大再是强忍也是不住的笑了起来。
清单上的内容除了罗素和秦明月谈起的那些,还有一百台用作人才选拔的智能机器人,以及五千个袍哥会的各行业管理人士。
惊喜一重接一重的,饶是洪飞如此人物也是忍不住喜笑颜开,爽朗的哈哈笑道:“这真是及时雨啊…小强是吧,回去替我谢谢你家大小姐,告诉她,以后我洪家绝不会亏待她的!哈哈哈,南北一家亲,好!”
洪飞这么说,明显已经是想到以后洪七零把罗素给娶了要怎么好好待这财神娘娘了,但他这话当成一般的口头感谢来听其实也没什么问题,所以唐强礼貌只是的笑笑,待洪飞又看了一遍清单之后,他才说起了临来前大小姐的吩咐。
“感谢的话恐怕还得劳烦洪帮主您亲自给大小姐说了,因为大小姐说让我先不用忙着回去,就在乱京帮助洪帮主跑跑腿就行。”
说话间唐强好似已经变了一个人,身材还是那个身材,样貌还是那副样貌,之前身上散发出的凌厉气势却已是一点也没了。
洪飞这才知道唐强不是他之前以为的那样,只是一个练家子武夫,至少也是袍哥会内的一方豪强才对,毕竟整个丐帮能做到他这般收放自如的人也是寥寥无几的。
可这人到底是谁?洪飞想不明白,于是就问了:“哦?这么说来小强你应该不是袍哥会的普通红棍了?但是据我所知,袍哥会分舵主以上的人物当中并没有你这号,难道是天成老哥新提拔的人才?”
洪飞问的直接,唐强也答得干脆:“我还有一个名字叫暗蛇,在二十年前我就见过洪帮主您了,当年,我离您最近的一次,只有一把匕首的距离。”
听唐强这么一说,洪飞一时间汗毛都有点竖起来了。
唐强这名字别说他没听过,恐怕就连袍哥会内部很多高层都没听过,但暗蛇这名字就不一样了,整个宇宙之内只要是混他们这条道且上得了点层面的人物,恐怕没谁不知道的。
暗蛇是一个代号,从人类开启星际大航海时代开始,袍哥会历代暗蛇无一不是杀手界的传奇,令袍哥会的敌人们防不胜防的袍哥会暗杀者们的统领者。
遥想星际大航海时代才开始那些年有过的江湖大帮派,可不止南袍北丐。
丐帮能够历经沧海桑田到如今依靠的是底蕴和人多,而袍哥会除此之外却还得加上一项,那就是暗杀!由此可见暗蛇在袍哥会的分量有多重,而现在,当代暗蛇就站在自己面前,并且有些玩味的说,他在二十年前离自己最近的时候只有一把匕首的距离…
“你给老子跑腿?从今天起,你爱干嘛干嘛,做什么事之前想知会我一声自然好,不想知会我的话也没关系,就一个原则,别让我难做就行了,不然要是我难做了,我会让你连难做的机会都没有的。”
玩味是吧,老子虽然不怎么喜欢开玩笑,但要不要开一个也是可以的!洪飞如此想到。
“你这么说就不怕我杀了你?你看,现在大家都顾着搬东西呢,谁注意你我了?杀了你,丐帮之中暂时还没有抗得起大旗的人了,到时候就该我们袍哥会一家独大了。”
唐强说得不无道理,洪飞却像是听了谬论一般的嘲笑起来:“哈哈,小强,你真是个有意思的人,不过我洪飞也不是孬种,照你说的,你要杀我二十年前就应该动手了,干嘛等到今天?况且,你的危险就在于一个暗字,现在对于我来说,这个暗字已经没了,那么要单挑还是群架,你能干得过老子?没看到老子提着打狗棍?”
“打狗行打蛇就不一定了,有机会一定领教领教。”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知道除了狗之外这棍子打的最多的是啥不?告诉你,就是蛇了!乱星蛇多,年轻时游历乱星的时候经常没饭吃,没饭吃咋办?吃肉啊!打条蛇,起一堆火把蛇一串,烧熟了洒点细盐,那滋味给个神仙也不换啊!要是再有只鸡,那就是龙凤配了,这玩意儿吃了,王母娘娘下凡来老子都敢调戏一番你小子信不信?”
洪飞得意的笑,唐强也哈哈笑,虽然洪飞嚣张了些,但事实就是他说的这样,因此唐强当然不会有什么反驳的。两人这番谈话虽然不算融洽,却是必要的,这足以让两人深刻的了解对方是个什么样的人,从而决定接下来的做事风格。
第四九九章:混乱法则(上)
洪飞坦诚,唐强也没有藏着掖着,两人话说得糙,但其实都在逐渐的欣赏对方,这样的感觉,对于这些江湖人士来说,总归是要好于大小姐的一句吩咐的。
…一夜的忙碌过后,乱京城迎来新的一天,乱星的历史也随之到了一个分水岭开始的时候。
清晨,一个上千人的难民团体看到了地平线上雄伟的乱京城,人们欢呼和感叹声迭起,其激动大概不亚于见到了天堂的朝圣者,不过既然是上千人而不是一个人,那么想法就会不一而同。
欢呼和感叹是大部分人的,与小部分人无关。
阿尔杰是小部分人中的一个,论血统,他大概和霍奇森差不多,祖上都是地球古英国贵族,不过混到他这一代,霍奇森虽然死了,但好歹当过黄金龙家主第一顺位继承人,实质上也就是整个乱星南方的太子爷,而他,混得最好的时候不过也就是最近的这些天了。
在这上千人的团体中阿尔杰还算是顶尖战斗力,所以一路至此,他倒是成了整个难民团的领头者之一,干最危险的活,吃最好的食物,睡最好的帐篷,身在难民团的逃难之路上,他俨然已经过上了他梦寐以求的贵族生活。
所谓最危险的活无非就是探探路,或是路过一些村镇的时候和当地人进行交涉罢了。
就这样就可以成了贵族,说出的话让团里这么多人不敢反驳,这无疑让之前顶多就管过一两个比自己小太多的小流氓的阿尔杰飘飘然起来,温饱之后居然思起了姑娘。
被阿尔杰看上的那真是一个漂亮的金发姑娘,名叫爱玛,她有一个温文尔雅的父亲,叫做伯顿。
阿尔杰听人说伯顿之前是个科技小公司的老板,勉强算是乱星上流人士那种,不过因为替爱玛拒绝了一门亲事得罪了当地最有势力的家族,去找黄金龙家族调和也没有下文,所以才不得不带着心爱的女儿开始了逃亡。
父女俩虽然是在背井离乡的逃亡,但一路行来却是非常欢乐的,爱玛活泼外向,伯顿也时常弄些小玩意儿来逗团队中的小孩子们开心,非常受人欢迎。
伯顿和爱玛父女俩属于是开心果那类的,不过在看到乱京城的时候,他们也像阿尔杰一样,是属于没有欢呼和感叹的那一小部分人。
原因很简单,阿尔杰昨天晚上找过父女俩。
表达爱意的同时,阿尔杰当然也把混乱法则着重的给父女俩提了提。
若是认同混乱法则,伯顿大概就不会替爱玛拒绝嫁给一个傻子的婚姻了,那么现在的颠沛流离自然也就不会有了。
出了虎穴,又入狼窝,阿尔杰虽然比一个傻子好了太多,但是通过平时的观察来看,伯顿并不认为他就是爱玛理想的另一半,心中自然是不乐意的。
可是能拒绝?伯顿之前仗着有家小公司,散尽了家财,这才能活下命来带着女儿跑到这里,现在他身上除了两个馒头之外就一身皱巴巴的西服了,而这些东西,显然无法抗衡阿尔杰的拳头。
“乱京城就要到了,我有些话想跟大家说。”
待众人的情绪稍微平复一些后,阿尔杰提着一把中世纪的骑士佩剑像模像样的走到队伍的最前端,高声说到。
“阿尔杰你又有什么好主意了?”
问这句话的毕夏普和阿尔杰一样,也是小团队里的领头者之一,不过相比阿尔杰,他和熊海以及横纲一郎这些领头者一样,并没有多少花花肠子,也就是在打起架来的时候出个拳头的那种,拿主意,向来都是阿尔杰干的事,所以他这一附和,整个团队倒是马上就安静了下来,全都等着听阿尔杰的高见。
“倒也谈不上什么好主意,只是想给大家说一个常识而已,众所周知,一根手指头握不成拳头,咱们大家一路走来也是了解的,既然这样,我们为什么不在进城之后继续团结起来?”
“有道理,听说乱京城里也不太平,进去之后大家相互照应自然是最好的。”熊海是个老实人,没有什么坏心眼,听阿尔杰说得漂亮,当即同意。
横纲一郎和熊海差不多是一路人,两人平时也比较聊得来,当即也表示同意,毕夏普本来就没有什么意见,这么一来所有的领头人都达成了一致,别的人自然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了,于是一群人在晨光中继续朝着乱京城迈进。
伯顿像昨晚一样无从反驳,爱玛也不再欢乐,阿尔杰的演说可以说是扼杀了父女俩最后的侥幸,伯顿想过逃跑,可是阿尔杰时不时看过来的目光让他放弃了这个念头,他毫不怀疑在众志成城的现在他要是敢跑,被打死也没有人会可怜他一句的。
看山跑死马,乱京城大得不像是山,倒像是山脉。
正午的时候,这个朝阳未出时就看见乱京城的千人难民团终于才抵达了乱京城的南门,也就是城内四大区域中朱雀区所有的朱雀门。
如阿尔杰所想,乱京城里确实也不太平,不过那是昨天以前。
这世上比阿尔杰聪明的大有人在,在难民团体中拉帮结派的不是一个两个、一伙两伙。那些人手下或掌控了上百难民,有的甚至控制了以万来计数的难民,渐渐在暗地里把乱京城切割成了泾渭分明、或大或小的势力范围。
一座城只能有一个声音,这是统治的根本。
洪飞之前之所以没动手,完全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之故,而昨天罗素的电话一打,丐帮老大就再也没有什么好顾忌的了。
从昨天中午开始,丐帮就在从小到大的对这些乱京城中新生的毒瘤下手,直到今天凌晨两点,最大势力的首脑团体一共二十五人被丐帮帮众吊上四个城门楼为止,不到一天的时间,乱京城就已经焕然一新。
至少表面上是这样的,特别是那现在还被吊在城楼上的二十五人的首脑团体,在乱星南方本来就是一个臭名昭著的小帮派的头头脑脑,其下爪牙无数,甚至据说还把2123这样的重武器都已经走私进了乱京城,在难民阶级当中具有相当的号召力。
第五百章:混乱法则(中)
现在的事实证明,乱京城中迄今为止最大的毒瘤也就只能停留在曾经很有号召力这个阶段了。
别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