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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寻被吓到了,但表面还是装得很镇定,道:“她是你孙女,你不可能对她下毒手。”
“我孙女?狠狠捅了爷爷一刀的孙女?简直比狗还贱!”
“莎莎要维护这个世界!梦想比你这个没用的爷爷高尚多了!你的心已经被黑暗核心玷污了!否则你应该和我们站在一块!而不是和整个世界作对!”林寻吼道。
“那只能说明你们的梦想实在是太渺小了,咱们来做一场交易。”阴邪一笑,林讯道,“你放我走,我保证采莎的活。”
“否则?”
“否则我就咬舌自尽,顺便带走你深爱却不是最爱的采莎!”
“她是你孙女。”
“别用亲情做羁绊!”眼里闪过杀意,林讯就道,“当初幻影杀了我全家,而且还是凌迟,你这种活着的人绝对体会不了那种感觉,那是将活着的人一块肉一块肉地割下来,最后被虐的人就会在剧痛、惨叫中失血而死,我家人就是这下场。假如那天采莎找到是我!我绝对会带她回家!以职业者的力量捍卫这个家!可你的出现让这一切都变成了不可能!我恨不得吃你的肉!喝你的血!将你打入十八层地狱!”
“其实那天我只是去湖边打酱油的,而且就算我没有出现,你也没办法遇到莎莎,你都被砍死拖走了。”
“你知道为什么要把我拖走吗?”冷冷一笑,林讯道,“就因为他们看到你在那,所以怕找到尸体,就把我拖走扔到了更远的地方,然后我阴差阳错之下被一个正在打捞垃圾的老伯救走,不过那时候的我已经差不多死了,只剩大脑还有意识。再后来他把我带到了山里,我以为他是要把我埋掉,可没想到他是想吃我,还有他女儿,他们觉得人肉能长寿,所以就把我拖进了那个山洞。再后来就是用刀在我身上割着,将我的肉一块块割下来放在火上烤,香气四溢啊!”
“我不知道会发生这些,抱歉。”林寻有些自责了。
“再后来我的意识就渐渐消失,可当他醒来时,我发觉我还活着,我还亲手杀死了什么都没穿地抱在一块的父女,用大石头一遍一遍地砸着,直到将他们砸成肉饼为止,哈哈哈哈……”
“经历了这么痛苦的事,确实该发泄,可你不能将两三个人的过错嫁接到全世界的人的头上,这不科学。”
“从那以后我活着的目的就是复仇,更想凌驾于所有人类之上,这样子我就能随意主宰他们的死活。”
“你这种行为和至高神又有什么区别?”
“我就是想取代他的地位!”
“回头还来得及。”
“除非你能将家人还给我,将你现在得到的一切都还给我,你愿意吗?你不愿意!你害怕失去一切!害怕被世人忘记!你其实和我一样都只能生活在黑暗中!你难道敢正大光明地站在电视机面前!大喊一声我是职业者!我的力量高于普通人!我甚至能制造美丽的杀人机器!你不敢!你不敢!你不敢!”林讯歇斯底里地喊叫道,“因为你知道你那么做就会招来死亡!就比如我!每个国家的统治阶级都不会容忍破坏平衡的人的存在!所以……你只能一辈子生活在黑暗中,被至高神选中的可悲黑暗骑士,哈哈哈哈……”
“至少我会比你生活在光明中更久,你已经无法回到光明了。”脸色铁青的林寻就往上游。
“我得不到的我也不会让你得到!回去给林采莎那狗娘们收尸吧!”
“就算带走莎莎也无所谓!反正我又不爱她!她只不过是一个有逼的女人而已!以我的能力!要多少就有多少。”
“行!我就带走她,我倒要看一看你到底在不在乎她。”喊完,林讯就咬断舌头,鲜血就喷在了高压玻璃上。
生命渐渐消逝,林讯却还像胜利者般狂笑着,定格住的林寻却一点反应都没有。
二十秒后,林寻突然像发了疯的鲨鱼般狠狠地击打着方舟,并吼道:“你他/妈的混蛋!你这种人渣早就该死了!”
“林采莎的生命和我捆绑在一起,现在我马上就要死了,那就意味着她也要死了,林寻,最终……还是我赢了,咳咳。”
“不要死!混蛋!”
不管林寻如何喊叫,早已断气的林讯都没有回应他。
一激动,林寻就一脚踢烂方舟,可林寻这一举动简直就是将采莎活着的最后希望也扑灭了,因为这水域压强非常大,方舟一被踢烂时,水就涌入方舟,更是将林讯的胸腔压爆,浓浓的鲜血就涌向了四面八方。
知道自己没能改变采莎死去的命运,林寻就很愧疚,眼角更是滑下了泪滴,可他不能让采莎白白牺牲,所以就迅速往上游。
第312章 活着真好
待林寻回到控制室,夏娃就问道:“问出了吗?”
“知道了,不过他已经死了。”
“那采莎……”
“希望人间蒸发了吧,至少那样子没有痛苦。”重重呼出一口气,林寻道,“你差不多该上报林讯死的事了,我也要离开这了,你叫小白帮我一把吧。”
“好的。”知道林寻心里一定很不好受,夏娃就没有多说什么,也不像平时那样搞暧昧,而是利用声波唤来小白鲨,并看着林寻被小白鲨含进嘴里离开。
五分钟后,夏娃就打开警报。
获悉林讯咬舌自尽,方舟还被未知生物破坏得稀巴烂,气在头上的罗刑就让驻守在二担岛上的部下集体出动,对方圆五里的海域进行一次彻底搜查,找到那个胆敢破坏方舟,进而害死林讯的家伙。
可,罗刑对这完全不抱希望,方舟结实得连洲际导弹都很难摧毁,再加上那片水域存在着人为水压,就算是深海鱼类也不一定能接近,更何况是人?
所以在罗刑看来,最有可能杀死林讯的家伙就是前段日子接近二担岛,却又突然离开的职业者,对于那种能控制整个大海,玩弄战斗机和核潜艇的职业者,就算能找到,也不一定能降服。
不管如何,报告还是要写的,所以第一时间里,罗刑就叫来了夏娃莉莉丝,让她们将事件经过详详细细地和他说一遍,在这个过程中,罗刑都是愁容满面,一颗要是控制得好就完美的棋子就这么没了。
回到陆地,林寻就走进事先停放在路边的小车里,并换上西装开着车前往文书森林。
驶上高速公路后,林寻就打电话给若霓,问道:“莎莎怎么样了?”
“没见到她人,怎么了?”
“去哪了?”林寻手都在发抖。
“你等等。”
片刻后,若霓道:“刚刚说上厕所,可厕所里没有人,问她们几个,她们都说没有看到,要不你打电话给苏珊姐,看莎莎是不是回去休息了,她昨天来了大姨妈,今天很痛,刚刚接电话都对客人大发雷霆,所以我就叫她坚持不下去就回去休息。”
“知道了,那我打电话给苏珊姐。”
林寻希望采莎是回去休息了,可苏珊却说采莎根本就没有回来过,这让仿佛失去了方向的林寻心痛的都开始像头野兽般咆哮着,更是不顾可能发生车祸的危险猛踩油门,他甚至都希望被车活活撞死。
此时,采莎和林志炫正在枫林医药有限公司后方的小路上走着。
肚子痛,再加上昨晚林寻一夜未归,采莎心情就更不好,所以离开公司后,她就在街上溜达,恰好碰到这个来自未来的儿子和芊芊在买生活用品,所以心情有些糟糕的采莎就让这个儿子陪她走走。
一开始,两个人什么话都没有说,再后来采莎觉得实在是无聊了,就让林志炫说一说未来的她是个什么样的女人。
“妈妈对我一直都很好。”用那双黑瞳望着蓝天,林志炫微笑道,“从小到大都很照顾我,什么事都依着我,不过妈妈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就是打小都将我当成女孩子养,还买裙子给我穿,呵呵。十岁的时候呢,妈妈终于觉悟了,就告诉我,我其实是一个男孩子,还叫我不要再嗲声嗲气的。反正在我心里,妈妈您永远都是最伟大的,每当看到你笑,我就很开心,可我总觉得我和你之间永远也没办法像芊芊和若霓妈妈一样,或许是因为我的性别吧。”
“要是没有遇到你爸爸,我其实是喜欢男孩子的。”肚子疼的采莎勉强挤出笑意,“我是女孩子,我知道一个女孩子一辈子有多少事是不能经历的。女孩子就像一滴水,脆弱,需要呵护。男孩子就像一捧沙,需要经历风吹雨打才能成长。而我是一个比较容易动情的人,所以我就怕我的女儿会受到伤害,有些伤疤是永远都愈合不了的。可是你爸爸喜欢女儿,或许是大男子主义在作怪吧,呵呵。”
“你很爱我爸爸吧?”
“在未来呢?”
想了片刻,林志炫笑道:“很爱很爱,你们两个还经常斗嘴,就好像陷入初恋的情侣一样,就算人老了,心也没有老。”
“我老了?”采莎吓到了。
“没。”
“你说了。”
“我只是打个比方,十九年后的妈妈还是像现在一样年轻。”
“从你眼中,我看不到真诚。”
“我的好妈妈,真是拿你没办法。”说着,林志炫就从钱包里拿出一张照片递给采莎。
照片很普通,就是采莎和林志炫站在一块对着镜头傻笑,而从林志炫的身高和长相来看,采莎知道是最近不久才拍的,这就意味着林志炫回到这时代的时候她就应该是照片里的模样。
见自己没有变老,还是长着一张萝莉脸,打扮也和十七八岁的萝莉差不多,胸却变得更大,采莎就很开心,毕竟这是她取悦林寻的资本,资本一直保留且升值,采莎当然开心咯。
吻了下照片,采莎赞美道:“小美人,我正在朝着你迈进哦。”
“妈妈一直都是这么纯真,呵呵。”
“我还以为你和你爸爸一样。”
“什么?”
“色。”
听到这个字,林志炫都差点摔倒,摇晃树下并稳住身子的他就道:“这点我完全没有遗传,而且我还有点讨厌爸爸这个样子,可如果爸爸不是这样子,或许就不会和妈妈在一块,更不会有芊芊妹妹了。怎么说呢,有利也有弊吧,反正笑着面对就是了。”
“嗯!这是好心态!看来我还是个好妈妈!”
“一直都是,呵呵。”虽然笑着,林志炫眼里却流露出一丝惶恐,鼻息更是变得有些重。
逛得差不多,两人就一块走回了住的地方。
泡了杯热茶给妈妈喝,林志炫就回到了隔壁那屋。
见芊芊正在擦拭她的弓箭,林志炫就倚在门前问道:“昨晚睡得好不?”
“挺好的,你呢?”
“不好,不过今晚一定会睡得好,因为刚刚我和采莎妈妈去逛街,还聊了很多事,现在心情蛮好的。”取下弓箭和箭筒放在茶几上,林志炫继续道,“就算是十九年前,两个妈妈也没什么变化,或许只是缺少了一点点母爱吧,这是要等她们生下了我们才有的吧?”
“或许吧。”脸色还有些白的芊芊拉了拉弓弦,又搭上一支箭瞄准林志炫,问道,“身为闪灵客的你,有没有办法避开?”
“距离太短,挪脚的时间都没有。”
“躲闪技能还没有练满级吗?”
“还需要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