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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寻让李军负责案子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希望李军能早点找到凶手。
少女录完口供后,林寻就和她双双离开派出所,林寻还从聊天中知道这个少女叫芦荟,本地人,父母早亡,为了让男友有钱做生意,她就贱卖了自己的房产,并搬去和男友一块住,还辞了工作。
可没想到才同居一个多月,其男友就惨死在家中。
芦荟男友死后,芦荟在厦门就没有亲人,加之她男友是死在家里,胆小的芦荟根本就不敢回去住,所以林寻就花钱帮芦荟找了一家宾馆,并垫付了一周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送芦荟进宾馆,林寻就道:“我得先回去了,如果你还觉得少了什么就打电话给我。”
“谢谢。”一脸感激地向林寻鞠了一躬,芦荟就道,“这里是宾馆,基本什么都不缺。只是浪费了你这么多钱,我真是过意不去。要不是我男友做生意将钱都扔进去了,我就有钱了。等我以后赚钱了,我一定还给你的。”
“小意思。”
“大哥。”哽咽着,芦荟道,“如果找到凶手一定要和我说,我不能让阿九死得不明不白的。”
“一定,好好休息。”
见林寻要走,害怕被抛弃的芦荟突然抱住林寻胳膊,丝毫不在意他的胳膊压在双峰之间。
“怎么了?”
没有言语的芦荟摇了摇头,道:“晚上要是有空就过来陪我吧,最好是晚一点。我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天黑后,时间越久我就越害怕,所以要是方便,你就十点多过来陪我。等我睡着了,你再回去。”
“没问题。”
“拜拜,大哥。”
林寻走出去后,芦荟那原本凄楚的脸突然冷了下来,咬牙切齿,拳头更是握得咯咯直响。
林寻自然没有注意到芦荟的异状,所以开车驶向住处的他还在想着晚上要带什么点心给芦荟,又想起晚上是不是会和芦荟发生点什么事。芦荟身材很赞,脸蛋也不赖,唯一的缺点是胸太小。刚刚林寻胳膊压到芦荟的胸时,林寻明显感觉到芦荟的罩罩里垫了插片,这种插片能让女人的胸看起来更大,甚至能大上一个杯。
林寻是个生理正常的男人,芦荟叫他十点后过来,他自然会胡思乱想,只是理智告诉林寻,就算孤男寡女的,他也不能对芦荟做出什么禽兽行为,毕竟芦荟今天差点被奸,男友又死得连肠子都跑了出来,死不瞑目。
可是,如果芦荟想要投怀送抱,身为好人的林寻要不要成全她呢?
傍晚,林寻接到了赵峥旺打来的电话。
“我老婆在哪?”
“我怎么知道?”
“如果你不知道她的下落,你早上怎么会来找我?还说她的脸被我划伤了?”电话那头的赵峥旺恶狠狠道,“你最好告诉我她的下落!否则我就先拿你的公司开刀!别小看了我的权利!”
赵峥旺是市长,在厦门市,他的权利确实非常大,要让工商局的人找林寻公司麻烦,那也是小事一桩。至于停业整顿的罪名,身为老板的林寻都可以帮赵峥旺想几个,比如药检不合格,有人服用春意归出现不良症状……
反正呢,只要一个不太现实,或者压根就没有依据的借口,林寻辛苦创建的公司就必须停业整顿,至于什么时候能再次上市,那更是未知之数。
就算如此,林寻也不可能告诉他柳元蓝的下落,所以就采取了缓兵之计。
“她现在在我朋友那边疗养,她除了被你打得差点吐血外,心灵创伤更是永远也没办法弥补,所以你如果还在乎她,就不要再打扰她,至少接下去的两周。”顿了顿,林寻继续道,“如果你打扰她,我确实不能将你怎么样,可她可以告你家庭暴力,身为市长的你绝对知道一旦告到法院,不管真相如何,你都会第一时间被停职检查。”
“这些我不管,现在公安局那边认定我有可能谋杀了我老婆,所以你明天必须让她去走一趟,要不然我就被停职了。”顿了顿,有些歇斯底里的赵峥旺继续道,“我已经没办法再挽回我老婆,我也不会想着去挽回,但我的地位和名声是不能被毁掉的。所以,如果她明天没有去,就算要坐牢,我也会先将你的公司搞倒闭!”
嘟……嘟……
“要是在古代!我一定蒙上红领巾被你搞死!”郁闷不已地收起电话,林寻就走回去和她们继续吃饭,并听着她们说着最近发生的一些大事或小事。
回到林寻身边后,舞魅的任务就是找出那名隐藏在大都市里的职业者,可到现在,舞魅也没有一点头绪。
至于医药公司那边,每个程序都井然有序地进行着,野寿负责剪狗毛,巴哥负责炼药,若霓采莎她们负责电话导购,姚瑶和赤瞳负责打包配货,林寻要做的除了坐办公室就是点钱,这种赚钱方式真的很轻松,基本上都不要付出什么劳动力,和以卖劳力为生的农民可不同。
说到农民,林寻就想起身在老家的爸妈,前些天通电话的时候,爸妈一直叫他爸女朋友带回家,林寻也觉得是时候了,所以就决定过年的时候把若霓和采莎带回去。
至于另外几个妹子,林寻都想带回去,又怕有些封建的爸妈及邻居会说三道四的。
有一点值得一提的是,林寻上个月汇了十万元到家里,让爸妈将田地都租出去,不要再去受罪了,毕竟他们辛苦了一辈子,林寻希望在他们接下去短暂的时光里,能够过得更加开心轻松。
当夜十点,林寻就开车前往芦荟住的宾馆。
林寻也不知道自己会几点回去,所以他是对若霓说自己要去快乐天堂陪蓝姐。
坐在床边,芦荟就凝视着手里那把闪着寒光的匕首,她那张变得阴森的脸蛋都映在了上面,她甚至像个变/态般伸出舌头去舔冷冰冰的匕首,并歇斯底里地笑着,像疯子般抓着长发。
听到脚步声,芦荟就将匕首扔到了枕头下。抓了抓有些乱糟糟的长发,芦荟那疯狂的表情就转为了悲伤,并在听到敲门声后将门打开。
见芦荟笑得很甜,林寻就有些欣慰,只是芦荟眼角那闪烁着的泪光说明她过得并不好。
别过头擦掉眼泪,芦荟就道:“大哥你先将吃的放在桌上,我要先去冲个澡。你没在,我都不敢去洗,怕坏人突然跑进来。”
“好的。”
“要不你先去买一箱啤酒吧。”芦荟笑得非常纯真,“以前一个人的时候,我偶尔会喝点酒,后来和我男友在一块,除了和他一块去应酬,我就很少喝酒。现在他走了,我想喝点,算是为他送行。”
见林寻没有反应,芦荟继续道:“要是大哥觉得喝酒不好,那来点饮料代酒也行。”
“你洗澡吧,我去买。”
“要是你没有在,我是不敢洗的,所以等你回来了,我再去洗。”
“成。”
买了一箱罐装啤酒回来,林寻就坐在床边玩手机,芦荟则去洗澡。
让林寻心跳加快的事,芦荟竟然没有将门关上,所以林寻就看到了芦荟脱衣服的整个过程,甚至当背对着他的芦荟弯腰脱下最后一件时,林寻都会看到那最让男人动心的神秘地带,代表纯洁的粉色。
第361章 醉酒之后
芦荟看似无意,每一步却都在她的计算之中,而在脱得精光之后,她就打开喷头开始冲洗,还故意将喷头对准私密地带,并用另一只手,不厌其烦地搓洗着。
看到这动作,林寻都觉得芦荟是在自我安慰,他更是看得有些口干舌燥,原本打算提醒芦荟关上门的他也懒得说了,就拿起手机,装作是在玩手机,视线却斜斜地射入了卫生间,极为鸡动地欣赏着美人沐浴。
说实话,如果是若霓或采莎在洗澡,林寻不会如此激动,因为林寻和她们已经熟到可以脱光衣服乱亲乱抱的地步。
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就是如此简单的道理。
男人都很讨厌被戴绿帽,可当要让他们将绿油油的绿帽戴在别人头上时,他们却会非常乐意,压根就不会考虑被他们戴绿帽的男人的感受,林寻也是男人,他暂时还没有给别人戴绿帽的喜好,不过他确实很想去玩别人的老婆,反正又不要付钱,而且那种结过婚的女人更懂得取悦男人。
搓洗完最重要的地府,芦荟就转身正对着林寻开始冲洗脸庞。
温水洒在脸上,芦荟自然就不能睁开眼。
看着芦荟那虽然不是很大,却很挺的雪峰,那呈倒三角形的黑森林,那极为平坦的小腹,那一手可握的小蛮腰,林寻呼吸都变得有些急促,他那握着手机的手都渗出了汗水,他这才发觉这个胸部大的女人身材倒是非常棒,毛不是很多,也不会太少,给人一种恰到好处的感觉。
最重要的一点是,芦荟现在正张开嘴,用温水冲着嘴巴,亮晶晶的温水又顺着她的身体倾泻而下,这种强烈的视觉冲击是林寻从未见过的,或者说他从没想过女人沐浴还能有如此出彩的动作。
总之呢,精/虫上脑的林寻已经将道德伦理都抛到了脑后,只想在今晚好好安慰这个差点被奸,男友又惨死的女人。
这种女人现在是最需要温暖的怀抱的,林寻愿意为她提供温暖的怀抱,并让她欲仙欲死!
只是,林寻不知道,温柔乡有时候也是英雄冢。
冲洗完嘴巴,脸上还都是水的芦荟就放掉喷头,并开始擦拭雪峰,那揉搓的东西就好像在自我安慰一样,她甚至好几次还特意去碰樱桃。
看到这一幕,早已搭起帐篷的林寻就很想冲进去干了芦荟,可他到现在还是搞不清楚芦荟到底是故意勾引他,还是无意的。
冲洗完并背对着林寻擦干身子,芦荟就左右瞧着,并往外看,见门没有关上,发出惊叫的她就立马关上了门。
“大哥,我门没有关,你怎么不说一声啊?”
“是吗?”林寻故意装作什么都不知道,“我刚刚一直在玩手机斗地主,也不知道你们没有关。”
“你没有看到吗?”
“就算我真的想看也看不到啊,洗澡的时候雾气不是很大吗?”
“对哦,那我错怪你了,呵呵呵。”
听到芦荟那银铃般的笑声,林寻就觉得这个妹子还真是好骗,可他绝对不知道这都是芦荟装出来的,更不知道卫生间里的芦荟脸色非常难看,就像是要将林寻吃掉一样。
等到芦荟从卫生间走出来,林寻就吓了一跳,芦荟竟然只裹着浴巾,白嫩嫩的手臂和腿都毫无保留地展现出来,而且浴巾裹得有点低,半轮雪峰都露了出来。
吐了吐香舌,芦荟道:“我忘记没有带换洗的衣服,刚刚洗澡的时候又把之前穿的衣服都弄脏了,真抱歉。”
“只要你不觉得冷就可以了。”
“有开暖气,怎么会冷呢?”看了眼放在林寻跟前的啤酒,舔了舔嘴唇的芦荟就弯腰去撕包装。
浴巾系得不是很紧,芦荟两条腿又是直着,所以当她弯下腰时,浴巾就会变得更加松垮,不仅两座山峰映入林寻眼帘,甚至连那小腹都被林寻看到了,这就让林寻意识到芦荟身上只有一件浴巾,要是一拉……
咕噜。
咽下口水,林寻就有点紧张地欣赏着美丽风景,早就知道林寻会看得一清二楚的芦荟还装作不知情地撕着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