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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素秋笑着点点头,自己也感到有些不可思议。
“太好了,秋,我也希望自己顺利,那样咱们就可以是同学了。”
琼斯希翼地幻想,蓝眼睛里闪烁着亮晶晶的光芒。
素秋用力点头,也很期待能跟琼斯继续在一起学习。
一周后,素秋和琼斯分别收到了巴黎大学的入学通知书,他们都考取了该校的文学院比较文学专业。
所有认识他们的人都对此表示了祝贺,道林等较亲密的朋友还特意送了礼物,大家聚会过一次都很快乐。
艳春很为素秋骄傲,悄悄买了块女式手表准备给素秋个惊喜。
那块手表并不名贵,但设计简单大方,很适合年轻的女孩子使用。
素秋托着手表,快乐得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她一遍遍地看着圆圆的表盘、闪亮的指针以及宽宽的绸系带,傻乎乎地问:“哥哥,这真是买给我的么?它真漂亮。”
“嗯,素喜欢就好。”艳春如惯常般淡然回答,嘴角却忍不住上扬,心里很有些得意。
“喜欢的!”素秋急忙说,再次摸摸手表才递给艳春请求,“哥哥帮我带上吧,我怕自己笨手笨脚弄坏了。”
“素怎么会笨手笨脚?”
艳春抿嘴反驳,却顺从地接过手表给她戴在左碗上。
那块银白系了棕绸的手表衬在素秋白皙的皮肤上,越发显得她肤若凝脂。艳春目光停在她胳膊上,一瞬间有些怔忡。
素秋的脸稍微红了一下,悄悄将袖子拉下来遮住手表,然后走开去整理上学需用的教科书。
艳春慌忙掉开头,耳尖泛红,很为自己方才的失态而懊恼。
二月中旬,巴黎大学和高等美院相继开学,艳春和素秋每天搭乘地铁去上学。
艳春照例将娇小的素秋护在自己身后,素秋也照例感到浓浓的心痛。
然而她不去阻止。为不能相恋的妹妹挡去可能的不适,是艳春目前能为她做的仅有的几件事情之一。如果这样也不允许,他会更加难过。
比较文学专业的课程较重,大学一年级主要是和其他专业的同学一起上公共课。每次公共课都在文学院教学楼底层的大阶梯教室里进行。里面的椅子和课桌是一体的,坚硬的橡木咯得人坐不舒服,但学生们没有抱怨,而是将注意力都集中在教授所讲的内容上,偌大的教室经常只听得到教授不紧不慢的讲解和吱吱嘎嘎的粉笔写字声。
第一次上世界文学史这门公共课,素秋就发现了那天撞她的红发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坐在她和琼斯前面两排,身穿一件黑色薄风衣,头发似乎比上次见时还要红。她认真记着笔记,鼻梁上架了副窄边眼镜,颇有些学究气质。
下课后,素秋小声向琼斯打听。琼斯也见过那个红发女孩子,知道她是另一个班的学生,但不知道名字。
“琼斯你说,如果我们去和她打招呼,会不会太冒昧了?”
素秋见红发女孩子正和其他同学在聊天,摘掉了眼镜,她的眼睛绿得像波斯的眸子。
“不会,她和我们是同学,打招呼很正常。可是,秋,你为什么想认识她?”琼斯安慰着她,同时有些不解。
“我觉得她很像我过去的一个朋友。”素秋解释,没有提琉珏的名字,只是对琼斯说,“我要过去,你来吗?”
“当然了,秋,我不会让你单独去同陌生人讲话的。”琼斯想当然地回答,一付骑士风度。
看了一眼刚说过因为是同学打招呼会很正常,现在又说是陌生人一定要陪同的琼斯,素秋忍笑感谢他的好意,然后同他一起走到红发女孩身后。
“你们好,可以加入你们的谈话吗?”
素秋礼貌地询问,脸上带着笑意。
正在聊天的三个同学一齐看向他们,红发女孩似乎认出了素秋表情微怔,然后很快起身点头:“当然可以,那天真是不好意思,请坐吧。”
素秋道过谢,和琼斯坐下来。五个人相互作了介绍,聊起刚讲过的课程,竟然异常融洽。
红发女孩叫爱伦,巴黎郊区人,家里有一个农场出产牛奶及奶制品,还有很大的葡萄园。
长发细腰的女孩子叫多莉,是英国移民,现住在巴黎东南部。皮肤黝黑一笑一口白牙的男生是马丁,也是英国移民,和多莉住在同一区。
他们三个在中学时就是同班同学,恰巧又报考了同一所大学的同一专业,算得上是老朋友了。
爱伦严肃干脆,很看不上琼斯易感腼腆的个性,出言讽刺了几句,弄得琼斯有些怕她。
多莉却温柔随和,她从小生在巴黎,感染了优雅从容的巴黎人气质,举手投足间都有一种说不出的风韵。
马丁是三年前才来巴黎的,对这座城市仍感到新奇。他的爱好之一是骑车逛街,顺便拍照片。他热恋着多莉,拍摄的助手经常就是她。不过多莉在上业余芭蕾训练班,每天都会去训练,难得有空陪他。
琼斯对拍摄也很有兴趣,和马丁谈不几句就约定了第二天下课后一同去摄影,大有相见恨晚之感。
中午五个人一同在学校草坪上用自带的午餐,顺便闲聊打球,彼此间关系更见亲密。
素秋用手帕擦掉唇角面包渣,将空纸袋小心折好收进书包,端起从学校咖啡室灌的开水轻轻喝了一口热茶。
爱伦将目光从她身上离开,低头摆弄身下枯黄的小草,感觉心跳有些加快。
她从未见过有谁可以在吃三明治时仍是如此可爱。素秋咀嚼时鼓起的脸颊是可爱的,下咽时蠕动的脖颈也是可爱的,她不经意地用手指抹去唇角的奶油时仍是可爱的。
这样一个可爱的人儿,爱伦想,理应非常幸福。
文学院在开学一周后举行了迎新晚会,原则上要求所有新生都必须参加,舞伴可自带。
得到消息,新生们大是兴奋。马丁当即请多莉当自己的舞伴,多莉笑着答应了。
琼斯很想邀请素秋,可是他略通中国习俗,知道男女授受不亲的教条,所以迟疑着不敢轻易开口。
爱伦冷眼看了半天,故意说:“琼斯,我和秋不管是谁你请一个,我们看在朋友份上是不会不答应的,总比你请别人被拒绝难堪的好。”
马丁搂住琼斯肩膀,也语重心肠地帮他出主意:“琼斯,系里两大美女都在你面前,你还犹豫什么?赶快邀请啊,免得被其他人抢先了。”
他瞟瞟不远处几个跃跃欲试打算过来的男同学。
琼斯的脸涨得通红,蓝眼睛无措地看看面无表情的爱伦,再望望心神恍惚的素秋,难下决断。他固然不敢冒失地去请素秋,可是又怕爱伦更不敢出言邀请。
“琼斯,请你和爱伦跳舞吧,我想另外约个人。”
素秋回过神,诚恳地望着琼斯说。
“是谁?”琼斯诧异地发问,脸上红色褪下去一些,心里感到有些失落。
素秋抿了抿嘴唇,轻声回答:“是我哥哥。他担心我住院期间没人照顾,自己的迎新舞会都没能参加,我想补偿他这个缺憾。”
琼斯闻言松了口气,感动地说:“你这样做很对,你哥哥对你这么关心,你是应该补偿他。”
他们又说了阵话,等琼斯终于硬起头皮准备邀请别无选择的爱伦时,她却已经答应了别的男生,这让琼斯大大松了口气。
作者有话要说:新生活开始了,新的桃花也出现了,素素也有吸引同性的魅力呢……
一百五三
素秋怀着忐忑的心情邀请艳春当自己的舞伴,很担心他会出于顾忌而拒绝。
艳春停住画笔打量素秋几眼,见她神情紧张眼睛都不敢抬起来看他,不由爱怜地微微一笑,答应了。
惊喜之下的素秋马上打开衣柜,开始挑选自己出席舞会的裙子和艳春的衣服。
艳春有一套深色西装和白法兰绒衬衣,熨烫一下就完全合适,但他没有领带或是领结。
想起艳春的二十一岁生日即将到来,素秋暗自决定买条领带当生日礼物,还可以立刻派上用场。
她的裙子都是来巴黎后买的只适合一般场合,穿到舞会上略显不够正式。唯一一双皮鞋的后跟也磨旧了,已经换过一次,再换也不会好看。
望着床上摊开的那几条朴素的裙子出了会神,素秋拿出自己的小钱包数了数里面的存钱。
代课所得的钱,贴补家用、购买女孩子必需品用去了一些,这次上学的杂费也用了一部分,现在剩余的钱只够买领带或是皮鞋其中一项,再不能够买别的东西了。
素秋数了又数算了又算仍是不够,不由噘起嘴开始发愁。
在一旁的艳春边做画边注意她的举动,见状轻轻笑了笑没有搭话。
舞会前一天,素秋带着买给艳春的一条深色带银星的漂亮领带兴冲冲地回到阁楼。她已经决定将旧鞋再换个跟,舞裙则穿上那条最新买的另加个丝带。
虽然那条裙子不够正式,但熨烫一下也勉强凑合。而且最重要的是它足够长,可以遮去那双已经变形不再漂亮的皮鞋。
一向比她晚回家的艳春居然已经在屋里,而且正在做饭。他系着围裙,瘦长挺拔的身材一览无余,仅是个背影就有种令人移不开眼睛的吸引力。
“哥哥,你怎么今天回来的这么早?”素秋脸上略烧,别开目光。
“嗯,去买了几样东西。”艳春温雅地抬头冲素秋笑笑,漫不经心地说,“床上是给你的,素去试试合不合身。”
素秋这才注意到自己床上摆着一大二小三只纸盒,只纸盒本身淡灰暗花的包装就已经十分别致,可以想见里面的衣物将会是怎样的精致。她压下惊喜,走过去一一打开。
白色皱纹薄纸里静静地躺着一件珍珠灰舞裙,布料摸上去柔滑舒服,全部是真丝的。一双淡灰色镶水钻的小矮跟绸舞鞋,在夕阳下闪闪发光。
配套的天鹅绒手套做工精美贴合完全,更显出指形的纤柔美丽,看得素秋不敢相信那就是自己的手。
默默地合上盒盖,素秋凝视着艳春有意背转过去的背影,眼眶发酸,心里却甜得似吃了蜜糖,化也化不开。
艳春还是那么了解、关心着她,什么都没有问就实现了她的一切愿望,甚至还要多出更多。
不管他们的关系是什么,素秋已知今生再无他求。
过了半天艳春也没有听到素秋的动静,就试探地扭头去看。他见素秋正望着他出神,盒子里的衣物一件也没上身,不觉微感诧异。
“素,你不喜欢哥哥给你买的东西吗?还是,不合身?”
艳春轻声问,生怕触碰到她的神经。
素秋回过神,慢慢摇头微笑着说:“我很喜欢哥哥买的东西。嗯,不用试了一看就合适,我的尺码哥哥什么时候弄错过?”
艳春的脸微微一热,转回头将汤锅从炉子上端下来,说:“素一直在长个子,偶尔弄错也是正常的,不要对哥哥过于信赖。”
“不相信哥哥,我还能相信谁呢?”
素秋喃喃低语,神色略忧伤。但她很快振作了起来,走到炉子边帮艳春做饭。
她的低语艳春听见了,却只能装作没能听出这句可以有很多理解的话。了解他心思的素秋没有躲避没有厌弃,就已经让他庆幸万分了,其他的,他不敢想也不能去想。
艳春唯愿俩人这种平淡相随的日子可以如涓涓细流,尽量延长到不得不结束的那一天。
素秋仔细熨烫好艳春舞会上所要穿的衣服,最后拿出那条领带。
艳春对她的手艺赞不绝口,对自己的生日礼物也十分满意。他穿戴一新,头发梳出形状,整个人立刻儒雅高洁得令人不能逼视。
然而当素秋穿戴好从帘子后面走出时,艳春竟是发了好一阵子的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