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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会做傻事,我清楚自己还年轻,那些失去的和离去的,或许根本从未属于我,根本不必惋惜。
来到山脚下夏花家的时候,我差点认不出那里,苏菲玛索的小房子被拆除了,再加上门口本来就空出的地方,形成了好大一块空地,种满了各种各样的植物,凭着我浅薄的生物学知识,我也能看出这裏的植被种类繁多,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种的植物会开花。我走进,看到花园边放了一个别致的牌子,上面用粉笔写著一行歪歪扭扭的一行大字:马小卓的花园——建设中。
是他。
是他的字!
我的心揪紧了。
我差点忘了,他在技校学的是园艺。
这个寒冬唯一显出生机的,除了最外圈那草垛般的茂盛的绿色灌木丛;还有一排细弱的、淡粉色的梅花。红尘自有痴情者,莫笑痴情太痴狂,若非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
此时的我,才恍然明白他在“算了”大唱这首歌真正的意义。
那些我不知道他在忙什么的日子,原来他是在替我建设这么一个美丽的地方。如果一切都由他亲手来做,那他要花掉多少时间,费掉多少力气?
原来,我真的被如此用心的爱过。
我看着那个牌子,一定是因为太冷了,泪水直到此时才被融化温热,渐渐模糊了我的双眼,直到我听到有人说话的声音,这才赶紧找了棵树躲了起来。
过了很久,我探出头,看到了衣著艳丽的夏花,她背对著我,在洗车,一面洗一面哼著歌::“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开在春风里……”看的出来,她心情非常得好。那情景,一如去年得冬季,只是捏著细皮水管得人不再是她。
那一刻我伤心的明白,我将永远见不到他。
世上人和人的交错总是这样吧,我突然想起小叔,想起颜舒舒,想起于安朵,甚至幼年住在林菓果果家对面那个霸道的小女孩蓝图,我想,总有一些人,是来了又走,是你永远见不到的。我突然意识到,其实离别幷不一定是最可惜的事,迟迟在一个人的生活里僵持著不肯退出,怕才是最让人懊丧的事情吧。
从这个角度来说,我庆幸我的隐退。
可是,那辆车,我怎麼觉得那样熟悉?而屋内走出的那个端著茶杯的人,更是让我大吃一惊。
是阿南。
他走近她,她踮起脚尖,娇笑著,亲吻他的额头。
原来是这样。
只是我,一直被蒙在鼔里。
在大人的世界里,允许这种隐瞒的游戏,为为什么在我们的世界里就不可以?我不确定他需要的。是不是也就像肖哲一样光明正大的坐一下阿南的车而已。但是至少,如果他有这个机会,那天的故事,就要改写了吧。
我躲回那棵树后,不想让他们看见我,眼泪已经不知不觉流了满脸。
我转身,朝著着山上的路走去。仿佛从来没有这这么快,我就爬到了山顶。我想起他曾经在这里跟我说过。以后,我再也不会欺负你,也再也不会允许任何人欺负你。
那真的我幷并不丰盛的青春期,听到过最轰轰烈烈的语言了。
我知道我不会忘记。
我还知道夏花门前的那个花园;,到来年的时候,一定会开满艳丽的花,漫山遍野都是花朵。因为我们的消失,它会变成送给夏花和阿南的礼物。他们会结婚,会有一个乖巧的孩子,会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
他终于可以拥有他迟来的幸福。
马卓,从来都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多余者。
我挂著护身符直指我心脏方向,它曾在那裏划过一个小口子,把我的心取了出来,送给那个叫做毒药的人,任他细细把玩欣赏。不知道后来,他将它送回来了没有?我只知道,如今,我要尽我的全力使那个口子张好,愈合,不留疤痕。
不管从此有没有心,至少看上去,毫发无伤。
天空纯净,阳光照耀山上枯黄的草垛;这是旧的在被晾晒,也是新的在被酝酿,一切仿若去年此时。我站在山顶,从包裏取出一张纸,叠成一个纸飞机。我的手工一向很差,叠的很不好,它的翅膀是歪歪斜斜的,往下冲的时候也歪歪斜斜的,显得不那麼有力量,慢慢的我就看不见它的翅膀。。
我要和它比赛飞翔,只不过,我们的方向不一样。
对不起,再见。
我会记得,我曾深深爱过你,在十七岁本不该轻言说爱的年纪。
The End
后续故事;敬请关注饶雪漫2009青春疼痛大戏
离歌三
要不是不小心又忽然想起,至少我还算快乐的。
——摘自马卓微博《顶多是偶尔》
PART1 华年
(1)
推开方律师办公室的门,我一眼就看见洛丢丢在耍宝。之间她眯缝着双眼,把两只手臂高高地举过头顶,奋力地扭着腰,甩着屁股,嘴里不知道哼着啥破调调,山寨印度肚皮舞女郎一个人的表演赛显然正在火辣进行中。
“嗨。”我抱着文件袋站在门口,一直等到她心满意足鸣金收兵才与她打招呼。
她显然没把我当根葱,只是斜我一眼,就喘着气把自己扔到沙发上,抱住桌上的一大瓶可乐自顾自地喝起来。知道我走到她身旁站定,她才懒洋洋地吐出两个字:“你谁?”
“我是方律师的助手。”我说,“他在忙,让我先来跟你聊一聊。”
“助手,还是小三儿?”她忽然来了兴致,撑起半个身子,肆无忌惮地打量我。我看到她宝石蓝色的眼影,宝石蓝色的美瞳,似乎为了让我看得更清楚,她连续眨了好几次眼睛,质量上乘的假睫毛都没有要掉下来的意思。
她穿LV的彩色波板鞋,一件DIOR的宝蓝色小T,我没猜错的话喷的应该是香奈儿的“邂逅”,如假包换的富家女。只可惜她那张脸还未怎么长开,眉眼之间怎么看都是一股稚气,脸颊上隔夜的亮光散粉更是令她显得不伦不类。
“问你话咧——你看着我干啥?”她拖长声音,“难不成被我的一针见血吓到了吗?”
“该我问你才对。本月十三号,也就是上周五晚上七点一刻,你在哪里?”
“和我的男人在一起。”她飞快回答我。
“在一起干吗?”
“你想知道我干吗?”她坏坏地笑起来,摇晃着五根手指头,逼近我的脸说道,“唉呀呀呀呀,助理小三姐姐,看不出来你真坏,一上来就问小孩子这种色色的问题。哦对了,是不是你的方大伯忘了提醒你,我还未成年,我才十五哦。”
她一边说话一边在我晃过来晃过去,我真怀疑她是不是有多动症。我被她晃得头晕,只能退到茶几后面去。
“你说一男一女在一起能干吗?”她终于坐下来,继续抱着那她那瓶亲爱的大可乐,仰头猛灌,一看就是表演欲超强那种新新人类。
我提醒她:“如果想解决问题,你就最好说实话。”
“你别把我当吴媚媚!”她把可乐瓶像枪一样对着我,“你把骗吴媚媚的律师费分我一半,我就啥都告诉你。不然,一切就免谈!”
真是典型的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九零后。我把手里的文件袋往桌上一扔说:“看看吧,看完后再决定你说还是不说。”
她却伸出一只脚,把所有文件袋一股脑扫到了地上,说:“我没这个兴趣!”
“关于叶贱贱的也没兴趣?”
“谁是叶贱贱?”装傻充愣她真是一流。
我站起身,捡起所有文件袋,转身就要往门口走,要装大家一起装,谁怕谁。
“等等。”不出我所料,她喊住我。
我转身看着她,扬起手中的文件袋。 果然,她把可乐瓶用力掷在茶几上,对我喊:“你离我那么远,我怎么可能看得清楚呢?你确定你懂法律?我看你连常识都没有。对当事人要尊重,你晓得啵?”
我走回,将袋子悉数放在桌子上,提醒她:“小心你的脚。”
“小气鬼。”她充满警惕地瞪了我一眼,才拆开那些纸袋子。动作很缓慢,像在拆定时炸弹。一个小亏都吃不得,想必十分缺乏安全感。想想我15岁的时候,其实和她又有多少区别呢?只不过是现在的她看上去与全世界为敌,而那时候的我,是在心里默默与全世界为敌罢了。
就此而言,我对她的怪异行为并不是完全不能理解。
我注意到她拿着文件袋的手指,有些微微的颤抖,或许聪明的她早就猜到里面会是些什么。为了给她一点空间,我之后没事找事做,起身替方律师收拾办公桌去。
谁知道我才走到办公桌前,一堆书还没摆放整齐,就听到什么身后发出一声无与伦比的尖叫,我转身,看到被洛丢丢撒得一地的照片和资料,还有她,整个上半身趴在那个长条的玻璃茶几上,像一只刚被鲨鱼咬了一大口的扁扁的八爪鱼。
我任她去。
我转身收拾好桌子,走回去弯腰收拾好被她扔得一地的东西,把它们重新塞回文件袋,坐在旁边的一张椅子上耐心地等她开口说话。
然而,十分钟过去了,她一直趴在那里装死,一动不动。
我伸出手推了推她,纵使我有十二万分的耐心也甘拜下风。
“我死了,别救我。”她气若游丝地答。
“本月13号,也就是上周五晚上七点一刻,你在哪里?”
她终于肯抬头,一张乱七八糟的脸看着我,声音沙哑却充满仇恨地问道:“如果我告诉你,那个垃圾会不会被关起来,枪毙,砍头,杀他全家!”
“那要法律说了栓。”我说,“我只是希望你说完实话,可以没事。”
“去你妈的XXX。”她冒出一句干脆利落的粗话,忽然想起来什么似的捏住那些个信封尖叫:“等等,这鬼玩艺你们从哪里弄来的,是不是PS过的,我警告你哈,不要跟我耍花招,我早说我不是吴媚媚那种笨瓜!”
我说:“得了吧,如果你真的都聪明,就应该知道那个叫叶贱贱的,根本不爱你,他有很多女人。他跟你在一起,根本就是骗你的钱花。”
“你放屁!”洛丢丢起身冲到我面前来,一把抓住我的衣服。看着我的眼睛像是要冒出火球来把我整个烧掉才甘心。我当然不会那么傻,站在这里任她的手掌挥到我的脸上来。于是我掰开她的手指,稍稍退让一步对她说道:“一针见血了,抱歉。”
“别学我用成语!”她察言观色,得意地笑着说,“你退啥,怕我打你么,不过你的样子,真的很欠扁。”
“要动手,你未必是赢家。”我说,“不信你可以试试。”
她真的不怕死地扑上来,我闪过,一个反手,将她按倒在地。
三年的跆拳道不是白学的。
我放开她,她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架了个多余的马步,手指一上一下点着我的脸威胁我说:“既然你这么了解我就应该知道,我有很多朋友,不一定要自己动手。”
“都是些什么朋友?陪你吃喝玩乐,刷爆你的信用卡,偷了你的手机,卖了你的PSP,骗你跟别人上床,还是直接就抢了你男朋友那种?小朋友你挺好,这次的事不是小事。吸毒贩毒,你以为这些是小说里电视里搞着玩的吗?别以为你打着未成年的招牌,就可以替人家顶包,到头来怎么死的都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