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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诗严格地讲平仄音韵,而平仄音韵的格律,又奉元嘉初年沈约沈伯崇的《四声正义》和《集韵》为圭臬,不管是谁,只要写诗,绝不可越雷池一步。
李白自幼长于乡野,听惯民歌,父母又爱古乐府,时时念给他听,所以虽然也略微翻过诗词格律,但当真自己写诗的时候,却是肆意张扬,不拘一格。
“凤凰台上凤凰游”这一句出现两次凤凰,词句相冲,又不够雅驯,平仄更是古怪。凤凰台本来就是登临胜景,不知道多少文人墨客在此吟诗作赋,附庸风雅,李白这句类似打油诗的大白话一出,不用第二句,已经被人骂了个臭死。
他当时满面羞惭而去,从此耿耿以为耻,所以憋着劲儿想写一首好七律,不过到现在,也只想到了最后两句。
顾小西哪儿知道这么多内情,见他等于是间接承认了这首凤凰台是自己做的,更加对他李白的身份坚信不疑,此刻这人虽然名声不显——但谁知道李白是什么时候才写诗写出名儿来的?
调教一个尚未出名的诗仙,让他留名千古,这种好事可不是一般人能遇上的,她的胸中陡然涌起一股慈母的情怀。
“乖,李白,你要相信我,日后你写诗一定会大大出名。我看你现在生活拮据,不适合专心创作。这样吧,你以后也不要再去替人写信住在和尚庙里头了,这几天我们在城里买一处宅子,你就搬过来专心写诗,怎么样?”
她突发奇想,反正现在也有钱了,爱干什么不行?养个诗仙小白脸在家,花得起!
徐子都早就习惯了她天马行空的想法,无论从她口中说出什么,连表情变化都没有一丝。
“你……你想干嘛?”
李白下意识地双手护在胸前,这女人莫不是神经病?自己吃白食偷东西,刚刚乒乒乓乓打了一场,现在不但不生气,还笑眯眯地邀请自己同住。
他才不相信这女人是看中了自己的诗才——莫非是看中了自己的美色?李白心中顿时一阵恶寒,他慌忙摆手:“多谢小姐好意,适才多有得罪,既然您无意追究,那就此揭过。今日我还有要事,他日有缘再会。”
话刚刚说完,他连送到自己面前的钱袋都没接,撒开脚丫子往楼下跑去,眨眼间就奔出了酒楼大门,往人堆里头一钻,再也看不见人影。
顾小西的笑容僵在脸上,她恼火地瞪了徐子都一眼。
“都怪你!把诗仙给我吓跑了!”
眼看就要收服一个大大出名的历史人物,谁料吃到嘴边的鸭子也能飞了,顾小西悻悻然把责任推到徐子都身上,但想想好像也怪不了他,只好自己嘟着嘴巴在桌边坐下,拈起筷子又随意抛掉,独个儿生着闷气。
“不行,我不能这么放弃!”
虽然这个时代已经变得乱七八糟,李白的形象也与后世的流传有些区别,但身为穿越女,当然不应该被这些小小的困难所吓倒,而是应该继续努力,把调教的工作进行到底!
“明天先去把房子买了,再去那个什么白石寺三顾茅庐,我就非把小李白占为己有不可!”
“再说,现在的运气明显变好了呢!一出门捡到钱,吃个饭能碰到李白,哼哼,我终于不是那么倒霉啦!”
她美滋滋地想。
※※※
李白晃晃荡荡回到自己寓居的白石寺的时候,天色已经断黑。
寺门紧闭,围墙四周都是烧过的草木灰,袅袅冒着青烟。
“出什么事了?”
这时候本该是晚课,平常都弥漫着钟声梵唱,现在却连一记木鱼声都听不到。李白心中疑惑,他走到庙门口,抓起铜环砰砰地敲了几下,良久,才有一个小沙弥慌慌张张地来应门,只把大门开了一条小小的缝。
“李施主!对不住了,阖寺僧众在下午的时候忽然得了流行恶疾,为防传染,方丈说闭寺半月,不让人进出。你还是赶紧走吧,要是染上恶疾,那就糟糕了,罪过罪过,阿弥陀佛!”
“什……什么恶疾……喂!”
李白吓了一跳,待要追问,小沙弥已经轰然把门关上,撒腿跑远,再无声息。
李白瞪着寺门半天,感受着这萧索的气氛,终究还是放弃了要再敲门的想法。
他叹了口气,回头欲走,突然又转回身来,悲呼一声:“可是我的家当还都在庙里头呢!”
虽说穷困潦倒,但至少还有几件换洗衣服,几两散碎银子,如今全丢在庙里禅房,那自己就是身无分文的穷光蛋了,今天晚上的住处,还有明天的伙食,都不知道该去哪里张罗。
“还有我的剑……”
白石寺依旧是一片寂静,无人回应,只有一只乌鸦呱呱叫着从他头顶飞过,飘逸地拉下一坨鸟屎,准确地命中了他的额头。
“啪——”
四野无人,这清脆的声响虽然微弱,但居然还带着回音。
第十三章 买房
“买宅子的事情,包在我身上,这武陵城没有我何三鼻子不熟的地方!”
何三鼻子啪啪地拍胸脯,昨天挨了娘子的打,今天自然要更努力赚钱,一早太阳刚上屋檐就溜溜地跑了来。他听说顾小西要买房子,更是夸下了海口。
买房子置地这种事情,中人的好处可不会就只有那区区几百文,怎么说也要从卖卖双方那里各收上一两个点,那可就是几两银子的好差事,何三鼻子当然要努力争取。既然拍了胸脯,他就卸下了陪游的工作,一心一意专心致志地给顾小西找房子。不过说起来容易,真要找到合适的房子,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
武陵城不算大,依山傍水,所以道路也不像通都大邑一般笔直纵横,反而是弯弯扭扭的,别有一番意趣。
太守府邸就在城中心,城中乡绅富豪官吏的房子一般都在这附近,道路打扫地干干净净,路边还载着一排杨柳,这算是城里的高档住宅区。
以顾小西的要求,当然这一片的房子是最适合的。
何三鼻子回家跟娘子商量,他这个老婆是牙婆出身,消息灵通,人家家宅有什么事情,她最是门清。
听何三鼻子说完要求,何家娘子也微微皱起了眉头。
“要按你说的,倒是刚好有一家房子要出手,只是……”
“有房子就好!是哪家,我这就上门去看去!”
“你这个夯货!听我把话说完!”
城中有个绸缎商姓富,家中颇有钱财,就在太守府邸隔邻买了一处房子,本来相安无事,也没有转手迁居的念头。老富膝下只有一女,生的花容月貌,最是得父亲疼爱,有一天在花园里头打秋千,却被太守的小儿子瞧见了。
这小衙内斗鸡走马赌钱吃酒眠花宿柳无所不为,在城中名声恶劣,偏偏就看上了富老板的女儿,仗着家里头的势,竟要逼婚。
老富虽然有钱,但自古民不与官斗,怎能与太守家抗衡?又不甘心让女儿嫁这么样一个人,百般推脱不果,实在熬不下去,就想偷偷离开武陵城,这房子也在暗地里找人出手。
“这房子好,前后三进,后面带一个大花园,朝向又好,冬天里日头都是暖洋洋的。这些财主爷懂得享受,屋里头的家具什么也都是好货,出价也便宜,只是……”
何家娘子有些担心,这在太守眼皮底下夺食,可不要惹出什么祸事。
“怕什么!”
何三鼻子弄清楚了状况,他却是浑不担心。
“那女子本来就是外来人,哪儿知道我们武陵城的事情。我们悄悄地居中说合,只拿了中人银子,以后太守要找麻烦也只找他们,关我们什么事?”
“这……”
何家娘子还有些犹豫,何三鼻子劝解道:“你想啊,这也算是做一件善事,帮帮老富家的忙,要不然这武陵城,还有谁敢买他的房子?”
他娘子想想也是,默然应允,何三鼻子乐颠颠地就去了富宅,一说就成,富家急于迁走,只开了四百两银子的价码。何三鼻子心黑了一把,到顾小西面前就加了一百两,凑了五百两的整数。
“顾小姐,这房子好哇,我跟那房主好说歹说了半天,才五百两银子谈下来这笔生意,房主还心疼得不得了,咱们赶紧订了吧,要不然别家看房的人也多得很,到时候抬价就不好了。”
何三鼻子说得天花乱坠,顾小西本身就心急,现在又有钱,听着说不错,去看了看房子也觉得满意,当下就立了契约。让徐子都去兑了几锭金子,换了一千两银子,五百两银子给何三鼻子让他去交割完毕,富家一家人匆匆忙忙就走了,许多细软古董都来不及收拾,全都丢在了家里,这让顾小西又非常高兴,觉得占了便宜,自觉运气更佳。
何家娘子又推荐了几个仆役丫鬟,顾小西零零散散又花了几十两银子,再买些家中用具,几天功夫这房子就换了个模样。
第一进大厅敞亮,摆了几张桌椅会客只用,仆役就住在两边厢房;二进留作客房,按照顾小西的意思,自然是要留给李白住的;最里进是顾小西和徐子都住着,根据祖训,顾小西和自己的贴身跟班不能相隔太远,不然就会大祸临头,现在她迷信祖宗,自然不会去犯这个忌讳,反正她也习惯了徐子都的服侍和照顾。
花园虽然不大,不过商人的布置也算得是雅致,湖石垒成的假山掩映一汪清泉,八角鎏金顶的小亭隐在樱花丛中,墙角挂着一架秋千,有蜻蜓停在上头。
住得舒舒服服,看着宁静娴雅的环境,顾小西的壮志难免有些蹉跎,徐子都正听她的吩咐帮她揉着肩膀甚是舒服,她居然有了就这样混一生当个大米虫也不错的想法。
她懒懒地摊在宽大的藤椅上,看一只通体雪白的大猫从假山上慢慢地爬过去,阳光从葡萄架上透下来,斑斑驳驳,恍恍惚惚。
和煦的春风拂在脸上,暖洋洋的,让人困倦而不思进取。
“这里的风景,比家里头如何?”
徐子都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聆听。
顾小西其实也不是提一个问题,她知道这种无聊的问题徐子都不会回答,只是在恍惚间有些时空交错的错觉。顾家山庄的桃花、这里的樱花、还有仿佛相隔很远自己家中手植的紫藤花架,在朦朦胧胧中,仿佛重合在了一起。
她闭上眼睛,享受阳光洒在眼皮上的温暖感觉,这一刻的宁静安详,让她迷恋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感觉。
也许女孩子这样过一生也是不错的选择?
不过……
“哼哼,暂时还不行啊!”
她跃起身,飞身跳上秋千,用力蹬着地面,让自己高高地荡了起来。
“置业之后,果然会倦怠,不过我可不是那么容易就满足的啦!”
“徐子都,明天我们就去找李白,我要把他拽过来当我第一个名人小弟!”
穿越女的骄傲,终于暂时战胜了当米虫的渴望。
第十四章 诗成
李白从土地庙神像背后坐起来,打了个呵欠,日上三竿,这个城郊的破庙里头却还是昏暗阴沉,只有屋顶瓦片的缝隙当中漏出些阳光。
他挤开神坛台阶上睡着的两个乞丐,步履蹒跚地走到正殿中间,晚上这里睡着满城的乞丐,这时候却只剩下几个最懒的,其余地都去努力工作了。
这座土地庙荒废已久,全无一点香火,神像上都结满了蜘蛛网,供桌也早断了一脚,倾倒在地上。李白那天从白石寺出来好不容易找到了这个落脚之处,凭着识文断字的能力还有能打的身手,占据了神案之后最好的睡觉位置。
几天功夫下来,他觉得自己身上透着一股难闻的馊臭味,肚子里头咕噜噜乱叫,提醒他早已经没钱吃饭的窘迫。
虽然抢乞丐头子的床他丝毫不介意,但说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