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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绝代之代黎篇-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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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这样一个秋日,也是这样一个午后,就在这个房间里,坐在这张沙发上。。。。。。

她蜷在他怀里,与他十指交握,听他说,我不仅要为自己保重身体,还要为你。。。。。。

太阳渐渐沉下去,阳光穿透西面墙上那扇窗,刚好刺着她的眼,她微微眯了眸,举起手臂去遮挡,光从指缝间静静流淌,穿过她的手,在她眉眼间,落下斑驳的影。

回忆总是这样不期而至,当她以为即将忘记。。。。。。

什么时候,才能忘记。。。。。。

什么时候,他们才能将彼此,忘记。。。。。。

从医院里出来,天色已经昏暗,她这才想起来车子被留在了路上,刚想拦一辆黄包车,身后传来汽车喇叭响,她回头,看见一名男子斜靠于车身,穿一袭咖啡色长风衣,正冲她微笑。

刚刚在车位上坐好,容庭轩不知从哪里变出一束粉百合送至她面前,她含笑接过,道了声谢,容庭轩喜欢送她花,郁金香,玫瑰,百合。。。。。。萧佑城却没送过,不对,只一次,他送了“禾老板”满屋子的纯白百合,他大概是不懂得怎样给女孩子送花的。。。。。。想到这里,不自觉就微微笑出来,容庭轩留意到了,问她:“在想什么?这么高兴。”

“没什么。”代黎轻轻摇头,将花束横放在腿上,默默看向车窗外。

她在想他,容庭轩知道,每当她出现这样一副神情,一定在想他。。。。。。她的心事,容庭轩不敢问,不能问,更没有资格问。。。。。。他们只是朋友,普通的朋友。。。。。。

容庭轩带她去吃西餐,他并不知道,她其实并不很爱吃西餐,她对他,终究是客气。

她又想起萧佑城,想起他们第一天约会,她带他去吃自己最喜欢的川菜,也不问他是不是也喜欢,后来才知道他是不食辣的,只不过很快学会了。原来,任性也是一种亲密,原来,缘份是这样的奇怪。

吃完饭,容庭轩送她回家,她请他将汽车开到白天停车的路口,去开自己的车子,容庭轩不放心,“我送你回去?已经很晚了。”

她略歪了头,稚气的动作,脸上的神情却是自信到帅气,语气又有几分调皮,“别忘了我是做什么的,不打家劫舍就不错了。”

容庭轩被她逗笑出声,挥手与她告别,看着她将车子开走,回到自己的车里,久久没有发动,只缓缓摩挲她刚刚的座位,温热的,也许是她留下的体温,也许,只是皮革原有的温度。。。。。。

可他舍不得停下,这是他唯一的,能触摸到她的机会。。。。。。

她不愿给他机会,从前她与萧佑城相恋,她将心尽数交给了萧佑城,现在,他们分手了,她又将心完全锁了起来,锁得死死的,谁都不给。

他不敢逼得太急,她敏感又倔强,始终与他保持着恰当的距离,连半点暧昧的讯息,都不肯向他传递。。。。。。她大概以为他终究会死心,会只当她是朋友。。。。。。

她并不真的了解他,就像他并不真的了解她一样。。。。。。怎么可能死心,怎么可能不爱。。。。。。他愿意用一生,等待。。。。。。哪怕等一个,永远不会有结局的结果。。。。。。

晚上九点,对于夜生活丰富的上海人来说,并不算晚,可街上几乎见不到人影,代黎猜想,大概是白天里学生的游行闹得太大,北军政府害怕不能控制,早早宵禁。

正这样寻思着,街边突然踉跄冲出一人!代黎急忙刹车,分毫不差,险险停在那人身前,那人再走不动,虚弱地倚靠在车前盖上,车灯照上他的脸,满是血痕。

代黎觉着这人有几分眼熟,以为是海天帮哪个堂口的小兄弟,赶紧下车去搀扶他,手臂刚刚扶上他的腰,那人侧过脸来,四目相触,顿时愣住!彼此,都见到了最意想不到的人。

朱淳那一双细长的丹凤眼,因为眼角粘了血,几乎要睁不开,微微眯起,看起来有些迷蒙,代黎将他扶上车,油门一踩到底,车身忽地一下飞了出去。车窗没有完全关好,因为车速太快,疾风窜进车厢,撩起她细碎的短发,丝丝飞扬。

朱淳深陷进车座里,右手紧捂住腹部,鲜血由指缝间不停地溢出,顺着衣角、裤管,流下去,滴滴答答。。。。。。没有多余的气力转移视线,也是只是不想,他一直盯看她修长纤细的手指。。。。。。可以弹奏出美妙钢琴曲的手指,曾经他以为,与黑白琴键最相衬的手指。。。。。。现在,紧握住方向盘,在黑夜的上海街头,飙车,以最狠最帅的姿态。。。。。。

原本二十分钟的车程,她只花了七分钟,将车子开进海天帮总堂后院,这里有一间地下室,能找到的人,寥寥无几。

代黎简单查看了朱淳的伤势,迅速拿出药箱,“你的伤口必须现在处理,来不及找别人,我的手法不算熟练,你忍一下。”

朱淳点点头,默默看她为自己处理伤口,认真的神情,“不熟练”的手法。。。。。。脑中微笑的她,弹钢琴的她,与眼前严肃的她,取子弹的她,交错闪现。。。。。。原本应难以承受的疼痛,却几乎要被忘却。

“你就不怕,救了不该救的人?”朱淳的声音很轻,虚弱飘渺。

“请不要打扰我。”她正在缝伤口,专心致志,语气冷淡,没看他一眼。

朱淳突然笑出来,无声的笑,真正的开心,他这一生中,极少拥有的,真正的开心。

朱淳在这间地下室养起伤来,这一晚的话题,两人再没说起,代黎每天来看他一次,给他换药,送来食物与清水,甚少交谈,只偶尔,在看到他腹部的枪伤时,她会有些许愣怔,极短的时间,他却留意到了。

救下朱淳的第十三天,代黎再来时,人去室空,叠放整齐的被褥上放有一封信,简单的感谢之词过后,整封信件,将半年前,薛家的出兵,北军两面受困的窘迫,交代地清清楚楚,甚至,附上了两家秘密协议的一些具体条款。

把信看完,代黎找出一只火机,“叭”地一声点着,看着那团小小的淡蓝色的火焰,将信纸,一点一点,吞噬。

朱淳的这一份谢礼,送得很大。

他当时的不得已,她昏迷那晚他的彻夜守护,甚至她回上海那天,他去车站偷偷送她。。。。。。

她其实,都知道。

上海城南,姜宅,一辆汽车悄无声息地停在后门口,车后座下来两名男子,一人着一身褐色西装,头发梳得光亮,另一人则穿一件黑色长风衣,以黑色宽沿帽遮了大半边脸,在暮色的掩映下,闪进了宅子。

花厅里,满桌的山珍海味,美味佳肴,一名老者候于桌旁,见了来人,起身笑脸相迎,“谭先生。”三人落座,一番客气寒暄之后,很快谈到了正题。

这名老者叫做姜成,人称姜爷,是青合帮的龙头老大,叱咤上海滩二十余年,与黄兴帮的洪三,海天帮的代默祥齐名,许多年来,三派或争或合,共同把持着上海滩的黑道势力。被唤作谭先生的黑衣男子则叫做谭季维,身为南方七省总司令薛长复的核心幕僚之首,颇受重视。

仆人早已被屏退,姜成亲自为谭季维斟上一杯酒,问:“这次来谈判的日本人是什么来头,需要谭先生亲自跑一趟?”

谭季维笑了笑,许久才悠悠道:“老弟此番不过是做些安排,过不了几日,薛司令要来上海。”

姜成这一惊非同小可,不自觉重复道:“薛司令要来上海?”

谭季维徐徐点了点头,也不待姜成再问,解释道:“这一次,日方来的是近卫家族的大少爷。”

姜成笑道:“谭先生,你知道老朽是个粗人,对于日本人的这些个什么家族,是搞不清楚的。”

谭季维又客套谦虚了一番,这才道:“”谭季维早年就读于东京大学,对日本颇为了解,是个典型的亲日派。

听完谭季维的话,姜成很是唏嘘了一番,接下来便聊一些杂事,酒过三巡,又聊到了容家,姜成道:“容老爷现在几乎算是隐退,不再问事,容家现如今的主事人是容庭轩,这小子虽然年轻,可滑得很,与各方面关系都不错,很难拉拢,而且,”姜成故意顿了顿,“听下面人来报,他对代家丫头,似乎有点意思。”

谭季维知道姜成的顾虑,却不接话,转而道:“代默祥的这个独生女儿,我倒是很想见一见。”

姜成忽地问道:“有件事我一直想不明白,半年前,薛司令为什么突然止兵不发?若是当时便能与日军两面夹击,早瓜分了萧家的地盘。”

谭季维叹了口气,“薛司令做事向来果决,唯一的软肋,就是五小姐。”

姜成皱眉,“谭先生的意思,是指萧薛两家的联姻?五小姐看上了萧家那小子?可若是能拿下萧家的地盘,到时候,但凭五小姐身份之尊贵,还怕他不会抛下代家丫头?就是让萧佑城入赘,也不是没可能的。”

谭季维笑了笑,没再说话,姜成心道:女人终究是眼皮子浅,成不了大事。当着谭季维的面,自然不会说出口。

第十七章  祸种

深秋季节,千里萧索,万物凋零,若是碰上雨天,凉风卷着雨水,扑上脸颊,并不即时觉得有多冷,但那寒意,一丝一丝,渗进骨子里,让人从心底发起颤来。

晚饭后不久,代黎早早缩进被窝里,从前她并没有这样怕冷,记得小时候,冬天里难得遇着一次下雪,还能跟着陈小引半夜偷偷摸出门去打雪仗,不知为什么,这两年来,越来越畏寒,今年尤甚。

正睡得香甜,梦见在维也纳过圣诞节,有同学拿个铃铛,在她耳边不停地晃,叮叮当当的,响得她烦极了,却怎样也逃不开,就在最烦躁的时刻,倏地一下睁开眼,醒了。

愣怔了几秒,发现耳边真的有响声,原来是电话铃。

随手拿过听筒,懒洋洋“喂”上一声,大约是梦中初醒,她的思绪还有几分恍惚。

听筒那头是男子的声音,最熟悉也最陌生,微弱,夹着重重的鼻音,含混不清,却字字如响雷,在她耳边炸开。

“黎,什么时候回家?”

“轰”的一声!全身的血液瞬间涌上头顶!她突然间不知道自己置身于何处,不知道自己置身于何时,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该做什么,整个人僵立在那里,到处都是空的。

听筒那头,男子的声音却传进她耳中,奇怪的是,明明脑海已是一片空明,却能听明白他的话,清清楚楚。

“黎,在意大利定制的家具今天送来了,我亲自检收,做工很精致,什么时候回家来看?”

“黎,你总也不回家,我不知道怎么布置,什么时候回家?”

“黎,卧室的窗帘送来了三种颜色,想先挂哪种?还是等你回来再说?”

“黎,”他顿了一顿,口齿越发的不清楚,“我们忘了要布置婴儿房。。。。。。”

。。。。。。

到后来,言词渐渐不达意,哀求的意味却越发明显,终于只变成一句,

“什么时候回家?”

“什么时候回家?”

“什么时候回家?”

。。。。。。

他一直反反复复问着这句话,反反复复。。。。。。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沉,越来越弱。。。。。。到最后,变成若有若无的呢喃,只模糊又固执地重复着,回家,回家,回家。。。。。。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她从茫然无措中回过神,意识到他的不对劲,联系起前阵子在报纸上看到他负伤的消息,越发紧张,唤了他几声,没有反应,他依旧自顾自在那里低喃,要她回家。

她慌起来,不知道他那边究竟是什么情况,握住听筒的手抑制不住地颤抖,另一只手也扶上听筒才勉强稳住,她听见胸口处“咚咚咚”地急跳,可又不得不强迫自己冷静,隔得这样远,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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