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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很容易破获。
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人,同样,也很难找到一个集杀人、放火、投毒、盗窃、抢劫、绑架、敲诈于一身的十恶不赦的全能型坏人。 刘虎唯一参与的一起伤害案,被动地卷入了朋友和他人之间的纠纷,将诈骗者砍伤,这又表明他是一个义气用事,头脑简单,做事冲动不考虑后果,鲜明个性的人。他能够以死来表明自己的无辜,却又不肯承认这起凶杀案,这样狡猾、做作的疑凶表演这场荒诞的闹剧也是前所未闻。如何才能打开突破口呢?我面临的是一场艰巨的拉锯战。
诉讼的主要任务是运用证据,通过证明的方法来确认案件的真实情况,而证人证言是各类诉讼案件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证据。本案中几名证人与刘虎素不相识,没有亲属关系,没有利益、恩怨冲突,没有不良动机,法庭会完全采纳他们的证词。我决定再次传唤几名关键证人,对案发经过进行描述。
第一个报警的那对母女很是配合,从郊区开车赶到市里,给我讲述了案发经过:当晚11点多,途经黑牛城道时,发现前方有起轻微的车祸,两辆车发生轻微的擦刮,停在路边解决事故,开车慢慢经过车祸现场,发现前方四十多米远的便道上,一名男子骑在倒地的一名女子身上,因为天黑路灯也暗,我下意识的闪了下车灯,命了下笛,该男子起身逃跑,消失在夜幕中。看到那名女子似乎还能坐起来,我便没有停留,也不知道她是否受伤,便打了电话报警继续开车离去。询问她不到十岁的女儿,女儿则肯定的告诉我,就是那个胳膊上有老虎的男子。我继续问这母女,是否亲眼看到那个男子的相貌,与警方提供的刘虎照片一致。
小女孩再次看了那照片,看到那虎的纹身便厌恶的扭过头去,母亲则表示应该就是他,但当晚天黑,没有看清面貌和那纹身,不过从身材,体型,着装来看就是他,同样款式的深色裤子,浅色上衣。未成年人只要在其明辩范围内所作的证言应是有效证言,这小女孩的描述将刘虎置于不利的地位。
看夜的老大爷以及阳台上乘凉的男子均从警方的提供的多名嫌疑人照片中,一下子认出了刘虎。老大爷表示案发当晚他亲眼看到一名男子从那女子身边逃跑,不过没有看到他刺杀女子那一幕。阳台目击者则表示看到了那名男子刺杀的全过程。而那名亲眼见到嫌疑人行凶的路人,非常肯定地告诉我案犯眉骨上有块刀疤,这与刘虎的左眉头上方的刀疤不谋而合。我不放心,再次强调:是否肯定看到眉头有伤疤的男子正在行凶,他异常肯定的说,的确看到了眉头有伤疤的男子在刺杀一名倒地的妇女,不过他看到的是刺杀刚发生那一刻,因为胆怯,而转身溜走躲进楼群,后面的情况并不清楚。再有现场遗留的指纹,这些确凿的证据,令他无法抵赖。
两天后,刘虎经过治疗,头部伤口已经无碍,我第二次提审他。刘虎始终一言不发,低头摆弄着肿胀的脚踝,看到这,我让狱警打开他的脚镣。他疑惑的看着我,不知道我要做什么。我递给他一封信,是他儿子写给他的。刘虎看着看着,脸色变得柔和起来,黝黑的面庞透露出少许红润。我对他说:你儿子很为你争气,在学校的数学竞赛中获得了优秀,可是家长会上却没有一个人替他参加,他从不敢对别人提起爸爸,他的快乐没有人来分享。刘虎猛抬头看着我,眼光中闪动着晶莹。我继续说:信中儿子希望你能说出真相,希望能来看你,他一直把你视为榜样,你想一下,再做出选择。
刘虎沉默的看了我足有五分钟,终于长谈一口气说:警官,反正我说的话你们也不信,那就带我孩子来见我一面巴。我笑着说:说来听听,或许我会信呢。
刘虎犹豫良久,终于将那天的经过描述出来。那天夜晚,他在黑牛城道附近准备盗窃一辆机动车,车门已经被撬开,正要得手时,忽然听到前方僻静处有人声,以为被人发现,连忙将工具丢弃在路边一个有破损的地沟中,预若无其事的离开。等到他听到一名女子的呼喊,才发现前方几十米远处那两个人扭打起来,他急忙跑过去,发现那人骑在那个女人身上,挥刀用力的刺着。他来不及多想,大喊一声。那名男子似乎有所察觉,这时,一辆路过的汽车向那两人闪了下大灯,并鸣笛,于是这个男子立刻起来逃窜,汽车并没有停下来,稍一减速又加速离去,他上前追了几步,那名男子已经逃窜无踪影。他又折返回来,察看女人的伤势,只见女子胸口中刀,鲜血直流,慌乱中将女子的背包摘下,想要为她做人工呼吸,却不得要领,两手也沾满了鲜血,这时他看到停车场看夜的人似乎有所察觉,想到自己刚刚撬开了一辆机动车,不能被人发现,便连忙起来,也向前方逃去。至于真正的凶手,他也没看清,不过感觉身高个头和自己差不多。
刘虎黯然的说:先前审讯时我都是这么交待的,除了我在偷车那个细节,可是他们谁又相信一个多次入狱的惯犯的话呢,我知道现场有我的指纹,被其他人看到,这些我都无法解释,这些天我苦吃够了,受够了,除了沉默我不想辩驳什么了,只求你们把我儿子带来见见我。
他到底说的是不是实情?那名女子到底是不是他杀的,还是真如他所说,只不过路过案发现场,在帮助那名女子。
当即,我决定马上去案发现场周围,查找那个破损的地沟,里面是否有他盗窃车辆的作案工具。到了现场,很快找到那个有破损的地沟盖,掀开盖子,果然发现了撬棍,改锥,配置的汽车钥匙等工具。我心里清楚,即使找到这些,也不能判定他就没有杀害那名女子。刘虎依然是头号嫌疑犯。顺便询问存车场大爷,老大爷表示,确实有一辆过夜车的车主向他抱怨车门被撬,但幸亏没有被偷走,于是赔偿了部分现金了事。
电话询问母女二人,问是否当晚除了死者与行凶者,是否还看到不远处有第三人,母亲表示,因为先前只注意到那起车祸事故,并没有留意到还有其他人。尝试联系当晚那两部出车祸的司机,是否能从他们嘴里套出些线索,又因为两人协商私了没有归交通队,而无从查找。
我必须从这5个证人的支离破碎的记忆片段拼凑出一幅完整的行凶经过。假设刘虎所言为真,那么将这6人的描述梳理出一个情节。
当晚,黑牛城道上发生一起车祸,母女二人即将驾车经过。与此同时,那名路人发现一名眉头有伤疤的男子在行凶伤人,继而转身离开现场,成为一个名目击者,稍后刘虎因盗窃车辆未遂,也发现了一名男子在杀害一名妇女的场景,他追了过去,而恰在此时,那对母女驾车经过,也察觉到了路边有异常情况,而闪灯鸣笛,将行凶者吓跑。成为第二、第三目击者,这时刘虎赶到女子身边,察看女子伤势,又被存车场老大爷发现,成为第四名目击者,那么在阳台的男子宣称看到了一名刺杀并逃离的完整过程,后面没有其他人跟来。综合分析来看,路人只看到了行凶的场面,母女二人看到了行凶及疑犯逃离的场面,而这三人都没看到后面是否有人跑到受伤女子跟前。老大爷只看到疑犯逃离的场面,也目睹了整个结局,再没其他人跑到受伤女子跟前,阳台男子则看到了疑凶杀人到逃离的场面,同样目睹了整个结局,每看到其他人跑到受伤女子跟前。如果每个证人的证词都准确的话,众人自始至终都是看到一个行凶者。那么,刘虎虚拟出的那名行凶者,并不存在!他依然是凶手!这一切都是他编造的彻头彻尾的谎言。他将面临着法律严厉的制裁。 但是,一个新出现的线索打乱了我的思绪。据死者丈夫反映,银行的信用卡消费记录表示,案发当天该女子曾新购得一条金项链,而在女子尸体上并未查获,联防队员也表示抓捕到刘虎时身上也未搜出金项链。看来刘虎将凶器抛弃但把抢劫来的金项链隐藏起来。
如何才能让刘虎认罪,供出凶器及金项链的下落呢?我决定第三次提审刘虎。
这一次,刘虎拒绝和我见面,我让狱警强行把他带到审讯室,逼问其凶器及金项链的下落,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刘虎恢复了骄横跋扈的态度,对我视而不见,拒绝回答我的问题。僵持了三个多小时,还是没有审讯出个结果。这时,一名年轻的女警推门进来,递给我一杯水,而刘虎忽然腾的站起来,死死的盯着那女警,脸色在急剧的变化。我好奇地望了望女警,并没有什么异常之处。而刘虎则哆嗦着说:鸭子!鸭子!对,没错!是鸭子。我这才注意到,女警的头发上别了一个鸭子造型的黄色发卡。我疑惑的问道:没见过鸭子发卡么?
刘虎则激动地说:警官!你一定要注意一个跑起来像鸭子的人!我吃惊地问:你胡说什么呢,乱七八糟的。刘虎异常肯定地说:看到那个鸭子造型,我突然想起来了,那天晚上我追的那个男子,奔跑起来很像只鸭子,左右晃动的很大。我立刻喝止了他:别再编造那些谎言了,现场只有你接触过那名死者,到现在你还不交待么!
刘虎在被带离审讯室时,嘴里仍高呼着:跑得像鸭子的人是真凶!我实在是无法理会他的狗屁鬼话还是什么幻觉。
转天,我穿着便衣,再一次去了案发现场,期望能得到什么启示,或是能找到遗留的凶器。在途经乐园装饰城时,我突然被一个身影所迷惑,那是一个蹲在路边等活的“水猫”,天津话讲那些为别人打零工的外地装修工叫“水猫”。那个装修工长得高大魁梧,从背影看,我竟然误以为是刘虎释放出来了。走出去几十米,我心中猛的一震,鬼使神差的又掉头回来,冲那名低头的装修工说道:师傅!会木工活么,我那有个柜子要打。装修工抬头应了句:没问题,我就是木工。看到他的面孔,我再次震惊了,他的眉头正好有一块刀疤样的痕迹,不过是在右侧眉头。这一系列的场景仿佛是在我以前的某个记忆中出现过,同样的场景,同样的感觉。
我带着这名装修工穿越黑牛城道,看到路灯即将变红,我一个闪念划过,对师傅喊了句:受累赶两步,灯要变红了。我和他一溜小跑穿越马路,我故意和他错开半个身子,从后面看去,他的跑步姿态竟然十分的像一只鸭子,左右摆动幅度很大,刚才走路时完全没有察觉,确实是只有跑起来才能发现。
带着他往前方一个派出所方向走,他焦虑地问我:您家这是在哪啊,还有多远。我笑着告诉他,马上就要到了,这时迎面走来几个从派所出来的警察,其中一个人我还认识,我打着招呼:老王,今天我找个师傅给咱做柜子,咱一起带他去看看吧。说完我使了个眼色。老王立刻心领神会,几个人不经心的围在装修工身旁。老王哈哈笑着:等你半天了,那柜子尺寸还得请师傅重新量一遍。此时,这个装修工已是惊慌失措,但已经骑虎难下,硬着头皮乖乖地和我们进了派出所。他带着颤音说着:俺手艺不行啊,还是找别人吧。老王则拍着他肩膀安慰道:既然已经到了,就看看吧。看你这样子没问题。到了拘留室门外,老王指着里面的一个小木柜说:师傅,您看看,就照那个柜子做就成。装修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