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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此时,突然传来一声枪响,我赶忙抓住梯子,一颗子弹打掉了紧挨着我小腿骨的一块墙皮!
我的心怦怦直跳,我抓着梯子,耳朵里还回响着枪声。我奇怪怎么这么快警察就跑到这底下来了,他们是怎么知道我们从哪儿走的。
这时有人在黑暗中咯咯地笑着说:“恭喜呀,吸血鬼。我们正等着你们呢。”
我眯起眼睛。那不是警察——而是一个吸血魔人!我顾不上危险,蹲在梯子上,打量着下水道。阴影里站着一个大个子,他离我太远,我看不清他的模样。
“你是谁?”我厉声喝问。
“吸血魔王的一名追随者。”他答道。
“你在这儿干什么?”
“堵你们的路。”他咯咯地笑着。
“你们怎么知道我们从这儿走?”
“我们不知道。但我们猜你们会逃走,逃进下水道。我们的魔王还不想让你们下来——白天还长着呢,一想到你和你的吸血鬼朋友在阳光下挣扎,他就高兴——所以我们封锁了进入地下的所有入口。等到晚上,我们就撤,除非到了晚上,这些下水道外人不得入内。”
说着,他又冲我开了一枪。是警告,跟第一枪一样,但我没再蹲在那儿看他枪是否打得准。我爬上梯子,像装备着火箭助推器一样蹿出井口。我用脚踢开一个大空罐头盒,大声地咒骂着。
“警察?”暮先生阴郁地问。
“不——是吸血魔人。他们封锁了所有下水道的入口,直到午夜。他们想让我们活受罪。”
“他们不能封住所有的……入口,是吧?”哈克特问。
“也差不多了,”暮先生回应道,“通向地面的下水道是精心设计,彼此相通的。选好一个点,一人就能堵住六七个入口。如果时间充裕,我们或许能找到一条进去的路,'奇+书+网'但我们没有时间。所以我们必须放弃下水道。”
“那我们往哪儿走?”我问。
“我们跑,”吸血鬼简单地说,“或者说瘸着走,看情况。尽量避开警察。找个地方藏起来,等到晚上。”
“那可不容易。”我提醒说。
暮先生耸耸肩。“如果你们等到日落时再越狱,那会容易些。但你们没等,所以我们只能尽力而为了。走吧,”他说,背对着井盖,“我们快跑吧。”
我稍稍停了一下,往井里使劲啐了一口唾沫,然后拔腿去追暮先生和哈克特,把下水道被封的遗憾丢在了脑后,一心一意地向前飞奔。
不出三分钟,警察就追了上来。
我们听见他们纷纷从警察局冲出来,叫嚷着钻进汽车,拍着喇叭,拉响刺耳的警报器。我们虽然一直在跑,但离警察局还是没多远——我们回避大路,专走小巷,可讨厌的是小巷总有两个出口。我们本可以上房顶,但那对暮先生来说意味着更多的暴晒。
“这不管用,”我们正贴着一栋俯瞰闹市的大楼向前走时,吸血鬼开口了,“没有任何进展。我们必须上去。”
“可是太阳……”我说。
“不用管它,”他厉声叫着,“如果我烧焦了,那就烧焦算了。但我不会马上被烧死——可如果警察追上来,他们会立即把我杀了。”
我点点头,寻找上屋顶的路。这时我突然想到了一个主意。我凝视着车水马龙的大街,然后好好看了看我的衣服。我蓬头垢面,衣冠不整,但也不比那些专捡破烂或是迷恋重金属音乐的毛孩子差到哪儿。
“我们有钱吗?”我问着,蹭掉脸上最难看的一块泥,吐了满手唾沫把头发往后拢平,然后把镣铐的链子塞进袖口和裤管里头,免得让人瞧见。
“他要这个时候去买东西!”哈克特抱怨着。
“我知道自己在干吗。”我咧咧嘴,“我们有没有钱?”
“我有些钞票,可被警察拿走了,”暮先生说,“我是……人类怎么说来着……一无所是?”
“一无所有。”我大笑着,“没事。没钱也行。”
“等等!”我正要往前走,哈克特说话了。“你上哪儿去?我们不能分开……现在。我们必须待在一块。”
“我不会走远的。”我说,“我不会冒傻气。在这儿等我。如果我五分钟之内没回来,你们就先走,我过一会儿去找你们,在下水道里。”
“你上哪儿——”暮先生也来了,但我没时间跟他们讨论,趁他还没说完我就一溜烟出了小巷,很快来到大街上,想找到一家小超市。
我留神看近处是否有警察或者士兵,但一个也没有。过了几秒钟,我发现街对面有家小店。等着路灯变绿了,我就溜达过去进了商店。一个中年妇女和一个长发年轻人站在柜台后面卖东西。商店里人很多——有六七位顾客——这很好。就是说我不会被盯梢。门口靠左边有台电视,正在播放新闻。但音量被调得很小。电视上面有个保安相机,正在扫描录像,但我不怕这个——和那些我被指控的罪行相比,我不会被区区偷窃指控吓出一身汗的。
我慢慢地在通道间走来走去,寻找防晒用品。这个季节不是卖墨镜和遮阳帽的旺季,但我肯定这种小玩意儿就在哪儿摆着。
在婴儿用品货架旁边,我发现了它们——几瓶防晒油,孤零零地立在一个倾斜的旧货架上。东西不太合适,但也能用。我快速阅读着说明书,想找一瓶防晒指数最大的。指数十……十二……十五。我挑了数字最大的那瓶(那是给薄皮嫩肉的小婴儿用的,但我不会把这个告诉暮先生!),然后把瓶子拿在手里,茫然地站在那儿,想下一步该怎么办。
我可不是有经验的惯偷。我很小的时候和朋友一起偷过几块糖,还有一次和表兄一起顺走了一盒高尔夫球。可我从不喜欢偷东西,也没再偷过。假如我把瓶子揣进兜里,没事人似的朝外一走,包准我脸上的表情会露馅。
我想了几秒钟,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把瓶子塞进裤腰里,用衬衫下摆盏住,抓起另外一瓶,转身朝柜台走去。
“劳驾,”我冲正在为一名顾客服务的女售货员说,“你们这儿有没有‘阳光无效’牌的防晒油?”我瞎编了一个名字,但愿不会真有这种牌子。
“只有货架上的那些。”女人不耐烦地叫道。
“哦,”我笑了笑,“没关系。谢谢。我把这放回去。”
我正转身的时候,那个年轻的长发男人说话了。“嘿!等一下!”我的心一沉,疑惑地回过头,准备好逃跑。“你不是说‘太阳盾’吧,嗯?”他问。“我们后面有一箱这种玩意儿。如果你要,我可以给你拿一瓶——”
“不是,”我打断了他的话,松了口气,“是‘阳光无效’牌。我妈妈不用别的牌子。”
“随你的便吧。”他耸耸肩,不再感兴趣,转身接待别的顾客。
我走回货架,放下瓶子,然后尽量装出悠闲的样子朝门口走去。路过年轻人时,我还冲他友好地点了点头,他也冲我挥了一下手。我一只脚已经踏出大门口,正在得意,忽然电视上出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我停住脚,吓得目瞪口呆。
那是我!
照片肯定是今天早晨我被捕时拍的。我面无血色,憔悴而惊恐,但目光机警,我的手被铐着,身旁一边一个警察。
我进了商店,伸手把电视的声音调大了。
“嘿!”男营业员抱怨说,“你不能……”
我没理他,聚精会神地听新闻广播。
“——看似没有危险,但警方敦促市民不要被他的外表欺骗。达伦·山——或是达伦·霍斯顿,这也是他的名字——是个十来岁的孩子,但他与凶残的杀人犯在一起,他本人也许同样是凶手。”
我的照片隐去了,换上一名表情阴郁的女播音员。几秒钟后,我的照片又出来了,这回小一些,在屏幕的右上角。哈克特在左边,中间是画家为暮先生和万查·马奇画的写真头像。
“重复报道关于令人不可置信的越狱消息,”新闻播音员说,“一个名为‘吸血鬼’的杀人团伙的四名成员今晨被警方抓获。其中,万查·马奇——”万查画像四周的框框闪烁着,“——逃走了,并将监察长爱丽斯·伯吉斯绑为人质。另外三个被抓获并拘留候审,但是二十分钟前他们使用暴力越狱逃走,杀害或重伤多名警察和护士,但具体伤亡人数尚未确定。警方认为他们携有武器,极度危险。如有发现,请勿靠近。并且,立即拔打电话……”
我离开了电视,脑子里空荡荡的。我本该知道媒体会竭力把事态夸大,但我还天真地以为只要防备警察和军队就行了。我从未静下来思考过,全城人可能都在提防着我们以及由此对我们造成的影响。
我站在那儿,思考着这一新的情况,担心警察将斯蒂夫杀人之事归咎在我们身上。这时柜台后面那个中年妇女指着我,喘着粗气高声叫道:“是他!那个男孩!那个凶手!”
我心惊肉跳地抬头一望,只见商店里的所有人都在瞪着我,他们的脸因为害怕和恐惧而变了形。
“是那个叫达伦·山的!”一名顾客大叫,“他们说他杀了那个小女孩,塔拉·威廉姆斯——他喝了她的血,还把她吃了!”
“他是个吸血鬼!”一个满脸皱纹的老人尖叫着,“快去拿尖桩!我们得杀了他!”
如果是在电影里看到这一幕,我会觉得很好玩——想到这个小老头把尖桩插进吸血鬼硬邦邦的心脏就很滑稽——可我没工夫想滑稽事。我一边举起手表示我身无寸铁,一边朝门外退去。
“德里克!”女售货员冲年轻人喊,“快拿枪打死他!”
有这一句就够了。我一个急转身,夺门而逃,飞奔过马路,汽车没停我照样跑,一辆辆汽车急刹车停住了。我在车流间狂奔,任凭司机使劲按响喇叭,在我背后破口大骂。
到了小巷口我刹住了,哈克特和暮先生正在那儿焦急地等着我。我掏出防晒油,扔给吸血鬼。“把这个涂在身上,快。”我上气不接下气,弯腰喘着粗气。
“什么——”他开始问。
“别问了!”我喊道,“照着办!”
吸血鬼用力拉掉瓶盖,把瓶里的东西倒出一半放在手上,然后往脸、头和其他露肉的地方抹,使劲揉进皮肤里。最后他把剩下的半瓶也倒了出来揉进皮肤,把空瓶扔进了阴沟。
“完了。”他说。
“我们是完了,”我嘟哝着,站起身,“你们不会相信——”
我的话刚说了一半,就听有人喊:“他们在这儿!是他们——吸血鬼!”
我们三个四下里一看。只见商店里那个皱巴小老头正在同那个长发售货员争夺一杆大步枪。“给我枪!”他喊着,“我年轻时猎杀过鹿。”
老家伙把拐杖扔到一边,转身敏捷地端起大枪,放了一枪。
我们倒在地上,头顶上的墙炸成了碎片。老人又放了一枪,这次更近。但这时候他得停下来重新装子弹。他上子弹的时候,我们跳了起来,转身逃跑,暮先生带伤的腿前后摇摆着,就像疯狂的高个约翰·西尔弗①。『注:英国作家罗伯特·路易斯·斯蒂文森(1850一1894)的代表作《金银岛》中的独腿海盗。』
我们身后的人群停下一会儿,又激动又害怕。然后,人们愤怒地抓起棍子、铁棒,还有垃圾桶上的盖子,呼啦啦地在后面追了过来。那已不再是人群,而是嗜血的暴徒。
第九章
开始时我们在暴徒前面狂奔——人类是无法与吸血鬼或小人拼速度的——但是暮先生的右脚脖子肿了起来,他的速度逐渐慢下了。
我们在一个拐角停下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