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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问了几句,孙敏自觉马脚已露。
本来对前来调查的警员印象就不好,听了几个问题后,孙敏拒绝配合回答,拿出菜刀要赶走孟大雷。
看她的反应,孟大雷知道她丈夫的卧轨自杀确有猫儿腻。
孙敏的菜刀越舞幅度越大,让孟大雷感觉形势不妙,他吼道:“不许动!”伸往腰际的手却什么也没摸到。
这才想起枪没在身上。
可随即他回忆起了昨晚凌薇的异常表现,正三心二意的时候,被孙敏推出了门外,大门“哐啷”一声关上了。
张积的电话同时响起,总部发来命令,管辖区内发生枪击命案,让他迅速赶去现场。
报出的案发现场地址,竟是凌薇的家。
孟大雷如脱缰的野马般跑去,虽然心里祈祷着凌薇千万别出事,可下意识想象中的每一个影像,都是他不愿意看到的片段。
“凌薇,不要做傻事啊!”孟大雷捂着胸口,早晨梦中被挖心的地方,现在如擂鼓般震波阵阵。
出租车的闷热空气,让孟大雷头晕目眩,打开了一点儿车窗,冷风猛吹着他的头,他借此保持着冷静。他翻翻口袋,配的药已经吃完了,他无奈地将空瓶从车窗扔了出去。
感觉越来越差,孟大雷泛起一阵呕吐感,是晕车还是旧病复发?他把车窗开到最大,大口大口吸着外面干冷的空气。
司机从反光镜里鄙夷地看了他一眼,不由得加快了车速。
抵达目的地,从小区门口到凌薇家里的这段路,孟大雷硬挺着双腿,走进了案发现场。
一摊刺眼的鲜血在房间正中,两条贯穿整个房间的轮椅轮胎印格外惹眼。现场勘查人员正清理着尸体,孟大雷拦下了抬运尸体的担架,他抓着白布的一角撩开,一颗如蛋壳破裂般的脑袋血肉模糊。孟大雷不等看清死者的脸,便重新盖上了布,喘了两口粗气,转身在现场寻找着什么。
不是凌薇,至少他确认了这一点。
窗外的警车门外,停着一辆无人乘坐的轮椅,孟大雷模糊的视线让他看不清后座上的人。他转身出门,不争气的心脏里似乎被放了一百根针,每一次跳动,都激起钻心般的剧痛。
勘查人员都看出了孟大雷有点儿不对劲,纷纷上来扶他,有人还开玩笑道:“老孟,你什么时候也晕血啦!”
“我出去坐一会儿就好。”他找了阶楼梯坐下,看见两名勘查队员拿着物证袋里装的枪,正聊着案子。
“没想到凶器居然是把警枪,不知是哪个倒霉蛋的。”
“没想到山姗会自杀,感觉挺开朗的,居然会跑到别人家里开枪。”
自杀?孟大雷意识到事情远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复杂,他回想起来,刚才看见的尸体应该就是山姗了,两侧太阳穴的伤口,是举枪自杀造成的典型形状。
可孟大雷知道,昨天明明就是凌薇替他拿的衣服,而枪就在衣服的口袋里。在那天取枪的时候,孟大雷记得凌薇就站在他身后,她知道孟大雷的身上有枪。
孟大雷之所以有如此清晰的记忆,是因为他记得每一次与凌薇见面的情形,可美好的东西却被罪恶所替代,所有小心珍惜的回忆,成了指向凌薇的罪证。孟大雷真希望自己不是个警察,能够忽略常人不会在意的细节,在他的心中,只想留给凌薇一个女神的地位。
此时,他的心更痛了。
两名勘查队员没有看见孟大雷,继续聊着:
“你认识死者?”
“山姗嘛!接警中心的警花你都不认识?”
“可惜了一朵花啊!你听说了没有?说是死者欠了不少外债,这次又来借钱,拿枪逼着对方,结果被拒绝后,用枪轰了自己的头。可惜啊可惜!”
“你可惜什么?人家就算不自杀,也看不上你啊!”
“去去去。”
两人嬉笑着走出了楼道,孟大雷只觉得天旋地转,他无力地弯下腰,大口呕吐着昨晚腥臭的酒肉,鞋子上,裤管上,沾满了污秽的呕吐物,胃里已经没有东西可吐了,可喉咙里还不断涌上强烈的呕吐感。
孟大雷十指微屈,紧抓住左胸,像要挖出心脏般地抓挠着。
眼前的景象开始变幻,闪过过往抓捕罪犯时的激烈搏斗,审讯室里的一次次斗智斗勇,像宁夜书中的角色“黑”正窥视着他的黑暗,可“黑”不是只能看见死人过去的罪恶吗?
难道我已经死了吗?孟大雷不禁奇怪。也许自己内心不可告人的黑暗,只有对凌薇这份不敢声张的感情,惧怕责任,惧怕失败,尽管渴望却极力掩饰,默默守护却独自承受痛苦,哪怕变成遗憾也不愿坦诚以对,这也许是孟大雷心中唯一无法在阳光下存活的事情了吧。
最后一案就让年轻的张积去解决吧!关于凌薇,关于枪,关于凌薇前男友,关于山姗的死,又有什么意义?
有一道耀眼的白光从头顶射下,像一针强心剂,立刻消除了疼痛,孟大雷能够透过厚厚的墙壁,清楚看见坐在警车里的凌薇。她让人怜爱的侧影转了过来,眨了眨眼,对孟大雷甜甜地笑了起来。
孟大雷耷下了脑袋,像被从腰部折了起来一样,在场没有人看见他最后停留在脸上的笑容。用张积的话来说,那是老孟从未有过的轻松笑容。
重回起点
一望无垠的田野间,尘土飞扬地驶来一辆掉漆的公交巴士,挎着一个小包的宁夜下了车,巴士司机不等合上车门就发动了汽车,毫不留情地扬起一阵烟尘。
独苗般竖立在路基上的站牌,在风雨蚕食下失去了原来的颜色,露出带着锈斑的金属裸色。
宁夜在医院探望小樱后,缺少证据的警察没有再强行拘捕他。一心要为整本小说画上圆满句号的他,来到了此处。
宁夜眯起眼睛,努力看清了站牌上的站名——丸山桥。
“黑”系列小说的第一本正是在此地诞生的,一晃多年过去,宁夜从一介书生,已经成长为了孩子的父亲。
故地重游,丸山桥已经面目全非,田野后的一排排房屋,除了颜色搭配外,造型已经和欧洲别墅相差无几了。短短几年间,本来几栋稀稀拉拉的小破房,俨然脱胎换骨成颇具规模的村落。
走下路基,宁夜拐进一条人为踩出的小路,横穿过田野,朝着那片房子走去。田间小路的尽头,一棵银杏树傲立风霜,往事如同树枝上的树叶一样历历在目。
宁夜第一次来到丸山桥的时候,他记得有人告诉他,银杏树又名“父子树”,是由父亲种下后,传于后代收摘果实,朴实的情感包含在一粒粒的白果里,流传百年。
翻天覆地的变化,曾经住过的私人旅社不见了踪影。
宁夜向一位在院子里织毛衣的老妇人问路:“老婆婆,以前在这里的丸山旅社,现在还在吗?”
“你说什么啊?”老妇人凑近了耳朵,大声问道。
“丸山旅社!”宁夜在手心比画着“旅社”两个字。
“你找平头呀!喏,他现在搬到那里去了,你沿着村里的路一直走,就能到了。”老妇人眯起满是皱纹的眼睛,指着远处山脚下一幢红色的房子。
宁夜记起了当初入住时,老板刀砍斧剁般齐平的头发,村里所有人都不叫他的名字,只称呼他为“平头”。
“谢谢你啊!老婆婆。”宁夜道别后,信步向丸山脚下的“丸山旅社”走去。
老妇人咧着嘴,自言自语道:“平头的生意还真是旺,近来已是第二个问路的人了,全都是奔着他的店去的。”
丸山旅社其实是一栋三层楼的民宅,被主人分割后,成了一个个的房间,用来商业出租。
院子的铁门虚掩着,铁杆上挂着“营业中”的小木板,许久未清扫的院落让宁夜觉得旅社生意冷清。
不过,踏进大门后焕然一新的装修,让宁夜眼前一亮,怡人的蓝色墙面,琳琅满目地装饰着各类铁质工艺品,供客户用来张贴照片和留言的地方,还空着老大一块儿。一张红橡木色的接待前台后,青青的脑袋瓜高出一截。
“老板!”
宁夜一喊,正打瞌睡的平头被惊醒过来,脸上挂着“怎么今天会来客人”的惊讶表情。
“你有预约过吗?”平头问。
“我刚从市区赶来,还来不及预约,你可以先给我一间房吗?”
“现在没有空房间了。”说完,平头爱理不理地又低头睡觉了。
“但这里,明明还有空房间啊?”
前台后的墙壁上,所有房间的钥匙几乎全都挂在上面。
“我这里的房间现在必须预约才能入住,这个我也不能做主,因为房间都被人包了……”
“难道有钱你也不赚吗?”宁夜从小包里拿出一沓足够住一个月的钱,往前台一搁。
平头斜眼打量了一下钱的厚度,起身去取钥匙:“201房间,上楼一直走到底,是我这里最好的房间了。”
“老板,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大概这么高……”宁夜用手比画了一下,“这人总是穿着一身黑衣服?”
生怕宁夜反悔似的,平头忙不迭地把钱收起来后,才答道:“你说的这个人,就是包下我旅社的人。”
“他现在人呢?”宁夜浑身紧绷,仿佛那人马上会从楼梯上走下来似的。
“他现在不在。否则他会自己核对预约人员的信息,你就没法住在这里了。”
“你是说他包下了你的旅社,只是为了检查每个入住的人?”
“是个怪人吧!”
宁夜慢慢往二楼的房间走去,“黑”果真来到了这里,回到了他诞生的地方,没有人比宁夜更了解“黑”了。
宁夜既兴奋又紧张,内心急切地想见到真实生活中的“黑”,又不愿这次面对面的相见显得仓促,每走一级台阶,宁夜的忐忑就增加一分。
由自己创造的人物,竟会与自己踏着同一片土地,呼吸一样的空气,为了小说结局不惜杀人的这个人,以小说为生命的宁夜,茫茫人海里,也许只有“黑”才是他唯一的知己。
“也许我当初不该这么做!”宁夜长吁短叹地自语道。
就在几分钟后的丸山旅社内,一位漂亮的女人走进自己的房间。
她脱下严实的外套,露出性感的小背心,标准傲人的S形身材,让人无法想象这是一位生过孩子的母亲。她查看着右手靠近手臂的伤口,在干掉快递店老板的时候,打斗时被扳手砸伤了手,瘀青下渗着血丝。
她扯下盘发的丝巾,中分的秀发垂下,勾勒出她完美的脸型,她咬着牙,用丝巾包扎了伤口。
门外有钥匙开门的声音,还不等她披起衬衣,理着平头的男人就闯了进来。
“不是和你说过,不要随便进我的房间吗?”她厉声责问。
女人将此地作为她杀人后的藏身之地,为的就是僻静无人的环境。
平头男人贪婪地看着女人露在衣服外的雪白肌肤,不怀好意地笑着说:“我是特地来向你汇报的,今天有个男人住了进来,我把他安排在了201房间。”
“预约了吗?”女人拉下了衬衣的袖管,白了平头一眼。
“应该不会有问题。”平头更靠近女人,不守规矩的右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
女人侧身避开了他的手,又问了一遍:“那人登记过吗?我不记得有人预约过201房间。”
色眯眯的平头得寸进尺,鼻子凑近女人的短发,贪婪地抽吸鼻子闻着女人的体香:“有我在这里,你不用担心那个男人会对你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