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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太阳落山,黑夜降临,星星和月亮开始上班,叶晨还是没有走出大山,只好靠溪水边安寨扎营,说是扎营,倒不如说是夜宿山林之中。什么也没有就一堆火。
吃着刚从树上摘来的野果,大冬天可以找到这些也算不错,清洗下,就开始大口大口吃起来“饿死我了,晚上看来,就靠这些野果充饥下,等天亮再寻找食物。”
摘来的十几个野果一下子就被叶晨消灭的无影无踪。
“这里的月亮和星星真亮,在大城市中别说亮不亮,就连一颗星星也很难发现。”
叶晨吃饱后,抬头望着天空,只见黑夜的天空是满天星星,还有一个月牙形的弯月。
酒足饭饱,该是睡觉的时候,叶晨靠在一块大石头上,数着天空中的星星,不知不觉,安然睡去,周围只有微弱的火光微量着。有如黑夜中的快要熄灭的蜡烛。
“沙沙沙”林中的草丛中响起了动静,伸手不见五指的草丛中忽然,有一双绿幽幽的双眼注视着正睡香的叶晨,看来叶晨被猎物盯上。
一阵寒风吹过,叶晨被寒风一阵吹醒,打了下喷嚏,还没注意到什么,只见草丛中飞扑出一头黑影,不算很大,体积有一头成年的狼狗大小。叶晨还没反应过来,对方直接把叶晨扑到在地,还发出一声声“呼”“呼”叫声,嘴中的口水还低落在叶晨脸颊处。
在微弱的火光中,叶晨仔细一看,是狼,没错,是一头饥渴的狼,锋利的前爪撕碎了叶晨厚厚的衣服,叶晨双手抓住狼头颈,生怕狼的牙齿咬到自己,一人一狼在地上不停打滚,别看叶晨才17岁,从小就出来吃苦,什么苦力活没干过,力气肯定不小。
一方面是吃掉对方,另一方面是保护自己,叶晨也知道要是这样下去自己肯定会没命,谁知道还会不会有狼过来,狼都是群居生活,要是再来的话,自己一定完蛋,看来不快点解决,自己不完蛋,也要被对方咬成重伤。
看见不远处一块锥形的石块,叶晨一手支撑,另一手抓起锥形石块狠狠往狼脑袋敲过去,尖尖锥形的石块,重力的一击,直接把狼打得晕头转向,血液直接喷射出来,趁你病,要你命。
叶晨一脚推翻还在挣扎的狼,见对方受伤,行动不便。直接脱下大衣,蒙住狼头,生怕被对方咬了。拿起石头再次狠狠砸去,连砸十几下,那头狼才停止了动静。“你爷爷的,敢偷袭我,这下你可栽倒我手中吧。”
看着以断气的狼,叶晨又敲了几下,脑浆都爆裂出来。
“啊,痛死我了。”
虽然穿着衣服厚,可也抵不住狼的攻击,这不,身上被大伤口到是没有,小伤口无数,都是被狼的前腿和后退抓伤,麻辣辣的痛。
“先离开这里,不然,又来一群什么猛兽自己就完玩了。”
叶晨拿起一根火把,连夜赶路,准备快速离开此地。
说起来,都亏是狼,要是什么熊虎豹之类,也许叶晨就以命丧于此。……
“头好晕啊,全身无力。”
叶晨连夜赶路,到天明时分,终于走出大山,可刚到山脚下,整个人天玄地晕,全身没力气,人难受起来。“出来了,终于出来了,还好我没有死在里面。我要快点去警局报案,我……我……我看来是感冒了。”
昨晚连夜的赶路,被寒风吹了一夜,早就疲惫不堪,也没吃过什么好东西,那还有力气。加上身上的伤口大概被感染,百分之百是伤风感冒。
“不行,我不能倒在这里,好不容易走出大山,我要坚持,我要坚持住。”
叶晨嘴中不停叫自己坚持,可是身体还是不听话,倒了下来。
“王大叔,快来看啊,有人倒在这里啊。”
一个穿着一身麻衣,古代装饰,看上去也就跟叶晨差不多的岁数,手拿柴刀和斧子,背着一箩筐,看样子上山去砍柴之类的事情吧。走起路来有点不方便,看来双脚有点异类。
“慢点二娃子,等等我老人家。”
在年轻人身后还跟着一位四十上下的中年人,中年人也是一样的打扮,一上来就看见倒在地上的叶晨,蹲了下来,听了听叶晨还有心跳,呼吸也正常“他还有气,快,快,把他带回村里,不然,就会有生命危险。”
中年人说完话,把手上的东西交给身边的青年人,在把背上的筐子拿了下来,马上背起昏迷的叶晨往原路赶回去。那位年轻人,拿起东西跟在后面,至于上山的问题,就打消念头。
正文 第三章 穿越三国
“不要不要……不要……”
昏迷的叶晨从睡梦中惊醒过来,整个人坐了起来。“原来是做梦,吓死我了。”
梦中自己刚被一群野狼撕咬着就惊醒过来。
叶晨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观看了四周,发现自己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四周是那种土墙建造,房顶是稻草铺盖,有点瓦块。屋内的家具都是那种不可思议,看上去有点古老。
叶晨更是看了看自己的所睡之地,不是床,而是所谓的炕。“这是什么地方?我要先问清楚才行。”
艰难从炕上爬了下来,还没站稳,整个人就虚脱,站不稳。
“公子,公子你没是吧。”
从门外忽然跑进一位青年,这位年轻看上去跟叶晨差不多大,不错就是救了叶晨一命的上山砍柴青年二娃子。“这位公子你昏迷了两天,烧刚退,现在身体还很虚脱,还是先躺下,躺下休息下吧。”
二娃子扶着叶晨,倒在炕上盖着被子。
叶晨一听,虽然对方的说的话不是很清楚,也许是这里的方言,但自己还是能理解。可有一点不明白,对方为什么叫自己公子?还有穿的衣服和裤子也怪怪,就是乡下山沟中也不见得穿这样的布料啊,麻衣,麻裤。难道“这位小哥,你们是不是拍电影?对了,当地的公安局在那里。”
叶晨用普通话清清楚楚向二娃子说道。
二娃子愣住了,拍电影,公安局,都是些什么地方,自己呆在村中都二十年左右,都没有听过,就是有时进入县城中买卖东西的时候,也没听说过公安局,看叶晨身上衣服怪异,二娃子抓了抓脑袋“公子,你所说的什么拍电影和公安局是什么,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们这村叫王安村。”
叶晨呆住了,就算是山顶洞人,在现时代也知道,为什么他们会不知道,看对方一脸的坦诚,不象撒谎。叶晨三思一想,有点不对劲,把自己这几天发生的事情,连忙想了一想,眉毛皱起“小哥,现在是何年何月。”
叶晨心想自己有可能跟小说中的一样,自己穿越了。
二娃子不解,眼前这人问起这种问题,难道对方一直呆在山上,刚从山上下来不成,或者脑袋病坏了“光和六年一月。”
光和六年,是什么年月,等等,光和六年,光和六年,感觉有点熟悉。叶晨左思又想。“什么,我到了东汉末年的三国时代。”
叶晨呆住了,自己确定自己是穿越了,可穿越的是三国时代,兵荒马乱,群星汇聚的时代。
光和六年,刚好是东汉末年183年,汉灵帝在位,明年就是大乱时期,也是最大的农民起义,黄巾之乱,各路群雄的开始。
二娃子见叶晨傻呼呼,呆在那,自己叫了几声也没回应,掉了魂似的“公子你精神还是不太好,先休息下,我去杀只鸡给你补补身子。”
叶晨回过神“哦,那有劳小哥你了。”
叶晨不知道,这些靠山的村路,又朴实的乡村人,鸡是很宝贵得,特别是老母鸡,每天下的蛋不但可以自己吃,还可以拿到县城中换点小钱。杀一只鸡,都是什么大日子才见得到,或者逢年过节之类。
“你先躺好,你也别叫我小哥,过了年,我也刚好二十,不见得比你大,别人都叫我二娃子,你也就这样叫吧。”
二娃子开心说道。
叶晨微笑下,得知眼前朴实的青年比自己大两岁“二娃哥,你也别叫我公子,本人姓叶名晨,就叫我叶晨好了。”
叶晨向对方打招呼道。
二娃子点了点头“那你先休息,别着凉。我出去杀好鸡,炖好鸡汤再来。”
二娃子站起身来,帮叶晨拉了拉被子,盖好后,往屋外跑去。
“完蛋了,我怎么会穿越到三国,老天啊,你这不是耍我吗?好好的让我中五百万彩票,最后弄得无福消受不说,还把我拉到兵荒马乱,尸体遍地的时代。”
当二娃子出去后,叶晨一阵的无助感,一脸的郁闷。……
夜幕慢慢降临,一下子整个村庄被黑夜覆盖,伸手不见五指,山林和村庄变得一片漆黑。这个时代是不可能出现灯,就连蜡烛也是不可能的事情。用的都是油灯,就算是油灯,在靠山又平穷的村落还是难以见到,大部分,都是那些达官贵人才所用。所以村民们都很早入睡。
喝完二娃子亲手炖的鸡汤,吃完晚饭,叶晨是一晚没睡,在炕上转辗反侧。或许连续睡了两天,精神奕奕睡不着吧,或许来到陌生的三国还不习惯吧,或许考虑着今后的事情打算吧。都有可能。
抓了抓散乱的头发,躺在炕上的叶晨,想了一晚上,既来之,则安之。反正现实也没什么亲人,要数牵挂之人除了把自己带大的院长外,就没其他人。
或许自己来到三国也不是一件坏事,他们不知道的事情,自己就预先知道。自己比他们多了千年的知识,这些都是别人没有具备的。
叶晨想了想,又想到一个问题,自己是投靠那一方诸侯,还是自己在这个时代开阔自己的世界。想想十八路诸侯,也就只有曹操,刘备,孙权,会成为最后的鼎力三国。
要在这三人中选,叶晨还是觉得曹操比较合适,不是说刘备和孙权比不上曹操,而是,曹操发展要比他们两人快很多,加上智囊团和主将都要多很多,无疑不是最好的投靠着。可是叶晨还是放弃了打算,曹操的疑心病太重,加上那句‘宁教我负天下人,休教天下人负我。’不是叶晨喜欢的作风。
再说现在的叶晨,可是三无青年,无官,无钱,无名份,拿什么本钱投靠对方,要智慧不行,要武力不行,指挥能力和管理城镇,更是不行。要说难听点,现在的叶晨自己要是在不了解情况下,进入县城,是死是活都成问题。
最后,叶晨作出了改变历史的举动,既然老天让自己来到这个时代,让自己留有上千年的知识,何不闯一闯,自己本来就是已死之人,何不闯一番事业。
搏一搏,打定注意的叶晨,为自己做好来到三国的目标,叶晨才放心下来,沉沉入睡。心中的不安也放下来。
正文 第四章 上山打猎
第二天,太阳升起,耀眼的光芒照进屋中,叶晨沉沉苏醒过来,梳洗一下,从茅屋中出来,伸下懒腰,呼吸了新鲜空气“古代的空气就是好,天空也特别的明亮。要是没有战争的话,古代的每一个人活得一定比现代人长。”
想了一夜的叶晨,已经想通了,既然自己被车没有撞死,捡回一条老命,就要在这个世界拼搏一番,既来之,则安之。
“起来了,叶晨。”
二娃子背一筐的东西从田园中回来了,对着从屋中出来的叶晨打着招呼。
不远处的叶晨高兴说道“是啊二娃哥,你这是哪里来。”
对这位有救命之恩的年轻人,叶晨是不比得感激。
“先进屋吃点东西,外面太凉,还是回屋吧。”
二娃子带着叶晨进入屋中,刚坐下没多久,所谓的早餐上来了,在这个时代,米饭是有,是那种带点米粒和稻谷似的,就算馒头也是那种硬邦邦,难以下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