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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娃子带着叶晨进入屋中,刚坐下没多久,所谓的早餐上来了,在这个时代,米饭是有,是那种带点米粒和稻谷似的,就算馒头也是那种硬邦邦,难以下咽。
眼前的东西黑糊糊,跟黑芝麻一样,看样子就是难以下咽的东西。叶晨也不含糊,自己从小可是吃苦长大,别人能吃,那自己为什么不能吃,拿起桌上长短不一的筷子,稀里哗啦一下子就吃光。还真别说,这东西也不是怎么难吃。
叶晨吃完早餐的时候,向二娃子这位救命恩人谢了谢,并且差点叩拜,还好二娃子手快,扶起叶晨,嘴中说个不停‘使不得’,还说当时还有一位王大叔救了自己,叶晨想也没想就叫二娃子带自己去拜访下那位王大叔。
王安村不是很大,也就百来人口,几十间房屋,占地在山脚之下,大部分都姓王。来到那位王大叔家,二娃子敲了敲门,当木门打开之后,出来一位四十出头的中年人“王大叔,我带叶晨来向你道谢来了。”
那王大叔还没反应过来谁是叶晨,在一边的叶晨知道眼前这人就是救命恩人,感激向这位中年人道谢道。
“别,别,别,孩子快快进来,外面天冷,先进屋中慢慢聊。”
中年人把二娃子和叶晨带进屋中,坐在火堆旁,闲聊起来,为了避免一些事情,叶晨把自己的身世含糊说过,说自己的父母都被山贼所杀,自己不小心逃亡于此,对方也没什么怀疑,现在的世道山贼可是到处可见,而且还猖狂无道,这个时代最挣钱的职业就是强盗和山贼。
王大叔握紧叶晨的手,说什么以后就留在王安村。二娃子更是邀请叶晨跟他一起住。二娃子算起来跟叶晨一样算是孤儿,也是一个人居住,要不然,叶晨也不会居住在二娃子家。
“爷爷,陪我玩。”
一个三四岁的小娃儿走到王大叔身边,趴在王大叔的大腿边腼腆说道。王大叔抱起小娃儿拿着木头做的玩具不停逗着小娃儿。
看着和和睦睦,朴实的家庭,叶晨很是羡慕,在古代四十岁当爷爷没什么大惊小怪,这个年代十四五岁就可以结婚生子,向二娃子都二十了没结婚,算是晚婚。
走出王大叔家,二娃子带着叶晨挨家挨户拜访了村里的村民,来到村长家,更是跟村长说了下,帮叶晨安置下。大家也高兴叶晨居住在王安村,这不,叶晨被落定在王安村和二娃子居住在一起。
过了五六天,叶晨每天闲无事事,不是叶晨懒,而是二娃子说病刚好在休息一段时间,二娃子把叶晨完全当亲弟弟看待,无微不至照顾着叶晨,让叶晨很是感动,当然,叶晨也把二娃子当做亲哥一样,都直接以叫哥称呼。也许是两个孤儿的原因吧。
朴实的村民和村长看到叶晨都很高兴,特别是小孩子们,每天都围着叶晨听故事,叶晨也都讲一些童话故事,差不多成了村中的奶爸。……
“哥,我想明天跟着村中的人一起上山打猎。”
正在吃晚饭的时候,叶晨对着二娃子说道。村中的经济来源只有来自四样,田地,砍柴,打猎,家畜。
其它三样都挣不到多少钱,只有打猎最挣钱,每到赶集的时候,村中的各个猎手都会把自己打猎到得生物带到县里集市上去卖,虽说钱是身外之物,但没钱是万万不可。
叶晨知道一件事,从村中打听,二娃子本来也是村中打猎的好手,三年前一次意外,遇到一只大虫(老虎)右脚被咬断骨头,还好村中猎手来的及时,赶走那头大虫,不然,早就成为它的一顿食物。当时村中各户拿了些钱,带着二娃子去县城找最好的名医才保住了右腿。
看上去跟常人一样行走没什么大碍,可仔细一看二娃子走路有点一摇一摆,跑步就别想了,更使不出一点力气,不然,在叶晨昏迷的时候,也不用王大叔来背。
没有打猎上好的收入,二娃子就砍砍柴,种种田地还是可以。收入当然不多,维持生计是可以。就没多少钱财,娶妻生子就想也没想过,村中的各家女儿家要嫁也要嫁能安安稳稳过上日子的人吧,不会嫁给吃苦的人家吧。
“不行,打猎太危险,你还是在家呆着吧,要不跟我种田,砍柴。”
二娃子马上打断叶晨的说的话,他不想叶晨冒险吧。
“没事的,别忘记,当初我在山林中,赤手空拳还杀过一头野狼。”
叶晨拍拍胸膛说道。见说不过叶晨,二娃子只好答应叶晨,但在叶晨耳边再三嘱咐,要小心这个,小心那个。
的确,一米八左右的身高,强壮的身材,整天无所事事也不是办法,叶晨主要去打猎的原因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现在他自己感觉自己力气变大了很多,就今天居然可以举起上百斤的东西,而且一点也不算重。村中的村民不知道也就以为叶晨本来就有这样的力气,可叶晨自己知道,自己是什么料。
现实的自己别说百斤,就是五十斤东西抗了一下也气喘吁吁,何况百来斤东西。到这个时代,让叶晨不止是力气加强,记忆力也加强很多,几天来,为了识别这个时代的字,叶晨在村长家借了几本竹简,这时代是没纸这东西,写字都是竹简,丝绸和羊皮上,向村中的人可都是把这些东西当成宝贝看待。
叶晨只花费了两天的时间就看完,而且还过目不忘,当然要在有人的指导下才行。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村长,村长算是王安村最有知识的人,年轻的时候,在外漂泊的缘故吧。再说,村长每天也没什么事情干,有个向自己肯学的学生,自己当然高兴。
二娃子从屋中一个木箱中拿出一张弓,一把砍刀,还有一些打猎所需物品,放在桌上“给,这些都是我三年前所留下,这几天打猎你先别去,我先教你怎么用这些东西和打猎需要做什么事情。”
叶晨高兴点点头,拿起刀,拔出来看下,还没生锈,看来二娃子经常擦。接着又拿起弓来拉了拉,三年没用,居然还挺结实,弓弦也没松。来到这时代就不到十天,也就看村中的大伙背着弓,挎着刀,根本没有抚摸过,所以叶晨会有如此大的举动。
正文 第五章 上山遇虎
“哥,看我今天抓了什么加菜。”
叶晨一手提着野兔,一手扛着一头野鹿,自从加入了村中的捕猎队,叶晨每天都是早出晚归,累的可是上去不接下气,你还真别说,加入捕猎队半个月左右,除了上两天左右没猎获到什么,接下来的日子可是天天都有野味,这不上两天还捕猎到一头体积庞大的野狼,狼皮虽然不是很值钱但也让二娃子去三十里外的县城出售,卖了十两银子。(先设定下三国的货币,十个小钱等于一个大钱,一百个大钱等于一两银子,一百两银子等于一两黄金。村中各户人家一年也只花四五两白银。
叶晨半个月来,每天收获的不少,经常分给村中的各家各户,毛皮呢,一到赶集的时候就让二娃子拿起卖,这不,快过年了,看来今年过年二娃子可是不为钱愁事。
经过半个多月,叶晨不但力气又增加,身强力壮,箭术也突飞猛进,没有百步穿杨,百发百中之说,但也箭无虚发,每次一拔箭都不会射空猎物。刀法也是一样,一般的砍劈,十分有力,村中的那些好手都不急叶晨。现在的王安村第一猎手早已被叶晨所得。
“快放着,你看你,都快过年了,你也就别上山打猎,今年都够吃了,你都打了好多猎物。”
二娃子帮叶晨拿下身上的武装,唠叨说道。
叶晨也知道,自己来这世界快一个月,刚来的时候,刚好是一月份,这不,现在又快过年了。现实没好好过年,不想老天再古代帮自己补偿一次。
叶晨主要想过完年准备出去闯一闯,在过一年的时间,就要大乱起来,要是老呆在山村之地,根本没有发展的余地,自己可是也要加入群雄争霸行列,要当大老板,带一伙精英员工,挣好多钱,金融上市才行。
所以,叶晨准备多打猎些东西,可以卖个好价钱为二娃子存点钱,也好让二娃子有钱结婚生子。“我知道,这不过年还要好几天,这两天我在上山打猎。你就不用为我担心。”
“你还去,都快过年,村中的那些打猎的都差不多没人去,大雪天山中豺狼虎豹都会出现,你要是出意外怎么办,等明年开春在去,反正我们家中有的是肉和毛皮,不怕饿和冷。”
二娃子嘱咐道。的确,屋中有很多腌肉干,还有些毛皮看来是自己等制作皮衣所用。
“好吧,就明天,就明天,我明天打完猎就不去了,这种可以吧。”
叶晨也没办法,既然二娃子说个不完,还是一人退一步,准备在上山一天碰碰运气。……
第二天,天还蒙蒙亮,叶晨就起床了,简单的梳洗一遍,带上粮食和工具往山上走去,因为过几天就过年的缘故没人会在上山打猎,所叶晨也不用在村口等人,主要还有两点,大雪天,天气冷,猎物也少了,都躲在洞中,一天也不会打猎到多少猎物还不如在家休息,准备下过年。
还有一点就是大雪天,山上山下,早被大雪覆盖了。山路又不好走,也容易迷路,这么大的山脉,一不小心就会迷失在山林之中。
“沙沙沙……”
踩着大雪,叶晨慢悠悠往山中走去,山路崎岖难走,难不倒叶晨,有着过目不忘的叶晨连续十几天走过的山路,早就不怕迷失在大雪纷飞的大山中。“今天就去北面,这么多天打猎过来,北面可是没去过,去看看是不是有大猎物。”
叶晨向着北面山脉行走了两三个时辰,都差不多快午时时分。(在古代一个时辰等于两小时。叶晨手中只有一只山鸡,运气好,被一箭射穿身体。
“你爷爷的,是不是大冬天都去冬眠了,一上午,就打到一只山鸡,这样下去到天黑还不如昨天的收获。”
叶晨靠在一棵树下不停嘀咕着,嘴中嚼着腌制好的干肉,一边呢,拿着一个酒壶,算是叶晨自己酿的果酒吧。
叶晨喝不惯古代的酒,古代酿酒味道还是不错的,可大部分都是米酒之类,度数很低,还没叶晨自己酿的果酒高。果酒酿不需要太多时间,就可完工。
在这个时代,不是每家每户天天都有酒喝,酿一次酒都要好长时间,哪有这么多。所以这个时代的饭馆酒是有,但大部分搀着水也说不定,要不然,那些武将们也不会喝好几坛也不会醉。
看来叶晨在现代还真没白活,其实叶晨会这些东西,主要现实干的活多啊。在酒厂干过,在蜡烛厂也干过,甚至印刷厂之类的都干过。从小就勤工俭学,只要可挣钱的叶晨都会去干。叶晨可怕的记录在暑假的时候,曾经一天干五人份的工作。不是叶晨没钱用,叶晨大部分的钱全都帮助孤儿院的那些孤儿,在叶晨生活旁边,也有许多人照顾着叶晨,经常帮叶晨找工做,照顾着叶晨。
想着想着靠在树边的叶晨,差点睡着“该启程了,在不打点猎物,今天就喝西北风了。”
叶晨站了起来,刚想在往里行走,一阵虎啸响遍整个山林。
“我的妈啊,老虎的声音。”
从声音的响亮,叶晨知道,老虎就在这附近,说运气好还是运气坏,刚说一天没什么猎物,现在到好,来了一头大老虎。
到底是走还是留下,叶晨不知道该怎么做,老虎的实力可不差,可自己堂堂七尺男儿还怕一头老虎不成。(本人也搞不懂,七尺在古代和现代有什么相差,自己就把七尺改成一米七到一米八左右吧。)还有一点,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