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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彻大悟,把她的奔驰跑车卖了,她丢弃身上所有的名牌,她把烟也戒掉了,她喜欢上了去沙漠戈壁草原峡谷,她不停的在外面行走,然后不停的发表在人们看来近乎于谬论的文章,她的专栏因为有人骂和痛恨而开始越来越红,成了C 城很有名气的专栏作家。
梧桐树下的探戈(12)
12
吃完饭,艾萨萨懒懒地问去哪里玩?陈一凡说当然是水里啊。新中国娱乐城什么玩的都有,桑拿浴、洗脚城、保龄球、歌厅舞厅,这里有一家C城设施最好的恒温游泳池。陈一凡喜欢水到了及至,甚至一种病态的喜好,她双脚的踝处有一种类似鱼鳞状的斑纹,父亲告诉她那是他们族人的标志,凡是他们的族人腿上的皮肤都有鱼的斑纹,她在水里几乎是把自己幻化成一条鱼,那样的自由自在,她感到鱼是多么的轻松而简单,她喜欢鱼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她把梧桐山庄的房间客厅和卧室和书房打通成一个很大的开间,她不喜欢有分隔,这样她就可以自由自在地在房子里面游走,她幻觉自己的床那个角落是一个珊瑚礁石群,沙发和书桌酒柜衣柜鞋柜等所有的家具都是大大小小的礁石,地毯和挂件就如同海底的植被,非常的梦幻温暖,房间里还有各种各样鱼的饰物,房间五颜六色没有一个主要的色调,海底世界那样斑斓夺目,她喜欢鱼,她颈项上的项链都是一尾鱼骨头,她的手链和发夹都是各种鱼的造型。她可以整天整天的在泳池里泡着不起来,她的巧克力色的皮肤和她出色的泳姿虏走了泳池几乎所有男人的眼光。单彤从来不屑去泳池里游泳,她只是在森林里和沙漠里的湖泊里裸泳。陈一凡和艾萨萨一人买了一件前胸有一只蝴蝶结的泳装,艾萨萨皮肤白皙买了一件粉红色的,陈一凡买了一件宝石蓝色的,陈一凡的水情节使得她对宝石蓝的颜色有一种固执的偏爱,尤其泳装,她几乎不穿其他颜色,她的巧克力色皮肤配上宝石蓝色泳衣显得十分性感,在水里这种性感就成了一种神秘的感觉,使看上去她像条安静的鱼,悄然无息地在水中到处闲逛。在水中陈一凡觉得自己就是一条鱼,,她觉得水里是最安全的地方,她在水里思维异常的简单,简单到了只是记住了呼吸。水中的陈一凡认为人就是鱼变的,比如人在母亲的胎内就是一种鱼的状态,周围是水。单彤说人自从能够到陆地上去后就开始贪婪的寻求和索取,这就是人走向毁灭的开始,人要拯救自己必须让自己先回到鱼的状态,也就是回到水里。单彤说现在水都快没有了,所有的河流都在干涸,躺在水里的陈一凡想起单彤的话就开始心痛,她担心身体下面的水什么时候就流走了。陈一凡的眼睛开始疼痛,C城没有一家游泳池的水不是循环用水,基本上都是先放消毒液,然后洗洗池子,沉淀后把脏水吸走,再加一半的净水,单彤说这就是千年老汤,她是绝对不会跳进这汤里的,缺水的C城注定毁灭的,缺水的人类也注定毁灭。人类的历史就是水的历史,不管文化有多么繁荣昌盛,只要水干涸了,文明就衰落了,人类就灭绝了。陈一凡带上潜水镜,不管怎样,她还是要在水里,因为她在水里思维是简单而清晰的,眼睛的刺痛让她感觉到了鱼的慌张,到处都污染了的时候,鱼怎么办呢?躺在水里,那只孤单的鸟儿的恐怖开始慢慢向她袭来,她有一种无处可躲的恐慌和悲哀。
梧桐树下的探戈 (13)
13
斯妤从美国打来电话,口气里带有很浓烈的海腥味和夜总会的烟幕气味,她正在好来坞夜总会狂欢,斯妤说那儿的大麻是一流的,男人也是一流的。斯妤的声音听上去很嘶哑,她有些颓唐的说自己现在都已经是半老徐娘,没有好多时间和精力来快活风流了,她说她准备回国来做美容手术,凭着东方人的皮肤和身段,别人还可以暂时把她当成二十几岁的姑娘。她说起吸大麻,那声音颤抖得很像初次和情人约会的小姑娘。斯妤吸大麻后就开始声音嘶哑,总感觉她呼吸里有很厚很厚的尘土,斯妤的性格也开始改变,她的忧郁更重了,但是她能够在吸几口大麻后瞬间就可以很亢奋,莫名奇妙的唱歌和舞蹈,斯妤忧郁时候就要去夜总会吸食大麻,然后开始唱歌舞蹈,那样才刺激。斯妤的性格就是如此鲜明,她一直倒腾得厉害。她出国前在C城开了家夜总会,每天她就坐在吧台穿着暴露时装,口红涂抹得鲜红,就像一个等爱的女人。她家里满满几大柜子的时装,几乎每个季节C城一些专买店进的新款斯妤都会一一收藏,似乎收集时装成了她唯一的至爱。
那年陈一凡刚回到C城去过斯妤的家,她的家在西岳山风景区的一幢很破旧的洋房里,洋房旁边围墙里是一个很大的军人农场。斯妤的家住二楼,过道里全是煤炭炉子,煤烟味十分呛人,斯妤或许就是在这里习惯了烟味于是在国外没有烟味后就开始吸食大麻。那幢洋房是一个解放前的建筑,古老的拜占庭建筑,斯妤的家里有一个很大的半圆型露台。那天天气闷热得要死,斯妤和陈一凡手摇着大蒲扇躺在露台的竹椅上上聊天,斯妤说她要结婚了,然后她慢慢地站起来进屋走到她的写字台前,从抽屉里取出一搭信件,斯妤的姿势总是给人一种雍懒的贵气,她指着那一搭信件说就嫁给这人,美术教师。她靠在露台的栏杆上,眼睛翻白着望着天空,天空中一溜雁儿飞过。陈一凡打开信翻了几页,恶俗得让人浑身鸡皮疙瘩,满篇都是很猥亵的语言,看见就会让人作呕。陈一凡说斯妤你怎么也是属于十二金钗类的人物,就这样插在一堆牛粪上实在令人惋惜。斯妤说她怀孕快三个月了。那人是隔壁农场的一个军人,那天也是这样一个闷热的天气,天气闷热的时候人的情绪就是那样的容易躁动,这时候有一只巴乌在围墙里面的梧桐树下低吟,吹奏的是她喜欢的“月光”,使得斯妤感到一阵透凉的风从身边绕过,她寻着巴乌的声音而去,从围墙的缺口处她进了农场的林子里面,梧桐树荫下,吹巴乌的军官就坐在一楼宿舍的窗台上,他仰着脸,那样的忘情,从侧面看上去他长着一张苏格拉底的鼻子和下巴,看不见他的眼睛,他或许有一双忧伤的眼睛,斯妤站在树林里静静地听,巴乌的声音从梧桐树下飘升到天穹,然后有从天穹弹了回来,于是月光就轻轻地散了一地,斯妤披了一身的银白,她从小就喜欢这首用巴乌吹奏的“月光”,她在滇西长大,对巴乌有非常深的感情,她泪流满面,怎么就发觉这人或许就是她今生今世的等待,这以前斯妤是没有和男人的经历,她时常怀疑自己是一个中性人格。梧桐树林子深处有一栋石头砌的很古老的石头别墅,据说说以前的外国领事馆,但没有人住也没有人管理和修葺,周围杂草丛生,于是斯妤每天都在这里等她的吹巴乌的军官,部队管理很严,斯妤完全没有办法知道什么时候能够与他见面,只有整天整天在这石头房子里等待,当她发现自己怀孕了的时候,他们的事情也被部队领导发现了,于是这个军官受到作风问题的处分并调离,斯妤再也没有见到他。在斯妤的意识形态里从不知道什么是叫做作风问题,爱就是爱,恨就是恨,男人就是男人,女人就是女人,男女在一起就是男人和女人的问题,没有其他问题。
斯妤到底还是没有跟那个给她写信的猥亵的美术教师结婚,她去把小孩做掉了。斯妤做流产的时候陈一凡陪她去的,流产的女人真多,过道里全是人,陈一凡感到空气不好,呼吸开始急促,她看见一个长发长须的男人正在塑一尊少女的雕塑,那男人瘦得寡骨嶙峋,眼光看上去那么呆滞,他的脸像是很久没有洗过,眼角好多的眵目糊。那尊少女的雕塑头部和手脚都没有,只有少女两只乳房和丰个臀部,陈一凡看见那男人的嘴在蠕动,还有血迹,原来他正在吃少女的头和手脚。做完流产后的斯妤完全变了,她不像以前那样生动和深沉,她开始放纵自己,打扮得越来越像一个等爱的女人,最后就干脆像一个妓女,她的心似乎早就不在她的身体里面,有一天半夜她给陈一凡打了一个电话,她说她现在已经到了美国。
梧桐树下的探戈 (14)
14
秋天,地上总是厚厚的一层梧桐叶,风一起梧桐树上的叶子还在纷纷扬扬地往下掉,夜已经很深了,大街上没有了行人和车辆,但是那个瘸腿的男人和他的瞎子老婆还在垃圾箱里用铁钩勾垃圾,瞎子女人拽住瘸腿男人的衣角,把他从垃圾箱里钩出来的矿泉水瓶放进她身上背的编织袋里,她什么也看不见,但是她拽着她男人的衣角脸上有一种无比幸福的笑容,她朝着迎面吹来的笑,风夹着沙子吹进了女人的眼睛,女人眯缝着双眼对着天空呵呵傻笑,不停地用手揉搓眼睛,男人乐了,他停止了钩垃圾,转身拣起地上的梧桐树叶往女人颈项里塞,女人呵呵笑个不停,也弯腰摸索着地上的树叶往男人身上放,两人在空旷的大街上疯着一团,摇摇晃晃若同两片风中枯黄的梧桐叶。
梧桐树下的探戈(15)
15
余梦终于彻底厌倦了几十年如一日的生活,她不能再这样过了,余梦说她宁肯当婊子也不能再过这样乏味的生活。这话让艾萨萨目瞪口呆,余梦你是不是受了什么打击?余梦说难道只有受了打击才能有这样的想法吗?余梦烦燥地说我都快四十了,生命有生机的年限已不多了,我得为我自己重新活。艾萨萨一边修她的脚指甲一边说有性格,艾萨萨说一个正常的女人活到四十连一点想法都没有就是白活了,虽然我们是在渴望情感的归宿和平淡,但我们得容许余梦这样的淑女渴望堕落才行,哈哈。余梦的生活令所有的人羡慕,不管在男人和女人的眼睛中她都是属于尤物,开花早花期又特别长的那种女人,年轻时候的余梦只要对那个男生笑一笑,那第二天一定会收到一封情书,她属于典型的东方美女,象牙色皮肤,满月脸,丹凤眼,弯弯细眉。开花早的一定就结果早,这是自然界的规律,余梦21岁就结婚了,丈夫是市长的独生儿子,30不到就自己有了一家很大的广告公司,风流倜傥,年轻有为,现在资产几千万。他们的婚姻让所有人赞不绝口,认为是绝配,郎才女貌。余梦市区有豪华公寓楼,郊区有别墅,她和丈夫一人开一辆高级车,所有的人都认为她是没有理由厌倦婚姻的。单彤说这就是人的动物性,绝配也是可以产生厌倦的,凭什么余梦就不能厌倦一个男人?她可以厌倦她的房子车子当然就可以厌倦她的男人,男人在女人心目中其实是很物质的一个概念。
梧桐树下的探戈 (16)
16
冬天,C城的天空似乎被一张大幕给罩住了,很难得看到太阳,这种阴霾的气候常给人一种末名的惆怅,陈一凡站在窗前望着外面。几个妇女买了菜回来,在路边梧桐树下闲聊,眼睛居心叵测的看着过往的行人,她们总是喜欢这样叨叨,对于了解别人的事情有着无穷的乐趣。阳光从梧桐树荫透过,把她们的身体压得扁扁的在地上奇形怪状。陈一凡觉得有些无聊,她走的到电话旁,给谁打电话呢?很茫然,她拿起电话本从前面第一页翻到最后一页,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