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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生气地看我,说:“你神经啊,我没理由这样客气的嘛,我们又不是互相送礼或者做生意。”
我说:“不是那个意思,因为我做人一向独立的,除了我父母我还没习惯花人家的钱。今天你出来又要买戒指又要买化妆品,我觉得不习惯。”
他说:“你真的不懂啊,香港的女孩子对吃穿倒看在其次,最重视的就是保护好自己的皮肤啊。女人真是怪物,为了自己的皮肤容貌,肯受世间一切痛苦和辛苦,总是没完没了地涂抹药物。”
我说:“我也是女人,我就觉得没有必要打扮得过分,长得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呗。”
他说:“不行啊,打扮很重要的,而且我也希望妈咪在第一次见你的时候有一个最佳的印象,你知道这很重要的。”
我说:“你现在这样小,可千万别净琢磨怎么娶媳妇,应该把事业放在第一位。
我觉得男人一般应该在三十岁立业以后再成家的。“
他笑了,说:“别忘了你比我大呀,我三十岁的时候你都快成‘师奶’了,不怕我移情别恋吗?”
我说:“你是想先造舆论吧?”
他笑:“哈,逗你呢。我可不像你呀。”
我扭住他:“我怎么了?”
“你?你有一张善变的脸呀。”
我心底一惊,更然语塞。
他在路边买了几只在南方才有的水果,他说了那果子的名字但我没有记住。那果子有深栗色的硬壳,壳里是蒜瓣一样乳白的果实。他掰了给我吃,我心神不定地吃了一口,味同嚼蜡。
他自己吃,吃了一个,又掰开一个,问我:
“还要吗?”
我摇摇头。
他说:“不要这样心事重重啦。”
我摇头说没有。
这时我们已经走到这条街市的尽头,它的出口通向辽阔的大海。我们漫无目的地向潮声走去。这是我人生中第一次这么近切地看到大海。海比我想象的寂静,却没有想象的蔚蓝。我甚至不能形容它的颜色,只觉得那不过是一种愿俄的灰黛。
离海很远便已礁石累累,很远便感受到扑面而来的水气浩然。潘小伟说时间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免得大哥着急。于是我站住了,没有回头,我欲言又止假意看海。
“走啦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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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依然看海。我说:“小伟,假使这时警察突然发现了我们,你说怎么办产
他说:“你不要胡思乱想了,我们今晚就能到澳门啦,你不用担心的。”
“假使我们没有走掉,假使就在下海的一刹那,或者就在海上,被警察突然拦住了,然后审问你,你准备怎么说?”
“喂,你今天怎么总是神经兮兮的。”
“我是说,万一。”
“你放心啦,我会说,是我们把你硬抢到这里的。”
“不,我是要你对他们说,是冯世民要杀你,你才动手杀他的,是隔壁阿强他们冲进来帮你脱险的。”
“你是说那天在美高夜总会吗?大陆警察会那么笨吗?你不要太天真了。”
“他们信不信是另一回事,但你必须这样说,只要你不承认主动杀冯,他们就没有足够的证据,是不能审判你的。”
“月月,我们该回去了,大哥要着急的。”
“你答应我,你接我的话去说。”
他看着我的眼睛,有点疑惑,但终于点了一下头。
“好,我答应。”
于是我和他一起转身往回走,因为怕找不到那座小楼,所以我们依然沿着那条蛇形的小街原路返程。这时早已到了吃午饭的时间,街上的餐馆无不人满为患,其它店铺则相对冷清了些。潘小伟问我饿不饿,我说还行早饭吃得晚,他说他也不饿。
我们观景一样从一家一家热闹的饭馆门前走过,闻着菜香听着堂格的哈喝。那哈喝声全是广东方言,其意不甚了了,却能使人体会到一种人生的喧哗与诱惑。
他问:“月月,你最爱吃什么?”
我说:“饿时野菜都香,不饿时山珍无味,我不像你们香港人,那么好吃。”
“我知道你不太爱吃西餐。”
“西餐么,排场不小,可一人一份菜,不实惠。中国人吃饭讲究七碟八碗。”
“我喜欢吃海鲜。”
“怪不得你这么细皮嫩肉,全是吃几千块钱一条的鱼滋养出来的。”
“以后带你去加拿大,去吃那里的大螃蟹,哇!比中国的大闸蟹还要好。”
“真是崇洋媚外,螃蟹也是外国的好。”
一路闲聊,一路走来,我被他权放松极本色的情态感染,也变得开朗起来,以致乐而忘忧。还未出街,两人都觉口渴,看见路边有一凉茶店,店内清静无人,也很干净,于是不约而同进店人座。没要任何点心,只各要一杯苦寒败火的凉菜,慢慢爆谈。潘小伟依然坚持己见,说他并不喜欢香港和美国,总是那么拥挤嘈杂,到处是人,到处是高楼大厦,到处是世俗的争斗和欺诈。他说加拿大就是这一点好——空旷,有许多美丽的没有被人践踏过的山水,人也安分善良,黄种人和黑人不被歧视。所以很多人现在都想移居加拿大,尽管那里的税收很高。
他反复着强调他并不崇拜美国,也不留恋香港。以后也绝不会和大哥姐夫他们搅在一起做世界的。他的最大的幻想就是带上自己心爱的人,去寻找一个安静的地方。他说这世界四十亿人,他只需要得到一个人的爱,就足够了。
他问我喜欢哪里,我说当然是北京。他问为什么,我说那当然了,北京很美丽,现代的节奏和古老的情调并存。北京很现实,但也不缺浪漫,至少,她是一个很有思想的城市。这种很入世很讲究坐以论道的感觉,让人特喜爱也持留恋。
他对我的思乡之情有点不舒服,撇着嘴故作醋意,然后历数北京的短处——太脏,到处是尘土,公园里的人多得煞了风景,全世界也难找到那么臭气冲天的公共厕所,简陋的小面包车铺天盖地,像蝗虫成灾……总之他不喜欢北京。
北京不是没有缺点,可对我来说可能是因为熟悉了,连她的那些缺点我也觉得那么亲切。我反唇相讥说小伟我知道你喜欢什么,你喜欢的东西也有一个最大的缺点,那就是这东西本身是木存在的。
他问,我喜欢什么?
我说, 你还记得你说过你很崇拜诗人顾城吗? 你也想像他那样找一个类似于“激流岛”的世外桃源隐居起来,带上一个女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体验野人穴居的那份田园式的浪漫。
他说也许现在还不可能吧。他说他只是崇拜顾城的才华和蔑视钱财权势的生存态度,可说实在的还没想过自己也真的脱离开现代生活。
我问:“你崇拜顾城的精神和才华,那他的结局,你也崇拜吗?”
“什么?”
“你也会厌世,也会自杀吗?”
“不知道。如果世间已别无所恋,去死也是一个正常的选择。死对绝望和厌世的人是一种最激动人心的归宿,我想大概自杀的人就是有意识地决定把自己的肉体投向自然、永恒和天地日月了吧。”
“你这是从哪里学来的理论?”
“在美国上学时,同学老师之间经常讨论这些问题的。人固有一死,所以不值得大惊小怪,不值得神秘。”
“那么,我还想问你,你也会像顾城那样,死的时候要先杀了自己的妻子做垫背吗?”
他愣了一会儿,这是一个没有预料的问题。他笑笑,想用笑来回避,“没有那么疯狂吧。”
“我觉得入到那时就已经是疯子了,一个疯子什么都干得出来。”
他又笑,笑着把脸凑近我,充满亲见地说:
“如果我杀了你,那就是舍不得离开你呀,我舍不得你,所以要带你走,永远和我在一起。难道你不怕我在阴间太孤独么?”
我没回答。他那样子半真半假,所以不必回答。
可他似乎意识到这个原以为是闲址的话题其实对他十分重要,所以不肯住口,反过来一再追问,尽管表面上依然半真半假。
“那你告诉我,如果我决定自杀,我要你跟我去,你会不会去呢?”
我沉默半天,不知为什么我竟感到这就像是一场真实的考试,像两个人之间的一个盟约。我最后说:
“随你决定吧,随你。”
我分不清自己的心情是敷衍呢还是认真的。
他想在我脸上亲一下,我躲开了,他说:
“好,那我一定要你!”
他大口喝干了杯里的凉菜,看到街对面有一个卖鲜花的小店便站起来问我喜欢什么花。我说要花干什么,咱们快走吧。他坚持问我喜欢什么,说你怎么一点情调也不懂,总扫我的兴。我看着他热烈的样子,那张没有一点装饰的脸,心里有点感动。我说喜欢玫瑰,不过如果没有就算了,我领情就是了。
他跑过街去买花,跑步的样子极活泼极兴奋,因此,显得很青春。那店里果然有玫瑰,他买了一束转身往回走。几个穿短袖衬衫的人拦住他像是问路,他和他们说了几句突然翻脸动起手来。那几个人抒住他要推着他走,我大吃一惊,不知出了什么事,连忙站起来要跑出去帮他。这时凉茶店里走进来两个人,迎面看我,我全身轰地一下热血上头,我一看这两个人就明白了一切。一个薛宇,一个是李向华。
薛宇李向华也穿着一样的短袖衬衫。
李向华用说不清冷淡还是热情的声音叫了我一声:
“
吕月月。“
薛手没有说话,他瞪大眼睛看我的脸,又看我身上这套时髦的新装。
我惊愕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我明白他们是我召来的。可我差不多已经忘了昨夜的电话,我没想到他们会突然出现在眼前!
李向华和我像办公事一样地握了手,又用同样例行公事的口气问:“你没事吧?”
我机械地说我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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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什么时候凉茶店外已停了一辆后开门的面包车,我眼睁睁地看见外面的便衣把潘小伟狠狠地推上去了。李向华对我摆一下头,说:“走吧。”
我好不容易才挪动麻木的双腿,蒙蒙懂懂跟他们出了凉茶店,上了面包车。在车门砰然关上的刹那,我看到了散落一地的红透的玫瑰花。
面包车的座位设在左右两边,我和李向华、薛宇对面坐着。潘小伟在里边被两个便衣压制着坐在中间的地上,手腕子上已戴了亮晶晶的铐子。也许是第一次戴手铐,所以他很不自然地支楞着两条胳膊。他惊异地看着我,看我和这些从天而降的便衣们像自家人像同志一样高高在上地坐在一起。李向华说:“我们还算快吧。我和小薛刘保华一直在广州呢。处里一接到你的电话,马上就通知我们了,从广州赶到这儿,也就两个小时的路。”
接着他又把车上广东省公安厅和珠海市公安局的人介绍给我。
这一切都公开在潘小伟的面前,他近在咫尺可我不敢看他的脸!
车子转了一个弯,进了三水镇的派出所。
在派出所他们领我进了所长的办公室,潘小伟被押在哪里我不知道。派出所的所长听说我是自己人,热情地像款待打入匪巢的地下英雄胜利归来那样沏茶倒水开冷饮。薛宇一言不发地帮他忙活,帮他把水端给我。我看出他一直想和我说话但似乎不知该说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