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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得我不再钓鱼了,躲在角落里身上这条被子,还抱着个铜汤婆子。但还是冷得瑟瑟发抖,动都不想动。
旁边的船上,还是每天能听到姑娘们唱曲弹琴声。携香院的姑娘还真是敬业,每天都要练习一二个小时。
狗剩拿着一条被子走进我的隔断,将被子盖在我腿上:“还冷吗?”
我除了感觉身上更沉了一点外,什么温度都没增加。于是道:“挺暖和了,不用管我。”
同样地区的狗剩却好似一点都不怕冷,穿着和平时冬天一样的棉袄棉裤,就多带了顶遮耳绵帽。他每次呼吸和说话都能带着白色的热气:“晚上吃疙瘩汤时,我叫他们多搁点辣椒,不知道当家的吃得了吗。”
上辈子川菜也能吃,吃点辣椒可能会暖和点,于是我赶紧的点了点头:“行”
“多谢砚爷”外面传来了欢天喜地的声音。砚茗是个很讨人喜欢的人,人长得美,嘴又甜,就算不逗乐,听他说话也会感觉高兴。这才三四天时间,已经让除了狗剩以外的所有人,都喜欢上了他。
“少喝一点,喝多了小心别掉进了河里。”砚茗娇滴滴的声音,却是很悦耳舒服。
隔断上的布帘被掀开,砚茗挤进了原本就狭窄的里面。每当他出现在眼前,除了一次穿了普通人衣服外,其余都艳丽得让人睁不开眼来。
此时他穿着一件金丝红色及地厚实斗篷,斗篷边上还滚着一圈雪白的白毛,衬托着他润白粉琢的。当他笑时,眼睛眯成一条往上翘的优美弧线,又媚又妖,就连贾宝玉站在他身边,都会逊色。
他对着狗剩道:“我带来了酒,出去喝吧。当家的我来照顾。”说完自说自话的,就坐在了我的身边,手从斗篷里伸出,手中是一把锡壶酒壶,而另一只手上捏着的是二个小瓷酒杯。
狗剩看了我一眼后,退了出去。
砚茗将其中一个酒杯随手放在盖在我腿的被子上,举起酒壶往另一只酒杯里倒酒:“这酒是白酒,可能没米酒和黄酒那样顺口,但喝了立即可以暖和。来喝一点吧”
我从被窝里伸出手,顿时被外面冰冷的空气冻得赶紧手指都疼了。接过酒杯,我的声音是颤抖的:“怎么那么冷,汴京也那么冷吗?”
砚茗帮自己也倒了杯酒:“路上会冷,只要进了屋子,生上了炭炉就好多了。你一到冬天就躲在房内,所以现在才受不了,再过上三五日,习惯了就好了。来喝口,暖暖身体”
我看着酒杯,用怀疑的态度看着他:“这次没下什么药吧?”
砚茗噗嗤一笑:“放心,药也没下,毒也没下,就是普通的酒。不放心的话,不要喝。”
“喝,就算是药也不怕,反正外面有的是男人。”我针锋相对的说了句赌气话,让砚茗笑得越发的美艳。
我先抿了一点,挺辣嘴的。闭着眼,一口闷了下去,顿时一股火从舌尖一下流到了胃部。赶紧的憋着气,皱眉挺了过去,又过了几秒,身体慢慢地热了起来。
“是不是暖和了点?”砚茗笑着又帮我斟上一杯。
“嗯。”第二杯我慢慢喝了,这酒烈,喝得太快很快就会醉。
光喝酒会很无聊,喝酒往往会聊天。于是我和砚茗聊开了。
“万一你那个四品未婚夫君娶了郡主怎么办?”砚茗也缓缓地喝着,还有三天的船程,有的是时间,所以不必太快。
平时不喝酒的我,二杯下去脸上已经微红,话也变得多了点:“还能怎么办?回去继续当我的老板呗。难道去告御状,将他抢回来?”
想到这事我就郁闷,于是将手里的第三杯酒猛地一口全喝了下去。打了个酒嗝后,只感到身体有点轻飘飘的了,好似烦恼也变得飘渺起来。
“喝慢点。”砚茗又帮我倒上了一杯:“这样想就好,毕竟百姓很难斗得过皇族子孙,当家的长得如此漂亮,今后一定会有更好的夫君。”
“更好的夫君?”我喈喈笑了起来,一笑再也克制不住了,一口闷掉手中的酒,拍了拍砚茗的肩膀,笑着道:“此生原本就打算痛痛快快的活,因为有了逸风,所以才改变了想法。如果逸风负了我,我才不会象怨妇一样自怜自悯,立即就再去找男人,很多很多男人。”
砚茗好似放心一般对着我也笑了,但对于我的惊世骇俗言论也表示出惊讶:“当家的想法还真是特别。”
此时我非常暖和,脸都通红了,也不知道手里的酒有没有喝,还是又喝了几杯,反正一个劲的说话。说得那个高兴呀
我喝醉了,醉得呼呼大睡,连晚饭都没吃。直到第二天早上头疼欲裂中醒来,发誓以后再也不喝醉了。努力回想着喝酒时我说的话,大半都给忘了。
在醉得不省人事前,最后记得的是:我闭着眼,枕在砚茗的大腿上,嘴里一直嘟嘟囔囔着,好象还提到了北华。而砚茗柔软的手,一直在抚摸着我的头。
第三部 春来百花开 第二十五章 入府
第二十五章 入府
终于上了岸,虽然还未到汴京,但已经可以看到繁华。要不是百花山庄也人很多,某些小村落初到这里的人,一定会觉得一辈子看到的人都没一天看到的多。
从船上将车和牲口全部的运下,套上后又坐了一天的车住进了客栈。
半夜我怎么也睡不着,想着明日中午左右就可以见到逸风了。这次并没有告诉他,他见到我后不知道是惊喜还是意外。
好不容易睡着了,大约只过了二个时辰,狗剩就来拍门了。
“慢着点”砚茗带着二个姑娘,也到了门口。
我开了门,砚茗上下打量我一番直摇头:“不能这样去见你的夫婿呀,第一眼是最重要的。来呀,快给当家的打扮起来”
于是二个姑娘将我不由分说地扶了进去,而砚茗也进了房间,对着狗剩道:“待会儿给你们一个漂漂亮亮的当家的,可不要偷看哦。”说完关上了门。
我坐在梳妆台前,一个姑娘帮我梳头,而另一个正跟着砚茗站在衣柜前挑选衣服。
“不能太艳,否则就是招摇。。。但是那个凤郡主万一在的话,该怎么穿呢?红的不行,弄得太俗气了”砚茗手来回的在衣柜里选择着。
折腾了足足半个时辰,我终于打扮妥当,上了马车。
中午时到了汴京,进了城门就越发的热闹。大冬天,在主要要道上,处处可见三四层高的楼房,街道二边商铺林立,小商小贩星罗密布,一点都不见人少,时不时有马车穿梭往来。
告别了砚茗,就要分道了。问准了路,我们到了逸风的官邸。
小心的踏着凳子,走下了马车,这拖沓的衣服穿着还真是麻烦,如果是棉衣棉裤早就跳下了。但淑女不能象个野丫头一般胡乱作为,必须中规中矩。
只见大宅很是宽敞,门口两边各有一只一人多高的石狮子。毕竟是万岁赏赐的宅子,样子还是在的。正门四门敞开着,有一家丁双手插在袖口里,坐在门内打瞌睡。
我暗暗发笑,官员的宅子,除了故意闭门不出,白天大门都是开着的。但是其他官员都是门口左右各站着二至四个家丁,见人先挡住问。而逸风为了省钱,就连厨子都只请了一个,而门口的就请了二个人轮班,结果弄得很是寒酸。
狗剩上前去,推了推这个睡得嘴巴都快流口水的家丁:“哎,哎萧大人在府上吗?”
照道理,现在正当年假时,每年十二月二十日至次年正月二十日是年假。逸风在以往,今日应该动身回百花山庄过年,但这次为了参加凤郡主十八岁大寿,只得推迟了。
家丁被推醒后,睡意未去,上下看了看狗剩:“什么事?”
狗剩微微扬着头:“萧大人的未婚夫人到,还不速速通报一声。”
家丁一听,睡意均无,往后看了看站着门口的我。虽然没见过我,不能确定我是不是,但看我这副打扮,以及跟来的十几辆车和大批人,也必定是大户人家。立即站起堆起满脸的笑容来:“原来是准夫人到来,怎么不事先说一声,小的也可以去接应”
到处都是势利眼,如果我穿着棉衣棉裤,手上挎着个竹篮一个人来的话,才看不到一个笑脸。
“不用。”我往里走去:“逸风在什么地方,我自己去就行了”
“这。。。”家丁赶紧的跟上,面露为难之色:“正在后院赏梅,要不小的这去通报一声。”
我觉得有点不妙,于是笑着问:“是不是有客?”
家丁哈着腰点头,看都不敢看我:“正是。”
我已经猜出大半,于是轻描淡写道:“是不是凤郡主?逸风和我说过,既然贵客在,我也正好见见。你仍旧在这里守门,将我带着的人和物安排妥当就是。”
说完抖了抖锻子滚貂皮的斗篷上的雪,带着狗剩以及四个体格最为高大健壮的,往后院而去。
快至后院时,我停下脚步,悄悄从转交树木隐蔽处张望过去。
只见红梅树丛中,一方石桌,逸风正坐在石桌旁,桌上有酒菜若干。一身穿杏黄色斗篷,上用金线红线绣满了云水文,梳着宫中高髻的一个女子正背对着我,站在逸风身边劝酒。而他们两个人身后,有二个奴婢伺候,还有六个身穿黑色皂衣一看就象有点功底的大汉守卫。
逸风不会舍得请那么多的人,一定是那个凤郡主带来的。
我暗暗骂着,喝个酒还要带那么多人,幸好今天来得及时,否则逸风被灌醉了,不就让这个凤郡主有机可乘了。
逸风半年未见,越发的俊俏,身材修长,貌美而肤白;浑身透露着一股画中李白般的文人飘逸,怪不得凤郡主会看中他。
不胜酒力的逸风勉强又喝下一杯酒,脸已通红。凤郡主满意了,笑着转过身,坐到了桌子另一边。终于看清楚这个人人都称美得冒泡的郡主是什么样的
我顿时惊呆了,风仙。。。揉了揉眼睛再仔细看,没错,确实是她。十年未见,她却已俨然成了第一次见到的模样。她就投胎早了一会儿,怎么就比我大了八岁?
心中一股恶气上来,三王爷的独生女儿,金枝玉叶、掌上明珠。这原本可是我投的胎,结果被她夺去了,而我生在了穷得屋顶都会漏雨的地方,还闹了场大瘟疫。我的好命夺了就夺了,已经如此了,但不能夺了我的逸风
现在首要任务不是抱怨的时候,也不是去想投胎流程问题,而是如何对付她。
风仙,应该说是凤郡主杏核眼、高鼻梁、樱桃小口一点点,长得非常符合宋朝的美女标准。
投胎前她的身材也符合现在审美观,那么这世如果不是得厌食症或者肥胖症,身材也一定差不了。宋朝已经不象唐朝一般喜欢丰胸肥乳的女人,男人越来越喜欢稍微丰盈的女人。而凤郡主脸如玉盘,腰如弱柳,胸不大不小,怪不得人人都会说她美,简直是为了这个朝代而诞生的绝品美女。我酸,酸酸酸
奴婢倒上酒后,凤郡主又娇笑着站起,来到逸风身边要劝酒。我再也不能坐视不理,于是带着人冲了进去
“是谁,敢冲撞郡主雅兴”几个大汉一见一群人过来,立即警惕地将腰间挂着的官刀抽出一半,手捏着刀把喝叱着。
狗剩胆子很大,瞪着眼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