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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是暗域地宫的魔尊,传说中那个杀人不眨眼的大魔头,令九州大陆惶恐不安的噩梦。暗域势力渗透九州大陆各国,是一个以买卖消息和暗杀为主业的恐怖组织,崛起于三年前,他的声望也是以九州大陆其他知名帮会的血腥灭亡为基石的,一将功成万骨枯。
弱肉强食就是这样。魔尊坐在自己的石座上悠闲地把玩着镶嵌着蓝宝石的匕首,这把匕首名叫青光,是上古兵器谱上排名第六的寒光双匕之一,唯一不足的是这把匕首属雌性,而青寒属雄性。
他还记得六年前那场宫廷血洗,自己被逼跳下雪山,以为就此结束漫长争斗,可命不该绝,他重伤未死,后流落到了一个叫苍云的小国。
那时候他为了躲避国内势力的追捕,乔装为乞丐在苍云的枫城停留了半年。那半年他重伤不能使用内气,他本心怀愧疚、亲情冷漠令人绝望,不愿继续存活于世的他却发现有人居然能活得那么嚣张,就是那个行为嚣张跋扈、衣着鲜亮的小男孩却给了他生的希望。
虽然后来连做乞丐都受人排挤,但是他一想到她,他就觉得就此死去的话,对不起生命本身。
那年的他九岁,她六岁。他因为重伤摔下雪山,醒来后连续赶路三天三夜,致使他体力透支在一处荒庙之中。当他睁开眼睛看见一群乞丐争抢自己身上值钱的东西,包括自己身上的外套,原来寒风中他是被冻醒的。他仅存的一口气就快消散在风中。
那个小男孩衣着光鲜,一进来就对着小乞丐们破口大骂。他以为他看见了菩萨,哪知道她其实是恶魔。
她那稚气的小脸上洋溢着霸主的权威,她开始训斥乱强东西的小乞丐,有的乞丐都十几岁,个子比她高好几个头,但是就是那么娇小的身体,却在人群中那样突出。
他永远记得那个家伙气死人的教导。那是的她一本正经,小小的头杨得老高,一脸正气简直是对他们的行为恨铁不钢地对他们说:
“大家现在很贫穷,这是很可悲的,但是你们知道吗?你们抢劫一个半死不活的人更可悲。因为他没有反抗的能力,所以今天你们成功了。但是如果遇见比你们强壮的,甚至是会内气的武者,你们将死无葬身之地。所以,以后要想抢劫更多更好的东西,那就过来叫我一声老大,我会帮助大家脱离贫困,远离饥饿!我们要做有钱人!”
他想起那年的她,嘴角露出会心的微笑,需知道这个世界上,他本就有嚣张的资本,为什么要被一个小女子比下去。
她那斗志昂扬的誓言把一群朝不保夕的乞丐紧紧团结到了一起,她教给他们基本的防身术,还请了一位绿焰武士教他们内气。他了解到她似乎不能修炼内气。
至于为什么知道她是女孩而不是男孩,他有些尴尬,自是不愿再提。他的伤是她亲自照料,自然好的很快,但是这个神秘的小家伙他一天最多能见她一面,有时候半个时辰不到,她就会以各种借口消失不见。
有的时候甚至一两个月都看不见她来这里。不过她俨然成为这里的乞丐头,虽然她穿着光鲜明亮,而且她也不嫌弃与小乞丐的亲密接触。她有一个很亲切的称呼就是“老大”。但是从她的衣服质地来看,她并不是富裕之家那么简单,因为苍云国御用天蚕蜀锦,仅供皇室裁制。
他后来回国了,也是不告而别。因为他知道,那个小女孩是个心粗的家伙,也许她早已经不记得他这个人了。而且当时情况危急他也没来得及顾上辞行。
那青寒匕首藏在靴子里是他防身用的,而它与自己手中的青光是一对。那个嚣张的家伙在一次检查他伤口时发现,双眼立刻冒出贼光。遂以收取“救助费”的名目占为己有。那个时候,他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一个黄毛丫头还是不会内气的,他一根手指头都可以要了她的命。
但是他还是很配合她那抢来的才是最好的歪理,奋力挣扎但是却被这位小恶霸抢走。好让她享受到抢别人东西的乐趣。那时候她乐呵呵的拿着匕首还大言不惭地放出话:
“留在你身上迟早也会被别人抢去,与其便宜别人还不如便宜你的救命恩人。我先替你保存着,哪天你有本事了,再从我这里抢过去。”
他宠溺地看着她笑而不语,他希望她的脸上永远挂着那么嚣张的笑容。如果他以前是一潭死水,那么遇见她之后,他就变成充满生机、汹涌澎湃的大江。他很满意这样的改变。他那时候有了新的目标,就是让她活得永远开心快乐。
他多年后回忆起来自己都不敢相信,在那个时候其实他已经习惯对她如此纵容了。
他没想到的是那日的一别,再次相见已经是六年后了,六年的时间应该让那个刁钻小魔女蜕变成知书识礼的妙龄少女才对。
而他今日所见才知道,造化弄人,不怪自己一直没有找到她,原来他一直寻找的小丫头片子居然是云苍国的太子殿下。如果不是传闻轩太子太不堪,他也不会提前潜入皇宫了解情况。这次暗域的情报都出了差错,她是不是打算继续这样骗着天下人。
也是,他就知道她不简单。不过,咱们老朋友很快就要再次见面了。还有今天她给他的见面礼他收下了,他的右手被黄蜂蛰了一下,留下一个淡红色的小圆点。来而不往非礼也,小魔女,你说我应该送你点什么好呢?
云墨轩美滋滋地吃着晚了快三个时辰的晚膳,吃饱了,该继续回密室修缮尘尘的焦尾琴了。可是耳朵突然发热,她用手摸了摸,还很痒。她觉得是不是有人在背后惦记自己呀,这么倒霉,无缘无故的过敏了。
哎呀,以后还是那种缺德事情少做点为妙,下午不是自己发现有股龙涎香的气味怀疑有人窥探吗,她直接将自己取名为“蜜蜂爱”这种她研制出来的小药丸撒在空中,在空中很快挥发成气体,极易引来蜂群。但是这种药效持续时间并不长,半刻钟的时间久挥发不见。
所以应该不会殃及无辜,那里比较僻静,一般很少有宫人走动,巡视的侍卫也要半个时辰才会巡视到那里。所以真的有人监视她的话,那么中招的就刚好是他。
也许因为吃的太饱的缘故,她睡意来袭。不然就明早早起修缮古琴吧。
第五章 太子初长成(四)
更新时间2013…7…12 9:42:11 字数:3002
一夜好眠,大清早,她伸伸懒腰,开始起床,她从来不要贴身太监伺候更衣,一来不习惯衣来伸手的生活,二来因为怕自己女儿身被其发现就不好了。
她将裹胸的围布绑好,再套上里衣,再套上外衣。她看见自己这渐渐发育的胸部很是恼火,十二岁的身体虽然还青涩能轻易骗过众人,但是再过几年,就不敢保证了。
而且这种惨无人道地自我摧残身体的做法,她也是深恶痛绝,她的好身材估计就要报销在这三尺裹胸围布上了。不过。两害取其轻,她还是觉得先保命要紧。
她迅速地解决了早膳,以温习功课为由,将所有人打发出去。然后自己回到密室继续她的修缮事业。她打听到其实焦尾琴有一个美丽的传说。传说东天国的无情崖顶,盛产最优质的青桐木。
远古著名的琴痴伯牙不远万里慕名而来从西一直走到东,在到达无情崖时,意外遇见山贼而险些丧命,幸得采茶女搭救。二人逃离遂结为夫妇,路遇一废弃的青铜木,伯牙凿之有声仿若虚谷,随即刻为琴。两人在无情谷建茅屋逍遥自在,不料惨遭山寨主的追杀,火烧屋舍。
伯牙之妻因进屋取琴而丧命,伯牙望着妻子的尸体,她的手中紧握他珍爱的古琴,泪水瞬时决堤,被火淬炼过的古琴音质更加清亮委婉,伯牙丧妻忧思过度,不久便也离世。但古琴却代代流传了下来,因琴身的尾部已经烧焦,故得名焦尾琴。
也许世人看多了美满幸福,看多了完美无瑕,也就对残缺与瑕疵有了包容与怜惜,焦尾琴也许就是因为它的残缺,才令无数音律爱好者们疯狂追逐。
琴修好了,她看看自己的手艺真是越发的进步了。很满意地将它放入专用的收纳布袋中,因为她很珍惜这把古琴,有的时候她不肯承认自己的心。
她真的很好笑,她喜欢他喜欢的东西,喜欢去做他做过的事情,有时候还喜欢用同样的语调重复他说过的话,最终还是不肯对他说,其实她喜欢的是他这个人。她知道自己不可以任性,也没有权利拒绝这个太子的身份。但是她就是控制不住自己不去见他,不去想他。
她出了密室,欢快地朝着琼华书斋方向跑去,一路上她自然没有乘坐歩撵,因为她嫌太慢了,她想快点见到他。
柳逸尘聚精会神地描摹丹青,他的水墨画也是枫城一绝,他本是不喜欢画人物的,可是自己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的山水之间有了人物,虽然是长发飘逸的模糊背影,但是却给景物增添的许多生气,画中人在赏风景,人与景融合为另一景。
就如: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他微笑的看着纸上那抹白色的背影,那是她最不喜欢的颜色,她曾经告诉他,她最喜欢的是黄色,因为那是帝王之家的御用颜色。可是他知道她是在说谎。
因为她说谎的时候会不经意摆弄她自认为很潇洒的刘海。那么如果她可以选择的话,她会喜欢白色吗?那么单调的颜色,显得落寞孤寂,也许她的性格不会喜欢吧,不过,似乎这些都是只能想一想的东西。是一个遥远的梦。他不知道,他对她的感情是怜悯还是喜欢,是疼惜还是同情。
“太傅,你的焦尾琴弄好了!太傅,太傅!”她还未进门就高声喧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习惯了高调的表达方式。夸张的行为举止,嚣张的说话气焰。
俗话说,三代才能培养一个贵族,她用了12年的时间,慢慢消化了这个时空的生存之道,仅仅12年的时间,她就带着21世纪的民主自由平等的思想,习惯了作为太子应该有的气场,虽然是顽劣不堪,却也颇具皇家应有的气派。有些东西是骨子里带的,怎么都无法抹杀。
她知道环境会改变一个人,但是她没有想到,自己这么能适应环境。
他回头便看见她满头汗水地出现在自己眼前,她今年才12岁,好动且要强、嚣张而任性,即使这样她却不刻薄阴狠,在她脸上找不到十二岁小女孩的稚气,但她的笑容却不失纯真。
见不到她梨花带雨的娇弱,却能看见被皇后责罚时放声大嚎的憨态。她城府却不失真诚,她的叛逆,她的嚣张,她的冷冽,她归根到底还是一个12岁的小女孩。可是她的肩膀却要承受太多,从不吝惜灿烂的微笑,从不轻贱下人的生命,从不循规蹈矩的生活。
她是那么的与众不同,所以他才会慌乱,慌乱自己的心动。他今年二十三岁,而她才十二岁,他自己都会嘲笑自己。他拿什么等她长大,他又有什么资格与她并肩。
我生卿未生,卿生我已老,我恨卿生迟,卿恨我生早。
我生卿未生,卿生我已老,我离卿天涯,卿隔我海角。
我生卿未生,卿生我已老。化蝶去寻花,夜夜栖芳草。
“太傅,本殿下把你的焦尾琴修好了,下次可要收取报酬了哟!”她得意地将琴放在桌子上,他将琴从布袋里取出,这个丫头还挺细心,他满意地点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