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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确实不是,”暮先生说,“但它发生在你一个人的时候。”
我拉长了脸,没说话。
“要不要我去跟埃弗拉说?”暮先生追问。
“去跟他说,”我说,“你可能会逼着他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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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你自己去说吧。”暮先生站起身来,“我去跟隆冬说。”那是高先生的名字。“天亮前回来,我跟你简单交待一下——我想确保在夜晚来临前,做好出发的准备。”
埃弗拉考虑了很长时间。他不想离开马戏团的朋友们——还有他的蛇。
“这不是永别。”我告诉他。
“我知道。”他还是犹犹豫豫。
“就把它当成一个假期吧。”我提议。
“我喜欢这个主意,”他承认说,“但如果知道要去哪儿,会更好些。”
“有时惊喜更有趣。”我说。
“可有时不是。”埃弗拉嘟囔道。
“暮先生整天都在睡觉,”我提醒他,“我们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观光,看电彩,游泳,什么都成。”
“我还从来没游过泳呢。”埃弗拉说,咧嘴笑了,我知道他决定去了。
“我告诉暮先生你愿意跟我们一起去?”我问,“然后让他找人照看你的蛇?”
埃弗拉点点头。“反正它也不喜欢冬天,”他说,“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
“太棒了!”我心花怒放,“我们会玩得很开心的。”
“最好如此,”他说,“不然,这就是我最后一次陪你去‘度假’。”
那天余下的时间,我忙着收拾行李,包裹包好了又打开,打开了再包上。我只能带两个小包,一个是我的,一个是暮先生的。除了我从不离身的日记,我不停地改变主意要带什么。
然后我想起了八脚夫人——我不能带它一起去——赶紧去找人帮忙照顾它。神手汉斯答应照看它,但说绝不会把它放出笼子。
终于,忙碌了几个小时之后——暮先生轻轻松松地待在一边,这只狡猾的老山羊——夜幕降临,该动身了。
暮先生查看了一下行李,稍稍点了点头。我告诉他,神手汉斯同意照看八脚夫人,他又点了点头。我们去接埃弗拉,跟高先生和其他人道了别,就朝背对营地的方向走去。
“带着我们两个,你能掠行吗?”我问暮先生。
“我没准备掠行。”他说。
“那我们怎么走呢?”我问道。
“坐汽车和火车。”他回答。看见我一脸惊诧,他哈哈大笑。“吸血鬼和常人一样,也能使用公共交通设施,没有法律禁止这一点。”
“是的,我想没有。”我笑了,一边心里琢磨,如果其他乘客知道跟他们一起坐车的人中有一个是全吸血鬼,一个是半吸血鬼,还有一个是蛇娃,他们会怎么想。“那么,我们动身吧?”我问。
“行。”暮先生简短地回答。我们三人向着小镇中心进发,去赶最早的一趟火车。
第四章
待在城市里的感觉太怪了。头几天,城市的噪音和气味都快把我逼疯了:我超强敏锐的感官使我就像待在一个旋转的食物搅拌器里。整个白天我都躺在床上,用能找到的最厚的枕头蒙着头。但五六天后,我就习惯了那种过分强烈的声音和气味,学会了忽视它的存在。
我们的旅馆在城区的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傍晚时分,车辆很少,周围的孩子们都聚在外面踢足球。我很想加入,但是不敢——很可能在不经意间,我超强的力量就弄碎了某人的骨头,甚至更糟。
一个星期刚过,我们的生活已经进入了非常舒适的常轨:我和埃弗拉每天早上起来大吃一顿——暮先生一到晚上就出去,从不告诉我们上哪儿;然后出发到城市里去探险,巨大的老城充满了有趣的事物;晚上,以防暮先生需要帮忙,我们便回到旅馆里,看看电视,或者打打电子游戏,一般在十一点到十二点间上床睡觉。
在怪物马戏团待了一年后,又能过上正常人的生活真是令人激动。早上能睡懒觉,无需为小人找食物烦神;不用四处奔忙,为演员们干些杂事;还能熬着夜一边大嚼糖果,一边看电视——真是天堂!
埃弗拉玩得也很开心,他从不知道还有这样的生活。打他记事以来,他就一直待在马戏团里:先是一个小马戏班,老板是个讨厌的家伙;然后才来到高先生的马戏团。他喜欢怪物马戏团——我也是——想回去,但他不得不承认休假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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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想到电视这么吸引人。”一天晚上,在我们连着看了五个肥皂剧后,他说。
“我爸妈从不让我看太多的电视,”我告诉他,“但我知道学校里有人每晚都看五六个小时。”
“我不会那么干,”埃弗拉思忖着说,“但少看一点还是挺有趣的。也许回到马戏团后,我会买一台便携式的。”
“我加入马戏团后从没想过要搞台电视,”我说,“事情太多了,我几乎没想过它。但你说得对,有一台是不错,哪怕只是看看重播的《辛普森一家》。”那是我们最喜爱的节目。
我有时候会猜想暮先生到底在干什么——他总是神秘兮兮的,但从来没像现在这样偷偷摸摸——但事实上,我并没有为此过度伤神:他不在,感觉挺好的。
不管我们去哪儿,埃弗拉必须套上一层层的衣服,不是因为冷——天气是挺冷的:我们来了没两天就下了今年的第一场雪——而是因为他的长相。虽然他不介意人们盯着他看——他已经习惯了——但如果他能走过一个普通人面前而不引起注意,四处闲逛就方便多了,因为这样他就不用每隔五分钟或十分钟就向一个好奇的陌生人解释他是什么人或是干什么的。
遮住他的身体和四肢很容易——一条裤子、一件套头毛衣、一双手套就可以了——但遮住脸就困难多了:比起身体的其他部分,他脸上的鳞片没那么多,颜色也没那么浓重,但跟普通人的脸还是不一样。一顶厚厚的帽子盖住了他长长的黄绿色头发,一副墨镜遮住了上半个脸,但下半个怎么办呢?
在试过绷带和鲜艳的油彩之后,我们终于找到了解决办法:一副假胡子!我们在玩笑商店买了一副,尽管它看上去很傻——没人会认为它是真的——但效果不错。
“我们看上去一定是很般配的一对。”一天我们在动物园里溜达的时候,埃弗拉咯咯地笑着说道,“你穿着海盗服,我带着这身行头,人们可能以为咱俩是逃出来的一对疯子。”
“旅馆里的人肯定是这么想的。”我也咯咯地笑了,“我听见侍者和女仆谈论过我们,他们认为暮先生是个疯医生,我们俩是他的病人。”
“真的吗?”埃弗拉哈哈大笑,“想想看,如果他们知道了事实真相——你们俩是吸血鬼,而我又是个蛇娃!”
“我想没关系,”我说,“暮先生的小费给得很慷慨,而这才是最重要的。一名女仆抱怨有个男的总是不穿衣服在走廊里闲逛,我听见一个经理说:‘金钱能买来隐私。’”
“我见过他!”埃弗拉叫了起来,“我以为他是被锁在门外了。”
“才不是呢,”我笑了,“四五天来,他一直光着屁股走来走去。经理说他每年都来住上两三个星期,只是四处溜达,像个婴儿一样赤条条的。”
“他们就让他这样?”埃弗拉难以置信地问道。
“金钱能买到隐私。”我又重复了一遍。
“我认为怪物马戏团就够怪了,”埃弗拉哭丧着脸咕哝着,“人类比我们还要怪。”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随着人们准备迎接十二月二十五日的来临,城里圣诞的气氛越来越浓。圣诞树立了起来;晚上的彩灯和其他装饰照亮了橱窗和街道;圣诞老人也降临世间收取定单;各种形状、各种大小的玩具塞满了商店的架子,从地板一直堆到天花板。
我期待着这个圣诞节:去年圣诞节无声无息地就过去了,怪物马戏团的人才不会烦神去庆祝什么圣诞呢。
埃弗拉无法理解这种忙乱的意义。
“这有什么意思呢?”他不停地问,“花大把的钞票,给彼此买其实并不想要的礼物;为了准备一顿丰盛的晚饭,把自己弄得半疯半傻的;种树,养火鸡,然后又以惊人的数量把它们砍倒、杀掉。真是可笑。”
我试图告诉他,这是和平的一天,是表达良好意愿的一天,亲人团聚,平家欢庆,但他听不进去。在他看来,这是疯狂诈钱的闹剧。
当然,每次谈起这个话题,暮先生都嗤之以鼻。“愚蠢的人类风俗。”这就是他的评价。他根本不想跟它沾边。
没有家人的圣诞会很孤单——一年里的这一天,我比任何时候都想念我的家人,尤其是安妮——但我还是期待着它的来临。旅馆的服务人员正在忙着为客人们准备一个盛大的晚会,有火鸡、火腿、圣诞布丁,还有烟花。我下定决心要让埃弗拉了解圣诞精神:我想只要他亲身体验了圣诞节,他就会改变看法。
一个寒冷的下午,我往脖子上裹着围巾,问埃弗拉:“想去购物吗?”(我不需要围巾——吸血鬼的血让我浑身热乎乎的——也不需要羊毛毛衣和厚厚的外套,但如果我不穿,就会太引人注目了。)
埃弗拉瞥了一眼窗外。从早上就开始下雪,外面的世界一片银白。
“不麻烦了,”他说,“我不想再套上那厚厚的衣服。”我们早上出去打了场雪仗。
“好的,”我很高兴他拒绝了,因为我想给他挑几件礼物,“我一两个小时就回来。”
“天黑前你能回来吗?”埃弗拉问道。
“可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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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最好回来。”他冲暮先生睡觉的房间点点头,“你知道事情就是这样:只有一个晚上他醒来的时候你不在,而正好就是这个晚上他要你帮忙。”
我笑了。“我要冒冒险。你要我给你带点什么吗?”埃弗拉摇摇头。“那好,回头见。”
我踏雪而行,独自吹着口哨。我喜欢雪:它吸收了大部分气味和许多声音。一些住在广场周围的孩子正在外面堆雪人。我停下来看了一会儿,但在他们邀请我加入之前,我就走了——最好不要和人类打交道。
我在一家大百货商店门前停住了脚,研究着橱窗里陈列的商品,思忖着给埃弗拉买什么好。一个女孩走过来,站在我身边。她肤色有点黑,留着长长的黑发,年纪跟我差不多,比我矮一点儿。
“嘿,船长。”她说,敬了个礼。
“你说什么?”我愣了一下。
“海盗服,”她咧嘴笑着,拉开了我的外套,“我认为这很酷,看上去真像个海盗。你要进去,还只是看看?”
“我不知道。”我说,“我想给朋友买份礼物,但不知道送什么好。”
“哦,”她点点头,“他多大?”
“比我大一点。”
“剃须润肤水。”她坚定地说。
我摇摇头。“他还没开始刮胡子呢。”埃弗拉永远也不会刮胡子,鳞片上根本长不出毛发。
“那好吧,”她说,“那么CD机怎么样?”
“他不怎么听音乐,”我说,“不过也许我给他买一台CD机,他就会开始听的。”
“很贵的。”女孩说。
“他是我的好朋友,”我说,“他配得到这份礼物。”
“那么进去买吧。”她伸出手来——虽然天气很冷,但她没带手套——“我叫黛比。”
我握了握她的手——跟她的手比起来,我的显得很苍白——告诉了她我的名字。
“达伦和黛比,”她笑了,“听上去不错,就像邦尼和克莱德①『注:邦尼(1909—1934)和克莱德(1911—1934):三十年代美国出名的强盗小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