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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一双水眸不由自主地朝对面眺望过去,唇瓣轻轻地一抿,似笑,又非笑,却不曾语。
“真是奇怪,听那小川子的口音,分明就是打京城里来的,可是问他,那小子死活不承认,说自家主子交待过,不能随便跟人透露。”
“先前听小川子抱怨,说他家主子脾气古怪着呢,看吃了这几日,咱们烧什么他吃什么,付银子也付得爽快得很,没看出哪里难伺侯呀?”
“这到底是哪家的贵公子?放着好好的京城不待,跑到这边关来吃喝玩乐,瞧这地方儿选的!”
随着许掌柜越说口水越泛滥成灾,樱宁至始至终都没开口,可是越听着,唇角的那笑意,也就越来越大了。
正有一句没一句地闲聊着,这时对街茶馆里的伙计走进店来,叫声“樱姑娘、许掌柜”,原来是将晌午小川子拎过去的食篮还了来。
樱宁走过去,伸出一双纤纤素手,亲自将那食篮接过,放在桌上,一层一层地打开,似水的目光落到那些碗碟上。
嗯,四个主菜每一样都动过了,甚至那道“貂婵豆腐”似乎特别受人欢迎,吃了五六成的样子,唯有那几碟时令青蔬做成的小菜,动也没动。
两弯清秀的眉,淡淡地蹙了起来。
柜台后的许掌柜略有些诧异地看着樱宁的一举一动,说实话,他还从来没看见过自己这位冰雪聪颖、清丽淡然的女东家,何时会为客人的口味而如此费心的。
三年前,樱姑娘顶了这间铺子,亲自去请他这个因经营不善而倒了店的“旧主”,面对垂头丧气,家中还有白发老娘和嗷嗷待哺幼儿的他,仅是盈盈一笑,言简意赅地问他愿不愿意当店里的掌柜。
没有任何轻视的意味,也绝对不是以成功者的姿态自鸣得意,他在那妙龄少女脸上看到的,只有诚挚和平静。
彷佛这样做,是再平常不过的事情。
“先生?”
“啊……”陷入回忆中的许掌柜回过神来,不好意思地问:“樱姑娘还有什么交待?”
樱宁笑了笑,“今儿三三他们下学堂回来,记得要他们到田边帮我采些艾草回来,只要嫩苗儿,我要做艾粑。”
“好咧。”许掌柜赶紧点头应了。
临近清明,又到了艾草飘香的日子,玉陵城的老少都会提着篮子到田边地头采撷艾草,回家后,将艾草的嫩苗加水,用大火煮烂,再和煮熟的糯米饭混在一起,舂烂如泥,放进炒熟后拘捣碎的芝麻和砂糖拌好的馅儿,捏成一个个墨绿色的扁圆形的糍粑煮,用蒸笼蒸熟,就成了软韧甜香的艾耙。
这本是南方的食物,却被樱姑娘的一双巧手做出来,格外的叫人喜爱。
良久,许掌柜发现一个几乎觉察不到的微笑,浮现在樱姑娘唇边,清丽的脸上有着一种优雅而温柔的力量。
接着,耳边听到一句天外飞仙似的话语,从她口中轻飘飘地说出……
“还是不爱吃蔬菜,那可不行……”
咦?
第四章
既然主于脱离了“醉生梦死”的生活,摆明了要窝在小茶楼里“混吃等死”,那么,就只好……继续吃吧!
问题是,与前几日的鸡鸭鱼肉、“飞禽走兽”相比,今儿个简直是个灾难!
小川子觉得眼前主子的脸色就跟盘子里那些菜色一样,瞬间变成了翠绿。
食篮里的饭菜,与往常一样,照样是热气腾腾,散发着令人垂涎三尺的香味,可是这也太过份了!
素的!
是素的!
全是素的!
每一道菜肴全是素的!
从食篮里一样样的将那些菜端出来,这次小川子打死都不敢报菜名了。
惨了!他在心里后悔莫及,怎么就偏偏忘记告诉那许掌柜,自己的主子自小锦衣玉食、娇生惯养,口味也刁得很,平生最最讨厌的,就是吃素!
主子对素菜的厌恶程度,非常令小川于记忆犹新;有一回,他与平安跟着主子出京,南下去泷州,那是“宝丰隆”在骊京城外开设的第一个分号,在路上,平安听说沿途有家寺院的斋菜远近闻名,于是屁颠屁颠地专程跑去寺院给主子弄来一顿斋饭,谁知还来不及邀功,就被劈头盖脸地骂了一顿,骂得平安,那叫一个……狗血淋头!
“和尚才吃素,你少爷我是和尚吗?”
“就算是和尚,也还有狗肉和尚,难道你主子连狗肉和尚都不及?”
“你既然喜欢食素,那不如出家当和尚算了,小爷也不拦你,打今儿起,你就吃一个月的素吧!”
一个月的素吃下来,平安的脸吃得犹如苦瓜,一脸菜色。
打从那时候众人就晓得了,自家这小主子,前世应是跟绿色植物们,结下过深仇大恨的!
可不是吗,小川子听府里人悄悄议论过,主子少年时有一次发神经,好端端的叫人将院子里一株名贵的桂树给砍了,还亲自放了一把火,整整烧了一天一夜;瞧瞧,这会儿都跟树结下仇了,可不是发神经,是什么?
放眼望去,眼前那一碟碟“翡翠白莲”、“清炒双花”、“香酥瓜卷”、“橘香青笋”、“白玉西柿汤”,名字好听,其实就是“莲藕”、“菜花”、“苦瓜”、“莴苣”和“西红柿”,居然吝啬到连肉末的影子都没有瞧见。
难不成,今儿玉陵城中有大户人家做红白喜事,将鸡鸭鹅、猪牛羊这些荦腥都销罄一空了?
还是说,这分明是那“得味居”不肯抛头露面的女东家在整少爷?
“少……少爷……要不要去换、换?”小川子结结巴巴地询问,等待指示,或是一阵……训斥?
谁知……
“这是什么?”
他看到主子蹙着眉头,板着俊脸,拿起筷子指向那堆绿色食物中,最绿的那一道。
噢!天地老爷!原来没有更绿,只有最绿!连小川子都忍不住被那恐怖的色彩,刺激得大倒胃口了。
不会带有巨毒吧?那墨绿色的一陀陀圆形的团子,仅看着就吓人,谁吞得下去?
偏偏主子又发神经了,竟亲自挟过那团子,似乎是想以身试毒?
小川子猛地扑上去抱住主子的胳膊,哆哆嗦嗦地提议:“少爷……还是、还是让小的试试看,万一……”
万一少爷若是有个三长两短,他恐怕也活不了啦,不如就来个“以命护主”,至少还能留下美名万古流传。
“你?”不料云墨一点也不体会这用心良苦,眼皮抬了抬,俊脸跩得跟二五八万似的,冷冷地哼了声,“你自己去买。”
这是樱姐姐亲手为他做的,只要是樱姐姐为他一人做的饭菜,天王老子都不能觊觎!
樱姐姐那样聪明,怎么会不知道这日日窝在小茶楼,财大气粗且不爱吃蔬菜的京城公子哥儿就是他?
可她还是做着他喜欢吃的菜,像在他年少时,变着花样让他多吃蔬菜……
原来不管她理不理他、嫁不嫁他、喜不喜欢他,至少、至少她是关心他的。
想到这里,云墨心里一阵窝心,眼眶一热,差点就飙出男儿泪,又担心被小奴才看见太丢脸,猛地将脸埋在碗里,一顿狼吞虎咽。
“少爷,要不要紧,难不难吃?”
“老天爷呀……少爷?”
“少爷!”
小川子惊恐万状地小声唠叨着,生怕主子会突然因食物中毒倒地不起。
云墨终于被刁嘴滑舌的小奴才念得烦不胜烦,只好忍痛割爱,挑肥拣瘦地施舍了一个绿团子给他。
小川子泪流满面,硬着头皮捧起,小心翼翼地咬上一口。
第一口,外层的皮儿滑溜溜,十分弹牙黏韧;第二口,是艾草的味道,浓郁却没有苦涩;第三口,芝麻和砂糖拌好的馅儿甜而不腻,恰到好处;最后一口吃尽,艾香、米香与清油香混合成异香扑鼻,那奇异的口感足以令人回味无穷。
天!这也太好吃了!小川子觉得自己的舌头几乎都要美掉了。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能心灵手巧到这种地步?小川子突然对“得味居”的女东家产生了浓烈的好奇心。
那个从来不轻易在前厅露面的女子,总是待在后院厨房里,总是静静地做着事情,饭馆里的人都尊敬地称呼她一声“樱姑娘”,私底下都发自肺腑地夸她有一双巧手,做出来的菜肴,堪称一绝!
还不仅是这样咧!这向来不喜素的主子,此时此刻,竟然对那满桌的“绿”毫无惧意,埋头猛吃,生恐被人抢了去,那模样,简直与府里最受主子喜欢的小白狗儿如出一辙!
一顿风卷残云,酒足饭饱后,云墨端起精致的白瓷茶杯,掀盖,瞅着被滚水冲泡得舒展开来的淡绿色叶片,浅啜一口,心满意足了!
正在这时,隔壁间,突然脚步纷杂,接着传来一阵笑声,其间还夹杂着粗鄙的话语。
本来就应该清雅幽静的地方,倏怱地被人打扰,实在是叫人不快。
云墨皱了皱眉。
“少爷,我去叫阿大赶他们走。”小川子也颇为气愤,不知道是哪家不懂事的公子哥儿,竟敢打扰主子。
“算了。”这茶馆他也没包下,人家做生意,开门自然是要迎客的,反正这会儿也用完了膳,云墨也懒得计较,起身便朝外走。
小川子赶紧跟上,问道:“少爷,您是要回郡守府吗?”
“我去军营。”
城外的局势,很有点……不妙,称霸一方的“乌皖”因畏惧“虎豹骑”和“苻家军”的威名,倒是收敛锋芒,安分了;谁知道,不知又从哪里冒出个不知死活的“羯族”,不知是受人唆使,还是想趁乱大捞一笔。看着城中大军一动不动地缩在玉陵当乌龟,每日便在城外挑衅,扯着嗓子叫骂。
瑛王犹若不闻,按兵不动,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苻少将军这边却已然是按捺不住,若不是云墨极力阻止,早冲到城外杀了个十七八回。
既然“虎豹骑”不动,那“苻家军”亦不动,不如藉此机会休整士卒,待城外番族气衰,再出兵好了。
就是不知道那智勇兼备、多谋善断的瑛王,肚子里打的是什么主意?
出了雅座的门,刚刚走到隔壁间,云墨的脚步却骤然停了下来。
隔着门帘,有四个穿着体面、模样放浪的纨绔子弟,加上两个跟班,正在其间大放厥词。
“喂,朱兄!听说倚翠园新来的嫣然姑娘,比那醉红楼的小桃红,还要媚上几分呢!”
“真的吗,马兄,那今儿个晚上,咱们可要瞧瞧去了。”
“唉,这玉陵城虽然有“塞上江南”的美誉,但比起真正的江南可要差多了;公子我喜欢南方女子,这城中青楼女子多鄙俗、骨架又大、皮肤粗糙,哪儿像南方佳丽那般水灵?公子我啊,只要在这儿憋上三个月,一到江南,看母猪都成了貂婵!”
“哈哈……看杨兄这话说的。”
“其实呀,你们是有眼不识金镶玉,这玉陵城里,也是有真正的貂婵呢!”
“哦?牛兄,此话怎讲?”
“喏,就对面“得味居”的樱姑娘,那才是真正的尤物呢!不仅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生得又美,可惜就是年纪大了点……”
“对了,听人说贾公子最近看上那樱姑娘了,还有心娶她进门呢!”
“是啊,我也不明白,那樱姑娘一向为人冷淡,从来不肯跟咱们多说一句话,怎么就被单单愿意理那贾仕呢?两人热乎着呢!说起那贾仕,除了家中有钱,无论是相貌、人品还是才学,还不如我呢,可不正是一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