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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间菲利普询问了古遥的身世,得知他是孤儿后,也不觉得奇怪。
十个盗贼当中,大概有六个是孤儿出身,很多人都是迫不得已才沦为盗贼。
古遥将一块黄灿灿的金狍肉塞进口中,含糊不清的道:“对了,师傅,你刚才两次从我手中盗出钱袋时,用的是什么手法呢,为什么我看不见?”
菲利普笑道:“那是本门秘传的功法‘无影手’。”
无影这个名字起得当真恰如其分,神不知鬼不觉。
菲利普接下去道:“本门所修的斗气,就叫‘逍遥无影’,所有盗技,都是以之为基础施展出来。到了高级别之后,出手速度快疾绝伦,一般人的肉眼是看不见的。光是达到视觉上的消失效果并不算什么,还得通过特殊方式控制破风声,要知道速度越快的技能,破风之声就越大。以上两方面都还是次要的,最重要的一点——力量波动,如果你的目标是一位高手,在近距离接触下,哪怕是非常细微的力量波动他们都灵敏地觉察出来,导致失手。”
古遥乍舌道:“师傅,如果将逍遥无影用于战斗的话,防不胜防,那岂非是非常厉害?”
菲利普沉吟一下:“这个,本门功法只用于盗窃,不鼓励战斗。真若从战斗角度分析的话,逍遥无影还是存在不足的,并没你想象的那样天下无敌。要知道鱼和熊掌不可兼得,许多强力招数都得持续输送力量,如果选择了高速度,那么在攻击瞬间所能发出的力量难免会弱了点。如果要增加破坏力,就得降低速度作为代价。”
古遥似懂非懂地点头:“哦,是这样啊。”
“当然,凡事无绝对,达到了我这个境界,在高速攻击的同时,出招破坏力也不是普通高手所能比拟的了。”菲利普有点自得,接着又警告古遥:“至于你小子,如非万不得已,千万别以逍遥无影战斗,因为许多人都知道它是逍遥门的独门功法,一旦在人多的地方被认出来,你就快点溜吧。”
古遥迷惑道:“本门树敌很多吗?”
说到这个话题,菲利普有点尴尬,干咳了两声:“你应该知道,盗贼本来就不惹人喜欢,我们逍遥门历代传人都是高明盗贼,对一般宝物已没什么兴趣了,很多都找名门世家下手,所以,声望不是太好,不是太好,嘿嘿……”
说不是太好已经是很保守的了,简直可言声名狼藉,人人得而诛之。试想一下,一个大家族的宝物被盗,那可是大失脸面之事,如果失去的是家传宝物,那么他们就更痛恨那个可恶的盗贼了。
听说如此强悍的斗气都不能用于战斗,古遥有些失望,接着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师傅,你第二次从我手中将钱袋偷掉那时,我明明感觉手中还有东西的,那是怎么一回事?”
现在那种感觉已经消失了,古遥还是大惑不解,好奇之下就提了出来。
“那个嘛,”菲利普笑道:“得感谢本门第七代祖师李维斯,同时还是一个神官,除了盗术高明之外,在神官领域也有着别人无法企及的卓越成就,他首次发现人体中存在着许多不为人知的特殊部位,如果刺激那些部位,可能产生不受控制的神经感应,他将那些部位称为‘穴道’,于是他将穴道的知识糅合到盗技当中。”
菲利普顿了一下道:“刚才我在偷钱袋时就刺激了你手腕上的穴道,所以你会感觉到钱袋还在手中,当然只是错觉而已,事实上在那一瞬间,你的手在神经感应之下已自行张开,却觉得自己还紧紧抓住钱袋。这样在没惊动你的情况下,我将钱袋拿到手。”
古遥由衷佩服:“李维斯祖师还真厉害,这都想得出来!”
菲利普傲然道:“我说了,本门尽管人数不多,但历代每位传人都是不世出的天才,他们不断将盗技补充完善,推陈出新,无私地倾囊传授给下一代。如今盗门,当数我们为首!作为逍遥门的第一位女传人,你师姐已锋芒初露了;还有你,有着媲美李维斯祖师的创造力,一定可以让逍遥门更上一层楼的,哈哈……”
第三卷 逍遥门徒 第六章 盗贼也是很有趣的
尽管当盗贼并非古遥的主观意愿,不管怎么说,这段时间是有着落了,不用浑浑噩噩像只无头苍蝇般乱飞。
吃过午饭之后,三人继续上路。
菲利普也是恰好路过托越镇而已,并不打算在此长住,刚好他也是西向。
九转噬魂丹之毒解开之后,古遥也不打算找叶琳了,两人原本就是萍水相逢,更何况那个小魔女花样甚多,还是少接近为妙。
菲利普买了一辆马车,路上他给古遥讲了不少逍遥门的事情,包括历史渊源门规祖训联系暗号等等在内,虽是琐碎东西,但讲完后也已是傍晚时间。此时,城市也到了。
迈尔斯城是一个开放的城市,没有士兵在城门盘问,马车不受阻碍地直驶入城。
迈尔斯也只是卡迪大陆上一个小城,不过比起战火连天的赤炎城明显要繁华了不少,光是人口密度就大上一倍不止。
赤炎城主只知道整天忙于与寒冰城主这个死对头开打,对于城市建设以及人民疾苦漠不关心,使得赤炎、寒冰两城的许多人都跑到了外地,其中一部分就在迈尔斯立足定居了下来,古遥偶尔还能碰到口音熟悉的同乡,倍感亲切。
菲利普找了一间名叫“好运气”的客栈落脚,地处城中心,应该是最为高档的客栈之一了,出出入入的尽是些衣着华丽的达官绅士少爷小姐,以及看着有点斤两的武者。
一踏进客栈大门,立刻就有热情的女侍者上来迎接了:“尊贵的客人,请问你们是要用餐还是住宿呢?”
女侍者着装工整不失大方,吐谈有礼,脸挂微笑,显然是受过良好的培训,甜甜的声线让人如浴春风。果然是上层人群活动的地方,光从下人的服务来看,古遥这个不太称职的店小二就远远比不上。
“先用餐,然后住宿!”在回答的同时菲利普抛了一枚金币给那个她。
“好的,我们五楼还有靠窗的雅座,空气清新,还可以看到外面的风景。”好运气的客人大多有钱,打赏通常不少,但像菲利普这样阔绰的还是不多,女侍者心花怒放,招呼也就更周到了。
菲利普点头道:“嗯,那就随你安排吧!”
“客人,你们请!”女侍者将三人带到楼上的座位,准备好茶水,然后行礼退下了。
在古遥的印象中,盗贼是见不得光的,因此大多应该低调地住在偏僻的小旅馆,尽量避免被注意才对,见菲利普这样大摇大摆的,疑惑道:“师傅,我们这样招人显眼好吗?”
“有什么不好的?”菲利普一瞪眼道:“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小盗隐于野,大盗隐于市’,越是招摇,别人就越想不到你是个盗贼。况且,只有别人怕我菲利普,我菲利普还会怕别人不成?”
确实,以他的实力,哪用得着担忧,古遥也就放下心来。
收了小费之后的女侍者明显非常的殷勤,不消一盏茶的功夫,就陆续地端菜上来了。刚才进客栈之时,看到这里的生意非常好,许多客人都在等着,女侍者可能给几人走了个后门,才会那么快。
菲利普还要了一壶酒,悠然自酌,而古遥则自顾自地扫荡桌子上的美食。
正是晚餐高峰期,来客渐多,客栈很快就爆满了,此时忽然听得楼梯中传来了嘈杂的话音。
其中一人是那个接待的女侍者,她甜美的声线很容易记住,只听得她道:“客人,对不起,楼上已经没有位置了。”
回答的是位男子:“没有也得有!我出不起钱吗?”
随着脚步声一行人出现在走道口,为首之人是个华服青年,约十七八岁左右,剑眉英目,颇为英俊。只是一副飞扬跋扈之样,让人看着很不舒服。
青年旁边是位艳女,打扮暴露,一块光华闪亮的红钻小坠挂在半敞的胸间,唯恐别人不知她首饰的宝贵或是乳沟的幽深那样,桃花眼电波四射,娇声嗲气的道:“就是嘛,我剑哥哥不喜欢低人一等,五楼是你们这最高的吧,如果没有座位的话就把楼顶给拆了,我们在上面用餐也可以的,格格……”
女侍者为难道:“这个……”
青年不耐的道:“一个破客栈而已,本少爷光临你们应该感到荣幸,竟然还敢怠慢。算了,本少爷自己找,有什么事情我来负责!”
女侍者见劝不了他,于是无奈地下楼去,发生这种事,还是找老板来解决会比较妥当。
青年的目光在客栈中转了一圈,最后落在菲利普众人身上。
其一是这里的位置不错,还有菲利普扮的土财主实在是入木三分,看上去就是那种除了钱之外没什么拿得出来的暴发户,这种人在大陆上有一点点的地位,不过在高手眼中是不算什么的。
也不等青年发话,身后几个侍从就已明白了主人的意思。其中一位大踏步走上前,直到众人面前,将几枚水晶币丢到桌子上:“老家伙,你的桌子有幸被我们少爷看中了,拿这些钱走吧!”
他话中的语气也很是蛮横,根本没有商量的意思,和主人一个德行。在说话的同时他还有意无意地将拳头在菲利普面前晃了一下,戴在十指上那副纯金打造的拳套展示了他的拳师身份,也是恩威并施了。
此举无疑是在太岁头上动土,古遥心道这些家伙要倒霉了。
不过出乎他意料的是,菲利普竟然也不动气,只是贪婪地捡起桌子上的水晶币放进怀中,眉花眼笑的道:“谢谢大爷,谢谢大爷!反正我们也吃饱了,就让给你们吧。”接着向古遥打了个颜色。
古遥大为不解,没想到菲利普竟忍得住没有发飙,不过他还是扶着韩丹,跟在菲利普身后。
远远的还听得那艳女嗲到肉麻的声音:“剑哥哥好威风喔!”
青年得意洋洋:“算他识相,哎,小地方就是烂,如果不是天色已晚的话,鬼才会在这里落脚!”
一直来到那帮人听不到的地方后,古遥才忍不住开口道:“师傅,难道我们就这么忍声吞气?”
“小子,我说过,盗贼的事,就得以盗贼的方式来办!”菲利普说话的同时,变戏法般弄出一大堆东西来,其中有七八只钱袋,几件珠宝首饰及一本书。
古遥见状就知道他方才在青年那帮人身上下手了。
菲利普眯上了眼睛:“我实在很想知道,那个出手阔绰,又喜欢在美女面前出风头的公子爷,在没钱买单的时候会是怎么样的表情,小子,比起比动武更,这是不是更有意思呢,呵呵?”
古遥想着那个场景,脸上也不由自主地露出笑容,此时他发现,盗贼这个职业原来也是非常有趣的。
第三卷 逍遥门徒 第七章 复制
霸占菲利普桌子的那群人酒足饭饱之后,青年大声对楼上的女侍者道:“买单!”
在说话之时他思量着待会多给侍者一点赏钱,在身旁美女前展现自己的大方。然而当他的手伸进怀中时,眉头却皱了起来,因为钱袋不知哪里去了。
青年将所有口袋都翻了个遍,还是找不着。
可能是忘在哪里了吧,对于那么点钱他自然不在乎,就是好死不死在这关头丢失,他有点不爽,但也只能无奈地对其中一位侍卫道:“阿尔杰,付账!”
贵家子弟出行,通常都是把钱给侍从管理,不过阿尔杰跟在青年身边已久,知道他的脾性与一般公子爷略有不同,因此颇为奇怪。
当然他不会询问,依然而行,只是当他的手伸进怀中时,同样皱起了眉头,尴尬的道:“少爷,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