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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给自己打的分也不太高:武艺72,统帅75,智力66,政治60。怎么看都是一个比较平庸的新人物。唯一的亮点是有一个特殊技能:先知。而且,统帅一项技能还有成长的空间。如果再给自己一点时间,多增加一些经验值,应该能够变成一个骁将。
至于古松,老实说,杨华给出的数据很差:武艺60,统帅50,智力70,政治71。
从数据看来,是一个合适的政治型文官,就算做武将,也只能干些后勤工作。
诛杀王黺的任务是一件单纯的力气活,只问武艺,同统帅、政治、智力没任何关系。光这一点就足以将他刷出突击队名单。
再参考小说的记载和真实的历史,杨志的武艺应该在90左右,是个很让人头疼的高手。
第三卷 金瓯
第六十四章 艳影
这次暗杀,杨华考虑的是尽起精锐半道伏击,但家里还得留人。
赵明堂因为内伤严重,就留在家里好了。
至于古松,他那点武艺,还是算了吧。
见杨华不带他去,古松猛地站起身来,摇晃着身体,满面酒意地说:“杨华,你瞧不起人,我知道的。我不是瞎子。”他使劲地拍着自己的额头,“我古松不是个贪生怕死之人,现为龙卫军虞侯,这次杀贼理应同去。否则日后又人问起杀贼时的情形,我怎么回答,难道说我因为怕死没去,我丢不起这个人!”
他声音逐渐高亢起来,甚至盖过了场上的歌声,“杨华,什么叫袍泽?古松虽然武艺疏松,却也有杀贼报国之心。”
歌声停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看了过来。
“好!”所有人都一声喝彩。
杨华面皮有些发热,慌忙将古松拉到椅子上,冷冷道:“你醉了,古松,你想去送死,我成全你。好,就带你去。”他有些恼火,这个古松真是一颗定时炸弹啊,随时都有爆炸的可能,什么时候他才能叫人省心呀?
古松闻言,瞪着双醉眼笑道:“此话当真?”
“当然,我杨华口中从无虚言。”
“太好了!”古松伸拳擂了自己大腿一记,兴奋地对杨华说:“将军,我们今日就留在张邦昌的府上不回去了。”
“为何?”
“你看那群歌妓,一个个若天仙下凡。你我身为张府贵客,自可取之,让她们尽心服侍。他日若战死沙场,也不枉此一生。”说着话,目光灼热地看着场中一个丰腴的妓女。
北宋之时,达官贵人多有群嫖的风俗,还有以妓女招待客人的习惯。就连文名动天下的苏大胡子也不能免俗,甚至还将自己的家妓随手送人。坊间传言,那高俅的母亲就是苏东坡的家妓,在送与他人时已有身孕。至于父亲是谁,却是一本糊涂帐。因此,社会上层人物都那高俅当苏轼的私生子看,这也是高俅后来做到太尉一职的原因之一。其中,苏学士的人脉也起了不大不小的作用。
在当时的人看来,这种事情没什么大不了,时代的局限性而已。
可杨华却接受不了,他摇摇头,说:“古松,你要留在这里我也不管,我却是要回去的。”他对古松非常不满,这家伙可是有老婆有儿女的,还在外面乱来,太不象话了。
说着便摇晃着身体站起来,可他实在有些醉了,刚一起身就跌倒在地,只觉得头晕目眩,脑袋便开始糊涂起来。
“杨将军醉了,来人,送将军去客房歇息。”好象有人说了这么一句话。
两个女人走过来,扶着杨华在园子里穿行半天,也不知道走哪里去了。
接下究竟发生了什么,杨华也不记得。
天亮的时候,枕边还留着几缕青丝,点点残香水。杨华大感羞愧,老实说,他最看不上嫖客,却不想自己也犯了这种错误。伸手摸了摸裤裆,发觉一切正常,这才松了一口气。苦笑了一声,哎,醉成那样,就算有心,只怕也做不成什么,想来是睡了一觉素瞌睡。
起床之后叫醒客房里的古松,杨华同他一起走到张邦昌面前,“张相放心,杨华这就下去准备。”
张邦昌和气地说:“茂先回去之后等我消息吧,一旦王贼出城我就着人来通知你。”
路上,杨华都闷着头不说话。而古松却满面红光,神采熠熠,杨华是越看他越不顺眼。
喧嚣车马在平整的路面上辘辘而过。街边买炊饼的小贩掀开篮子上的麻布,一道白色热气扑面而来,正是早饭时间,开封城苏醒了。
暖风十里,游人争醉。是靖康,绿树影里青石堤。
回到家里,梁红玉正领着一群士兵在院子里操练,见杨华回来,她丢掉手中的棍子走上前:“听说你要伏击王黺?”
杨华吓了一跳,“你怎么知道的。”这才是,谣言都是长了翅膀的。
“到处都传遍了。”梁红玉低声说,“我昨天去李思思那里听人说的,你也知道师师姐的身份。她可是太上道君皇帝的人,往来都是显贵。昨天张邦昌得了圣旨查抄六贼家产,晚上就请你吃饭,并不是没有原因的。”
杨华心中震撼,这开封地界也真邪了,民间政治家,新闻发言人还真是不少。现在还是上午,到下午,太学士们将消息一放出去,这次行动就大白于天下了。
哎,这下他算是出名了,也真正成了皇帝新党的骨干打手。
却不知道就是是好事还是坏事。
想到这里,杨华忙叫人将战马牵出来,又对梁红玉说,“你也准备下,叫上李鹞子,咱们出去一趟。”
“做什么?”
“弄些兵器和器械,要杀人啊!公欲成其事,先必利其器。”既然突袭不成,索性在王黺离开开封以后大张旗鼓地杀过去。一力降十会,杨志,我就不信你真像小说中写的那样厉害。
“可是我们的兵甲都不错呀!”
“还不够精良。”
第三卷 金瓯
第六十五章 新装备
“将军请看,这便是我兴国坊的兵器打造作坊。”一个佝偻的身子老得一塌糊涂的白头发老者指着一排又一排土炉子说。
作坊很大,几十个炉子都燃着熊熊烈火,上百个工匠奋力挥舞手中铁捶铁毡上砸去,耳朵里全是“丁冬”的锤声,直敲得人脑袋嗡嗡发涨。
前一段时间牟驼岗武库落到金兵手中之后,开封城中已没有多少兵器,兼之又招募了不少新兵,因此,兵器的供求关系趋于紧张。工部的制造司更是日夜赶工,六千多工人日夜不息。从表面上看,北宋的战争机器已经高速运转起来了。
如果单纯从国力上看,金人无论如何都没有打赢这一仗的可能。
因此,看到这浩大景象的古松、梁红玉等人都有些发呆。
好在杨华前世也曾经去过一些大型的工厂,对这种作坊式的工作面有些不屑,表情也十分平静。
他来这里本也领了李纲的公函,龙卫军的编制也保留下来了,只是兵员一直没有补充。实际上,杨华也不想在开封招城市兵,从历史上看,真正合格的兵员还得从农村招募,开封城中浮浪子弟不少,真让他们上了战场,逃命速度肯定极快,至于杀敌,杨华是不抱任何信心的。
军饷李纲也没办法解决,只答应提供必要的装备。反正这里的资材堆积如山,想要什么有什么,也不用钱买。
兴国坊是北宋朝工部的生产作坊,分南北两坊,分别打造不同的兵器和盔甲。在南北两坊之外,还有一个弓弩院。
弓弩杨华不需要,实际上,作为这个时代最有效的远程打击武器,北宋的弓弩在技术上已经趋于完美,没有任何改进的必要。再说,他手头士兵也做到人手一支,目前并没有紧迫的刚性需求。可暂时让作坊里的匠人先造着,等做够一军所需的数量再来取货。
而接下来马上就要刺杀王黺,那家伙手下可有一群猛士,要想杀得轻松,就得在武器和护具上下些工夫。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咱们就是要用高科技手段欺负你。
如此还有另外一桩好处,可以在实战中检验新装备的使用效果,以便将来龙卫军发展壮大之后列装。
来的时候,负责兴国坊的是一个工部的郎官,大概是得了张邦昌的话,对杨华的态度很是殷勤,并亲自带杨华他们过来。
杨华是不耐烦同这个官员打交道的,再说那家伙也不懂锻造,有他在也碍眼,还不如直接找技术人员来得直接。打发走那个郎官之后,引路员换成了这个叫万千的老匠人。
这人是匠人中的头子,从小时候就开始在这里工作,可以说干了一辈子手工业,手下徒弟上千。按说,这么一个总工程师式的人物地位应该极高,可他一见杨华却恭敬地跪在地上,杨华也是安慰了良久才让他平静下来。
兴国坊下面分工很细,有五十一个作,分别打造不同的器具。比如打造盔甲的叫“铁甲作”。打造马具的叫“马甲作”。
杨华这次带梁红玉他们同来,就要要让这些匠人为他们打造定制兵器和盔甲。
王黺那群卫士都是勇猛健儿,武艺高强,如果单纯依靠武艺,一个打一个,龙卫军只怕没一个是他们的对手。唯一的取胜之道就是将战场之道移植到这场小型的决斗上面。
战场之上,要想取得胜利,除了依靠士兵的勇猛外,还得有精良的盔甲、兵器和精妙的配合。
所以,杨华琢磨半天,决定使用笨重的长兵器和厚实的铠甲集团冲锋。
兵器他已经选好了。长兵器用陌刀,短兵器则用横刀或者战斧。
陌刀这种东西本是唐军的制式武器,听说是一种笨重的斩马刀,否则也不可能一刀下去人马两断。若被这样威力巨大的武器砍中,任你武艺再高,也得躺下。
俗话说:武功再高,也怕飞刀;任你再吊,一砖撩倒。
一力破十巧。生死搏杀,力量、速度、防御才是关键。
当杨华同那个叫万千的匠作头说出自己的想法时,万千说横刀不用单独造,库房里就有一百多把,若杨华需要,直接去取就是了。
听到这个消息,杨华大感振奋,问万千究竟是怎么会事。据他所知道的,横刀这种武器打造不易,对材料要求极高,还得反复锻打,去除其中的杂质,制造起来殊为不易。
万千恭敬地回答说,这事情说起来也是有意思,太上道君皇帝有一日看书时见到唐时的横刀式样,觉得很好看,命令兴国坊依照图纸打造一千把装备殿前司的近卫军。
数量看起来是不太大,可兴国坊的人一开始制造才感觉到其中的麻烦。这东西制造起来工序繁杂,可以说用千锤百炼来形容也不为过。特别是那种纲常,锻炼起来更是费事。一般的煤炭烧出来的钢不能用,还得先将煤炭炼焦。用焦碳将铁水化开,铸造成型。
就这样,还不算完,焦碳的温度固然很高。可烧出的铁水中含有许多硫。需要用木炭火烧红,再用小锤一点点折叠锻打。
如此以来,制一把横刀所需的工时,可以造十把普通的腰刀。费时费力,效率也低。忙了一个多月,才造出百来把。倒在是库房中堆了不少预备下的精钢。
好在锻造横刀不过是道君皇帝一时的心血来潮,过不了几天就将这件事情忘记了。
现在倒便宜了杨华他们。
梁红玉等人本不识得横刀这种武器,再说了,战场之上,这种轻巧的短兵器也没啥用处,都不怎么放在心上。
可当万千将四把横刀从库房里取出来之后,众人都吃了一惊----这刀实在是太锋利了!
横刀,又名唐刀。是一种横直单刃的单手武器,刀尖略带弧度,在前端收成一支锋利的獠牙模样,因为刀刃中有肉眼看不见的锯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