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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阵下获,按规定将弟三等。杨华现在不过是一个小小的都头,今日获此大胜,怎么也得升上一升,从此迈入中级军官的行列才是。
“什么下获,明明是上获。”一直在喘气的古松等金人去得远了,苍白的脸色终于恢复红润,他笑道:“敌人都是骑兵,一个骑兵首级相当于七个步卒。敌人没于阵者二十,我军阵亡四十。我军已杀获敌四分以上,自损不及其一份,当然是大大的上获。”初次出阵便立下如此大功,古松忍不住想笑。
他摸了摸唇上稀疏的胡须,朗声道:“都头,我当写信将今晚战况如实上报何灌将,为都头你请功,为我都将士请功。”话刚一说出口,他突然觉得丧气。自己也曾上何将军门下幕僚,颇受信重。无奈因犯了事,被人家打了二十棍,发配到军中一线效力。现在自己就算写信过去,只怕也到不了何灌的手里。
想到这里,古松忙补了一句:“不,我立即给太宰张邦昌大人写信。”张邦昌是吏部尚书,本与古松同门,古松能进何灌幕中任职其中也有张大人的关系。
听古松这么一说,一阵冷着脸子不说话的杨华抬起冰冷的眼睛看了古松一眼,突然说:“原来古虞侯是张太宰的故人,失敬。”
古松有些得意,“古松读书的时候与张大人本是同学,实在惭愧,张大人以身为朝廷重臣,古松却还在军中厮混。都头,等打完这一仗,我定在张大人面前引荐将军。”
杨华不置可否地一笑,“如此就多谢了。”他心中突然冷笑一声,张邦昌,***就是汉奸一个,以后别落到老子手里,否则一刀砍翻。他是朝廷有名的投降派,靖康二年年底,金人攻下东京之后,因为这个家伙在同女真谈判时给完颜宗望留下了深刻印象。在金人退兵之后,扶植他建立傀儡政权,国号大楚,当了一个多月的皇帝。
这个的人渣自然可恶,杨华连带着对古松也恶感大生。
不过,他本就是一个冷脸的人,从表情上却看不出什么来。
这一仗虽然干得漂亮,无奈军中多是新兵,死伤惨重。等兀术退兵,所有的人都一屁股坐在泥地上,再也不肯动弹。
其实,这个时候才是最危险的时刻。兀术尚未走远,加上离金人大营也近。若他回营带大军回身再袭,这一都人马只怕就要交代在这里了。
念及于此,杨华忙大声道:“诸君提起精神,我们回城。大家不要乱,扔掉手中的笨重家什轻装。身上囫囵的扶着伤员,带上阵亡弟兄的尸体,快快快!再磨蹭下去女真人就杀过来了。”一边说,一边提起枪杆子往坐在地上的士兵身上抽去。
刚才已经见识到女真骑兵的厉害,众人也知道若敌人再来一队轻骑,这都人马还真看不到明天的日出了。所有的人都提起精神,组成整齐的队型相互扶持着向南缓缓退去。
“四皇子,宋军在撤退,我们是不是尾随攻击?”察觉到山冈上的杨华等人试图撤离之后,一个女真骑士大声说。
“对,杀上去,报仇!”剩余十来骑悲愤地咆哮。
兀术虚着眼睛看了岗上一眼,摇摇头:“进退有据,法度不乱,敌将很强呀!今天就这样了,带上阵亡勇士的发辫走吧。”
按照女真人的风俗,战士死在异乡,尸体就地掩埋,却要割下辫子带回故乡,如此灵魂才能回到亲人身边。
走上山冈,兀术割下死去士兵的辫子小心地收进怀里,又看了看死者空洞的眼神,心中突然有点发寒。回想起刚才那道严密的方阵,心中叹息一声,宋人也不是那么好对付的。
他也不是没想过尾随攻击杨华,敌人全是步兵,也走不快。而撤退时敌人队型空隙极多,若能在敌疲惫时狠命一击,未必不能收到奇效。要说不动心,那是不可能的。可是若尾随而去,得靠骑弓不断扰乱迟滞敌人。问题是宋军的强弩硬弓杀伤力和射程都强于女真人,若现在杀回去,未必不被人家反扑。
女真人口稀少,精锐的金国骑士死一个少一个。
送死的事情还是留给郭药师的辽国降兵吧。
掩埋了尸体之后,兀术闷闷地带人离开。
走了两个时辰,前方出现一标人马,定睛一看,原来是自己的下属迪古补,一共有五百骑兵。
第一卷 江河水
第十一章 重骑
快快快!”杨华似乎也感觉到了一丝危险,大声地催促着众人。
队中众人已累得浑身是汗,很多人都热得摘下头盔,大股热气蒸腾而起,兵器和盔甲相互撞击,发出清脆的声响。
伤兵们在大声哀号,间夹着赵明堂南腔北调的咒骂声。
“都头,我军大胜,怎么还这般赶路?”古松大口地喘息,一低头,“哇!”一声吐了一口黄水。
“上马。”杨化从马背上跳下来,将缰绳扔到他手里,嘿嘿一笑,说,“若我是兀术,只怕不会甘心就此失败。你说,他若现在突然杀过来,会是何等的光景?”
“杀回马枪?”古松看了看周围疲惫欲死的众人,吓了一大跳,吐了一口唾沫,直起腰,“如果那样,我等……”说到这里,他下上牙不住打架,发出清脆的磕击声。
杨华沉重地点了点头,“这北面全是女真人,一不留神就会同他们的斥候遭遇,还是快点走吧。”
“那是,那是。”古松不住点头。
太阳已经升得老高,却丝毫感觉到不一丝暖意。
雪地明晃晃一片,白得让人睁不开眼睛。但远方却有更亮的闪光。
沉闷的马蹄声轰隆而来,如同满山檑木顺坡而下。
大地在颤抖,地上的积雪微微起伏,浮雪波浪一样颠簸,很快结成细微的雪粒在雪面上滚动。
一片金属的汪洋在远方泛滥。
流光四溢。
连天上的日光也在这片荡漾的金属海潮中黯然失色了。
“什么东西?”众人都停下脚步,呆呆地看着这难得一见的奇景。古松像是被人当胸打了一拳,差点从马上一头栽了下来。良久才带着哭腔大叫:“重骑兵,我们的重骑兵!我们禁军的主力精锐。”他一张脸顿时变得通红,浑身打摆子一样哆嗦起来。
仔细清点数目,对面起码有一千重骑。一跑起来,简直是锐不可挡。
杨华伸手扶了他一把,心中也被这片奇景给震撼住了。自从穿越以来,他一直都在何灌将军麾下效力,也经历过河北战场的血雨醒风,见过大场面。宋金攻辽之战结束之后,他才同何灌将军的军队一起被编入京畿禁军,在此之前,他也没见过传说中的禁军主力骑兵。辽人的骑兵他也见识过,但是辽人骑兵海啸一般的攻势给宋军很大的杀伤力。可同眼前这支钢铁怪物相比,辽国人的骑兵简直就是一群粗陋的玩具。
“***,谁说宋军都是一群垃圾。这……这简直就是一支装甲集团军嘛!”杨华喃喃地说。这一千重骑兵在战场上一旦冲起来,就算有两万步兵也抵挡不住,强,真的是太强了!
金属的洪流涌来,速度并不快,但那种沉重的压迫感却如大锤一般敲在心头,每一击都像是要把人身上的热血从心脏里挤压出来。
所有的战士都目瞪口呆地站着。
“掌旗啦!”赵明堂失态地大叫,手中那面红色旗帜连连挥舞,旗上,浴血的三足乌在冷风中激烈地飞翔。
可对面的禁军重骑兵不理不睬,依旧骄傲而沉默地逼近。
须臾,钢铁潮水在一声长号声中将杨华部整个地裹在其中。
银白的长枪,银白的铠甲,如云一般在头顶呼啸的旗帜。沉默不语的骑兵,战马鼻中的喷出的白气,铠甲的轰鸣,听得人皮肤上暴起一层坚硬鸡皮疙瘩。
杨华贪婪地看着这只用金钱喂养出来的战争怪兽,心中有大股欲望涌动。给我一千这样的军队,我就纵横天下。是的,只要给我一千。
定了定神,他仔细地端详着这支传说中的军队。
因为北宋的战马产地都落入北方草原民族手里,北宋军队战马极其匮乏。因此,有宋以来,历一百多年,宋军也不过积攒起三万多匹军马。其中,两万多匹都集中在京畿禁军手里。而这两万军马马中真正能够用来组建重骑兵的也不过七千。这次过河阻击女真人,都被梁方平带来了。
因为战马珍贵,宋军对马匹的保护也是极好。浑身上下都包裹着马甲,只露出双眼和四蹄。马首带着亮光闪闪的马半脸廉,上面还嚣张地插了一排红色的鸟羽。马身上的马身甲都用生牛皮制成,嵌了两千多片厚实的铁叶子。
不但战马如此,马背上的骑士也一身铁铠。
这样厚实的装备,一遇到金人的箭雨也不过被射出几点火星。
可惜,这支军队很快就要在黄河以北以一种戏剧性的方式丢个精光。到后来,北宋战马损失殆尽,靖康之后,因为缺马,宋军一直处于守势,不得以与金人在江淮对持。直到岳飞横空出世,虏获大量女真军马之后才开始反攻,最后取得郾城大捷。
因此,精锐骑兵至少在火器大量装备军队之前一直都是决定战场生死胜负的关键。
恨不能生于汉武之时,十万骑兵两路北上攻击匈奴,哪是何等的光景?
雪亮的铁骑兵刺得杨华眼睛一阵发疼,他迎上去,大声喊道:“我是禁卫军龙卫军右厢虎翼左营都头杨华,来的是哪一位将军?”
没有人回答他的提问,滚滚铁流在身前分开,瞬间将这几十残兵吞没了。
大量的军马在身边奔过,一步步收缩,将杨华等人一步步向里挤。片刻,这几十人被挤着一堆,所有人都面带恐怖,不住大叫:“是自己人!”
终于有人回话了,一个骑兵骄傲地扬了扬下巴,“丢掉手中武器,否则杀无赦!”
“混蛋,我们也是禁军!”马背上的古松终于愤怒了。
“扔掉武器。”杨华冷冷下令,率先扔掉手中长矛。
“光当!”不断有人丢下手中刀枪,但所有人脸上都是一片羞恼。
见杨华等人空着手,那个骑兵终于露出一丝笑容,扭头向后,“林押官,来认一下人。“
“都头,我回来了。”一人跳下马哭叫和冲了过来,单膝跪地,正是先前去大营讨救兵的林押官。
他大声号哭,“都头,我以为再见不到你们了。看弟兄们还在,我我我……我太高兴了。”
“小林,你他娘的是女人吗,哭成这样。起来。”赵明堂大骂。
林押官道:“都头,何灌将军听说你遭遇了四十骑女真骑兵,率主力过来了。”
“哦,何将军亲自来了。”杨华有些意外,何灌是步兵司都虞候,是京畿禁军步兵的统领,地位极高。而京畿禁军占全国总兵力的一半,若让到现代,相当于军委副主席、首都警备司令。
第一卷 江河水
第十二章 升职
在那个骑士的带领下,杨华等人见到了汲县宋军主将何灌。
在一群阳刚气十足的骑兵中,何灌那张满是皱纹的面庞显得非常醒目,杨华是认识他的宣和四年出河北攻打辽国时他就隶属与何灌将军麾下,今日一见,此人好象又老了三分,曾经锐利的眼睛也混沌了活脱脱一个老农形象。他不敢多看,拱手道:“见何将军,属下龙卫军右厢虎翼左营都头杨华,甲胄在身,不便全礼,恕罪。”
“见过何将军!”众人慌忙行礼。
“跪下!“何灌身边的卫士见杨华见主帅不跪,大怒,提起长矛猛地抽到他的背心。
杨华身子一颤,伤口有裂开了,一团红色再次扩散开去。他心中很是恼怒,作为一个现代人,穿越到宋朝,最让他不习惯的就是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