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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是安城的?太好了,我来看我女儿,找不到这个地址,你能帮我看看吗?”顾天一把手上的字条递给林朗。他已经认不出他来,过去了五年,林朗从少年长成成年男人,身上的气质亦发生了很大改变。顾天一也从未想过,有一天,他会与他曾经的“任务目标”再次相见。
林朗看了一眼地址,又看了一眼顾天一:“你来找你的女儿?”
顾天一点点头。
“真巧,我认识你女儿,你和我一起走吧。”林朗伸手去拿顾天一手里的行李袋,“大叔,我帮你提吧。”
“不用不用。”顾天一推辞,“我自己来就行。”
“我来吧。”争抢见,林朗突然瞥到顾天一手臂上红色梅花形胎记。在微弱的光线下,那红色的梅花形胎记,看起来就像是黑色的吧。林朗抬起头又深深地看了一眼顾天一。如今的顾天一双鬓斑白,看字条时需要拿远些微微眯着眼睛,眼睛已经开始出现老花的迹象。
“你终于回来了,菜都要焦了!有没有买到我说的那个牌子的酱油?”顾忆笙边说边开门,看到门口的男人时,愣了愣,“爸,你怎么过来了?”然后她看到林朗站上最后一级台阶,出现在顾天一的身后。
有一声闷雷,在顾忆笙的脑海正中,啪的一声爆开了。她瞪大眼睛看着林朗又看看顾天一,脸上的表情惊恐得好像见了鬼。
原本只是因相似的胎记,突然想起五年前的意外,可是时间过去太久了,林朗并不确定,而顾忆笙的表情让他知道自己的猜测对了八九分。那么,或许长久以来,她对他似乎喜欢又似乎厌恶的态度,便有了合理解释。
“老张说他来看他儿子,我想有个伴,就顺便一起过来了……是不是菜烧焦了啊?”顾天一问。
顾忆笙如梦初醒,飞奔回厨房关煤气。她双手撑在水槽边深呼吸了好几口气,竭力平稳自己起伏不定,又惊又怕的心情,千万个念头在同一时间飞过脑海。他们两个怎么会一起出现?林朗发现什么了吗?爸爸不会乱说了什么吧?他还记得他吗?他会恨我吗……
“吃饭了。”林朗不知何时也进了厨房,站在顾忆笙身旁洗了手,然后打开柜门,将碗和筷子拿出来。
顾忆笙偷偷观察他的表情,他却故意不看她。
那是顾忆笙吃过最难熬的一顿饭。
顾天一以为林朗是顾忆笙的男朋友,说:“怎么不和爸爸说一声呢?交了男朋友是好事情。”他越来越像个普通的父亲,以前沉默寡言,好半天都没有一句话,而今却也变成像其他人那样会唠叨顾忆笙。
“他不……”
顾忆笙的否认被林朗的咳嗽声打断:“叔叔,最近小笙的朋友病了,所以比较忙,就忘了和您说。您别怪她。”林朗的话模棱两可,既可以理解为顾忆笙因为赵一芒生病,忘了给家里打电话,亦可以理解忘了把他们在一起的事情告诉顾天一。他以前也不曾叫过顾忆笙“小笙”,今天摆明了故意让顾天一误会。
顾忆笙在桌子底下踢了林朗一脚,他不动声色地收起自己的长脚,夹菜到顾天一碗里:“叔叔您吃。”
这到底是谁的家啊……顾忆笙无语,味同嚼蜡地啃着鸡翅。
他们吃完饭才差不多十一点半,顾忆笙提了保温瓶。“爸爸你在家看会儿电视,我去医院看朋友。困了就在床上睡会儿。”她交代完顾天一,和林朗一前一后地出门。
遇到周末,赵一芒要求她连午餐都要送。他住院有一个多月了,人瘦了一圈,顾忆笙当然舍不得拒绝他。
林朗一直沉默不语,走在顾忆笙半步之遥的距离。她望着他的背影,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着什么药。因为不确定他是否认出了顾天一——照理是认不出的,因为当时他戴了面罩,又过去那么久,记忆早已模糊了。只是开门时她太过惊讶,怕露出了什么马脚。但是林朗不提,她也不能问,只好沉默地跟在他身后,心怀鬼胎。
春末夏始的天气,路边的广玉兰树上绽开了硕大的白色花朵,空气里流淌着被阳光晒暖的花香。天气说热不热,但是薄薄的阳光洒在背上时仍觉得燥热难耐,顾忆笙的额头上渗出一层薄薄的汗。
“你很热?”上车后,林朗体贴地开了一点空调,同时开窗通风。过了许久,他突然开口道,“你爸爸,好像对我挺满意的。”
顾忆笙托着下巴,正望着车窗外熟悉的街道发呆,被他的话吓到,结结巴巴地问:“你,你说什么?”
“没什么。”他像一只将老鼠玩弄于股掌的狡猾的猫。
“你别胡说……”她其实听清了,有些慌乱,心跳得很快,却隐隐又有种宿命般的无奈。
林朗瞥了她一眼,知道她在意那个秘密:“顾忆笙,无论曾经发生过什么样的事情,只要没对今天造成任何后遗症,其实都不算什么。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他觉得自己很无辜,因为这样的事情被顾忆笙拒之千里之外多年。其实除了刚开始时的惊讶,他对这件事并没有太多感觉。顾天一已经变成了一个平和的老人,就算他和顾忆笙没有任何关系,他也不想旧事重提。毕竟最后他并没有真的失去什么无法挽回的东西。
顾忆笙总觉得林朗已经知道了什么,只是他闭口不提。她有些害怕,又有些期待。“任何事,都能过去吗?”她抬起头问他。
“任何事。”林朗望着前方,非常郑重地承诺道,“已经发生的我也不会追究。比起你不爱我这个可能,没有任何事更能让我伤心的了。”
顾忆笙在林朗飞驰的车上,捂住脸孔,因为心中悬了五年的石头落地,眼泪不受控制地落下来。有发泄的意味,又带着盛大无比的幸福,像窗外丰盈的阳光一样让人喜悦。
“对不起。”她到了医院下车,站在车门口对林朗诚恳道歉为了五年前的伤害,和五年后的游移不定。
“我爱你。不管你爱不爱我。”最后一句她说得飞快,几乎同时砰的一声关上车门,飞一般跑进住院部的大门。
林朗的耳朵被那声巨大的关门声震得耳朵嗡嗡直响,想了许久才明白顾忆笙的话。他突然皱皱眉头想笑又不敢笑,怕是梦一场。伏在方向盘上平静了一下心情,直到后方的车子摁着喇叭催促他开车,他才抬起头,从后视镜中发现自己的脸,竟然红得像番茄。
真丢人。二十四岁的男人,竟然像个十四岁的少年那样,因为女生的告白而羞红了脸。
林朗一边开车一边微笑,同时在内心深深鄙视自己。
【四】他望着她,直到这一刻才突然感觉到生命的奢侈。
顾忆笙一路跑上楼,在赵一芒的病房门口停了停,害怕自己心跳声太大,脸涨得太红。然后才推开房门,结果发现病床上空无一人。她走回护士站问护士,值班的护士看了她一眼说:“他刚才病情突然恶化,送急救室了。”
顾忆笙愣了半晌才记得说“谢谢”,一瞬间只觉得天旋地转,靠着身边的柜台勉强稳住身子。又想起什么,转过身问:“请问急救室在哪儿?”
“你还是在病房里等吧,有什么情况我在通知你。”
顾忆笙谢过护士,缓步走到赵一芒的病房,看着空无一人的病房,上面还有他躺过的痕迹,不由得鼻子发酸。她曾经狠狠妒忌过赵一芒的才华和他年纪轻轻就靠自己拥有的一切,与此同时还长得不赖,有时候临时顶替出境,比专业模特也毫不逊色。
赵一芒是恒星,天生是闪耀的发光体。她以为他受尽上天宠爱,却没想到上天那么小气,这么快就想要收走赵一芒的一切。
顾忆笙不知道在病房里等了多久,她抱着保温瓶几乎要睡着时,赵一芒被推进了病房。他脸上散发着一种病态的白光,但是人是清醒的,看到顾忆笙露出大大的笑容:“你今天给我带了什么好吃的?”
因为生病,因为住院,赵一芒瘦了十几斤,原本就瘦削的身材,如今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下巴尖得可以戮死人,小小的脸上,原本稍显细长的丹凤眼倒显得圆润了几许。
跟着赵一芒一起进来的除了医生和护士,还有许久未见的苏紫杉。她像个普通女人那样上身穿白色吊带,外面披一件黑色针织开衫,底下是剪裁合身的牛仔裤,平底鞋。卷曲的栗色头发在脑后简单地绾了个发髻,有几缕发丝垂在耳边。她没有化妆,近看能看到鼻尖上小小的雀斑。
顾忆笙这才发现,赵一芒和苏紫杉有一双相同的眼睛,妩媚的、多情的,又有点骄傲的丹凤眼。只是平时看到她时都化了妆,双眼皮胶和小烟熏淡化了这个特点。
苏紫杉细心地为赵一芒铺床、盖被子,顾忆笙站在她的身后不知道能做什么。在赵一芒的催促下才想起给他带了饭。栗子烧鸡、蒜末青豆和高汤娃娃菜,还有一个是西红柿鸡蛋汤。
赵一芒的手在打点滴,不方便拿汤匙,苏紫杉很自然地接过说:“我来。”
赵一芒似乎并不很习惯这样的场面,但也不方便拒绝,一口一口吃她喂的饭。
“没事我先走了,晚上再来看你。”顾忆笙起身告辞,想多留给他们一点时间。却被赵一芒着急地叫住:“别走,再坐一会儿。”
苏紫杉看了看赵一芒,又看了看顾忆笙,朝她点了点头。顾忆笙又重新坐回位置。
苏紫杉喂完了饭,她的经纪人打来电话,下午她还有两个通告要赶,催促她去化妆和彩排。
“一芒我先走了,再来看你。你别任性,好好配合医生治病。”她转而面对顾忆笙,“顾小姐,有劳了。”
“应该的。”苏紫杉对她很客气,反倒让顾忆笙有点无措。
赵一芒吃过饭睡了一会儿,醒来的时候看到顾忆笙靠着窗边在看书。阳光给她的侧影涂上了一层金边,让她看起来很温柔。他安静地望着她,听着墙上的时钟滴答滴答着走着,属于他的时间正一分一秒地流逝着。他望着她,直到这一刻才突然感觉到生命的奢侈。
如果死了,就再也没有机会像这样静静地望着她了。
因为保持同一个姿势太久,顾忆笙的脖子有些酸疼,她舒展筋骨的时候发现赵一芒醒了,正静静地望着她。眼神有点凉又有点暖。
她对他露出甜甜的笑容:“你醒啦。”
赵一芒望了望窗外,对顾忆笙说:“我想晒晒太阳,你能陪我去外面走走吗?”
在他睡着的时候点滴已经打完了,赵一芒看起来有点虚弱,但是精神还不错。顾忆笙点点头,她去推轮椅,被他制止:“我又没残,能自己走。你过来帮我扶下就成。”
见他有点不高兴,顾忆笙没再坚持,跑到床边小心地扶着赵一芒下床。
住院部楼下有一块很大的绿色草坪,穿着病服的小孩没心没肺地边跑边笑,周围是郁郁葱葱的胡杨树,茂盛的枝叶间筛下细细的阳光,落在地上不停跳跃变换着。顾忆笙扶着赵一芒在树荫下的一处长椅上坐下。
一个彩色的小皮球滚到赵一芒的脚边,有个穿蓝白色条纹的小男孩跑到他们三五米远的距离,怯生生地停住脚步。
赵一芒捡起皮球拍了两下,朝小男孩招了招手:“小朋友过来。”
小男孩迈着小短腿噔噔噔地跑到赵一芒面前,眼巴巴地望着他手里的皮球,却并不开口要。
赵一芒居高临下地望着他,很大爷地说:“叫我大哥,我就把皮球还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