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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熄了灯,像往常那样,脱了衣服,抱着她睡下。
她还是迷迷糊糊地,好像已经习惯了有人在自己身迫边。
可是,李欢却不习惯,严重地不习惯起来。
脑子里浮起她的病因以及辅助治疗的方法,李欢觉得异常燥热,不仅是因为他已经很久没有过任何女人,最重要的还在于自己对她的长期的渴望——
三年了!
尤其是自己决心和她在一起后,几乎快一两年没有过任何女人,许多个夜晚,每每想起她,就要崩溃了。更有许多次,他想生米煮成熟饭,可是,每一次,她都滑溜如泥鳅,怎么也抓不住,一溜烟地跑了。惹得他柴火都能熊燃烧了几大卡车,才发现自己烧的是一个空灶……
从未有哪一刻,她如此柔顺,如此近距离地躺在自己身边,彼此没有丝毫隔阂。渴望得太久,再也忍不下去了。就好像山洪暴发,海水决堤,好像一个小偷,眼巴巴地看看一卷钞票,正在盘算如何下手。
前几晚,他抱着她安睡的时候,那是异常的纯洁和关切,只想着如何温暖她,不要让她感到害怕,丝毫也没有动过“邪念” 。事实上,任何一个男人面对自己在医院里陪伴的重症病人,也不会有什么其他“邪念”的。
可是,今天因为她的病情和叶嘉一番不得要领地探讨,想起她曾经因为呕血需要的“古怪治疗”——这个念头一起,简直如蜈蚣虫蚁钻入了四肢百骸,难受得几乎要跳起来淋一头冷水。
冯丰显然不如道李欢在想什么,甚至不在意也不知道身边躺着的是谁,两只手贴在他的胸膛上,翻一个身,身子完全贴在他的怀抱里,只顾香甜地睡着。
李欢像抱了一团火球,深吸一口气,告诫自己:她是病人啊,是病人!
这样躺了几分钟,信念就崩溃了,欲望完全压倒了理智。他轻轻摸摸她的鼻息,察觉她的确睡熟了,不由自主地,手开开始慢慢地解她睡衣的扣子。
柔软的睡衣是那种非常简单的布艺扣子,十分轻巧,一拉就开了。然后,她的整个胸膛就呈现在自己血前了。
明明知道她已经睡熟了,却仍旧怯怯的,像一个第一次看见女体的惨绿少年,心跳加速,恍然闭着眼情,好一会儿才睁开。
虽然是黑夜里,可是,早已熟悉了黑暗的眼睛,也能隐隐瞧着那片白生生的肌肤。也许,却不是瞧见,而是一种感觉。
病房的窗帘拉得严严实实,一丝光也透不进来,他却觉得眼前奇异地明亮,仿佛花团锦簇的春意。
如一个焦渴的人骤遗遇杨枝甘霉,哪怕别人用刀架在脖子上也会不顾一切地喝下去了。
他轻轻贴在她的唇上亲了一下,因为胆怯,这一吻,完全如蜻蜓点水,他甚至自己都不曾感觉到。
她微微侧一下身,他紧张得差点屏住了呼吸,却见她只是乱动一下,似乎想将手伸出被子去。
他轻轻将她的手拿回来,盖好,听她的呼喊声依旧那么均匀,气息沉沉的,他的心跳得几乎要蹦出胸膛,手上的动作更轻了,很容易地就脱掉了她的睡衣。
她自然没有醒来,依旧软软地贴在他的怀里。
这一次,完全消除了衣物的隔膜,李欢只觉得贴在自己胸膛的那两处柔软,就像令人发疯的诱因,再也忍不下去了。
他一只手搂着她,一只手不由自主地放在了她柔软的胸膛上,轻轻摩挲。
他的动作十分轻柔,她一点也没有被惊扰,他稍微大胆了一些,整个将她抱到自己的身子上,亲吻着她的嘴唇。
可是,亲吻嘴唇,只能使人更加焦渴,她微微张开嘴巴,他的舌头就滑了进去……
她无意识地躲闪一下,手抵在他的胸膛上,仿怫要躲开一般。
这轻微的举动令李欢一怔,立刻停止了动作,只是轻轻抱住她,在她耳边柔声道:“睡吧,放心睡吧……”
她的呼吸重新变得均匀,李欢将她搂得紧一点儿,暗骂自己卑鄙,居然想趁她意识不清欲行不轨。
别说她病因不明,即使真有那么一天,也得她自己心甘情愿。自己现在这样算什么?
她现在处于极大的悲痛之中,要是醒来再受刺激,岂不事要她的命?
自己几时变成了一个恶辊?
他狠狠地在自己凡大腿上掐了一把,像苦修的僧人。
也许是他这一掐,动作过大,她微微翻身,好像被惊醒的样子。
他吓了一跳,强忍住疼痛,一动也不敢动。好一会儿,他听得她的呼吸完全均匀,才又搂住她,悄悄把睡衣给她穿上。
在他系纽扣的时候,她又翻一下身,他赶紧停止动作,待她不动了,才轻手轻脚地简单系好,然后,安然抱住她,长长地吐出一口气来。
整个过程,像小偷到中央银行的藏金库走了一趟,眼巴巴地看着满库的金银财宝,却不得不空手而归,说不处是失望还是痛苦。只好安慰自己,就做一次柳下惠吧 。
可是,柳下惠毕竟不是那么容易做的,欲火一上来,要扑息简直如受了一场酷刑。这一整夜,他觉得身子完全是僵硬的,四肢都是僵硬的,到早上起床时,两只眼睛也变得跟兔子似的,一片血红。
想想,终究觉得不甘心,又低下头在她的唇上长久地亲吻,眼看她要睁开眼睛了,才放开她。
这是新年后难得的一个晴天,太阳透过露台上的玻璃照进来,就那幺一缕,却令整个屋子蒙上了一层异常妩媚的光辉。
这是好几天来,冯丰第一次真正清醒地睁开眼睛。
李欢见她的眼神那么清晰,大为高兴,立刻拉开了窗帘,想让她看看外面的美景,顺便呼吸一下新鲜清芬的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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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的空中花园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丛怒放的玫瑰。
叶嘉每天都是带了新鲜玫瑰来的,不过每一次他刚转身,李欢就把他的那束玫瑰给扔了。 他也不介意,依旧每天带。李欢也就每天扔。两人乐此不疲地重复这样的游戏,竟然彼此都没有觉得奇怪。
可是,这病房外面的空中花园里,依旧种植着玫瑰,李欢总不好去叫人家铲除了,只觉得,玫瑰这种花,真是太难看了。
他见冯丰目不转睛地看着外面鲜艳的花朵,柔声道:“你喜欢吗?要不要我去给你摘儿朵进来?”
然后,也不等她回答,他就推开露台的门,走出去,摘了一支鲜艳欲滴的玫瑰进来,放在她床头的一只花瓶里。
她的目光从玫瑰转移到他的身上,见他西装革覆,打扮得一丝不苟,不像在病房里,倒像要去参加总统宴会。
她有点奇怪,这个人为什么一直保持着这么奇怪的习惯?以前也不是这样的吧?
只是,他的头发,全白了?
完全白了!
李欢见她目光转动,眼珠子也比较灵活,心里…惊,又叫一声“冯丰……”
她忽然坐起来,掀开被子,瘦瘦的臂膊拉一下睡衣的袖子声音十分清楚:“我要回家了。”
她的目光、神情、语调……李欢明白过来,她是真正完全清醒了。
她见李欢不动,也并不叫他,只是四处看看,好像在找自己的衣服。
“冯丰,再住几天好不好?”
“不,我已经好了,不想呆在医院里了。”
她淡淡地说,立即就要下床。
没有人愿意整天呆在医院里,哪怕是豪华如五星级酒店的VIP病房。李欢理解她的心情,也没再坚持,只轻轻扶住她的肩膀:“我给你拿衣服来,你不要着急,不想呆在医院里,我们就出院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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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按了铃,医生和护士很快赶来。得知病人坚持要出院,医生尽管有点意外,也应允了,只说:“也无大碍了,只要回家好好养着就成。’
然后,大中随护士出去办住院手续。
屋子里只剩下二人。
李欢打开衣柜 拿出拳套的衣服,从内道外都是她喜欢的款式和颜色。还有全套的胭脂水粉.
这是李欢早己给她准备好的,她有个习惯,每年的大年初一都会穿一身新衣服,说这是从小父母给养成的习惯,意味着“弃旧迎新”,表示一切都是崭新的开始。
去年的初一,李欢见她是这样,所以今年尽管她躺在病床上,也特意给她准备好了。虽然她穿得迟了一点,但总算是要穿上了。
李欢一件一件地把衣服递给她,她接了,淡淡地:“李欢,你出去,我要换衣服”
李欢愣了一下,立刻退了出去。
不知怎么,竟然有点狼狈,还面红耳赤地,好像第一次近距离接触少女的少男。
他退到外面的会客室等着,心跳得很快,不明白自己这是怎么了。
冯丰来到卫生间里,打开水龙头,没有开热水,先捧一把冷水洒在脸上。冷水一上脸,有着冬日刺骨的冰冷。
好久不曾如此清醒。
有人站在门口,声音有些焦虑:“冯丰你的手不能沾水,我帮你吧……”
这些天,全是他亲自伺候她洗漱,明白如何才能让她手上的伤口不粘上水。
她依旧淡淡地:“我自己来,李欢你出去。”
李欢讪讪地,不得不走出去,可是,很快又倒回来:“窗台上有护手膜,你一定要戴上,不然,水沾染了伤口,会很难受的。”
她随意地嗯了一声,关了门。
镜子里,她看自己乱糟糟的头发,深陷的眼眶,两只手的手背部因为长时间的点滴变得淤青,现在变得发黑,如两只黑乎乎的鸟爪。
她脱掉睡衣,镜子里的女人,仿佛一个骷髅,可以看到胸前一根根的肋骨。
多么可怕而丑陋的一具皮囊!
她忽然觉得羞愧,不敢再多看一眼那个那么难看的女人,闪身进了淋浴。
窗台上果然放着护手膜,她拿了两只小心翼翼地戴上。热水开了,哗啦啦地从头上淋下来,那是一种久违的痛快,不知是在洗涤着身上的疲乏还是心灵的疲乏。
是谁说好死不如赖活?
死了,万事皆休,一无所知才是真正的解脱。
要活下去,才是一件考验勇气的事情。
可是,既然活了,就得活得像个样子。
这一刻,才那么清晰地想起许多问题,黄晖的死,那些凶手的下落,背后无形的黑手,他们所做的这一切究竟有什么目的……他们原本要找的是自己,黄晖纵然替自己死了,他们也不舍放过自己。
那就来吧,大不了也就是一命而已,纵然再一次付出自己这条命的代价去追寻某些真相,又有什么可怕的?
想到的危险和疑点越多,就有些兴奋起来,只想,黄晖,他不能白死,绝不能让他白白地死去!
她用浴巾擦干净身上的水;从内到外,换上了全新的衣服。
再次站在镜子面前时,她有些恍惚,难怪人类要发明衣服遮羞,穿着衣服,总是比不穿要好看点。这不,那一身嶙峋的瘦骨,被包裹了,就再也看不出它的原来的丑陋了。
人生,不过是一具皮囊而已。
不过,这具皮囊总是被形形色色的色彩所包裹,不到最后一刻,谁也不知道,绝世的美女无敌的英雄,其实,和乞丐或者奴隶毫无区别,都一样不过只是206块骨头的叠加。
大中已经办好了出院手续回来。见李欢不停地走来走去,低声问他:“老大,嫂子她?”
“她在洗漱,一会儿就好了。”
李欢想了想:“大中,你以后不要叫她嫂子了,她会不高兴的……”
“是。”
大中以前一直叫她“嫂子”,后来见她和黄晖一起,就改口了,现在见李欢不分昼夜地照顾她,又恢复了原来的称呼。
李欢又吩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