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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C大的图书馆呆坐几个小时,什么也看不进去。她看看时间,才下午四点多。早了,太早了,夏日天气长,要混到天黑,真的是一件太不容易的事情了。
对面的荷塘里,遮天莲叶无穷碧,她摘了一匹大大的叶子遮盖在头上,坐在木椅上,倚着靠背假寐。
有男孩子吹着口哨,她睁开眼睛,是前来搭讪的,个子高高,小小眼睛眯缝着,特别阳光的笑脸。她想起自己刚进大学那会,高分子专业的女生很少,那时自己好像也比现在更青
春更好看,也曾是“抢手货”,不知为啥居然瞎了眼睛挑了个张真,又遇上柯然这样的对手,从此,情路黯淡。毕业后,蜗居在家成为与世隔绝的“自由职业者”,根本不与外界
接触,更不认识人,差点成为了当代的“剩女”,幸好,后来有了叶嘉。
“同学,我可以坐在这里吗?”
她微笑着起身:“你坐吧,我正要走了。“
男孩子愕然,微微有点尴尬,不停地用手搔脑袋,一副很难为情的样子。冯丰心里暗笑,她将手里的荷叶递给他:“捂着清凉点。“
男孩子立刻眉飞色舞起来,难为情也消失得无影无踪,笑起来:“我叫黄辉,法律研二,你大几?叫什么名字?”
“我?还没考上研究生呢。”她挥挥手,“再见。我正在努力明年成为这里的学生。”
“喂,同学,你叫什么名字?”男生的声音远远传来,冯丰当没听到,笑嘻嘻地走了。
她背了书包漫无目的地往前走,前面是C大的露天体育馆。前面人山人海,一窝蜂似的,震天的摇滚音乐,将人的耳膜似乎都要震破。
她信步走过去,才发现临时搭起的台子上,大的横幅上写的是“超级帅哥”拉票会和小型歌友会。
无数的女生拿着鲜花和大幅的海报,放眼望去,密密麻麻的是李欢的头像,李欢,什么时候变成了“人气王”?
为什么这个男人现在总是脱离不了一个“王”字?
前面几个“超级帅哥”出场,虽然号称“超级帅哥”,可还真不过一般一般全国第三,唯一的优势是个子高,起码都在180以上。然后,又是一个帅哥出场,大眼睛双眼皮,面色白
净,很害羞的微笑,完全是标准的“花样美男”,清秀的让人恨不得冲上去咬一口。这个人也是短信的前三名,人气挺旺的。他的出场得到了高分贝的尖叫。
终于,轮到李欢上场。
他穿了一件红色的衬衣,下面是一条白色的裤子。挺拔中又多了几分罕见的俊秀——
冯丰从来没有见过男人可以将红白两色穿成这样傲岸而俊秀——仿佛一棵开花的树。台下,女生们震耳欲聋的尖叫,台上,李欢微笑着弹琴唱歌,眼底又带了一丝落寞——正是最
谋杀菲林的那种忧郁,某一个侧面看过去,特别像年轻的周润发在《上海滩》里的某个片段。
暴君竟然变成了这样!
冯丰的眼珠子几乎要掉下来,前面一个尖叫的女生举着的广告牌,上面有李欢的小档案:
昵称:欢欢
年龄:25岁
身高:187公分
体重:75公斤
爱好:弹琴
………………………………………………
额滴神啦,李欢咋变成了25岁?她忽然想起,自己那次看到李欢的身份证,他好像真的是25岁——1250岁倒还差不多,咋会25岁?叶晓波估计是为他在娱乐圈的路更好走才给他弄
了个25岁吧?
暴君变身偶像巨星2
咋会25岁?叶晓波估计是为他在娱乐圈的路更好走才给他弄了个25岁吧?就冯丰的记忆里,他在皇宫里时也应该30来岁了。
难怪谭咏麟私生子都几个了,还永远说自己25岁!
李欢在弹琴,冯丰对音乐和乐器都不甚了了,也不知道他弹的是古筝还是古琴。可是,看那琴弦的样子,电视里一般看的是那些白衣飘飘的剑客或者女孩子才弹的。
李欢弹古琴唱流行歌曲,是陈奕迅的《你的背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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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九五年我们在机场的车站
你借我而我不想归还
那个背包载满记念品和患难
还有摩擦留下的图案
你的背包背到现在还没烂
却成为我身体另一半
千金不换它已熟悉我的汗
它是我肩膀上的指环
背了六年半
我每一天陪它上班
你借我我就为你保管
我的朋友都说它旧的很好看
遗憾是它已与你无关
你的背包让我走的好缓慢
总有一天陪着我腐烂
你的背包对我沉重的审判
借了东西为什么不还
李欢弹奏的样子十分专注,这让他整个人看起来特别“纯洁”——冯丰不知怎么想到这个跟李欢完全不粘边的事情,可是,他静静地坐着,悠悠地唱歌,完全是个青涩的少年模样
,冯丰这次发现,原来,李欢,真的是长得挺不错。
这个世界上,原来什么都会改变。
一千多年前的暴君,站在现代的舞台上,唱着流行歌曲!
尖叫声响成一片。冯丰在尖叫声里慢慢远去,她想人生真是奇妙,那么陌生的人,可以跨越了千年纠结许多恩怨情仇。
而真要面对面了,即便擦身而过,彼此也可以从不知道对方来过这世界。
她忽然想起,明天就是周五了,明晚就是“超级帅哥”的10进8了,自己还没给李欢投票,于是,赶紧拿起手机发了15条短信。待短信发完,已经走出C大的校园了。
李欢收好琴,下台,往人群里一看,微笑示意,感谢歌迷。
视线忽然落在一个背大书包的女孩子的身上。那真是一种小概率事件,在千万人中,不知道为什么会突然看见那样一张脸孔。
仿佛有一种奇怪的牵绊,只要她一出现,他立刻就能感觉得到。
她穿牛仔T恤,青春洋溢,面色红润,绝非昔日夜猫子习性所常见的苍白和憔悴。她已经转身,背着大大的书包,走在C大的校园里,长发在晚风里微漾,像一个朴素而美丽的大一女生。
多么陌生的人,多么巨大的变化。
每个人似乎都在改变,那么,什么是没有改变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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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有一阵狂喜,似乎要冲下台去,拉着她,两人一起聊聊天或者看看这个奇怪的世界——也许,这个怪异的世界,正因为有了她,才没显得那么怪异的。
冯丰在一个小面馆里吃牛肉拉面,只因为逃避回“家”吃饭的难堪。她不喜欢任何面食,可是,吃面是最简单的选择。很多时候,人们并不是因为喜欢而选择,而是因为方便而选
择。
手机响起,小面馆里人声嘈杂,她听见李欢的声音有些飘忽:“冯丰,我刚刚看见你,我在C大……”
哦,李欢的眼睛一直很尖的。
她笑起来:“我还以为你变大牌了,就不认得我了呢。”
“你化成灰我也认得的。”
第一次,两人的语气如老朋友。
很长的时间,心里都是有障碍和隔膜的,各种恩怨纠葛如刺哽在心里。自从那次陪叶嘉去“说服”叶晓波无意中碰到李欢后,她就没再和李欢打电话了。都是李欢偶尔给她打个电
话或者发个短信问问,而她,几乎绝少主动和他联系过。心想,朋友嘛,淡淡的就好,太过密切,反倒不是好事。
现在,听得李欢戏谑的口吻忽然觉得很轻松,现在才想起,就算是个朋友吧,有个朋友,也是好的。
“冯丰,我看见你背着书包……”
“我在C大念书呢,呵呵。”
“念书?叶嘉把你撵了?”他心里揣测,却完全是开玩笑的口吻,“真的是被我说中了?”
她结账走出店门,外面终于清静了一点儿,她学足了他的口吻:“是啊,叶嘉把我撵了。所以,我还是要自食其力了。你呢?成名了?很多女孩子喜欢你吗?”
“当然了。比我以前的后宫三千更多。冯丰,我1000万粉丝,你没看到我的短信么?上一周已经是突破1000万了……”他得意洋洋,“老实说,冯丰,你是不是后悔了?”
“嗯啦,我后悔了,后悔的要死……对了,我看今天的报纸,给你们做了个‘最受富姐欢迎’的身价排行榜呢。你是第一名,以后,陈姐之流再要给你小费,可不是5千了,起码得
五十万、五百万……我要努力挣钱去也,否则,连你的小手指都摸不到一下……”
“刻薄的女人,该死的女人……”
对面,是李欢的笑声,大笑。自从来了现代,冯丰极少听他这样笑过。他是真正适应了现代的生活了吧。往日的李欢是压抑而孤独的,现在,每天被鲜花掌声和忙碌包围,即便孤
独也要让道的。
“冯丰,你在哪里?”
“怎么?想来看我?呵呵,想骗我啊,据说你们统一住在训练营,根本不敢单独行动的……”
“你倒打听的清楚呢。”
“拜托,报上都刊登了。还说你换了两个手机了,都是最新款的高档手机,李欢,你老实说,是不是富姐送的啊?”
“你这是什么话?我自己赚钱买的还不好……”
“有影射你被圈内大富姐青睐哦,是不是就是那个陈姐?嘻嘻,你还是成了她的床上娇客?”
“冯丰,我掐不死你……”
“嘿,我提醒你一下哦,据说很多内鬼偷了明星的手机爆料的。你手机要放好哈,或者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最好随时删除,要是流露出来的话,你的形象就毁啦……”
“我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冯丰,你倒说说清楚,说不清楚我掐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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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了电话,才发现,这该死的时间还是没有过多少,才五点半。
回家,完全成为了一种折磨。
冯丰踩着最后的一抹夕阳回家。
金色的夕阳柔和地洒满玫瑰园。这不是别墅前的玫瑰园,而是公共区域的玫瑰园,这里,甚至还没有走过只嘎只嘎的木桥。
小王子喜欢坐在死火山旁边看日落,有一天,他看了43次日落。他喜欢夕阳沉落的温柔晚景。他说,一个人非常忧伤的时候,就特别喜欢看日落,因为,某一天,他和他的玫瑰闹
了小小的别扭。
夕阳悄然落幕,越是美不胜收的东西,越是短暂,坠落得越是快,冯丰久久地坐在外面的长长的木椅上,看对面的尖顶的房子,窗前种着天竺葵,房顶上停着鸽子,叽叽咕咕的叫
声,悦耳、安宁。
最近,她总是以查资料为借口,很晚才回去,吃过晚饭才回去。
她不想不愿不敢往屋子里走,因为 这个时候,他们往往在吃饭,“一家三口”,和乐融融。她不敢在叶嘉面前流露出惊惶的心事,从来不敢,因为,她怕自己令他受“夹板气”—
—叶嘉,叶嘉似乎不应该面对寻常男人会面对的这些充满烟火和世俗的烦恼。
以前她一直渴望叶嘉少进实验室,多在外面吧,自己才能天天看到他。可是,不知从哪天起,她却那么强烈地渴望叶嘉呆在实验室里,一直一直不要出来。因为,那样,从心理上
,他还是自己的,保留着一份安全的幻想,而不是随时都有被人夺走的危险。就如一个乞丐,突然得到一份珠宝,完全不知该保存在什么地方,或者用什么方式长期保有。
她想起那些武侠小说里,天下人争夺割鹿的宝刀,过手的人,一般都会死得很惨,大家争来夺取,最后,本领最大的人据之——叫做“能者居之”!
而自己,何曾又是那个本事最大的人呢?
她起身,脚踩在只嘎只嘎的木桥上边,走得两步,又掉头。她想,再出去逛逛吧,等她们休息了再回去吧。那样,叶嘉就在书房里,不是伴着他母亲和林佳妮的那幅令人刺心的“
天伦之图”了。
她忽然发现,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