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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在深圳,时间就是金钱的概念已经成为了一种恐慌。有自己的车子,可以控制好自己的时间。
初稿完成后,已是上午十点。我起身活动了一下筋骨。窗外的阳光很好,鸟语花香,四季如春,在这里,你感觉不到一丝寒冷。
跟罗唯约定的时间早已过去。前夜我们约定好今天他教我学开车。他的酒吧正在转让处理当中,看样子,他是真的要去威尼斯了。
忍不住拨了一个电话给他,电话一直在响,却无人接听。对着空空的房间,突然觉得无所事事。又不想浪费这样的一天,想起莫小洁前两天约我一起去逛街,觉得自己也该添置几件新衣了,于是又打电话过去。莫小洁一听到我的声音就乐了,“你丫的,还记得给我挂个电话啊?”
“我这不刚空闲下来嘛,公司放假了没有?在干啥呢?”
“算你有心。我在必胜客呢,过来吧,给你一个惊喜。”
“哦,是跟哪位帅哥在约会?”
“你长了千里眼了,这你也能猜到?但这个可不是帅哥,是个傻帽儿。”莫小洁在那边哧哧笑着。
“去你的,用脚趾也能猜到,你一个人会去那种地方吗?我要是你啊,逮住一个非去吃法国大餐不可,干吗去那种提不上台面的场合啊。”我揶揄着,以为她正和纨绔子弟宋思明约会呢。
“唉,这个没钱嘛,但合我心意。嘻嘻,没听说过有情饮水饱嘛。不跟你啰唆,快点过来,别浪费我谈情说爱的时间。”莫小洁总是这样没有耐心。
“你都在谈情说爱,我还过去干吗?当电灯泡?我没有这么不知趣。”
“不行,你得过来,这个人比我更想见你来着。”莫小洁大肆嚼着什么,口齿不清。
“是吗?谁啊?弄得我跟明星似的。”
“你就是明星啊,快点快点。来了不就知道了吗?我挂了,来亲一个——”真是疯疯癫癫。
想想反正是一个人,不如三个人吃饭来得热闹一些。我换了衣服,正准备出门,就接到倪喜红的电话。
第172节:第十章 婚礼(4)
“林总出事了,现在在医院呢,你过来一下吧。”倪喜红的声音不是一般的急切。
2
我赶到医院的时候,林之远躺在床上,紧闭着眼睛,手上缠着厚厚的纱布。倪喜红则伏在林之远的床边,显然是太过疲累,睡着了。
我把鲜花插进水晶花瓶里,动作轻柔却惊喜了倪喜红。倪喜红两眼深陷,布满血丝,皮肤泛着黯淡的青光,一看就知道她一整夜没有睡。
她见我来,眉头一展,又怕我说话的声音惊醒了林之远,伸出一根手指,对我做了个“嘘”的手势,拖着我的手走出了病房。
“昨晚我们在天上人间唱歌,我去洗手间时碰到我以前公司的老板,他对我纠缠不休,借着三分酒意跑到我们的包房里来惹事,林总斥责了他几句。谁知我们从天上人间出来后,有几个混混从四面八方拿着刀子不问青红皂白地朝林总砍过来,要不是崔……”倪喜红被噎着了似的,睁大眼睛看着我,“要不是崔——林为他挡了那一刀,真不知后果会怎么样。”倪喜红满脸忧色,说话间不时地看看门内的林总。
“你犯桃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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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没有心情跟你开玩笑。唉,都怪我,当时从那家公司出来就是因为老板的纠缠。对,他很吸引我,年轻,英俊,多金,浪漫,懂得体贴。你也知道一个女人孤身在外,总渴望一份异样的温暖。他又是个奋不顾身的男人,认识我没有多久就跟他老婆摊牌说要离婚。我真的好感动,那段时间真是意乱情迷了,我以为我遇到了真爱。如果不是他大着肚子的妻子出现在我面前,哭着哀求我,我也想着一定要坚持下去。一个男人连自己身怀六甲的妻子都说放弃就放弃,这样的男人可靠吗?想起他对他妻子说过的话也对我说过,我如梦初醒。犹豫再三,我选择了辞职。只有远离他,才不会中他的毒。谁知,他的人品居然这样卑劣,我又是庆幸又是难过……”
“你还真够有城府的,居然还藏着这么一段隐情,难怪那段时间看你魂不守舍地整天守着金庸的电视……事情都发生了,好在你当时悬崖勒马,没有上他的道,要不今天看你怎样痛苦。”我欣赏倪喜红的地方就是她从来就懂得轻重与收放。
第173节:第十章 婚礼(5)
时光渐去,智慧暗生。
“林总伤得不重吧?”我问。
“刀划进去有两厘米深,差不多见骨头了。”她又转过头去看房门上的玻璃。这次,林总醒来了,想翻身,显然牵扯到了伤口,痛得龇牙咧嘴。
倪喜红忧心忡忡地推门而进,忙不迭地扶起了他,又不免抱怨他怎么这样粗心。林之远皱着眉头笑倪喜红太小题大做了。倪喜红看他的眼神,波光潋滟,粼光难收。
“林总,冲冠一怒为红颜啊。这一刀,可要让我们喜红以身相报了。”我半开着玩笑。
“呵呵,看样子唯有如此了。”林之远的目光一直追随着倪喜红,偶尔传来的疼痛令他像孩子般龇牙咧嘴。
林总在我眼里是一个儒雅的人,但这一次在医院,或许说是在倪喜红面前,我看到了他完全不同的一面。那是生动的、鲜活的,看倪喜红时,眼中会流露出缱绻与留恋。
倪喜红拿了一枚橙子细细地揉搓,然后一点一点地剥橙皮,一瓣一瓣地往他的嘴里送。
“昨天那个小伙子怎么样了?他伤得重吗?你们之前好像认识吧?”林之远的声音很慈祥。
倪喜红飞快地瞥了我一眼,低声说:“哦,还好,不是很严重。也在住院部,等你好些,我们一起去看看他吧。”
林之远点点头,终于肯转过头来问我最近怎么样。
我说很好,只是有些忙碌。
“隐墨,你在这里帮我照顾一下林总吧,我回去洗个澡。”倪喜红说。
林之远在这座城市也是孤家寡人,虽说手底下有一批员工,并不一定要倪喜红照顾,到底这事说出去,在林之远这里是见义勇为,但在别人嘴里说不定就变了什么味儿了。他又是个内敛低调的人,自然不会拿这些闲话给别人说。
“林总,你要吃什么喝什么就只管吩咐隐墨吧,拿她当丫头使唤也不要紧的,谁让她是我姐妹。”倪喜红俏皮地说着,娇嗔地看了我一眼。
她是个只在自己最亲爱的人面前才能放得开的人,看着她那张春风桃花般的脸,我隐隐有了某种预感。
第174节:第十章 婚礼(6)
倪喜红走到门口又回过头来看看林之远,他们两个的眼神相碰在一起,是相看两不厌的绵长深远。这一幕,更证实了我内心的猜测。
“你快点走吧——”我扳过倪喜红的身子,把她推到门外,“小样,原来你们早已勾搭到一起了。”
“别胡说,你——”
“这叫明修栈道,暗度陈仓。算你狠,居然背着我,两人……”
倪喜红刚走,电话就响了,莫小洁在电话里大声吼着:“你丫放我鸽子,害我在这里等了老半天。”
我这才想起我原本是要去必胜客赴莫小洁的约的。
“对不起对不起,今天算了吧,改天我回请你。”我歉意地说道。
“呜呜呜,我本想给你一个惊喜的,你这没良心的家伙。算了吧,有人要跟你说话哩。”
“喂——”
“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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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我是谁?”那是一个浑厚的带着浓重鼻音的男人,说一口带卷儿的普通话。
“天呀,贺程吗?”我惊呼。天呀天呀,深圳这么大,莫小洁是怎么大海捞针似的把贺程给捞到的,难道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吗?还是什么奇迹把两个人撺掇在一起了?
“你记住你今天放了我和小洁的鸽子哦。”贺程在那边憨憨地笑着。不见他也能想得到他那个像熊似的憨样儿。
“我真该死,这样,晚上我请你们吃饭吧,太想见到你,不,是你们啦。”我激动得声音发颤。
这对冤家,终是相逢了。想起莫小洁伟大的千里寻夫计划,我真有些感动得想痛哭流涕一番。
握着电话在那儿傻站了好一会儿,林之远唤了我几声,我才回过神来。我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他笑笑。
“在想什么?”他轻声问。
“想是不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未必。但真有情,肯定就不会轻易地放弃,终成眷属的几率也肯定大一些。”
有情,也要两人心有灵犀,相互辉映才行啊。
别人的聚散离合总会牵动着我的情绪。我把全部的精力花在学业和事业上,以为自己会从中得到麻痹,也相信时间能改变一切,但对于那个没有得到更好清理的伤口,总是没有办法释然。
第175节:第十章 婚礼(7)
这是个冬日的下午,阳光明媚,透过洁净的玻璃窗透射进来,闻着淡淡的来苏水味道,我陪着一个躺在病床上的中年男人,讲着关于爱情的话题。
我寻找的那种爱情在年轻动荡的岁月里化成了一朵渐飘渐远的蔷薇泡沫了。我没有忘记爱初时的分明鲜活,但我知道爱已经不再重来,不知漫长的人生里,能够与我共度一生的那个男人会是谁,我又会用怎么的心情在平淡的岁月里与他相对。
我害怕无爱的日子。
3
收到林楚君的新年贺卡是在2004年的大年三十。林楚君的字体还是像男孩一样遒劲飞扬。
墨:
今天的天空很蓝,我一个人徜徉在威尼斯的河流上。这片天空没有你,没有喜红,没有崔西晨,也没有罗唯,但你们无时无刻又不在我的世界里。我希望过去的一切都已经像泥沙一样在你的心中沉淀。新的一年又要来了,与你们一起度过的点滴会在伴我走过新年的钟声里,这令我感到幸福也让我感到怅然,祝你新年愉快!
君
那张有着威尼斯风光的新年贺卡在我的手中握得有些发烫。那是她走后我收到她的第一张卡片。或许她不知道,无论我到哪里,在我给倪喜红、罗唯、林之远买礼物时,我总也不会忘记给她带一份。那些给她却没有送出的礼物已经很多,全都堆在我专门给她留出的一只柜子里,在云南给她买的巧克力也许早已化掉,当我抚摸着那漂亮得让人目眩神迷的包装时,总是想象林楚君在吃它们时,满脸的甜蜜。她最爱的零食就是巧克力。我曾经想过,如果有天罗唯要去威尼斯,我一定会让他把我给林楚君买的所有的礼物都带去。我会祝福他们,我要告诉她,那些不快乐的过往早已成为泥沙在我的心中沉淀,只剩清水一般干净的记忆。
很多时候,我也会想象林楚君现在过的生活。想象她穿着牛仔裤和看上去非常随意休闲的上衣,素面朝天,神情冷漠地走过威尼斯繁花盛放的街头;或在某个露天咖啡馆里临窗的位置,晒着太阳翻着时尚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