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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最敏感的区域,三个炸药库。牡丹被撩拨得欲仙欲死,发出亦喜亦悲的啜泣。
第二十五章 春情满园(3)
牡丹发现,这年轻的力哥真是做爱天才,只试过一次,便已窥探到女人身体的秘密。他充分展现着自己的才华,床,就是他挥洒自由的战场。他不断地逗弄牡丹,牡丹在他的爱抚下,全身涨满了春潮,犹如清晨阳光下的一滴露珠,随时可能爆裂。
明棋欣赏着牡丹的身体。牡丹旺盛的情欲从每个毛孔溢出来,灼烧着明棋的手和唇。牡丹也是第一次发现,男人原始的目光如此心动,质朴与贪婪的双重交融,使牡丹瑟瑟发抖。
“明棋,快点……”牡丹乞求道。她跟元朗在一起的时候,没有这样乞求过,但此时,熊熊燃烧的爱火使她撕掉了一切伪装。
明棋并不着急,他要好好享用这女人的身体。他耐心地捻弄牡丹的乳房。不错,他是猎物,而现在,当他重重压在牡丹身上时,他找到了猎物的尊严。
他猜想自己可能不是牡丹找到的第一个男人,这女人还会出去猎色,用自己的风骚色诱其他人。牡丹喜欢朴实野性的男人,喜欢贫穷男人身上的原始欲望。
贫穷的男人,也只有自己的身体可以使用。
在工地上干活是出卖体力,在床上干活,也是出卖体力。
就从这一刻起,明棋有了人生感悟。
明棋发现,卖到床上比卖到工地上幸福得多,他太适合这项工作了。他终于在床上找到了人生的位置,生命翻开了新的一页……
牡丹终于受不了,低叫一声,把明棋压在身下。但明棋更有力,再次翻过来,压在牡丹身上。两人搏斗了一会儿,明棋占了上风。
明棋伏在牡丹身上,盯着她的眼睛,在双眸间看到强烈的渴望。
“喜欢我这样弄你吗?”明棋问。
“喜欢。”牡丹呻吟着,乞求着。她现在完全信任明棋,完全把自己交给了明棋。
明棋挺起腰,平稳地进入。他控制着节奏,发出幸福的叹息,然后突然加速,开始了疯狂撞击。
牡丹尖叫着,脖子拼命扭动,头发凌乱地遮在面颊。牡丹狠狠抓扯明棋的肩膀,在迷乱中,她彻底癫狂了。
就这样,明棋和牡丹在床上整整折腾了一晚上。
第二天早晨,牡丹从床上爬起来,感到浑身发软,特别是两条腿,好久没这样舒适慵懒的感觉。她跟元朗在一起的时候,很少达到高潮,大部分是伪装的,为了博取元朗的欢心。但是和明棋在一起,她可以完全不顾及那些,明棋围绕着她,尽一切努力满足她,身体是她自己的,感受是自己的,快乐也是自己的。
明棋已经起床了,在换自己的衣服。
牡丹从抽屉拿出几张大票子,走到明棋身旁。“去买几件衣服。”
明棋正蹲在地上穿鞋,抬头仰望牡丹,牡丹的睡衣半敞着,里面什么都没穿。看到牡丹沉甸甸的乳房,明棋又有了兴奋。
“拿着钱。”牡丹说。
明棋起身,接过钱看了看,眼里闪过一丝贪婪,随即却把钱还给了牡丹。
“你……”牡丹很惊讶。
“牡丹姐,第一次就算我免费赠送吧。”明棋笑着说。他的态度十分真诚,眼里又充满渴望与惶恐的神情。牡丹喜欢这种眼神,这使她感觉自己像个女王。
“这么说,还有下次喽?”牡丹直视明棋的眼睛。
“你作主。”明琪笑得十分单纯。说完后,他转过身去。
“给我打电话。”牡丹在明棋身后低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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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棋点了点头,继续往前走。牡丹望着明棋的背影,那双破烂的皮鞋踢踢嗒嗒响着,但明棋的脚步和刚来时不一样了,他走得很坚定。
只有找到方向的人,才会走得这样坚定。
第二十六章 秦宝义(1)
假如明棋知道牡丹是元朗的情人,而且也知道元朗是谁,明棋肯定不会去侍弄牡丹。元朗享用过的女人,身上总能留下元朗的味道和印痕。
但生活没有“假如”。
正当明棋离开牡丹,回工地的时候,元朗也正在路上。元朗要去拜访一个人,那人曾砍过他一刀,也是因为那一刀,元朗和那人成了朋友。那人就是秦宝义。
元朗独自驾车离开市区。现在出去拜访朋友似乎有点早,往常这时候元朗还在睡觉。元朗的夜生活很长,把他的产业挨个儿巡视一遍就到了半夜,如果再处理一些事,那就到了凌晨。黑道的人就要走黑路,所以元朗不会浪费每个夜晚。
元朗有好几个住所,把场面上的事办完后,他会根据身体和心情选择回到哪里,再跟某个情人缠绵一下。等到全套结束,差不多天就亮了,这才到了他睡觉的时间。
可是今天要拜访秦宝义,元朗的生物钟不得不调整。秦宝义多年前收破烂养成了习惯:黎明即起,打扫庭院,然后迎着第一缕阳光,蹬着三轮车上路——虽然现在他成了超级破烂王,很少亲自蹬三轮车了,可早睡早起的习惯并没变。
秦宝义不是轻易能改变的人。
元朗提高车速,奥迪朝目的地驶去。秦宝义在西郊的木塔区有座院子,平时就住在那里,元朗看了看表,如果8点之前不能赶到,秦宝义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可能穿着肮脏的工作服去收破烂;也可能戴着草帽坐在繁华的路边,大半天一动不动;或者在各个收购站之间徘徊,观察破烂界的动向——反正没人知道他会出现在哪里。
7点45分,元朗的奥迪终于到了院子前。
从外面看,院子实在普通,与方圆二十里之内的院落没什么区别。铁门锈迹斑斑,围墙里一座两层楼的老式房屋,院子笼罩在晨曦中。
元朗从车里出来,不知由于紧张,还是郊外的湿气太重,他缩起肩膀,额头那道长长的疤痕扭了扭。
元朗走近铁门。秦宝义正站在院里打太极拳,一身白衣白裤,动作舒缓流畅。
元朗试着推了推铁门,开了,他慢慢走进去,脚步放轻,不干扰秦宝义。
院子的东南角还有几间平房,古铜色木门被紫槐树的阴影遮蔽,元朗不知道那里住着什么,可能是工人,或者保镖也说不定。但是从来没听说过秦宝义有保镖,他一向独来独往。
平房前面是一座水池,耸立的太湖石如一个瘦削的老人,静静望着元朗。元朗走到池边,几片墨绿色荷叶浮在水面,叶茎扭曲,像一组奇怪的音符。元朗坐在池边,等着秦宝义。
秦宝义的个子比元哥高一些,两人都是胖墩墩的身材,而且年龄相差不到三岁,但在气势上,秦宝义明显强于元朗。秦宝义红光满面,体格硬朗,元朗十分羡慕。正在胡思乱想,秦宝义停下动作。
“元朗,你来喽。”秦宝义转过身。
“宝义哥,你好。”元朗急忙走过去。
“哈哈哈,兄弟,这么早来找我,肯定有好事吧?”秦宝义爽朗地笑着。他的眼睛和鼻子本来就凑得很近,每次一笑,干脆就挤在了一起,嘴巴却越来越远,人中部位那条竖起来的直线更深。
秦宝义转身走向台阶,元朗快步跟了过去。
秦宝义有两个特点:一是,他和什么人都能谈得来,无论是澡堂搓背的,还是商界的风云人物,在秦宝义看来都一样,都是买卖人;二是他那复杂的性格,有时深不可测像个妖怪,有时顽皮得像个小孩。
元朗额头这道疤,就是在十五年前被秦宝义砍的,砍他一刀是为了救他,一疤换一命,元朗这个买卖很划算。但是关于这一刀的内情,元朗从来没和别人说过,秦宝义更是当作什么事都没发生。
江湖传闻:秦宝义一生只用过三次刀,三次都是救人的。
这个传闻也和别的很多传闻一样,真实性无从考证,只是更加重秦宝义的神秘感。
第二十六章 秦宝义(2)
在一楼的客厅,秦宝义端来一只紫砂壶。“兄弟,坐吧,我有好茶。”
“大清早喝茶,宝义哥,你不怕醉茶?”元朗鼓着眼球,嘴角牵了牵,笑得很难看。
“习惯了。当年捡破烂、收破烂的时候,出门前都要来一壶。”秦宝义坐在元朗对面,“我这也叫‘一壶藏’,哈哈哈。”
元朗打量客厅,他很少来这里,有些好奇。客厅陈设简单,窗下摆着一张香案,不知供奉着哪个神像。
秦宝义指了指香案,笑着说:“收破烂的人也有自己的祖师爷,你猜那是谁?”
元朗的眼珠鼓了半天,迟疑地说:“大耳垂肩,双手过膝,我怎么觉得像刘备呢?”
“哈哈,弟娃儿猜对了,那就是刘备。”秦宝义说,“道上的人拜关公,收破烂的人拜刘备,你说哪个更厉害?”
元朗怔了一下,说道:“当然拜刘备的厉害。刘备是关公的大哥嘛。”
“哈哈哈,所以说,收破烂的才是老大,江湖上的人,是老二!”
元朗跟着笑了几声。他选择这个时间来找秦宝义,是正确的。秦宝义早上起来心情最好。
“江湖上说我是西凉第一破烂王,那是瞎吹。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真正的破烂王,你晓得是哪个?”
元朗摇摇头。
“是你呀。”秦宝义指了指元朗。
“啊?”元朗一怔。
“哈哈哈,弟娃儿莫见怪,哥哥我是乱说的。”
元朗被秦宝义整得神魂颠倒,但秦宝义神态安宁,丝毫没有耍弄的意思。元朗急于步入正题,刚要说话,忽听楼梯上面传来哭闹声。
秦宝义马上站起身。“哎哟,我去看看我的瓜娃儿。”说完,健步如飞,上楼去了。
元朗知道秦宝义有个傻儿子,名叫钢豆儿,也知道钢豆儿有个家庭教师。元朗端起茶壶,自斟自饮。
楼上的哭闹越来越厉害,夹杂着秦宝义的声音:“瓜娃儿,莫哭,你燕儿姨姨快来喽。”
“燕儿姨姨!”钢豆儿大喊。
“好好,乖,就快来喽。”秦宝义耐心抚慰。
元朗不禁苦笑一下。人人都有自己的最爱,为了生存与保护不惜代价。人的最爱就是人的命门,绝大多数人最爱自己的性命,但有些东西比命还重要,对秦宝义来说,这就是他的儿子。
终于,院子外面隐隐传来车声,有人打开了铁门。不一会儿,脚步声传来,元朗抬起头,不禁眼前一亮,只见一个美丽的少妇走了进来。
燕儿没料到客厅有人,忽然看到元朗,呆了一下,随即抿嘴笑笑,算是打招呼。
元朗有些失神。燕儿已经飘然走过,上楼去了。
接着传来秦宝义的欢呼声:“瓜娃儿,你看看,谁来啦?”
钢豆儿兴奋地大喊:“燕儿姨姨!”
四周,终于安静下来了。
秦宝义重新回到桌边,笑着说:“兄弟,真是不好意思。”
元朗忙说:“宝义哥太客气了。”他给秦宝义斟了一杯茶,“家庭教师没在家里住吗?”
“燕儿另外有房子,晚上不在,其实钢豆儿也习惯了,今天不知怎么,早晨一起来就不行,唉,闹得很哩。”秦宝义露出一脸无奈的笑容。
元朗表示理解。“孩子和谁在一起久了,就和谁亲。”
“燕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