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合上书,屋外风住雨霁。瞬间感觉自己老了,开始查看那些橡皮擦不掉的岁月痕迹了。过去最常骂的一句话是:你大爷的。连和初恋的姑娘分手,都一边狂骑自行车一边心里默念这四字真言。屈指算来,过不了几天,我就是某些小孩子货真价实的大爷了,再骂“你大爷的”,也占不了什么便宜了。
2002。8。18
/* 19 */饭局及酒及色及一万里路山河
及二十年来文章
我和艾丹老哥哥混上是通过我的书商石涛。我的第一本小说出得很艰难,历时十一个月,辗转二十家出版社。结果仿佛是难产兼产后并发症的妇人,孩子没生几个,医生、护士、其他像生孩子一样艰难创作的作家倒是认识了一大堆。
那天是在平安大街上一个叫黄果树的贵州馆子,有二锅头,有狗肉,有我,有艾老哥哥,有石涛,有孔易,有两个女性文学爱好者,有刚刚做完肛肠手术的平面设计大师陈丹。最惨的就是陈丹,不能大碗喝酒,大块吃肉,双手还要像体操运动员一样把屁股撑离椅面,免得手术伤口受压肿痛。艾老哥哥说:“叫两个小菜吃吃。”于是就定下了之后所有见面的基调:有饭局有酒有色。
饭局。地点遍布京城,去的最多的是“孔乙己”。江南菜养才子,孔乙己生活在低处,从不忘记臭牛逼,鲁迅思想端正、道德品质没有受过“文革”污染,所以我们常去。饭局中,最牛逼的就是我艾老哥哥,据《北京青年报》报道,艾老哥哥是三里屯十八条好汉之首。他在饭局和酒局里散的金银,足够收购十八家“孔乙己”和十八家芥末坊。这辈子到现在,我见过三个最牛逼的人。第一个是我大学的看门大爷,他一年四季穿懒汉鞋,一天三顿吃大蒜。第二个是我实习时管过的一个病人。当时同一个病房还住了一个贪官,天天有手下来看他,带来各种鲜花和水果,还住了一个有黑道背景的大款,天天有马仔来看他,带来各种烈酒。我管的那个病人是个精瘦小老头,十几天一个人也没来看过他,一个人蜷缩在角落里。忽然一天,来了十几个美女,各个长发水滑,腰身妖娆,带来了各种哭声和眼泪。我的精瘦病人是舞蹈学院的教授,和李渔一个职业,指导一帮戏子,我觉得他非常牛逼。第三个就是艾老哥哥,听人说,如果万一有一天,老哥哥万一落魄,他吃遍京城,没有一家会让他埋单。
酒。十回饭局,九回要喝大酒。男人长大了就变成了有壳类,喝了二锅头才敢从壳里钻出来。艾老哥哥,一个“小二”(二锅头的昵称)不出头,两个“小二”眨眼睛,三个“小二”哼小曲,四个“小二”开始摸旁边坐着的姑娘的手,五个“小二”开始摸旁边坐着的某个北京病人的手。艾老哥哥酒量深不见底,他喝“小二”纯粹是为了真魂出壳,为了趁机摸姑娘。更多的人喝了五个“小二”之后就掏出老二当街方便,酒高了,比如孔易。
色。十回饭局,十回有色。文学女青年,文学女学生,文学女编辑,文学女记者,文学女作家,文学女混混,文学女流氓,文学女花痴。不过,有时是春色,有时是菜色,有时是妖精,有时是妖怪。艾老哥哥伟大,他的眼里全是春色,全是妖精,尤其是十道小菜之后,五个“小二”之后。艾老哥哥眼里一点桃花,脸上一团淳厚,让我想起四十几岁写热烈情诗《邮吻》的刘大白。
如果艾丹是棵植物,饭局是土,酒是水,色是肥料,艾丹的文章就好像是长出来的花花草草。从新疆到旧金山,到纽约,一万里地山河。从小混混到愤青,到中年理想主义者,二十年来家国,都落到一本叫《艾丹作文》的文集里。厚积薄发,不鲜艳,但是茁壮。唯一的遗憾是,花草太疏朗。尤其是当我想到,那么多养花的土,那么多浇花的水,那么多催花的肥料。
文字说到底,是阴性的。我是写文字的,不是作文学批评的。从直觉上讲,艾丹文字最打动我的地方是软弱和无助。那是一种男人发自内心的软弱,那是一种不渴求外力帮助的无助。世界太强大了,女人太嚣张了,其他男人太出色了,艾哥哥独守他的软弱和无助。男人不是一种动物,男人是很多种动物。艾哥哥是个善良而无助的小动物,尽管这个小动物也吃肥肉也喝烈酒。月圆的时候,这个小动物会伸出触角,四处张望,摸摸旁边姑娘的手。
做设计的孔易提议,艾丹、石涛、我和他一起开家公司,替富人作全面设计(包括家徽族谱),提高这些土流氓的档次,把他们在有生之年提升为贵族。公司名字都起好了,叫“石孔艾张”(张是我的本姓),合伙人制,仿佛一个律师行,又有东洋韵味,好像睾丸太郎。和艾丹合计了一下,决定还是算了。原因有二,第一是“石孔艾张”这个名字听上去比较下流,第二是怕我和艾丹在三个月内就把这家公司办成文学社,种出很多花花草草。
2002。6。11
/* 20 */蚊子文字
没见到张驰之前,就反反复复听别人提起他。别人没下什么结论,可我感觉中好像总有这样一号人物,铺天盖地的,流窜在饭局间,打印在报纸上,弥漫在广告里。如果你在北京写文章的圈子里行走,很难不撞上这个有着西瓜肚和冬瓜脑袋的驰老前辈。就好像在很久很久以前的魏晋南北朝,如果你参禅悟道唱《广陵散》喝大酒摸酒馆老板娘屁股做名士,很难不碰上嵇康和阮籍之类的流氓混混。驰老前辈为了强化影响力,还创作并出版了一本叫《北京病人》的书,拉帮结伙,摆出打群架的姿态,追思千年前那个号称BAMBOO
SEVEN的流氓团
伙。现在,如果你在北京写文章的圈子里行走,想要不撞上这些病人,简直是件不可能的事情。就好像在很久很久以前的南北朝,如果你想摸一个还没有被BAMBOO
SEVEN摸过的老板娘的屁股,简直是件不可能的事情。
每月一两次,我厌倦了所做本行里的“市场份额”、“税前利润”、“上市融资”等等俗物,我小衣襟短打扮,到北京写文章的圈子里行走,找小饭馆喝大酒。第一次见驰老,好像是在长城饭店旁边的“小长城”,同席的还有好些当红写手,好像是“博库”请客,说是光景不如网络潮起时,去不了长城饭店“天上人间”,就将就着“小长城”酒家“酱香肘子”吧。我仗着小学参加过作文比赛、初中写过检讨、高中写过情书、大学写过入党申请书,脸皮厚起来感觉自己也是个作家,坐在当红写手之间,酒来酒去,毫不脸红。驰老这个白胖子就坐在我对面,他旁边是个叫艾丹的黑胖子,一白一黑两个胖子喝起来就深不见底,配合起来进退有致,振振有辞。两瓶“二锅头”下肚,我很快发现,自己的酒量比脸皮差多了。再醒来,人已经吐在桌子上了,再醒来,听见我老妈在叫喊,再醒来,我已经在协和医院的抢救室了。我医学院的十几个同学都来了,团聚在我的床旁,掩饰不住的兴高采烈,有人开医嘱,有人叫护士,热火朝天地准备给我静脉点滴速尿和葡萄糖并进行洗胃活动,仿佛我是一只躺在解剖台上的兔子。我隐约听见一个同学说:“冯唐还是有才气,醉成这样还在念唐诗:”鸿雁几时到,江湖秋水多‘。“”鸿雁“是我同学里正经功课念得最好的,如果一定要洗胃,我一定要等”鸿雁“到。至于”江湖秋水多“,我一定是想起张驰和艾丹这两个胖子酒缸,感觉江湖险恶。
以后的酒局里,常常见到驰老,驰老总是主持工作,结账的时候用身体堵住门口,维持秩序,强迫在场男士出份儿钱。这时候,我总在想,北京长期列进世界生活指数最高的五大城市,长居不易,这些长得不好的男性艺术家都靠什么养活自己呢?驰老在其中最为殷实稳定,我很少看电视,但是还是常常看见驰老出演的广告。驰老演的广告有一个特点,看过之后,对他的印象非常深刻,但是从来记不住广告试图推销的是什么。其中有一个广告,驰老演一个老爸,表情极其庄重,好像急于证明没有和演妈妈或是演女儿的演员有过任何不正当关系似的。另一个广告,驰老好像跑到一个巨大无比的胃里去折腾,他穿一身紧身衣,饱满而灵动,特别是一脸坏笑,怎么看怎么像一个精虫。
驰老的文字大器晚成,几臻化境。打磨得不带一丝火气,但是力道不减分毫。七岁的小学生读上去基本不会遇上生字,七十的老学究读上去也需要仔细辨别,驰老是不是骂的是他。读驰老的文字,感觉像是蚊子。感觉对了,心神一交,一个词,一个句子,一个意象,在你不留神的时候打动你一下,好像蚊子叮你一口。当时没有太多感觉,但是之后想一想,挠几下,感觉不对,越挠越痒,肿起一个大红包。
驰老的大器晚成听说是自然形成的,按驰老自己的话就是:“至于说出名须尽早,我不太苟同。因为不管什么人,要想成就一番事业,都有一个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过程。就拿我来说,别看前一段时间一下子出了三本书,可我已经写了二十多年了。所以我跟采访我的记者形容,这就好比堵了很长时间的茅坑,突然一下通了。”听说王朔看过驰老的文字,奇怪写这样文字的人怎么能不蹿红。驰老听说了这种说法激动不已,更认定自己是大器晚成。我同意王朔的说法。但是我昨天逛国贸商城,看见十好几个长得比舒淇还舒淇的长腿美人,但是只有舒淇一个人上了《花花公子》的封面。所以还是希望,驰老这本《另类令我累》让更多的人见识他蚊子一样的文字。
2002。9。1
/* 21 */像狗子一样活去
我今年三十,从小到大,总共有过三个梦想。
我的第一个梦想是当一阵小流氓。那时候,可崇拜的太少。三环路还没模样,四大天王还没名头,开国将帅多已过世。那时候,街面上最富裕的是劳教出来没工作两把菜刀练瓜摊儿的,最漂亮的是剃了个刘胡兰头一脸正气的刘晓庆,最滋润的是小流氓。当小流氓,不用念书,时常逃课,趿拉着塑料底布鞋,叼着“大前门”。小流氓们时常聚在一起,好像除了
少先队,他们自己还单有个组织,除了读《少年先锋报》论述“社会主义好”,他们还集体观看警匪片三级片批判“资本主义糟”。当流氓自然要打架,练习临危不乱、挺身而出、舍生取义等等将来当爷们儿的基本素质。小流氓们没架打的时候,也难免忧郁,于是抱起吉他学邓丽君唱“美酒加咖啡”,或者抱起女流氓说瞧你丫哪操行一点不像刘胡兰。
第一个梦想最终没有实现。小流氓们说我不合格,没有潜质。第一,学习成绩太好,没有不及格的。第二,为人不忍,不愿无缘无故抽隔壁大院的三儿。第三,心智尚浅,被女流氓小翠摸了一下手,脸竟然红了起来。
霸气书库(www。qi70。com)免费TXT小说下载
我的第二个梦想是吃一段软饭。原因之一是希望能一劳永逸。我从小热爱妇女,看到姑娘们的裙裾飞扬和看到街上的榆叶梅花开一样欢喜。我从小喜欢瑞士军刀,带一把出去,替姑娘开汽水瓶的起子、记姑娘电话的圆珠笔、帮姑娘震慑色狼的小刀就都有了。所以男大当婚的时候,希望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