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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几十泰铢薪饷,可是只要你把私货偷偷带出来,大叠的钞票就像淌水一样哗啦啦往你口袋里流。
当然刘黑子心里清楚,如果事情败露他就得吃枪子,掉脑袋,虽然他已经尝到甜头,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可是怎样夹带私货才能做到不露马脚呢?如果别人发现他有很多钱,大把花钱,这就等于不打自招,他怎样才能稳稳当当地赚钱又大把花钱享受而不被人捅破呢?
这天晚上,一向鼾声如雷的刘黑子破天荒失眠了。他辗转反侧疑神疑鬼,任何一个微小响动都会使他心惊肉跳。焦昆说,其实当时很多知青都看出刘黑子情绪反常,他还不够老练,所以把破绽留在脸上,但是大家还没有想到那个方面去。真正对他起疑心的只有一个人。
这天夜里刘黑子起夜,一条黑影从后面悄悄跟上他,一把抱住他的腰。他的钱都捆在腰上,所以这一抱吓得刘黑子灵魂出了窍,一泡热尿顿时撒在裤裆里。那人嗤嗤地笑起来,压低嗓音说:“我就知道有鬼,让我逮住了吧?”
他听出来,那人是北京知青于小兵。
很久以来,重庆贫民区长大的刘黑子对于所有当权派和他们的子女一概采取深刻仇视的态度,这也算得上一种阶级仇恨吧,因为他牢记三年自然灾害时候,他常常饿得两眼发绿,看见那些干部子弟穿着新大衣,脸上焕发出营养充足的红光,就恨不得扑上去一个个掐死他们。贫穷不滋生爱心而是制造仇恨的土壤,这也是后来中学生武斗大王刘黑子性格残暴往死里打人的一个重要心理原因。他对来自北京的落难公子于小兵天然怀有戒心,就像猫和犬天生为敌一样。但是这天夜里他的秘密恰恰被这个他不喜欢的人窥破,他紧张的大脑里一下子没有主意:是干掉他?还是先稳住他再下手?
于小兵把他拉到僻静处说:“你别瞒我了,我什么都看见了。这次行动从一开始你就很紧张对不对?”
刘黑子不吭声,装聋作哑。于小兵又说:“郜连胜差点坏了你的事,还是我出来打圆场,你得感谢我才对。”
刘黑子索性摊牌说:“你想要什么?去告发请功,还是分一份?”
于小兵笑道:“我要告发你早完了,你看不出我要什么吗?”
刘黑子警觉地问:“你要……什么?”
于小兵拍拍他说:“老兄,我看你是条敢做敢当的好汉,我佩服你的胆量。咱们都是知青,同是天涯沦落人,干吗跟自己过不去对吗?我明说了吧,我也早存此心,咱们合伙干吧。你是大哥,我当小弟,钱挣多了,我们就走他娘的,到美国、欧洲去,再不济也要到曼谷、清迈,好好享福,不然咱拼着命替人走私打仗,帮人挣钱是为啥呢?反正我想通了,人活着,就得为自己活。‘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不为自己着想,连老天都不容你,你还活什么劲儿!不然哪天打死了,眼一闭,下到地狱还是穷鬼一个……真他妈的,操!”
一个“操”字,一番肝胆侠义的剖白,说得刘黑子心花怒放,竟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他本是个不学习不读书的中学生,适逢“文革”,更加头脑简单,崇拜暴力,崇尚江湖义气。其实他对干部子弟的仇恨也算不上什么真的仇恨,准确说只是一种嫉妒,一种对权力财富向往而不得的仇富心理,以及下层贫民子弟普遍不能幸免的自卑情结作祟。现在干部子弟主动向自己示好,甘愿以小弟自居,他觉得心里很受用。但是他还有一点疑问,说:“你别哄我,把老子话套出来,然后去报功请赏。”
于小兵掏出一把匕首,寒光一闪,一根血淋淋的小指头当场被剁下来。他疼得咝咝地说:“操!……我于小兵要是敢有二心……就跟这指头一样,有去无回!”
刘黑子大受感动,也手起刀落,把自己小指头剁下一截来。他指天发誓说:“日他妈!我刘黑子要是做了不忠不义的事,也跟这指头一样,死无葬身之地!”
两人当场结拜兄弟,此后又悄悄发展秦大力、焦昆、段学明和余新华等人入伙,发誓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人一多,胆子便大,每次都要夹带十几斤到数十斤私货不等。马帮首领当然知道,但是他只能佯作不知,因为他不敢得罪这些扛枪的知青老总。黄队长似有察觉,但是没有抓到证据,也只好作罢。
这年旱季结束,马帮再次走私到清迈府,护商队完成任务放一天假。按照惯例,大家都换便装进城玩乐。刘黑子等人拉上黄队长,大摇大摆走进一家按摩妓院,饱餐美色极尽享乐之后又来到一家中国餐馆,点了满桌子大鱼大肉山珍海味,灌下一肚子白酒。黄队长有些醉意,指着刘黑子骂道:“小子,我知道……你、钱哪里来的,别以为老子是……傻×!”
刘黑子朝大家看了一眼,大家都有些紧张。刘黑子说:“黄队长,您是我的再生父母,没有您我刘黑子早就黄土埋人了。我给您老人家磕头。”他果然趴在地上,规规矩矩磕了三个响头。刘黑子又说:“黑子不想给您添麻烦,但求您看在老乡份上,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高抬贵手让弟兄们过去。黑子知恩必报,牢记您老人家大恩大德。”说完,掏出厚厚一摞钱来放在黄队长面前。
队长沉吟了半晌,把钱装进兜里,然后笑笑说:“你们这是逼宫啊!我要不收呢,恐怕出这个门就得挨黑枪。我要收下来,上面查下来同样脱不了干系……罢罢!以后你们当心点,我只作没有看见。”遂起身独自离去。
有人担心黄队长变卦,刘黑子摇摇头说:“他这人我最清楚,过去他常对我发牢骚,说上面军长师长哪个不吃黑钱?不知都有几百万几千万家私。你们想想,哪里最穷不是当兵的?以后我们每成一笔,都给他分一份,他乐得不管,做了人情还得钱。”
当时有人提到那个北京知青郜连胜,搞不好事情会坏在他手上。刘黑子咬咬牙说:“妈的!要是他敢告密就先干掉他。焦昆,你负责监视他。”
焦昆没有出声,他并不想做得罪人的事,问题是他更不敢得罪刘黑子。于小兵提议成立一个秘密团体,才能做到互相信任团结一心。刘黑子叫道:“对对!我也有这个意思,大家既然都是知青,都从大陆出来,就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关于这个秘密团体的名称,有人说叫兄弟会,有人说战斗队,还有说干脆叫红卫兵,各说不一。秦大力说:“我看叫青龙帮好了。我们都是青年人,中国人是龙的后代,我们要互相帮助,所以叫青龙帮。”
大家觉得有些道理,虽然和旧社会的袍哥大爷青红帮有些牵连,但是毕竟赋予时代新意,就一致通过叫青龙帮。他们当即叫刺花的人来,每人胳膊上刺了一条张牙舞爪的青龙,喝了血酒,宣誓永不背叛。许多年后,焦昆伸出他那条瘦骨嶙峋的胳膊,让我看刺在上面的青龙,我看见那条龙已经褪尽颜色,并且刺得不大高明,更像条可怜巴巴的小蛇。
这天他们从餐馆走出来,从前的老知青红卫兵手挽着手,在异国他乡吼着酒气冲天的“文革”歌曲,彼此觉得心靠得很近,很团结,气壮山河,有种大串联时代蠢蠢欲动的熟悉感觉。
第二十八章 知青火并
男知青郜连胜是个自视清高和不大容易合群的人。他出身在北京一个中学教员家庭,据说其父是个抱负远大却郁郁不得志的知识分子,因此郜连胜从生下来就继承了父亲的全部缺点。他热爱空想,痴迷于书本和理想主义,愤世嫉俗,看不起小市民习气的广大同学,而这些同学大多都是红五类工农子弟。他刻苦攻读马列主义的结果是对中国国情更加一无所知,更加脱离群众,正是这种孤芳自赏的毛病促使他向往并投身到国境外面的革命洪流中。
外国的月亮并不比中国圆,尤其是金三角的月亮。他不仅没有找到理想中的革命队伍,反而变成一个可耻的偷渡犯,关押在缅甸牢房里。后来事情的发展继续走向愿望的反面,他不得不堕落到与国民党残军和走私马帮为伍的地步。关键在于,在这个硝烟弥漫的金三角,他像只老鼠一样渺小和身不由己,他一旦离开这支说汉话的军队,立刻就会被不知道什么人逮了去,关在牢里或者当场打死,比之猪狗命运还不如,所以他在保全生命和拯救灵魂的两难选择中放弃后者。
郜连胜像个悬浮在半空中的人,他当上国民党护商队员是出于迫不得已,因为他无路可走,不得不屈服于命运安排。但是他又不肯甘心堕落,因此他的精神常常要起来造反,反抗眼前的一切,这就使他性格分裂行动反常。在外人看来,他的行为举止常常是古怪和难以理解的:心高气傲,却精神萎靡;嫉恶如仇,却难以亲近;与世俗享乐为敌,拒绝嫖娼,不吸鸦片,所以只好落得离群索居落落寡欢的下场。
一次护商途中,他亲眼看见刘黑子和于小兵把一包沉甸甸的东西藏在驮子下面,他向黄队长揭发了这件事。但是黄队长似乎不大相信,并不积极主动去捉拿赃物,待到过几天磨磨蹭蹭去指认,赃物早已经不见了,长官为此赏了他一顿耳光,并罚他扛了三天重机枪脚架。
长官的耳光并没有把郜连胜打清醒,北京知青是个坚持真理的人,他决不肯轻易服输,何况他认为自己决没有做错。为了捍卫自己的清白人格,他更加认真地监视刘黑子,决心抓住他们的罪证。这时刘黑子已经拉拢队里所有知青为同伙,他们在郜连胜挨打的时候都很幸灾乐祸,没有一个人站出来为他说情。也就是说,郜连胜已经被自己的知青战友和同龄人孤立起来了,成为大家的敌人。回程途中,夜里发生一起子弹走火事件,有人不当心拉枪栓走火,将一串子弹不偏不歪地打在郜连胜睡觉的帐篷里,只因当时他碰巧蹲在外面解手,才得以幸免变成一具血肉模糊的尸体。
走火事件之后,郜连胜魂飞魄散,自知无路可走,就想法调离护商队。正好学校来人在知青中选拔先生,郜连胜写得一手相当不错的毛笔字,并且对繁体汉字也不陌生(金三角使用繁体汉字),就被选拔来到总部所在地美斯乐兴华学校教书。
这时候他碰见昆明女知青姜小玲。
他们原本在腊戌拘留所同过患难,彼此见过面,姜小玲是因一念之差出境的。她与一道插队的女知青搞不好关系,大家就异口同声诬陷她偷了五斤粮票,为了该死的五斤粮票,她一怒之下就出了国境,以此证明自己的清白无辜。现在看来,这个错误的念头是多么幼稚,多么荒唐可笑,问题是当时的女知青姜小玲只有十六岁,以我们今天的宪法解释属于未成年人,尚不具备自主能力,正是幼稚和容易犯错误的年龄,所以后来事实证明,她还要为自己的年轻幼稚付出沉重代价。
在金三角,汉族女人是希罕物,来自国内的汉族姑娘更是稀少,而念过书有文化的女学生就是宝中之宝,所以姜小玲被安排在军队医护所做护士,身价百倍,可以肯定没有人再为几斤可怜的粮票诬陷和折磨她。在腊戌拘留所,姜小玲长得又黑又瘦,胸部平板,像个没有发育的初中生,郜连胜根本没有把这个黄毛丫头放在眼里,所以当他在美斯乐见到护士小姐姜小玲时,竟一时没有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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