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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米尔的指环(上)-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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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休想,还不赶快离开,我叫姓云的臭男人收了你。”什麽好吃,她又没有肉体怎麽入口!

笨鬼一只。

“我要吃,我要吃,我要吃你,快给我吃,不要让我生气,我要把你吃掉……”

谁理你生不生气,横竖都要吃掉我,我干麽顺你心意出去让你吃,我有那麽笨吗?

瞧外头的鬼发狠又耍泼地想进来留声机里却没办法,心安了一半的荷米丝屈著腿朝鬼扮了扮鬼脸,不改顽皮本性地嘲笑对方的无可奈何。

只是此举倒把红衣女鬼惹恼了,红衣女鬼一出手,一时间她的家居然产生剧烈震动,东摇西晃地像是白河大地震,把她的脑袋都摇晕了。完了、完了,她要拆了她的家,这下她真要变成无家可归的孤魂野鬼了。

“姓云的,你到底死到哪去?还不快把你的鬼带走,真要压垮了我的房子,我非找你算帐不可。”死道士、臭道士,她一定会被他害死。

还有该死的彗星,早不来晚不来,偏在这时候来,害她得寄人篱下当起受鬼欺侮的小可怜。

哼!等她能力恢复後铁定要他们好看,有仇必报是魔女天性。

“我不是念无量一寿佛的死道士,我姓云,叫云中岳,你可以叫我一声云先生或是恩公。”

戏谁的笑声忽起,一道俊挺的人影倚在门口看似吊儿郎当,毫无伸出援手之意,对於不知感激的“房客“是不用太客气的。

“都什麽年代还叫恩公,你不是捉鬼的吗?眼前的鬼还不收一收。”看了碍眼。

不知不觉把心底不满说出口的荷米丝朝他吐吐舌头,一副不屑他挟恩以报的死样子,通灵御鬼本就是道士的专长,他抢入家饭碗还好意思嘻皮笑脸。

“不,我的职业是建筑师。”云中岳笑眼里多了一丝精厉,射向红衣女鬼。”对了,你的房子快要垮了,要不要我替你盖一栋新的,保证让你住得舒适。”

“你……你想袖手旁观?”枉她把家托付给他,真是所托非人。

他笑了笑,举手拂拂额前落发。”老被人叫死道士、臭男人的,你想这不太礼貌吧?”

“你……”好,算他厉害,她退……退一步。”云先生,麻烦你了。”

荷米丝的形体透明了,气也更虚了,不过仍隐约传来上下两排牙床互磨的声音。

“既然你都开口请求了,我怎好放你自生自灭呢?有失待客之道。”而这个客人就快要转手了。

笑容依旧是令人讨厌的无赖状,但凌厉的眼却隐隐射出冷芒,修长的五指倏张,掌心朝著正想逃走的狰狞女鬼。

红光一出,惨叫声立起,一条肉眼不得见的绳索将鬼魅捆住,线的一头稳稳地握在他手中,时松时紧地逗弄著张牙舞爪的女鬼。

本家在南京的云家人都拥有异人的能力——通灵御鬼,能见另一世界的灵体也有足够力量驾驭他们,使其为己所用。这样的事是自古遗传下来的,每一代会有一名灵力特强的男丁,其四肢某部位会出现弯月形红色胎记,这人也会成为家族中的族长。

清末民初时云氏宗族大举移民纽约,在满是洋人的世界里建立起傲人的事业,直至今日发展成一个举世皆知的金控集团。

只是这云中岳可是家族中的一头黑羊,叛逆又浪荡,二十岁不到就来个吓死人的闪电结婚,生下一儿不到两年又因了解而分开,与离婚的妻子维持友好的关系。

云中岳与其子都生有这红色胎记,而且灵力强大。

“姓云的,你好了没?”怎麽没动静了?

房子不摇了,几近透明的形体走至结界口看了一眼,正想数落他几句,一道银亮的光加上太阳的折射门了闪,吸引住她所有的目光。

那是……那是……那是……

她激动地低喊,“雷米尔的指环!”

※※※

为什麽雷米尔的指环会戴在他指上?雷米尔来了吗?

他想起她了是不是?

还是……还是他已不在人世了,指环随著他死亡而四处流转?

荷米丝脑海中转著无数的问号,一个接一个像愈滚愈大的雪球快要将她淹没,没有答案的在眼前飘动,刺得她胸口又疼又涩。

以她精血咒化的指环是用来梗格雷米尔关於两人的记忆,使他不再记著她,忘了曾有的刻骨铭心,折磨她一人好过两人都受苦。

爱一个人就是让他幸福快乐,在当时紧迫的情况下,她不作他想的牺牲自己,只求心爱的他能了无牵挂的活下去,不因她的死亡而寡欢终生。

但是他还活著吗?这许多的时光过去,意外出现的指环代表什麽,她可以抱著期待吗?

心里又慌又乱的荷米丝盯著雷米尔的指环不放,猜想著他下一秒钟是否会在她眼前现身,届时,她该以何种表情见他呢?

起起伏伏的心情转折反映在她表情变化上,时喜时忧坐立两难,不安的屏气凝神後又忽地一叹。”不要告诉我你忽然发现自己爱上我,那我得非常抱歉的拒绝你,尺寸绝对是最大的问题。”遗憾呀!

斜睨著眼前十公分左右的小透明女,故做轻佻的云中岳伸出一指量量她的身高,意思是他对矮人族美女不感兴趣,她太迷你了。

“少往脸上贴金了,我的眼光才没有低到瞧上你这个臭男人,你尽管作白日梦吧!”跳上跳下的小小身影做出不屑的表情,张开的手掌放在鼻前一振表示嗤之以鼻,她是可以变成正常人形体,只是碰到这臭道士,她不屑改变而已。

“是这样吗?那你干麽直往我身上瞧,眼睛眨也不眨地看得我好心慌哟!”生得好看不是他的错,千万别太仰慕他的神人风采。

嘴角抽了一下,一向古灵精怪的荷米丝也有无言以对的一刻。”你指上的指环哪来的?”

这才是重点,之前她怎麽没瞧见它。

“你指的是这个吗?”扬扬修长的五指,云中屏炫耀地在她眼前一晃而过。

有点恶劣的行径,明知道她的视线全专注在他意外获得的指环上,他还刻意摆出一无所知的神情吊她胃口,十足的恶棍行为。”对,那是雷米尔的指环,为什麽它会在你手上?”她奋力一跳想捉住那枚她以生命化出的指环,却被他虚晃一招而落空。

喜悦和忧虑同时并存,看不出是欢欣或悲伤,时间逐渐洗去荷米丝以为至死不悔的深情,然而此刻那份早已习惯的心痛又袭上胸口,清楚得宛若第一次感受。

是爱吗?她不清楚。

因为爱该只有甜蜜没有痛苦,宠她的雷米尔不会忍心她皱一下眉头,他总是把她照顾得无微不至,将世上最美好的一切全捧至她面前。

“我不晓得什麽雷米尔,这指环是我捡到的。”他大言不惭地把偷说成捡,一副做了善事的模样。

他不认识雷米尔?失望之余,荷米丝非难的一问:“你在哪里捡的?那是我给雷米尔的指环,照理说会一直跟著他。”

除非他死了。

一想到此,她心头倏地抽紧,不愿接受心爱之人已不在人世的事实。

“过去。”云中岳简单带过,一副无意详解的模样。

“过去?”脸上出现短暂的困惑,继而灵光一现地领悟他话中的意思,她口乾舌燥的呐呐问:“你是说你去到有雷米尔的年代?”

回到过去对魔法高强的魔女而言不是不可能,只是非常非常的困难,得面临在时空间迷失再也回不来的重重危机,所以一直没人敢轻易尝试。

但他只是个人而已,又如何穿越时空隧道回到过去,并顺利平安回来现代?那简直是破天荒的奇遇。

“我说过我没见过雷米尔,不过我带回一本活历史。”故作神秘的云中岳勾起嘴角,不急著掀开手中的牌。

“活历史?”那是什麽意思?

半透明的身影坐在喇叭口摇晃著双脚,随风扬起的褐色长发轻拍蜇脸庞,让她显得娇小而梦幻,如梦般充满神奇性。

“也许让你亲眼见见你就会明白了,这是本价值连城的活史书。”希望她能禁得起惊吓,不致把最後一丝魂魄给吓掉。

离婚後的云中岳一旦失踪一段颇长的时日,没人知道他去哪里,又做了什麽事,遇到什麽人,浪荡的个性像一阵风飘泊不定,没人留得住。

他的婚姻来得快去得也快,宛如一出不入流的闹剧匆匆落幕,没听见掌声悄然下档,唯一的收获是他年仅五岁的鬼灵精儿子。

时间并非、水远只有一条线,偶然的交会叫“时间路“,在他毫无讯息的那段日子便是与时间交错了,走向“过去“那条路。

而那次的“奖品“就是多了个拖油瓶,他口中的这本活史书。

“什麽书这麽值钱,我看你又信口开河……啊!是……是你?!”

震惊不己的荷米丝瞠大双眼,喉间的话像被无形的手掐住似冲不出口,上下滚动了好一会儿才发出瘠症的低音,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不是她朝思暮想的雷米尔,而是一位来自过去的老朋友,熟稔的面孔让她无法止同定是否出自幻想。

“小丫头,你把自己变小了。”白发覆盖下的脸孔不超过三十岁,正神情冷肃地和她打招呼。

真的很小,小得他不由得感慨。

“巫斯,你怎麽来了,那雷米尔呢?他是不是也来了,还有这只他该不离身的指环是怎麽回事,为什麽会出现在那个臭男人指上,他想起我了吗?他……”

他看著受彗星影响而变得更明的女孩逐渐抽长身子,满脸急切地追问她死後的一切,那份对爱的执著又再度撼动他的心。

什麽样的爱情能教人生死与共,他在这对分离的情人身上见到了真爱的力量,它的确令人心动。

“你快说呀!一个劲的瞅著我不吭一声气,你不会把我也给忘了吧!”她的魔力还没厉害到那种程度,能操控巫师的记忆。

叹息声幽幽响起,“不,他没想起你,我也没忘了你,我们分处在两个世界,他在过去,我在末来,我是追著一个贼而来。”

那个“贼“正跷著二郎腿陪儿子玩积木,一下子推倒发出吵杂的声响,一下子大口的喝著茶咕噜咕噜作响,即使不说一句话仍能突显他的存在感。

他真的不是故意要带个“古人“回来,是有个人气急败坏地拿了把锋利长剑在後头追著,叫嚷著要他把什麽留下,他以为他要的是他的命,当然是卵起来跑给他追。

结果两人一前一後的通过时间路,过去和现在交接在一起,等他们厘清事情的真相後,时间路已经封闭了,再也寻不回原来的时空。

逼不得已的情况下他只有收留意外带回来的朋友,并由他口中得知一则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

不承认做贼的云中岳用眼角瞄瞄“相谈甚欢“的一人一鬼,决定不插手他们的古事,那架留声机就留给刚回来的巫斯去看管,他乐得无事一身轻。

“爸爸,鬼魂女好像在哭耶!我们要不要过去安慰她一下?”人小鬼大的云清需自幼聪慧,古灵精怪的装大人的口气道。

“那是喜极而泣的泪水不用我们操心,你把玩具收一收我们准备开溜。”就算真哭也不关他的事,他肯“短暂“留他们一阵子已是无上的功德了。

被鬼缠上可不是一件愉快的事,虽然他有通灵御鬼的本领也不能滥用,且这只鬼比一万只鬼还麻烦,完全无法使唤。

尤其现在两人怕会一鼻孔出气,他脚底不抹油怎麽行,目前他还没有将指环“物归原主“的打算,当然要先溜为快了,免得人家来索讨。

“爸爸,我们要溜到哪里去?”他们已经从纽约溜到台湾,爷爷和叔叔侗伯们好像不怎麽高兴。

“咦?这个……”考倒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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