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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醒了?”听到他的声音,雷若璇抬起头,赶紧抹去泪水。“你认得我是谁吗?”
“抱歉……我好像很多事情都不记得了……刚才有几个人进来,我也不知道他们是谁……”他皱起眉,试著回忆,却只引来更剧烈的头疼。
他连自己是谁都忘了,刚才那些人说明了他的名字、他的身分,但他毫无印象,反而觉得眼前这哭泣的女人,好像从很久以前就在他身旁,带给他一种深深怀念的感觉。
“你真的忘了我?”她不敢相信,那个疼她、爱她的男人,居然把她忘得一干二净?
“我觉得你很面熟……”他深感歉意。“请问……我们是什么关系?”她看来似乎受到莫大打击,如果可能,他希望抹去她脸上的泪滴,但在了解两人关系之前,他又不确定自己能否这么做。
他这问题让她哑口无言,她也说不出来,他们现在是什么关系呢?是前男友与前女友?是分手后复合的情人?是即将举行婚礼的准夫妻?
而今他都不记得了,她该如何解释、如何定义?
“我……”望著伤痕累累的他,她不再迟疑,做出回应:“我是你决定要爱一辈子的人,你也是我决定要爱一辈子的人。”
一说出口,她内心感觉好踏实,过往的忧虑不安都蒸发了,没错,她已有决定、已有目标,就是要好好地爱他。
“啊……是这样吗?”不知为何,他竟不觉惊讶,仿佛这是天经地义,毫无疑问的一件事。
“你连我的名字也忘了?你一向叫我小璇的……”每次他喊她的时候,总是用最温柔的声音,仿佛他在唱一首歌、吟一首诗,那是她最想回应的呼唤呀!
他天性善良,立刻心生愧疚。“真抱歉,我居然想不起来……”
“没关系,今生今世,我都会等你。”她对他微笑,柔情似水。
她的笑好暖、好亮,他恍惚了一下,忘记疼痛,情不自禁道:“你……笑起来……真美。”
“你好好休息,什么也别想,我哪儿也不去,我就在这里陪你。”她伸手合上他的双眼,看他缓缓睡去,抚过他脸上的伤痕,告诉自己,这就是他们爱的证明。
深沉的疲惫让陆崇平很快进入梦乡,在临睡前,他心想自己是幸运的,即使他不认得眼前这女人,却有种怦然心动的感觉。
他相信她说的话,过去他们应该是相爱的,因为对未来,他也如此期待……
两周后,陆崇平出院了。
由于左脚受伤,他必须拄著拐杖,一拐一拐慢慢行动,日常生活也得靠雷若璇帮忙。
一开始,他实在不好意思让她服务,尤其是洗澡、洗头、换衣这些事,让他害羞到了极点。
但在得知自己是她腹中孩子的父亲后,他想两人应该是最亲密的人了,就算不习惯也得习惯,在这世界他们除了彼此,还能和谁互相扶持呢?
她常用那双秋水般的眼望著他,虽然她没给他压力,他也明白,她非常希望他能恢复记忆,为此他更觉不好意思,他怎会忘了和自己相爱的人?
但他相信,爱上她并不难,那简直就是太容易了。就算他找不回从前,从现在起,他的爱也在萌芽,对这个总是温柔微笑的女人。
雷若璇已辞去工作,为了照顾好她所爱的人,为了找回错过的一切,他们必须全心全意地追寻。
在他住院期间,她带来两人的照片、纪念品,却只能唤回他些许的熟悉感,她没有时间失望,只是更积极地思考,还有什么能刺激他的记噫?
出院这天,她扶著他走出医院,提议道:“为了庆祝你出院,我们去一家火锅店吃饭好吗?”
“好。”陆崇平也不知是习惯还是什么,凡是她说的,他都会反射性的答应。
“你老是说好,不管我提什么。”她停下脚步看著他,同时看著过去的他和现在的他,其实都是同一个人,都是这善良真诚的他。
他傻笑著抓抓头。“因为……因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你什么都可以说好,就是分手不准说好,知道吗?”
“知道,但我不会让你提分手的。”他冲口而出,也不晓得原因,直觉式的加了后面一句。
“嗯!手牵手,再也不分开了。”她握住他的双手,这将是她一生的伴侣和牵手。
稍晚,他们走进老陈火锅店,老板立刻迎上前来,这回他学聪明了点,先问清楚──
“陆先生、雷小姐,欢迎光临!请问……你们现在是男女朋友还是普通朋友?”
“我们……不只是朋友。”雷若璇看了陆崇平一眼,微笑回答。
陆崇平发现这答案挺好的,他们不只是朋友,他们是各种关系、有各种可能──更重要的是,他们现在牵著彼此的手,这让一路上都有了好风景。
老板听了大乐,他一直看好这两位贵客,早就该开花结果的。“喔,那太棒了,我给你们安排老位子,靠窗边,两人桌,可以吗?”
“当然可以。”这次回答的是陆崇平,不知道为什么,他对那座位就是很有好感。
两人坐定后,雷若璇思考片刻,才点了海鲜锅,陆崇平没想太多,就点了招牌锅。
老板呵呵笑道:“陆先生每次都吃招牌锅,雷小姐就每种锅轮著吃,你们真是绝配。”
“是吗?”陆崇平一怔,也觉得很有道理,他和她是如此不同,却又如此契合。
火锅一上桌,雷若璇正想告诉他该怎么品尝,没想到他动作灵活,已开始挟菜下锅,还帮她调好沾酱,仿佛他吃过了几百次,闭著眼睛做都没问题。
看他吃得津津有味,她自己反而不想动筷,光看他就饱了。“好吃吗?”
“好吃。”他点点头,也喂她吃一口冬粉配青菜,虽然他没有印象,却很自然地这么做。
“谢谢。”她吃了这一口,忽然有点鼻酸,是快乐也是感动,他总是对她这么好,失去记忆了也没变,这份爱她怎能不珍惜?
可惜,尽管他们吃得相当满足,陆崇平并没有因此想起什么,雷若璇只能先放下期待,即使是这家他们吃了七年的火锅店,也不能唤起他的记忆,那就继续努力吧!
“你等一下,我先去付钱。”
看她拿出皮夹,掏出钞票,这动作让他皱起眉头,脱口而出:“不要!”
“怎么了?”他激动的声音,让她吓了一跳。
他握紧拳头,自己也不懂为何,就是想阻止她的行动。“抱歉,我觉得很不舒服。”
“哪里不舒服?”她摸摸他的额头,确定他并没有发烧,那么会是头痛吗?
他低下头,深呼吸几口气,抬起头时,眼神已经不同,从茫然转为坚定。“你是不是说过,除非是你的男朋友,否则不能请你吃饭?”
“是的。”她心头狂跳,莫非他想起什么来了?即使只是蛛丝马迹,她仍为之雀跃不已。
他继续往脑海深处泅泳,看到海底有一片闪亮的地方,虽然光芒过于刺眼,他仍要睁大眼看个清楚,因为那是属于他们俩的回忆。
“以前也发生过同样的事,对吗?你自己付钱,不让我请客。”
“嗯,第一次让你请客的时候,我就坚持要自己出钱,还有第三次分手的时候,我付了自己那杯咖啡的钱。”这些回忆都是她的珍宝,但若只有她一个人守著,太寂寞了,多希望他也能记得。
“原来如此……”他面色凝重,点了点头。“所以你要去付钱,我觉得不舒服,应该让我请客才对。”
“你都想起来了吗?”
“有些事情好清楚,有些事情又好模糊,但是我很确定,我是你的男朋友,我有资格请客。”没错,他越来越肯定,他们不是普通朋友,他们是彼此最重要的人。
“你真是……记得这种小事做什么?”她实在被他打败,失去了记忆还这么固执,或许这对他是极为重要的部分,所以一点小刺激也受不了。
“总之,我来付帐,你不准动。”他走向柜台,动作稳健,看不出是个失忆的人。
望著他的背影,她的视线已蒙眬,自己都觉得惊讶,她竟比从前更爱他。
多感谢老天赐给她这一份爱,不管他能否找回记忆,她将为他守候一生。
吃完火锅,他们搭上计程车回家,途中她握著他的手,相信这份温暖的传逵,能够传入他心中。
“我们要去哪里?”他反覆摸著她的手指,尤其是那戴著婚戒的无名指。
“回家。”她只淡淡回答了两个字,却是他们一路分分合合走来,好不容易到达的地方。
车子开到天母一栋独立的二楼住宅前,陆崇平抢著付了车资,雷若璇笑盈盈看著他的动作,发觉自己一天比一天更爱他,甚至超过了当年的热恋期。
下了车,她拿出钥匙,打开大门。“这里是我们的家。”
“我有种……很熟悉的感觉……”陆崇平环顾四周,那些摆设和家具、书本和用品,还有窗台边的香水蜡烛,在在刺激他的神经末梢。
“乖,你先坐下来,慢慢去感觉。”她扶著他的肩膀,像对一个孩子说话,宠溺而温柔。
他坐到双人沙发上,手边有几个布偶,也让他觉得怀念,他不知道那是当年他送她的礼物,只是拿起来观察把玩,仿佛回到很美好的一段过去。
雷若璇站起身。“等我一下,我去换件衣服。”
他却放下玩偶,握住她的手。“我……我想问你一个问题……”
“你说。”他的眼神带著期待和信任,她怎能拒绝这双眼?
“我们……我们一直很相爱吗?”
她深吸口气,忍住落泪的冲动。“是的,我爱你,你也爱我,七年多来从未改变。”
就算只有她一个人记得,就算他永远失落这段记忆,他们确实相爱过,谁也改变不了这事实。
他微笑点了头,他真高兴事惰是这样的,能与她相爱,想必是他人生中最棒的一件事。
不一会儿,她走出卧房,身上只穿著一件白色睡衣,她知道这对他有特殊意义,当初他归还了所有属于她的东西,就独留著这件睡衣没还,而后当他买下这栋房子,衣柜里也只放了这件睡衣。
在两人分手的那三个多月中,这应该就是他最怀念的东西吧?
果然,陆崇平一看到就睁大眼,站起来握住她的肩膀,喃喃道:“这件睡衣、这件睡衣……”
只是一件白色棉质睡衣,却让他心头狂跳,但她什么也不说,不催促不提醒,由他自己去回想。
他的呼吸越来越急,有什么东西正敲打著他的心门,一次比一次强烈呼唤,他不打开门都不行。
终于他伸手抱住她,抱得那样紧、那样用力,几乎让她疼起来,却高兴得想哭。
车祸以后,她常会抱抱他、摸摸他,拉近两人的距离,但都是她主动,他只会害羞地接受,一开始甚至僵硬得不得了。仿佛又回到刚相恋的时候,她必须先开口,要求和他牵手、拥抱,她并非不愿意,只是她仍期盼他的热情,让她感觉自己被需要。
“小璇……小璇……”他把脸埋进她的发中,呼吸那熟悉的花香,四周的迷雾随之散开,这呼唤像把钥匙,解开他的心锁,当他探入一看,发现满园花都开了,他所拥有的是那样丰盛、美好。
他放开她一些,探寻她脸上的表情,只见她双眸似水、笑中带泪,这张脸让他看得入迷,原来他要守护的就是她的笑容,他怎会忘了?应该是一看到她就能想起来的呀!
无法形容自己现在的感受,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以行动说明,于是他将她横抱起来,走向主卧室。
他的动作好直接,连问都没问过她,但她抱著他的颈子,没有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