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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就在我担心对方会趁此机会袭击我们时,一把男性声音响起:“你们终究还是找到这里来。”
当双眼开始适应光线后,我发现站在楼梯口的并非什么美艳女鬼,而是披着假发的黎恺敏!
“别动,否则我会开枪!”
雪晴在眼睛适应光线后,第一时间拔枪瞄准。蓁蓁也摩拳擦掌,做好准备跟眼前这个杀人魔王决一死战。然而,黎恺敏似乎并没有攻击我们的意思,缓缓摘掉头上的假发,并除了身上的女性伪装,以平和的语气说:“我知道你们早晚会找到这里来,但没想到会这么快。”
“我想你应该知道我们的来意吧!”蓁蓁亮出手铐,“希望你能配合我们,跟我们回去接受调查。不过,你不配合也没关系。”她紧握拳头,关节啪嗒作响。
黎恺敏往左右各望一眼,友善地笑道:“这里的环境其实挺幽静的,我以后恐怕没机会再来了,能让我在这里多待一会儿吗?或许,你们能利用这个时间,问一些想知道的问题。”
虽然不知道他心里打什么鬼主意,但我确实有什么多问题希望能从他口中得到答案,所以也不在乎跟他在这里耗上一些时间。不过,在向他发问之前,我先要确认一件事:“你到底杀了多少人?”
“小麦、岚岚、梓轩都是我杀的。”
虽然早知道这些死者是被他所杀,但他承认得如此坦白,如此从容、平静,却让我感到惊讶,仿佛在他眼中,杀人只是一件很平常的事。
“你为什么要杀害他们?”这是最关键的问题。
他悠然地吐了一口气:“他们都该死。”
“为什么?”
“这可说来话长了,我们何不换个地方坐下再慢慢说。”他作出邀请的动作,请我们进楼梯口旁边课室。
我谨慎地审视当前环境,虽然我们堵住了唯一的出口,但他站在三楼的楼梯口,地势比我们高,视野开阔,我们的一举一动全在他眼皮底下。而且如果他利用居高临下的优势袭击我们,我们形势会十分不利。因此,尽管不知道他在搞什么鬼,我还是答应了他的提议,并给雪晴使了个眼色,示意小心他的举动。
我们跟在他身后进入课室,这里似乎很久也没人使用过,电灯花了些时间才能启动,不过尚算明亮。在带有陈旧气息的灯光照射下,课室里的一切尽收眼底。这应该是一间雕塑课室,除了蒙尘桌椅之外,还有几个半身人像放在墙角。除此之外就再没有其它东西,也没有能让人隐藏的地方。也就是说,这里是安全的。
他在讲台前拉了张椅子坐下,并示意我们一同坐下来。我跟蓁蓁在靠门的位置坐下,而雪晴则堵住门口,枪口时刻瞄准他的脑门,没有坐下来的意思。
“我们继续刚才的话题吧!”他摆出一个很随意的姿势,就像跟朋友聊天一样,向我们详述他的诡异经历,及杀害麦青河等人的前因后果——
婷悦是个难得的好女孩,她很善良,也很纯洁,就像一朵于污泥中散发清香的莲花。
我一直都很欣赏她,她跟我也很谈得来,但我们之间关系并没有超越友谊的界线。其实,我曾经向她表白,但她并没有给我直接的答复,而是告诉我,她父亲如何狠心地抛弃她跟她母亲,以及失去父亲后的灰暗童年,还有她母亲不只一次在她面前自杀的可怕经历。
她很坦然地告诉我,她并不相信爱情,因为不管爱情的火焰燃烧得如何炙热,也总有冷却的一天。但友情却不一样,真挚的友谊往往能维系一辈子,在生活最后的日子仍能让人感到温暖。
虽然我的表白失败了,但我们仍然是朋友,偶尔在校园里碰见时,会呆在一块谈天说地,有时甚至会忘记时间。或许,有个词能很恰当地形容我们的关系,那就是“知己”。
人生在世,要找称心的恋人并不难,但要求一知己却不易。所以当获悉她失踪的消息后,我到处去寻找她,可惜却一无所获,她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
或许是命运的安排吧,我虽然经常跟梓轩他们非常熟识,但却很少跟他们出去玩。自婷悦失踪后,为了忘记失去知己的痛苦,我才经常跟他们出去喝酒。正因我跟他们一起喝酒,我才能得婷悦失踪的真相。
最初,我是从醉酒的小麦口中察觉端倪,随后我便在他们大醉的时候,有意无意地向他们套话,甚至偷偷查看他们手机的信息。经过多日的查探后,我终于知道婷悦已经被方树杀死了,但这件事的真正主谋是岚岚……
“怎么可能!真正的主谋不是许梓轩吗?”我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刘婧岚怎么会是这件事的主谋呢?她根本没有杀害沈婷悦的理由啊!
卷十三 逐愿尸奴 第十二章 旱魃尸奴
“出乎意料吧!”对于我的惊愕,黎恺敏的反应十分平静,似乎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在短暂的沉默之后,他继续给我们讲述事情的经过——
你们可能猜想不到,岚岚为何会如此憎恨婷悦,这不是因为你们笨,只是你们不了解岚岚而已。
岚岚家里虽然很有钱,她也是那种玩世不恭的富家女,然而她并不是一无是处。她之所以进美院念书,是因为她的确有点儿艺术天赋,而且她在油画方面的天分并不比婷悦差。刚入学时,她的作品总是能拿到第一名。只可惜她没有善用自己的天赋,自从跟梓轩一起之后,她就只记挂着吃喝玩乐,把学业荒弃了。
未经打磨的原石,不管品质如何优越,终究不能发出耀眼的光芒。成功除了先天的天赋之外,更需要的是后天的努力。婷悦的先天条件虽然不及岚岚,但通过不懈的努力很快就超越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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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岚本来不屑跟婷悦比较的,她总说婷悦只不过是个贫民窝出来的下等人,根本不懂得什么才是艺术。但是,一再被婷悦打败之后,她就开始有种“既生瑜,何生亮”的感慨。尤其是刚结束的省美术作品展,这可能是她们最后一次较量,所以她特别在意。希望能在这最后一战中,给对方一次完美的反击。
然而,不管她多用心,也不可能立刻追回之前浪费掉的时间,婷悦的实力早已跟她拉开了距离,获得作品展的参加资格是毫无疑问的事情。争强好胜的她,不甘心带着失败者的耻辱离开美院,不管用什么手段也要夺得参展资格。
要以作品打败婷悦是不可能的,因为她的画功已到了连老师们也自叹不如的程度,唯一能取代她的方法就是毁坏她的作品。只她没能赶在展览开始前交出作品,岚岚要取代她的参展资格就容易得多了。
当然,这事岚岚自己可办不了,于是就把这个想法告诉梓轩,跟他商量怎样才能毁坏婷悦的作品。
你们已经看过梓轩手机的内容,应该知道他对婷悦垂涎已久。所以,当岚岚提出找人毁坏婷悦的作品时,他立刻就想到一个一石二鸟的计划。他给了方树不少钱,让对方毁坏婷悦的参展作品,同时强奸婷悦并拍下裸照。
画手虽然不像演员那么受人注目,但也算是半个名人,一旦有裸照这类不堪入目的东西流传开去,艺术生命也就可说是到了尽头。梓轩本来打算以裸照要挟婷悦跟他发生关系,但没想到方树竟然在施暴过程中错手杀死了婷悦。
当我了解到事情的真相后,本想报警为婷悦讨回公道,可是我当时还不知道他们把婷悦的尸体埋在什么地方。在找到尸体之前,就算报警恐怕也不会受理,所以我只好继续跟他们呆在一块,希望能在他们身上找到线索。
可惜,在婷悦遇害后将近一个月,关于埋尸地点仍是毫无头绪。我一再试探他们,但他们口风都很紧,唯一的线索的就只有小麦在醉酒后曾经说过,千万不能走那条途经墓园的小路。
我想婷悦的尸体,有可能埋在这条小路的某个地方,于是就趁跟他们去玩的机会,刻意把小麦灌醉,再趁他醉得迷迷糊糊,向方树提议走这条小路。本来,我只是想碰碰运气,没想到婷悦竟然在途中出现!
刚见到婷悦时,我并没有感到害怕,只是十分惊愕,因为我知道她已经死了,怎么可能还会出现在我们面前?想到这里,我就因为未知而感到恐惧,本能地往回逃跑。
当时的情况就像我之前跟你们说的那样,我拉着小麦在方树撕心裂肺的惨叫中拼命地逃跑。不过,我们并不是一直跑到商业街,因为小麦没跑多远就摔倒了。我想把他拉起来继续跑,但却发现他晕倒了。正在犹豫是不是该丢下他,独自逃跑的时候,眼前突然闪现一抹绿色,随即闻到一股浓烈的怪异香味。
仔细一看,原来有一个奇怪的人站在我们前面,挡住了我们去路。这个人戴着一顶宽大的斗笠,淡绿色的绸缎从斗笠边缘一直垂到地上,整个人都裹在绸缎里面,只从绸缎的缝隙中露出一只眼睛。
我还弄明白是什么回事,对方就开口了,是一把令人感到敬畏的女性声音:“汝恋伊否?”
我愣住了一会儿,不过很快就明白她是问我是否喜欢婷悦,于是就点了下头。她又说:“不管伊变成何等模样?”我缓缓回头,发现方树已倒在血泊之中,而浑身的血污婷悦则站在他旁边,静默地看着我,似乎在等待我的答案。
对于这个问题,我于心底挣扎良久,但当我想起婷悦拒绝我时所说的话,一股炙热的感觉突然从心底涌现,使我瞬间明白自己的心意,于是便以肯定的语气回答她:“婷悦吸引我的并非她的外表,而她纯洁的心灵,所以不管她变成什么模样,我对她的爱也绝不退色。”
“汝能否为伊而死?”
她的语气非常冰冷,但我却没有感到害怕,也不再有片刻犹豫,马上就给她肯定的回答。
突然,一只包裹绷带着的手臂,从绸缎的缝隙中伸出,直伸到我面前,把一条血红色的小蛆虫放在我掌心。
“伊时日无多,且未有心愿未了,难以亲自报仇雪恨。汝若甘愿为伊而死,即以此蛊入鼻。此蛊能予汝神力,同时亦燃烧汝之生命。汝潜伊雪恨之日,即汝寿尽之时。尔后,汝与伊皆吾之奴仆,永世听从吾之差役。”
眼前这条恶心的虫子并没有让我感到恐惧,我甚至没有片刻的犹豫,立刻就让它钻进我的鼻孔。来自大脑的强烈痛楚带来一阵眩晕,但随即我就感到股每一根肌肉的充满了力量,身体仿佛变轻了,每一下动作仿佛都完全不用花费力气。
之后的事情,我想你们大概已经猜到了。那天你们询问完小麦后,我就跟着你们到墓园,并装扮成女生把你们引到塘仔村,本来想提示你们调查梓轩及岚岚,可惜你们却没有注意到他们租住在这里。
既然你们没有替我惩治他们,那么我就只好用自己的方法为婷悦讨回公道。
把小麦硬拉到KTV是我提出的,我还偷偷把烟藏起来,诱使小麦单独出去买烟。之后,我跟梓轩换了外套,再把小麦骗到僻静的地方,用“阿娜依”——也就是刚才我提及的神秘女人所给我的力量,很轻易地就把他杀掉了。不过,我故意把钱包和外套留下来,其实不是为了把罪名嫁祸给梓轩,而是希望你们把目光放在他身上,查出他跟岚岚所做的龌龊勾当。然而,这一次你们又让我失望了,你们当时没有发现梓轩那张大头照,就放在岚岚的手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