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足运动,而若干文人还有这种癖好,真令人百思而不得其解。
姚灵犀民国二十五年(1936)起,天津姚灵犀编《天津日报》,连续发表专门赞美缠脚的文章,占了整版的副刊,登出的缠足的文字风行一时,乃在民国三十年(1941)十一月出版《采菲精华录》单行本上下两厚册,接着又印了《采菲录》一部,继而又印成《采菲新编》。那时他住在天津英租界孟买道(今潼关道——编注,以下地名括注均为编注)义庆里五十八号,专心编写这几部书,而且是自费付印的,最后一部是在民国三十一年(1942)出版的。价格极昂,但销路极广,看来赚了不少钱,也可以看出当时北方人喜爱缠脚妇女的癖好,还是很广泛的。
李寿民即是以写武侠小说著名的还珠楼主,四川人。他的父亲早年宦游苏州,所以他也能说苏州话。他最有名的一部武侠小说是《蜀山剑侠传》,至今被武侠小说作家目作经典之作,销行遍全国,远达东南亚及世界各地。他的癖好,一是抽鸦片,二是喜欢妇女的小脚。他做过一篇《品莲说》,原文是这样的:
齐东昏侯,以金莲贴地,令潘妃行其上,曰此步步生莲花也,因此后人名妇女之足为金莲。今人又以缠足之足名金莲,其缠的形状美恶,约分三等。
上等的金莲分三类:(一)两足端端正正,窄窄弓弓,缠到三寸大小,这叫四照金莲。然两足穿上木底弓鞋,其脚印在地上,好像莲花的瓣,因即叫做莲瓣。两脚前头尖锐,好像菱角,因又叫做红菱。(二)两脚缠得细长,状同竹蔑,因此叫做钗头金莲。(三)两脚缠得脚底下很窄,脚背很平正,其形如弓之弯,因此叫做单叶金莲。然小脚里垫着高底,因此叫做穿心金莲。小脚后蹬着高底,则叫做碧台金莲。
中等的金莲分五类:(一)两脚缠得四寸或五寸左右,其形端端正正,走起来不能劲履,脚上不出棱角,因此叫做锦边金莲。(二)两足缠得虽是丰隆,却不过肥,好像菱角与鹅头的样儿,因此叫做鹅头金莲。(三)两足缠至五寸以外,却也十分周正,翘起亦可以把玩,因此叫做千叶金莲。(四)脚趾匀正,行步时脚尖向里,成里八字形,因此叫做并头金莲。(五)锐趾外扬,行步脚尖向外,成外八字形,因此叫做并蒂金莲。
凡此不属于上、中两类的金莲,即不值一谈矣。
张慧剑与张恨水、张友鸾齐名,曾在上海编辑《立报》,又在南京编辑《朝报》,其写的内容新颖精警,能编能写,是名报人,亦名作家。
我到香港之后,他在内地仍很活跃。为了要拍《李时珍》影片,组织了一个“李时珍故乡调查团”,张慧剑任团长,后就由他着手写成一本传奇性的《李时珍》故事。又编撰《李时珍》影片的剧本,由赵丹主演。我身为中医,对李时珍史事极为注意,因此对老友从事此一工作,极为赞赏。但张慧剑早年在北方,也有爱莲之癖,且曾发为诗词,歌颂过缠脚妇女之美,有“我见犹怜”之语。这首诗的题目是《芳丛杂忆》,诗云:
华年锦瑟思迢迢,老去徐娘韵亦娇。
别有撩人春色在,香红一捻小于椒。
附注曰:“月潘莲,固属过时景物,然亦未可一笔抹煞,如平老五(平津名妓)之贴地双弯,玲珑香洁,则我见犹怜。”
顾颉刚近代史学家,初时曾经追随胡适之研究《红楼梦》,继而自成一家,专门考证上古时代最混乱历史的事实真伪,在《燕京学报》(民国二十五年〔1936〕一月)发表一篇长文《三皇考》,引起新文学家纷纷响应。后来他把许许多多专门性的文字,印成《古史辨》七厚册,成为考证古代历史的权威著作。他又曾将《资治通鉴》加以标点句读,帮助读者打破阅读《资治通鉴》的若干困难。
霸气书库 www。qi70。com
名人爱莲列举大名(3)
顾颉刚本人是一位谦谦君子,在北京大学教授群中,是一位足称楷模的名教授。他编纂了《吴歌甲集》,其中有一首苏州山歌。此歌名为“缠金莲歌”,由顾氏更改名称为“佳人房内缠金莲”。歌的前半节描写男子对于小脚的崇拜,后半节是女人对于男子这种崇拜的讪笑。认为她们女子当为悦己者容,男子既然如此崇拜,所以即甘心缠这三寸的瘦小金莲了。
歌词用的是白话对话体,非常有趣。歌中说:
佳人房内缠金莲,才郎移步喜连连:“娘子呵,你的金莲怎的小?宛比冬天断笋尖;又好像五月端阳三角粽,又是香来又是甜;又好比六月之中香佛手,还带玲珑还带尖。”佳人听言红了脸:“贪花爱色能个贱,今夜与你两头睡,小金莲在你嘴旁边,问你怎样香来怎样甜?还要请你尝尝断笋尖。”
顾颉刚在这段苏州山歌前面,还加上了“女为悦己者容”的字样。女子为了取悦男性,不惜身受酷刑,在新时代眼光看来,难道当时的女性果真有“被虐待狂”吗?
我写述至此,必须郑重声明,本文并非游戏文章。下一章当将缠足的实体摄影和医学上的观察、生理骨骼解剖的实况,再作进一步的分析,也是本人考证此一女性酷刑——缠足的宗旨。
txt小说上传分享
太监名目何其多
一九七五年九月至十一月,我在本刊(指香港《大成》杂志——编注)连续发表《女性酷刑缠足考》一稿。近年我又寻到旧藏资料,再经过多方面考证,写成这篇《男性酷刑太监考》。从前我以为太监制度是中国民族史上又一大污点,岂知考证所得,原来不仅中国有太监,外国也有太监,可以说是世界性的对男性的残酷之刑。虽然有些是被迫害的,但大多数是因为贫穷,自愿接受这种不人道的酷刑。考证所得的许多事,可能会令读者拍案惊异,认为世界各国哪里会有这种荒谬情况,但图文俱备,绝非无稽。只是我要说明,外国的部分,收集尚不够广泛,但愿抛砖引玉,能获得更多的补充资料。
何谓太监名目繁多(1)
太监,是一个通俗的名称,因为在小说上、平剧中、电影里,常常有太监出现,譬如《贵妃醉酒》,杨贵妃醉后春心大动,抱着高力士,有些“我要”的神情。还有电影《龙门客栈》中的一位太监,在打斗中被侠士挥刀割去了袍子的下一截,侠士说“你下半部没有了”,就是讥笑他“下半身是没有那话儿了”。至于小说中讲太监的更多,所以一般人知道,从前中国有太监这种人物。
中国文献上的记载,对太监的名称是指动过手术的名称,有的在笔墨上形容得很文雅,有的改称隐名,有的竟作尊称,因为我写的全文,引用古书,书上的名称各异,不便擅自更改,因此我一一列出,先行解释一下,作为本文的开端。
【太监】
太监,是一个通俗而广泛应用的名称,乃指阉割了生殖器的男性,在宫闱中服侍皇帝、太后、妃嫔、贵人等女性,并且操作杂务的人。何时开始有“太监”的名称?辽时,设有“太监府”,其中最高级的太监,授以官职,名为“太府监长”。元代仍沿用这种制度,叫做“尚侍佩监”。明代开始,正式用太监的名称,而且订定太监制度分几等几级,最高同四品官职。
【阉人】
霸气书库(www。qi70。com)免费电子书下载
“阉”字,我们经常看见的,有阉鸡、阉猪等,是把它下身重要的部分,加以阉割。阉割两字,见于演义小说,说是华佗为曹操所拘,即将杀戮,他把外科麻醉开刀的方法,手写成册,赠予狱卒。狱卒认为这是造成华佗被杀的文卷,所以惊惶不敢接受,华佗一怒之下付诸一炬。当时有人抢到末尾几页,这几页就讲到阉割禽兽的方法。后人阉鸡阉猪,以增加禽兽的体重,还是沿用着华佗的方法。至今香港也还有专操这行生意的人,乡间有人挂着一块牌子,写着“代客阉鸡阉猪”字样。所以从前书上用“阉人”两字,即是指太监而言。《辞书》上说:“阉,男子去势名阉,本作奄。”《说文》:“宫中阉人,司阍闭门者。”
【净身】
太监因为不能再行人道,有一个很文雅的名称,叫做“净身”。意谓性器官是不洁净之物,除去了这个东西后,身体就够洁净了。《辞书》上说:“净身人,谓男子之去势,元时已有此语。”元曲《秦弱兰》剧本:“净了身不辨阴阳。”明代刑律,关于净身人,订有专条。
【私白】
“私白”两字,也和净身的意义相仿,就是说这种人底下既已去掉,以后就没有私隐而清清白白了。“私白”两字,出于《资治通鉴》:“唐懿宗咸通六年……诸道进私白者,闽中为多。”又《旧唐书》:“敬宗纪……朝官及方镇人家,不得置私白身。”
【寺人】
“寺人”两个字,表示这个男性已如寺院中的和尚一般,不能近女性。这个名称在《辞书》上说:“寺人,使令之小臣也,后谓之宦者,亦谓之内监。”《诗经》上说:“寺人之令。”《周礼》上说:“寺人,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戒令。”
【宫人】
这里所谓“宫”字,是指受过宫刑之人,宫刑即是阉割,阉割了不文之物,才能在宫中当太监,侍候皇后、妃嫔以及公主等。就因为不能人道,所以《辞书》上说:“宫刑,古刑法之一,男子割势,女子幽闭。”
【腐人】
“腐”这个字,是指“腐烂”;腐人,即是说此人某一局部已连根腐去,这是刑法上的恶称,叫做腐刑。
【宦官】
《礼记》上说:“宦学事师,非礼不亲。”《左传》上说:“子圉西质,妾为宦女焉。”《注》:“宦,事秦为妾。”又说:“凡事人者皆曰宦。”这是宦者受宠,已经加以美称了。
【宦寺】
《辞书》上称“宦寺”,即指宦官。《新唐书》上说:“是时宦寺气盛,凌暴朝廷。”至此,宦寺和宦官之祸,不仅能秽乱宫闱,且能使国家亡于宦官之手。
【黄门】
宫门之内,凡是禁门,皆用黄色,故称黄门。《通典》:“其官给事于黄闼之内,故曰黄门。”《汉书》说:“罢黄门乘舆。”汉时黄门官参用士人及宦者,晋以后始专用士人,建为门下省。唐人张说的《玄武门侍射·序》说:“乃命紫微、黄门、九卿、六事。”紫微指中书,黄门指太监。又后汉黄门令中黄门诸官,皆宦者任之。世因称宦者为黄门。
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霸气书库
何谓太监名目繁多(2)
【公公】
宫妃、宫娥都尊称太监作“公公”。到了清代,连京官对太监,不论年龄,都称公公。太监出宫,只限于京师一地,与民间常有接触,老百姓也统称他们为公公。戏剧中对太监亦沿用公公称呼,也是最普遍应用的名称。其他较冷僻的名称还有,如“老宫、老公、竖人、侍人”等,应用者较少。
周礼一书有非礼语
《周礼》,是中国仅有的一部讲礼法的专书,历代以来,上至天子,下至庶民,一切伦常,公礼私礼,都依据此书,超越这个礼法范围,即称“非礼”。所以没有人敢违犯这种礼法,而且像大清律例中的法则,也要引用《周礼》。中国政府与英国订立《中英南京条约》、割让香港的时期是在清代,所以有若干人违犯礼俗,就加以非礼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