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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把那小半只羚羊全部吃了下去,瘦削的身体上那圆滚滚的肚子,看起来有些畸形。
它舔了舔自己的爪子,小心的往黑狼身边蹭过去,在离它几步远的地方趴下,它打了个哈欠,觉得很累很困,慢慢的,它睡着了,这是长久以来它第一次能安心的睡一觉。
但是,还没等它真的睡着,就突然间惊醒了过来,它抬起头,往四周看看,黑狼还在原地休息,它放了心,又趴下继续睡觉。
就这么睡睡醒醒的,它却非常满足。
它从这个时候开始,就一直跟在黑狼身后寸步不离。
不管黑狼对它态度如何,吼着它,呲牙威胁它,毫不留情的撕咬着它,都没有半点离开的打算。
它觉得黑狼对自己很好,看起来态度恶劣,但是每一次,不管猎物多少,都会留下一部分给自己,有的时候,甚至连黑狼自己都没有吃饱。
它们在草原上流浪,它渐渐的长大,艰难的生活让它全身上下到处都是伤疤,皮毛一块一块的脱落,但是看到前面那头黑狼,它就觉得安全而满足。
直到某一天,它们遇到了一个狼群。
它们想加入这个狼群却遭到了拒绝,黑狼非常愤怒,直接咬死了狼群的头狼,成为了这个狼群的新头狼。
在狼群中,它们终于得到了许久未有的安定生活,不再时刻担心着草原上那些不可测的危险。
然而,小狼还是喜欢黏着这头已经成为狼王的黑狼。
它们的关系依旧是一个死皮赖脸的靠过来,一个不假辞色的推开,乐此不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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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就这么继续下去了,如果一直不变的话,那该多美好。
96
96、最后的谢幕礼 。。。
这是不知道多久以后的事情。
短命的利兹帝国仅仅持续了数年时间,就又一次爆发了内乱。
洛蒂亚王后与软弱的兰斯王决裂,不想再把手中至高无上的权力与任何人分享,即使是与自己的丈夫。
这次的战乱并没有持续很久,短短一年时间,洛蒂亚王后的军队就被帝国元帅统领的铁骑击溃。
仁慈的兰斯王并没有计较自己妻子的绝情,只是把洛蒂亚王后流放到了内海的一个小岛上,依旧让她能过着舒适的生活。
但是遭到沉重打击的兰斯王却自此一病不起,不久之后,就病逝了。
他和洛蒂亚公主并没有任何后代,因为把王位直接传给了帝国元帅,也就是缔造了帝国传奇的元帅——罗伊德·拉塞尔斯,史称拉塞尔斯一世。
他继位之后,觉得利兹帝国这个名字太难听,大笔一挥,把帝国名字改成了——金色帝国。
一个新的时代开始了。
这个皇帝让整个国家的臣民都又爱又恨,他们恐惧他,敬畏他,崇拜他。
人们把他叫作“金狮王”。
他是一个凶残的魔鬼,是一个铁血的战士,在某些时候,却也异常的仁慈和温和。
他特立独行,不但表现在他处理政务时的草率和漫不经心,也表现在他迎娶的王后的身份上。
“金狮王”在那些大臣们日以继夜的唠叨下,终于决定在送上来的众多美女中选择一个成为自己的王后,但是,最后他选定的人去却让所有人跌破眼镜。
他远赴莫尔行省向一个小酒馆的老板娘求婚,并且最终得到了她的同意,让她成为了帝国地位最高贵的女性。
那个老板娘虽然长相艳丽,但已经是个三十五岁的老女人,除了酿得一好酒,没有任何其他特长,然而,却得到了“金狮王”由衷的宠爱,让帝国的少女们芳心碎了一地。
每个人都在诅咒着这个出身下层,举止粗鲁的女人,然而,这个女人却毫不在意,她为“金狮王”酿了最好的葡萄酒,为他跳着酒馆中粗俗而热情的舞蹈,让“金狮王”常常能开怀大笑。
“金狮王”是个狂热的好战分子,他把分裂的帝国重新统一了起来,并且四处用兵,在他的有生之年,帝国的版图甚至比当年罗斯帝国时候更加广阔。
曾经的同盟者风暴肯定很后悔自己帮助了这个未来的强劲对手。
对于“金狮王”来说,无法容忍任何在他所认定的领地内任何与自己作对,或对自己挑衅的人和势力,所以风暴的海盗国也没有幸免。
有谁能够容忍在自己的地盘上有一股强大的,能随时威胁到自己心脏的力量?
在联盟战争中得到了阿尔群岛以及罗迪克半岛的风暴,在十几年后,不但丢掉了自己辛苦建立的帝国,甚至还踏上了那些海盗祖先的老路,死在了一场激烈的海战中。
终其一生,“金狮王”都在不停的战斗,他用铁腕的手段统治着帝国。
那些曾经在罗斯帝国拥有发言权的长老权贵们,在他面前俯首帖耳,不敢有丝毫异议,而他手下的军团,则对他忠心耿耿,愿效死力。
也许“金狮王”只对提尔商盟稍微宽容点,他准许了提尔商盟享有自由贸易权,不过必须在帝国的武力监管下。
不管怎么说,曾经的联盟,早已经在风云变幻中,成为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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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面前,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以及永不止息的扩张之心。
“金狮王”不喜欢待在艾斯洛克城,他不是在征途中,就是在巡游帝国的旅途中。
每年,他都会准时的到达内海的南海岸,在那儿,往纵深走大约半个月,会有一些蛮族的部落,他会在那儿停留几天。
为了能够让“金狮王”更加舒适的享受这段旅程,帝国修筑了一条宽阔的大道直通那些部落。
每当这个时候,“金狮王”就不容许任何人打搅自己,他会爬到一个小山丘上,看着远处的草原,三三两两的动物正在那儿悠闲的啃食着草叶。
他往往一看就是一整天,直到天黑了,才会从山上下来。
只要跟随过“金狮王”的人都知道,此时,他往往心情都不太好,就连王后都无法给他任何安慰。
他会安静的坐在那儿,一杯接着一杯的喝着葡萄酒,面前放着两个杯子,他会给那两个杯子倒上酒,就好像前面坐着两个不存在的人一样,自言自语说着一些话,哭一阵笑一阵感叹一阵咒骂一阵。
“金狮王”的身体算不上很好,年轻时候的旧伤让他失去了健康,医师们总是苦劝他要节制,然而,“金狮王”总是哈哈大笑几声,告诉那些医师,“如果不能自由放纵的生活,那么,生命还有什么意义?”
某一年,他依旧坐在那个山顶上,面前摆着许多的酒瓶。
他用草原上的血色夕阳当成了下酒的饭菜,醉眼朦胧的时候,他好像看到远处两个熟悉的身影。
“金狮王”猛地站起来,好像失了神一样。
那是两头狼,在夕阳下,看得并不太真切,也许是白色和银灰色。
那两头狼看着这边,仰着头,大吼了几声。
“金狮王”觉得那好像与记忆中的声音重合了一样,顿时,他的眼睛微微有些湿润。
这是一个正在发生的传奇。
作者有话要说:应求的3P番外:
两只狼加一头狮子是否能够和平共处并且相敬如“冰”,对于很多人来说,这是个根本不用回答的伪命题,而对于这三个来说,却是个真命题。
雄狮亚成年的时候会被迫成为流浪者,一直到真正成年之后,它们会找到某个狮群把那里已经衰老的狮王赶走取而代之,直到下一代年轻雄狮的到来。
而金毛则在身强体壮,称雄整个领地,连斑鬣狗看到它都要望风而逃的时候,离开了自己的狮群,选择重新成为了一只流浪狮。
生活变得不太容易,没有狮群的母狮供养,它必须改变自己懒惰的习性,开始自己亲自捕猎。
白狼趴在它旁边,老大则离得稍微远一点,虽然它们之间现在看起来相处的不错,然而,谁也不知道,下一刻,这两个掠食者会不会暴起攻击对方,所以还是保持一点距离以策安全。
性格高傲,甚至称得上自大的金毛,就算捕猎也一定要选择最难的大型动物,比如野牛、河马、长颈鹿等。
它站起来,看着一群群的野牛从它们不远处经过,往那边的河流走去。
庞大的野牛群践踏着草地,滚滚的灰尘涌起,从远处看,就好像是个土黄色的云层。
金毛站起来,兴奋的看着这些猎物,野牛肉引起了它的兴趣。
它打量着那些野牛,最后选定了最大最强壮的那只野牛,它有着一对弯弯的大角,铜铃大的牛眼,看起来威胁性十足。
白狼看了跃跃欲试的金毛一眼,闭上眼,不去理会这头吃饱了撑着,没事也要找点事的雄狮。
而远远看着这边的老大,一脸看白痴的表情盯了金毛一眼,看到它真的打算动手一试之后,干脆利落的站起来,走到了白狼身边,舔了舔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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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们两个站起来,走到了一棵大树下休息去了。
金毛果然的瞄准了那头野牛,向它发起了进攻,野牛群被惊动了,受到惊吓的野牛像疯子一样在草原上到处狂奔。
白狼看着远处雷鸣一样的声音,暗暗庆幸自己躲得够远。
金毛朝着野牛扑了过去,一个漂亮的侧咬,脖子上立刻被它撕开了一道口子,剧痛让野牛直起身体,“哞哞”的惨叫起来,它低着头,把角对准金毛,使劲的冲了过来。
金毛不慌不忙的躲过野牛的攻击,扑到野牛的背上,沉重的分量加上冲力,让野牛的前蹄一软,跪倒在了地上,金毛抓住这个机会,利齿狠狠的咬到了野牛的脖子上,脊椎被它的牙齿死死的格住,很快,这头野牛就陷入了瘫痪。
重达一吨的身体“砰”的一声倒在了地上。
金毛获得了胜利,它站在野牛的尸体上,发出一声狮吼,传出老远。
它撕下一大块野牛肉,兴冲冲的拖到白狼面前。
白狼用前爪捂住眼睛,一脸惨不忍睹的样子,看上去有点滑稽,这头狮子把它当母狮在追求着,让它实在哭笑不得。
不过它也没拒绝这份好意,草原的法则可不包括拒绝送上门来的食物。
它啃食着地上鲜美的野牛肉,而旁边的老大则懒洋洋的扫了扫尾巴,转身离开了这里,它也饿了,不过它可不会吃这头蠢狮子捕来的猎物。
狮子半趴在旁边,专心的看着白狼,等它把所有的野牛肉都吃完了之后,就慢慢的站起来,凑过去。
它低着头在白狼身上嗅来嗅去,舔着它的脸,它的鼻子,让白狼不堪其扰,只好龇着牙威胁它。
狮子有点委屈,它们是全年发情的动物,现在它已经好久没有与母狮子交、配过了。
当然了,它现在也不想什么母狮子,它只想要眼前这只白狼。
可这只白狼是块硬骨头,对它的求欢从来就是以尖牙利爪回应。
不管是它茂盛浓密的金色鬣毛,强健的身体,还是充满雄性气息的怒吼,对于一头狼来说,都没有丝毫吸引力,因为它是一头狮子。
不过,金毛并不死心,它在白狼身边转来转去,寻找着任何的可乘之机。
它死死的盯着白狼被尾巴遮住的下体,那里似乎散发着无穷的诱惑力,让它有些神魂颠倒